[異術超能] 尋寶美利堅 作者:落寞的螞蟻 (全文完)

 
GGCMEAT 2017-8-12 21:41:19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05 286542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1
尋寶美利堅 第10章 雍正粉彩

  這小子不愧是老友的孫子,在這方面果然是有天分哈,別看他這次撿漏好像是運氣成分居多,但是難道運氣就不是天賦的一種?

  方伯平時大多數時間都是在自己的店裡坐著,像他這樣店開得這麼大,平時並不需要經常去大街上收貨,自然會有有需要的人把自己家裡的東西拿到他這裡來賣。

  所以金沐晨這次撿漏的經歷,到時勾起了方伯很大的興趣,于是金沐晨就把自己收購這只碗的經歷,給方伯講了一遍,方伯听了之後,不由得是一拍大腿。

  「小子,你知道你撿了多大的漏麼?這麼好的東西,這年頭,你用三十五塊錢的一頓飯就給換來了,你知道你這運氣有多好不?」

  金沐晨這時候則是心頭一陣狂喜,方伯的肯定,基本已經驗證了他的猜測,那就是他的眼楮,確實能夠看出來寶貝,能夠把普通的物件和古董區分開來。

  有了這本事,這不就是意味著自己有了黃金眼?今後只要隨便撿上幾個漏,那自己還用得著去當搬運工,去送外賣麼?

  「方伯,你就別賣關子啦?趕緊給我說說,這到底是什麼寶貝?」

  看著金沐晨滿臉的焦急,方伯心頭也是小小的得意了一番,你這小子就是運氣好,可是對于古董收藏和品鑒,你呀,還嫩著呢!

  「看著這畫片的紋飾沒?五爪雲龍款,再加上這黃底粉彩,胎質也沒錯,基本可以斷定,這是一件清雍正的黃底粉彩五爪雲龍敞口碗了!這碗底寄托款是‘大明成化年制’,這就更沒錯啦」

  方伯一口斷定了這只碗的來歷,以他的經驗,是絕對不會看錯的。

  金沐晨撓了撓頭︰「方伯,這碗明明是雍正官窯的產品,可是為什麼底寬要寫上,大明成化年制啊?」

  「嗨!那是因為大明成化年的粉彩有名唄,所以這是一批官窯仿成華年的產品,就寫的是寄托款。」

  感情好嗎?原來是官窯的造假產品啊!不過這玩意可來頭不俗,尤其是這五爪雲龍款的,這樣的款式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按方伯的說法,這樣的款式一般就只有九五之尊才能用。

  一听說這只碗是皇帝專用的餐具,金沐晨不由得心頭更是一陣火熱,那這只碗可不就值錢了?

  原本正在發愁什麼時候,才能攢夠了生活費和學費,如果這個古董要是值錢的話,那可是解決了自己的老大難題了。

  一想到這些,金沐晨如何能不高興?

  「那方伯,這東西能值多少錢啊?」

  方伯轉過頭看了金沐晨一眼,然後又轉過頭摸了摸這只碗。

  「這碗要是在美國,落到那些洋鬼子手裡,尤其是不懂行的那幫家伙手裡,那就是暴殄天物,跟破爛沒什麼區別,但是如果要是落到懂行的人的手裡,那可就值錢嘍。你這只碗,款識正,是大開門的東西,而且還是皇家御用的碗,所以別看他是實用器,不是觀賞器,可是價格也不低。」

  方伯摩挲著手裡這只粉彩敞口碗,然後說道。

  「雍正的粉彩瓷制作工藝老練,個性典雅秀麗,備受大家推崇,在拍賣市場上一向很受追捧,所以增值空間很大。再加上最近幾年來,國內的古玩市場成長迅速,各種瓷器,尤其是明清兩代的瓷器,價格是一路走高,所以你這件,價格低不了。別看這碗口有沖,可是不厲害,還修補過,而且雖然是單品,但是卻是皇家御用的珍品,所以這件的價格,我估摸著最低也得一萬美元起步,具體能買到多少,那得看賣他的人有多喜歡。」

  「這麼多啊!」

  金沐晨听了也是有點瞠目,沒想到這小小的一只碗,就能賣出一萬美元來,要知道他在配送中心,累死累活的干了一個月,也才攢下三千塊而已。

  再加上送外賣賺到的一千多,這些可都是實打實的辛苦錢,賣出去的苦力,可還不如人家這一只碗呢。

  「這還多?」

  方伯用少見多怪的眼神橫了金沐晨一眼。

  「雍正的粉彩瓷器,多是以輕巧俊秀的小件器物為主,如盤、碗、杯、盒、筆筒等。你這件不過就是實用器,如果是觀賞器的話,那價格起碼還得再翻兩翻。而且這碗的器型主要是太小了,如果你換成粉彩的天球瓶或者直徑在50厘米以上的大盤你再看看,那價格絕對都是得翻著跟頭似得往上漲。前兩年,國內的秋拍,就拍過一件雍正時期的粉彩天球瓶,你知道那價格多少嗎?」

  方伯看到金沐晨這時候已經被勾起了對古董收藏的興趣,當然是忍不住要給他加把火。

  「多少?」

  金沐晨也知道國內最近幾年搜藏市場很是火爆,不過原來他一只都不太關注這方面的新聞,所以平時也就是道听途說,現在方伯說的這麼專業,他還真是不太清楚。

  「當時可是拍了一千一百多萬!」

  「哇塞,這麼多呢啊!」

  金沐晨听了,真恨不得直接殺回到那老黑家裡去,再翻翻,看看那家伙家裡,還有沒有其他的給狗洗澡的盆子,或者是喝水的大水壺之類的家伙事。

  「你這次也是運氣,把這碗給你那人,肯定也不懂,要不然這漏,你肯定撿不著。你要是真願意,走這條路,你就不妨跟方伯好好學學,也算是讓你爺爺的學術,能有個傳承。」

  方伯繼續勸導金沐晨說道,說來說去,還是想他跟著自己學學這中國古董鑒別這門手藝。

  金沐晨這次沒有像以前那樣,腦袋搖的那麼快,直接就否決方伯的提議,而是點點頭,然後說道︰「方伯,你給我點時間,讓我好好想想。」

  「那好,你慢慢想,不著急。」

  方伯一看這次金沐晨沒有像往次那樣,直接斬釘截鐵的回絕,心裡也很是高興。

  「對了,這碗你想出手吧?」

  「當然啦,現在手頭正缺錢。」

  「那好,等會你和我回店裡,一會兒就有客人來。」

  方伯笑呵呵的和金沐晨說道,金沐晨滿臉的好奇,怎麼來買古董,還需要預約嗎?

  方伯笑眯眯的給他解釋道︰「最近幾年,國內有錢人多了,出國旅游的人也多。這些人裡,就有很多懂行的藏家,咱們中國之前有一百多年的屈辱史,而那段時間裡,不知道有多少寶貝流落到了海外,其中在美國的最多。現在國內那些藏家,也都學精了,國內的古董被炒作的價格太高,一些懂行的,就喜歡來美國淘弄古董。就算是當時找不到,也喜歡委托我這樣的古董商人,幫他們踅摸踅摸,然後定期的來我這裡收貨。這不今天下午,就有一波國內的客人要過來,剛好可以把你這只碗給推銷出去。」

  方伯這麼一說,金沐晨就明白了,當即也不拒絕,就直接和方伯一起回到了方伯的店裡。

  方伯的古董店在聯合大街的中間,位置不錯,一層的店面有百十來個平方,前面都是展品區,外面開放式擺放的大多是,一些從國內進來的高仿瓷器,還有一些不值錢的破爛。

  真正的好東西,其中一部分不算太值錢的就放在店面靠後面的玻璃櫃裡做展示,而這部分和前面是用防彈玻璃隔開的,平時方伯就在這防彈隔間的後面工作。

  美國的治安狀況不算很好,很多人都有槍,而且這裡還是皇後區,雖然是治安狀況高出別的地區一塊的法拉盛,可是還是不能不小心一點。

  金沐晨跟著方伯回到了他的店裡,然後幫忙打掃了一下衛生,就和方伯坐在後面喝茶聊天,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外面的門鈴響起,從後面走出來一看,店裡已經多了幾個黃皮膚的中年人,抄著一口地道的普通話,正在給這家小店評頭論足。

  方伯笑呵呵的走出去,和幾個人打了招呼,顯然他和這幾個人裡帶頭的那個很熟悉。

  帶頭的是個五十多歲的中年人,身材中等,保養的很不錯,另外後面還跟著三個,其中兩個是四十多歲的中年人,體態偏胖,一看態度氣質,就是國內的新興富豪,學人家玩搜藏,看樣子也是剛進這個圈的樣子。

  不過金沐晨卻能夠看得出來,他們這些人裡,真正的核心應該是他們圈子中間的那個,那人三十左右的年紀,身材瘦高,臉色有些蒼白,看得出平時是養尊處優慣了的那種人,身上自然的帶著那麼一股說不出的威勢。

  其他幾個大老板,把那人圍在中間,說話間也都是小心翼翼的,有點眾星拱月的架勢。

  「來來來,方伯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在國內的一個好朋友,王學明王總。王總可是國內一家大公司的主要領導,而且他也很喜歡收藏,听說你這裡有很多好東西,這次是千里迢迢非得跟著我一起過來看看。王總,這位呢就是我之前給您說起過的那個方老板。。。」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2
尋寶美利堅 第11章 現炒現賣

  帶頭的那個中年人,給方伯和那個年輕人做了個介紹,果然金沐晨沒看錯,這裡面這個年輕人應該是他們一行人的主心骨。

  方伯笑呵呵的和對方握手,而對方則是很隨意的輕輕和方伯伸手一握,一股自然而然的貴氣,是撲面而來。

  帶頭的中年人姓張,和方伯是老關系戶了,以前來美國也是那麼無意的一次,逛到了方伯的店裡,並且從方伯這裡買了幾件好東西回去,從此以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和方伯成了好朋友,幾乎每年都要來方伯的店裡幾次。

  「對了,老方這段時間,你有沒有收上來什麼好東西,拿出來給大家看看?」

  大家寒暄了一會兒,然後就直奔正題了,方伯也沒廢話,到門口把寫著open的牌子,翻了過去,然後回到後面的櫃台裡,拿出了幾個小盒子。

  幾個人圍了過去,打開了那幾個盒子,盒子裡放著的是幾塊玉雕,玉牌,一看就是和田玉的精品雕件。

  金沐晨對這些也不是很懂,只不過覺得這幾個古玉雕件都挺漂亮,而那邊的張老板他們幾個則是已經品評開了。

  「好東西啊!你看這塊雙魚報喜,雕工真漂亮,而且和田玉也沒差,稱得上是白玉無瑕啊,和田的老玉了,你看看這沁色,再看看這包漿,嘿,絕了。」

  「嗯,這雕工確實不錯,我看著應該像清朝時候的東西。」

  「什麼叫像啊,他就是清朝時候的。。。」

  張老板和另外兩個胖老板,在哪裡嘰嘰喳喳的品評著那幾枚和田玉的玉牌和雕件,看來他們對那幾件玉器很是滿意。

  在美國做古董生意尤其是方伯這樣開店做生意的,規矩和國內不太一樣,各種物件都是明碼標價,不像國內,賣家都喜歡獅子大開口,把謊價報的特別高,然後讓消費者砍價,懂行的還好,不懂的很有可能就被蒙了。

  但是在美國如果那樣做,可是違法的,所以這裡的古董店一般都是明碼標價,而且即便是報出來的價格,也要比國內同類型的古董價格低上將近四分之一左右。

  來之前那張老板就已經和其他幾個老板說清楚了這裡的規矩,所以他們倒也並不擔心,方伯會坐地起價,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盡管隨意發聲也沒問題,反正標價都寫的清清楚楚呢,而且這價格,對他們這樣的大老板來說,根本就不算個事。

  不過那個姓王的老板,倒好像是沒太看得上這幾件玉器,反正這幾件玉器拿出來之後,他是眼皮都沒怎麼動過,顯然是不太上心。

  而這時候那張老板也很快就品出了味道來,一看這姓王的公子哥不感興趣,于是連忙對方伯說道。

  「老方,你這裡還有別的什麼好物件沒有?別藏著掖著的啦,我們大老遠的趕過來,可不能光用這幾件玉器就把我們給打發嘍?」

  方伯等的就是這句話,他轉身又去了後面,很快就端出來一個古香古色的紅木盒子來,盒子外面的雕工很精美,更是襯托出裡面的物件不是凡品。

  當著幾個人的面打開了這個盒子,金黃色的綢緞,立馬讓這盒子裡的物件,顯得身價倍增。

  而一直是以端茶遞水的小廝的身份出現在眾人旁邊的金沐晨,看到盒子裡面那只黃底粉彩五爪雲龍紋敞口碗的時候,差點沒把手裡的茶壺給摔倒地上。

  這方伯也真是的,現炒現賣都不告訴自己一聲,這碗正是半個小時前,他拿出來給方伯看的那只碗。

  之前他就簡單的裝在一個紙盒子裡,現在經過方伯的這麼一包裝,這只碗的b格立馬就顯得高了幾個檔次,而對面的幾個人的精神也一下子全都被吸引了過來。

  就連之前那個一直表情淡淡的王老板,這時候也不由得轉動了眼球,把視線集中到了這只碗上。

  「嘿嘿,張總,王總,你們幾個慢慢看,這只是我最近剛剛收上來的雍正黃底粉彩五爪雲龍紋敞口碗。」

  方伯好像是對那個張總說話,其實視線主要都放在了那個王總身上,他早就看出來了,王總其實才是這幫人裡的主角。

  「誒!還真是好東西誒!我說,老方你不厚道哈,之前我們進來,怎麼沒把這好東西給拿出來?」

  張總很是興奮,上手把那只碗拿了起來,放在眼前仔細的觀察起來,其他幾個老板,也圍在老張的旁邊,一邊看,一邊等著老張給他們解釋。

  而那個王總,則是坐在張總的旁邊,默不作聲,不過眼神可全都系在了這只碗上,顯然這只碗,讓他動了心。

  張總看樣子應該很懂行,抓著那只碗開始給眾人品評了起來。

  「嗯,這只碗顏色艷麗,品相完好,這碗口雖然有傷,但不是很明顯,而且修補過,修補的手段還非常高明。而且這碗的胎體加工細密,質地細膩輕盈,皎白精致,輕重適度。釉面滋潤勻淨,平滑瑩白,光亮無瑕。在看看底款,雖然標的是大明成化年制,但是這卻正好表明了,這碗是雍正時期的正品,而且這可是五爪雲龍款,應該是當年皇室專用的實用器。。。」

  「是嗎?老張,快給我看看。。。」

  其他幾個老板,立刻嘰嘰喳喳圍著那只碗看了起來,不過這些人看是看,卻說不出個所以然,顯然對于古玩一道,他們也就是剛剛入門的小白,沒有那張老板懂得多。

  而這邊廂,那張老板卻和之前那個一直沒怎麼出聲的王老板,低聲耳語了起來,而那王老板在听著這張總介紹的同時,眼楮可一直都放在那只碗上。

  很快就在其他幾個人圍著那只碗看個不停的時候,張老板則是轉過臉,微笑著看著方伯問道。

  「老方,這只碗你打算什麼價位出手?」

  「呵呵,不多要,三萬美金。」

  金沐晨站在旁邊給幾個人倒茶,這時候听到方伯報了這麼一個價,不由得暗嘆方伯的腹黑,之前方伯才和自己說,這只碗也就一萬美金起步,可是現在一張口就和人家要三萬,真沒想到,方伯還有這樣的一面。

  不過再一想,做古董生意的不就這樣?三年不開張,開張就要吃三年!

  「三萬美金?這兩年國內的拍賣會上,也有過這麼幾件拍品,價格也就在十幾萬,到三十萬之間不等。你這碗,器型不大,而且還是實用器,碗口還有傷,我看三萬美元這個價格有點高。」

  這次開口的是哪個王老板,正所謂貶貨才是買貨人,這王老板一開口,方伯就知道,這生意有門,看樣子對方應該是真的看上這只碗了。

  「這位王總,看來你對這碗挺感興趣,要不你出個價?」

  方伯笑眯眯的看著那位王總問道,這時候其他幾個老板都靜悄悄的不說話了,看也看完了,現在他們都眼巴巴的看著王總和方伯討價還價。

  看他們的意思,很明顯他們都是看上這只碗了,但是因為這個王老板的身份的緣故,所以他們到不敢和王老板爭,所以他們應該是更希望這王老板的出家,達不到方伯的心理價位,然後兩邊談崩,之後他們才有機會出手。

  那王老板,回身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碗,又抬頭看了看那桌子旁邊那幾個眼巴巴的老板,不過他這眼神從那幾個人身上一掃而過之後,再度回到那只碗上的時候,那幾個老板立刻就變了另外一副態度,這些家伙可都是人精,這位王總的態度都這麼明顯了,他們要是還不識趣,那可就太蠢了。

  「方老板,你這碗碗口可有傷哈,我看不值這個價。」

  「對,你看能不能便宜點哈?」

  這幾個心裡其實並不希望他們能夠達成交易的家伙,這時候竟然開始張口幫著那王老板討價還價了起來。

  一時間就連金沐晨也不由得,開始對那位王老板的身份懷疑了起來,看著這幫人對著王老板,眾星捧月的態度,爭相拍馬,就恨不得認親爹的態度,難不成這王老板是紅色貴族?

  嗯,看起來是有點像。

  而這時候老張也轉過臉看著方伯笑著說道︰「老方,咱們也是老關系了,你這碗好是好,可是你看著價格上能不能便宜點?我這幾個朋友,可都是爽利人,這次咱們交成了朋友,今後大家可少不了光顧你這家店。」

  「就是,就是,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嗎?」

  「對嘍,方老板你就優惠點嗎?今後大家可就都是朋友了哦,少不了要來你這裡光顧的哈!」

  「就是,和氣生財嘛!你讓一步,就當交個朋友嘍!」

  一幫家伙立刻就開始在旁邊幫腔了起來,而方伯這時候摸了摸下巴,苦笑著搖了搖頭。

  「好吧,誰讓老張是我的老客戶,你們又是我的新朋友呢,這樣一口價二萬八,不能再讓了,再讓我可就虧本嘍!」

  站在一邊的金沐晨听了方伯這樣一說,都不由得慨嘆方伯的腹黑,他還是第一次見到方伯生意人的這一面。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3
尋寶美利堅 第12章 搬家

  而這個讓價,顯然是讓那個王老板非常滿意,他也挺爽利,雙手一拍。

  「好,成交。」

  然後站起身,哈哈一笑,主動伸手和方伯用力一握。

  王老板這麼一開口,旁邊的幾個馬屁精,立刻就主動爭著掏腰包,要幫這位王老板買單,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這家伙的來頭肯定不是那麼簡單。

  不過這些都不是金沐晨要關心的,他關心的是這麼一只碗,就這麼簡單就賣出了兩萬八千美金。

  這來錢的速度,實在是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要知道他在皇後區冒著生命危險去送外賣,累死累活的在配送中心干活,一個月也攢不下四千美金。

  對方很快又挑選了其他幾件玉雕玉佩,然後直接付現金銀貨兩訖,最後和方伯互相留了電話卡片,這才心滿意足的離開了方伯的古董店。

  而等他們走了之後,方伯則是直接去關上店門,從哪厚厚的一疊鈔票裡,直接數出兩萬八千美金拍在了金沐晨的手上。

  「小子,拿好。」

  而直到這個時候,金沐晨還沒有從剛剛的震撼當中清醒過來,就這麼簡單?就賺了兩萬八?

  難怪人家說,這古董生意是隱形于三大暴利行業之上的最大暴力行業呢!

  看著手裡的厚厚一摞半新不舊的美金,金沐晨還真是有些手足無措,他真是沒想到,自己不過是來方伯這裡轉了半天,就賺到了這麼多的美金。

  兩萬八千塊美金,再加上他上個月存下來的四千美金,已經足夠解決他下個學習的學費和生活費了。

  困擾了他一個多月的頭疼問題,不過半天的功夫就解決了。

  「方伯,這些錢。。。」

  金沐晨看著這些錢,又看了看方伯,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按照古董店的規矩,他那只碗算是放在方伯這裡寄賣的,賣出去之後,可是要給方伯提成的,可是方伯卻一分錢都沒有留下,把錢全都給了他,這讓他心裡暖暖的,但同時有有些酸酸的。

  「怎麼?嫌錢咬手啊?給你你就拿著,你最近不正好缺錢用嗎?這錢你收好,這樣的好運氣,可就這麼一次,下次在想踫上,可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嘍。怎麼樣?現在還覺得方伯這門手藝是上不來台面的奇淫技巧了嗎?你回去好好想想,想通了之後,再來找我,我也不想這門鑒定技術,就這麼在我手裡斷了。」

  方伯頭也沒抬,就那麼說道,這一刻他坐在櫃台後,翻看著訂閱的股東雜志,身形顯得很是矮小,可是他在金沐晨心裡的形象卻猛然高大了起來。

  金沐晨也沒有矯情,直接就把那些錢揣進了口袋。

  「行了,別在那戳著了,你也忙了一個星期了,從你那邊過來也不是很方便,天色也不早了,早點回去休息吧。過兩天還要上工呢,那些錢別亂花,回去好好的做個計劃安排,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不能總讓家裡人為你操心。什麼時候你想明白了,你就過來找我。」

  金沐晨站在那裡怔怔的沒有出聲,今天這一幕給他帶來的太多的刺激,而更關鍵的是,通過這次的驗證,他知道自己的眼楮確實有著超凡的能力,而這能力,能夠給他帶來他急需的財富,這絕對是一條通往發家致富的捷徑。

  也許再有那麼幾次撿漏,他就再也不用去配送中心去賣苦力,也不用冒著生命危險去皇後區去送外賣了。

  「方伯,我想通了,今後我想跟你好好學學這古董鑒定的本事。」

  金沐晨看著方伯說道,而方伯一听這話,更是樂的眉開眼笑,要知道他想找個傳人,已經有很長時間了,可是卻一直沒找到。

  「想通了就好,那就這麼定了。」

  他自己一輩子沒結婚,無兒無女,而在美國這邊的親戚家的小孩,一個個都是二鬼子,從小在美國出生長大,連中文都不會說,和他們能談什麼中國古董鑒定的傳承?

  而在他眼裡,金沐晨本來就是個再合適不過的人選,可惜這小子之前一直是志不在此,以前也和他說過這事,可是每次提起,這小子都嘻嘻哈哈的打岔給岔過去。

  現在這小子終于開竅了,自己這一身所學,也算是有人繼承了,方伯如何能不高興?

  「對了,你說你還想在這邊找個房子住?我看你也別出去找了,就在我這裡住下得了?我這裡地方足夠大,樓上你也住過,原來你的房間還留著呢。你過來正好給我做個伴!」

  方伯直接大手一揮,就給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這邊住過,只不過後來因為上學和女朋友的緣故,才從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兩人一直相處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無兒無女,一個人住本來就有些孤單,而且他也上了年紀,一個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實自從之前他听說金沐晨和馬凌分手之後,就想叫他回來住了,畢竟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還能有個照應。

  金沐晨想了想,也沒推辭,直接就答應了下來。

  方伯的古董店一層是做生意的,二層的面積也不小,房間就有三四個,三樓還有半層,他自己一直住二樓,三樓足夠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沒墨跡,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輛小貨車,把自己的東西都搬了過來。

  他的東西不是很多,除了兩個行李箱的衣服,還有書籍電腦,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鍋碗瓢盆之類的,當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張大床。

  這張床可是當年在馬凌的強烈要求下,去家具店買的新床,加上床墊可是一共花了兩千多刀,雖然很貴,但是這張床絕對物有所值,睡起來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這張床。

  這些東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會叫搬家公司的人過來幫忙了,可是現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氣,一個人應付起來很是輕松,就算是那張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個人很輕松的就搬上了貨車。

  一個小時之後,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來還想過來幫忙,金沐晨沒讓,看到金沐晨一個人只用了一個小時不到,就把那些東西全都搬到了樓上。

  方伯笑哈哈的來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這一個月的搬運工,總算沒白干,到時把身體給練出來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劃了一下自己的二頭肌︰「那是當然。」

  晚上方伯要做飯慶祝一下,不過金沐晨沒讓,拉著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頓,畢竟兩個大老爺們,就算做的再好,飯菜也就那樣。

  從飯店出來,方伯接了個電話,一個老友約他過去打牌,而金沐晨則是吃的有點撐,打算一個人走回去,順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緬街上,一派的紙醉金迷,車水馬龍的景象,整整一條街的兩邊都閃爍著各種各樣的霓虹燈。

  街邊人流如織,來來往往的幾乎全都是亞裔的面孔,時不時才會夾雜著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黃色面孔的店家張口閉口那蹩腳的英文,還有那些霓虹閃爍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會以為自己已經來到了國內的某個城市呢。

  難怪人家說,法拉盛現在是紐約除了曼哈頓之外,唯一一個二十四小時,人氣都旺的地區呢。

  沿著緬街向前,走上半英裡,就是一連串的銀行,匯豐,美洲銀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後就是國泰,華泰,亞細亞,冠東,移民銀行等等這些華裔背景深厚的亞洲銀行。

  光是看著這些密集的銀行,你就不會奇怪,為什麼這裡被稱作是紐約的第二個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蘭殖民者開始在這裡定居,等到美國建國之後,又有大量的猶太人和意大利人遷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這裡才開始有華人住進來,不過那時候主要也是以台灣過來的移民為主,但是現在這裡的主力居民則是來之大陸的新移民。

  至于當年開拓這裡的荷蘭人的蹤跡,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輛座他們留下的古典建築。

  而且你還不得不說,中國人很會找地方扎根,除了舊金山,洛杉磯,也體現在這裡,如果你打開地圖查看法拉盛在紐約地區的地理位置的話。

  你就會發現,從這裡坐7號地鐵半小時就到曼哈頓,又可以乘長島鐵路直達長島。

  開車的話495號高速公路直達曼哈頓或長島,兩個主要機場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來去方便。

  所以也就難怪這裡涌入的華裔移民是越來越多,而且地價也是隨之瘋長了起來。

  十年前這裡還很難能找到一座超過十萬美元的房子,而現在別說是法拉盛的核心區域這一帶,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邊的一些區域看看。

  那種獨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沒有低于三十萬美元的。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4
尋寶美利堅 第13章 第二次救你

  金沐晨走在緬街上,一邊感受著這裡的繁華,一邊琢磨著,自己該多和方伯學學鑒定的知識和手藝,多賺點錢,這樣一來能快點賺到錢,然後給家裡多減輕一些壓力。

  方伯的古董店就在聯合大道上,從緬街左拐出來,穿過幾條小巷,就會到方伯的古董店的後巷,不過一般在美國,很多人不會選擇在晚上走這樣的小巷子。

  雖然法拉盛的治安狀況很好,可是這裡畢竟是皇後區,所以很多人晚上八點之後,就不會走這樣的小巷了。

  但是金沐晨到並不害怕,因為他對自己的力量有絕對的自信,而且他現在的眼力非常好,甚至夜視能力也變得非常驚人,所以他有信心能夠提早發現,並且避開那些小巷子裡的危險。

  穿過了三條小巷,一路平安無事,即便是發現了幾個在巷子口晃蕩的黑人,金沐晨也是早早的就繞路躲開了那些家伙。

  很快就來到了方伯家的後巷,不過剛進了這個小巷,金沐晨就听到了一聲女人的尖叫,快步往前走了兩步,剛好發現前邊的垃圾箱旁邊躲著兩個黑影。

  「嘿,伙計,這不關你的事,如果夠聰明的話,就給我滾遠點。」

  躲在垃圾箱旁邊的黑影,一看金沐晨發現了他,就語氣憤憤的從黑影裡走了出來,這是一個黑哥們,不過他胳膊裡還挽著一個白人姑娘,不過顯然那姑娘不是自願的。

  因為這哥們的小臂,剛好勒在她的脖頸上,而且手裡還拿著一把亮晃晃的匕首。

  金沐晨知道,自己遇上了皇後區最經常發生的事,搶劫!這也是很多人,不喜歡在晚上走小巷的原因。

  金沐晨舉起雙手,往後退去︰「嘿!伙計,這是個意外,我沒打算惹麻煩!」

  同時心裡也在嘀咕,要不要這麼背?

  在紐約,每天晚上,最少都會有上百起的搶劫案發生,這還是報警之後記錄在案的,如果再加上那些沒有報警的,那麼最起碼每晚發生的搶劫案要破千。

  不過這些搶劫案發生的地區,大多是在哈林區,辛克萊社區,這樣的黑人和拉丁裔的聚居區。

  法拉盛以前的治安狀況雖然能算的上好,但那也是相比較而言,比起布魯克林和布朗克斯算是好,可是和曼哈頓的上城區比,那可就沒得比了。

  所以技術含量最低的搶劫案,每晚在這裡最少也要有十幾起,如果踫上節假日什麼的,這樣的案件有可能還會更多。

  金沐晨以前在這裡住的時候,就踫上過,不過還算夠幸運,他到不是被搶劫的對象,因為那時候的他一看就是個窮學生,他只是目睹過有人被搶劫。

  在美國踫上這樣的搶劫案,最正確的做法,就是立刻趁著劫匪發現你之前,轉身走開,然後報警。

  就算是劫匪發現了你,你也不要試圖去見義勇為,而是趁著劫匪沒有被你激怒之前,趕緊抽身離開。

  這是金沐晨剛到美國的時候,所有的老師們都會教他們做的事情。

  人家告訴你很清楚,踫上這樣的事情,立馬轉身就走,千萬別逞英雄,見義勇為在這裡是不被提倡的。

  所以即便現在金沐晨自信自己的拳頭夠硬,可是他也沒打算強出頭,去當什麼英雄!

  雖然現在他是功夫高手,可是他可沒練過金鐘罩鐵布衫,更沒練過白蓮教的神功,所以他還沒狂倒認為自己已經到了刀槍不入的地步。

  更何況美國槍支可不是一般的泛濫,平均下來人手兩只都不算多。

  所以這裡的劫匪一般都有槍,如果你逞英雄的話,很有可能會把自己的小命給搭上,而且還有可能會導致其他人質受到傷害。

  就算你出手把匪徒給制服了,可是如果你對匪徒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的話,搞不好人家還會把你告上法庭。

  所以在這裡,根本就不要有見義勇為這樣的想法,踫上這樣的事情,你能做的就是趕緊躲遠一點。

  金沐塵舉起雙手,示意自己並沒有要壞了對方好事的意圖,然後轉身緩緩的往後面退去。

  對面的黑哥們,一看金沐晨撤了,臉上緊張的表情開始緩解,到後來甚至開始變得有些囂張了起來。

  而他懷裡的那個白人姑娘,則是開始拼命的掙扎起來,看著金沐晨緩緩後退的眼神,也變得越發的暗淡。

  女孩的掙扎,也惹惱了黑人,他一只手勒住女孩的脖子捂著她的嘴,另一只握著刀柄的手,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姑娘的頭頂上︰「給我老實點,你這個,等一下有你好看。」

  姑娘抖得越發的厲害,甚至開始發出了輕微的啜泣的聲音,金沐晨猛地一頓,這孫子太混蛋了,如果只是搶劫的話,自己也就不參與了,可是看這家伙的樣子,好像不光是要搶劫,還打算要干點別的什麼。

  再看看那姑娘,被捂住了半張臉,看起來有些臉熟,尤其是她啜泣的時候,胸前那不斷抖動的巨大雙球,看的那老黑更是一個勁的在咽唾沫,可金沐晨卻感覺那碩大的雙球把他晃得腦子有點迷糊,怎麼看都有些似曾相識的感覺。

  金沐晨停住了腳步,可是卻激怒了那個老黑︰「趕緊給我滾,你這個中國佬,如果你不想挨一刀的話,趕緊從我面前消失。」

  原本金沐晨是有些猶豫的,可是對方接下來這句中國佬可是激怒了他,要知道他生平最狠的就是種族歧視的家伙。

  所以他站住了,而那黑人也明白了金沐晨的態度,立馬惱羞成怒了起來。

  這個中國佬,顯然是欠教訓,不過這家伙膽子倒是不小,不像以前自己見過的那些中國人,只要一嚇唬,就立馬跑開。

  不過你不跑又能怎麼樣?難道你以為你是李小龍嗎?

  「中國佬,難道你以為你是布魯斯李嗎?你以為你是杰克成嗎?」

  黑人怒氣沖沖的拎著刀沖了上來,再三確定了對方身上沒有槍之後,金沐晨也就不再擔心。

  黑人沖到了金沐晨一臂遠的距離,掄起了手裡的刀,沖著金沐晨就扎了過來,金沐晨根本就沒有躲閃,就在他集中精神的一剎那,對方的動作,在他的眼裡看來,簡直就和電影裡放的慢動作一般的慢,他不過伸手一抓,就一把就捏住了對方持刀的手腕。

  黑人感覺自己的半邊身子都麻了,那家伙的手就好像是老虎鉗子一般,牢牢的掐住了他的右手,還沒等他喝罵出聲,眼前陡然一黑,一只缽大的拳頭就結結實實的砸在了他的臉上。。。

  然後那身高一米八多,體重二百多斤的黑人大胖子就直接凌空倒飛了出三米遠,之後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再也沒爬起來。

  金沐晨上前幾步,來到了那姑娘的身前,這時候那姑娘正靠在垃圾箱的邊上,已經停止了啜泣,不過卻在大口大口的喘著氣。

  「怎麼樣?要我幫你報警嗎?」

  金沐晨看著那個女孩問道,女孩抬起頭,借著巷口的路燈一看,金沐晨不由得一愣。

  「怎麼是你?坎迪斯,你怎麼會在這裡?」

  這個女孩,正是前段時間,在紅色小馬駒酒吧裡撞見的那個女招待坎迪斯,當時因為她,自己還和沃爾瑪配送中心的喬伊干過一架。

  後來那天晚上,還是這姑娘送自己回的家。

  之後他就再也沒去過紅色小馬駒酒吧,金沐晨也就在也沒有遇見過這個姑娘,沒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在這裡踫上了。

  「是你?我沒事了,今天真的要謝謝你。」

  坎迪斯眼楮紅紅的,已經開始漸漸的從剛剛的恐懼當中恢復了過來,不過當看清楚救了自己的居然是金沐晨的時候,她的情緒明顯舒緩了許多。

  「真沒想到,竟然又是你,救了我第二次!」

  「是啊,我也沒想到,我居然第二次救了你!」

  金沐晨打了個哈哈,這時候多和女孩子說兩句,對她有好處。

  「我幫你報警吧?」

  金沐晨一看坎迪斯這副摸樣,決定報警,可是電話才掏出來,卻被坎迪斯一把按住。

  「別,那家伙傷的不輕,如果你報警的話,搞不好你會有麻煩。」

  坎迪斯說道,金沐晨也是一陣猶豫,回頭一看,那個老黑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過臉上的狀況可不太好看,鼻梁已經被砸塌了,牙齒也飛出來幾顆,看樣子最低也是個輕微腦震蕩,搞不好還會是重度腦損傷。

  如果報了警,到時候警察雖然抓了他,可是如果他傷重的話,搞不好地撿還會告自己故意傷害,那可就劃不來了。

  「扶我起來。」

  金沐晨一矮身,坎迪斯抬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站起身,跳了幾跳,剛剛因為恐懼,她的腿抽筋了。

  跳了幾下,感覺好了很多,然後坎迪斯推開金沐晨來到了那個黑人的身前,抬腳就往那家伙的褲襠裡狠狠的跺了下去。

  姑娘一邊下腳,一邊喃喃自語的在咒罵著什麼,臉上更是一股子透著一股子狠勁。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5
尋寶美利堅 第14章 坎迪斯

  金沐晨隔得老遠,看的都不由得夾緊了雙腿,他感覺自己好像已經听見了蛋碎的聲音。

  不過那個老黑,還在陷入嚴重昏迷的狀態當中,金沐晨剛剛那一拳,對于他就好像是被疾馳的火車直接撞到了腦袋一般,肯定是嚴重的腦震蕩,所以這時候對于外界的刺激,一概沒多大反應。

  坎迪斯跺了幾腳。還不解氣,好像還要繼續,金沐晨趕緊過去一把拉開了她︰「好了,好了,在踢他可就要沒命了。」

  說完就拉著姑娘趕緊離開了現場,在對面的街角,買了一個預充話費的一次性電話,直接打了911。

  就說發現對面有人昏迷不醒,很快就來了一輛警車,然後還有救護車。

  警察處理這事情非常速度,他們對于這樣的情況非常有經驗,現場一看就知道是搶劫的時候發生了意外。

  反正被打傷的是人渣,至于到底是誰揍的他,警察才不關心。

  三十分鐘過後,這裡就恢復了寧靜,金沐晨帶著坎迪斯從對面的小巷子裡走了出來,然後進了方伯的古董店。

  「你受傷了,我給你包扎一下。」

  剛剛那老黑搶劫的時候,手法太過粗魯,坎迪斯的手臂上,和脖頸處都有一些輕微的擦傷,臉上也開始腫了起來。

  坎迪斯倒也沒有拒絕,很快金沐晨就拿來了一些ok繃,還有雲南白藥。

  簡單的處理了一下傷口,又給手臂上腫起來的地方噴上了噴劑,揉了揉,很快坎迪斯就發現了這種聞起來怪怪的噴劑的好處,原本火辣辣的手臂,這時候居然沒有那麼疼了。

  「這藥真不錯?哪買的?」

  「街角那邊的那家中國藥店,算你還識貨,這藥對于跌打損傷的療效特別好。」

  「哈哈,是嗎?看來下次我應該買兩瓶,在家裡備著。對了,你怎麼會出現在這?我是說,你之前不是住在布魯克林那邊來的嗎?」

  傷情好了許多,坎迪斯也來了說話的興致。

  「那邊不住了,房租太貴,剛搬到這邊,這家店的老板是我親戚,所以我暫時借住在這裡。」

  金沐晨笑呵呵的回答道,坎迪斯這時候站起身,開始在這家店裡四處轉了起來,店鋪的外面擺放的都是一些高仿的瓷器,雖然不是古董,可是也價格不菲,坎迪斯一會看看這個,一會而悄悄那個,對這些玩意好像很是好奇。

  「你呢?你今天怎麼出現在這裡了?」

  「我嗎?呵呵,咱們現在可是鄰居了,我現在就住在你們家右手邊第五家的那家烘焙店的樓上,我現在在哪裡打工了。」

  「不在紅色小馬駒了?」

  「不去了,那地方你也看見了,太不安全。于是桃瑞絲姨媽就讓我來這裡工作了!」

  「原來桃瑞絲是你姨媽?」

  金沐晨嘿嘿一笑說道,腦海裡卻閃現出哪個手持雷明頓的老太太的彪悍形象。

  「是啊!我從新罕布什維爾州過來紐約上大學的,不過今年才開始打工。」

  說到這裡,坎迪斯臉上的神情猛地一變,有些黯淡,仿佛想起了一些不開心的事,金沐晨也看出來了,不過卻並沒有問。

  美國人很注重個人,一般人家要是不願意說的話,你最好別問,否則很容易會引起他人的反感。

  不過看著坎迪斯那副摸樣,金沐晨就猜測,這應該是和她的家庭變故有關。

  新罕布什維爾州,可是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老牌經濟強州,別看地方很冷,可是經濟狀況卻很不錯。

  再看坎迪斯的模樣,明顯是個出身中高階層家庭的女孩子,談吐什麼的很有教養,和其他那些只是徒有外表,一張口就粗鄙不堪的鄉村土妞可不一樣。

  之前金沐晨在學校裡見過她幾次,像坎迪斯這樣的漂亮女孩,走在學校裡總是會吸引很多的眼球,盡管那時候金沐晨有女朋友,可是卻也不妨礙他欣賞美女。

  他還記得,那時候她總是和另外一群女孩混在一起,而那些女孩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日常開銷身的,怎麼看都不像是窮人,最起碼也得是家裡中產階層往上的。

  在美國社交圈這東西,總是很明顯,不是一個階層的人,很少能玩到一塊去。

  反正他是從來沒看那幫女孩中午在學校的食堂裡吃過飯,她們總是開車出了校園,到校園外面的高級餐廳裡去吃飯。

  而且她自己也說了,今年剛開始打工,這就說明她家裡以前條件應該不錯,不需要她打工賺錢,可是現在她卻要靠自己賺錢來賺學費生活費。

  不過現在她家裡可能出了一些狀況,但是這些都是金沐晨的猜測而已。

  「對了,你呢?你從哪來?大陸,台灣還是香港?」

  「大陸來的!」

  「喔!大陸來的紅色貴族嗎?」

  坎迪斯皺著鼻子微笑著看著金沐晨開了個玩笑,說實在的像現在紅二代,富二代這些名詞,即便是在國外也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

  現在平均每年有超過一百多萬的留學生,涌入美國留學,而這其中超過百分之四十是華裔,而這百分之四十裡面,又有超過百分之七十是大陸來的。

  這部分學生裡,除了百分之五左右是那些真正的那獎學金,被國內教授推薦過來或者自己通過考試獲得獎學金的超級學霸,剩余的那些則基本全都是自費過來留學的。

  而這些留學生裡,幾乎有一大半以上,家裡都是非官即富,反正很少有平頭老百姓的孩子自費過來留學的,就算有來美國的,他們也只會有很少一部分出現在大學的校園裡,大部分都是在唐人街裡打黑工。

  所以你幾乎可以想象著美國各所大學裡面的情況,不夸張的說,有些系,有些科目幾乎就是給中國人開設的。

  比如最隨大流,最好混畢業證,也最泛泛的金融,國際貿易等專業,不管是哪所大學,你去裡面隨便看一看,這些專業課程裡面,不夸張的說,幾乎超過百分之五十都是中國人。

  這幫官富二代們,很多一部分人每天上學開著寶馬,奔馳,卡宴之類的豪車,學習不用功,經常掛科,平時更是吃喝嫖賭抽,五毒俱全,在人家的地盤上更是隨意撒野,近些年來在美國的報紙上,經常能夠看到這幫家伙惹是生非的消息。

  什麼超速駕駛,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之類的新聞,更是是不是就能夠登上美國的報端,而美國的媒體人更是給他們起了一個別致的外號,那就是留學垃圾。

  隨著美國媒體的宣傳和普及,很多美國人都知道中國那幫富孩子到底是怎麼回事。

  「別開玩笑了,你看過紅色貴族去配送中心當搬運工的嗎?」

  金沐晨聳了聳肩笑著回答道。

  「額哦,你這麼一說,倒也是!」

  坎迪斯吐了吐舌頭,樣子很是可愛,看樣子已經是漸漸的從之前的陰霾當中走了出來。

  「對了,今年在開學後怎麼沒看過你?」

  坎迪斯來到了一個地球儀的前面,隨手撥弄了一下地球儀,漫不經心的問道。

  「呵呵,我學費不夠了,所以申請休學一個學期,所以你才會在紅色小馬駒看到我。」

  「哦!原來你和我一樣。。。」

  說到這的時候,姑娘的神情又是一暗。

  「好了,時間不早了,我想我該回去了。」

  坎迪斯好像想起了什麼,心情不太好,不想在繼續聊下去了,金沐晨也沒有強留她的意思。

  「那好,我送你回去,反正你住的地方離這裡也不遠。」

  坎迪斯到沒有拒絕,顯然今晚之前的經歷,讓她依舊有些毛骨悚然。

  坎迪斯工作的地方離金沐晨住的地方還真就不遠,就在方伯的古董店右手邊的第五家店鋪,那是一家名叫好美味的烘焙店。

  這家烘焙店在這一片街區,還算是比較有名氣的,原來金沐晨住在這裡的時候,每天早上去上學的時候,都會經過這家烘焙店,每次都會被烘焙店裡的香氣所吸引。

  有時候他也會進去買幾個肉沫派或者是香腸卷,味道確實很不錯。

  這家店的店主也是坎迪斯的親戚,沒課的白天,她會在這家店裡打零工,晚上就住在這家店的樓上,順便幫忙看攤。

  「對了,今天晚上的事,我必須要再次謝謝你。」

  在上樓前,坎迪斯轉過身看著金沐晨說道,金沐晨微笑著搖了搖頭。

  「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都是應該的。」

  「不,我是認真的。」

  坎迪斯看著金沐晨的大眼楮閃閃發亮,街邊的霓虹閃爍,金沐晨好像從坎迪斯的眼楮裡看出了一些不一樣的情緒,他的心跳陡然有些變快。

  就在金沐晨以為可能會發生些什麼的時候,遠處的街角傳來一聲劇烈的剎車聲,打破了這剛剛開始有點曖昧的萌芽情緒。

  「再見!」

  坎迪斯的眼神閃過了一絲慌亂,然後轉身進了店鋪。

  「再見!」

  隔著門金沐晨沖著裡面的坎迪斯揮了揮手,然後戀戀不舍的轉身往回走去。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6
尋寶美利堅 第15章 這算約會嗎?

  街道上一輛黃色的科邁羅帶著巨大的馬達轟鳴聲飛速駛過,後面還有一輛野馬在追逐著,兩輛車的排氣尾喉明顯都改裝過,車子駛過的時候,都帶著巨大的排氣聲,剛剛就是這玩意的聲音把坎迪斯嚇得夠嗆。

  金沐晨沖著兩輛遠去的車尾燈高高的舉起了自己的中指,同時抬腳踢飛了面前的一只易拉罐,娘的,如果不是這麼兩個煞風景的玩意,剛剛也許可能會發生點什麼。

  「嘿!」

  原本有些沮喪的金沐晨精神一振,他轉過身,坎迪斯站在半掩著門的烘焙店的門口。

  「額?有什麼事?」

  金沐晨有走了回去,而坎迪斯則沒說話,看著他,不過眼神裡卻充滿了笑意。

  「你下周末有空嗎?」

  「額!有,當然有!」

  听到坎迪斯這麼問,金沐晨感覺就好像喝下了一口神仙水一般,渾身的毛孔都舒服的擴散開來。

  「那到時候我們出去轉轉怎麼樣?我已經好久都沒有出去逛街了。」

  坎迪斯看著金沐晨問道,她的藍眼楮亮晶晶,金沐晨的心跳又開始加速。

  「當然沒問題,你說個時間,我過來找你。」

  金沐晨故作淡定的說道,一個這樣漂亮的女生約他一起出去,他當然沒有理由拒絕,更何況他本來不就希望兩人之間能發生點什麼的嗎?

  淡定,淡定,你不是初哥,干嘛這麼緊張!

  金沐晨在心裡對自己說道,臉上努力保持著淡淡的微笑。

  「上午九點鐘吧,你來找我,我們去曼哈頓轉轉。」

  「ok!沒問題!」

  「那就這樣!晚安!」

  「嘿!」

  坎迪斯剛要轉身關門,金沐晨喊住了她,她的眼楮裡帶著幾許的疑惑。

  「嗯。。。那個。。。我們。。。這次算是約會?」

  盡管感覺有些難以問出口,可是金沐晨還是問了出來,他覺得自己需要搞清楚,女孩這次約自己到底是為什麼?

  如果人家僅僅是出于報恩的想法,那自己最好不要自作多情,免得到時候有什麼太出格的舉動,會引人反感。

  這樣的問題,如果是面對中國女生,那你絕對不能問,可是如果對方是美國女生,你盡管可以直接問,這可是他認識的一些泡過洋妞的前輩的金玉良言。

  坎迪斯的藍眼楮轉了轉,嘴角泛起了一絲笑意。

  「你覺得呢?」

  「我。。。我。。。」

  金沐晨還是有些撓頭,畢竟他之前就只有過馬凌一個女朋友,對付女孩子他的經驗還是太少了。

  「真是個笨蛋,如果你覺得是,那就是好了。。。」

  說完都不等他回話,坎迪斯就關上了店門,然後轉身向樓上走去,而金沐晨則傻兮兮的站在門口,沖著她的背影,揮了揮手︰「晚安!」

  然後猛的轉身,對著空氣揮出了一套組合拳。

  yes!這感覺真是太棒了!

  可他不知道,他這套組合拳,卻全都落在了烘焙店樓梯上,悄悄轉身的坎迪斯的眼底。

  女孩兒沒說話,只是臉上的笑意越來越濃,她彎彎的眼楮和皺起來的小鼻子,看起來像極了偷食得手的小貓,然後轉身輕快的向樓上跑去,嘴裡還哼著歌,而這晚之前的那糟糕的經歷,已經被她拋在腦後了。

  「你回來了!」

  金沐晨剛剛推開店門,坐在後面陰影裡的方伯,把他嚇了一跳。

  「搞什麼?方伯,你回來,怎麼不開燈?」

  方伯按亮了桌面上的台燈,老臉上充滿了笑意。

  「我這不是怕影響了你們兩個小年輕嗎?怎麼樣?你約她了沒有?機會不能浪費呦!」

  方伯的臉上全都是笑眯眯的褶子,這老頭還真是有點為老不尊的意思,看樣子自己剛剛和坎迪斯在一起的一幕,被他看見了。

  「上次我交女朋友的時候,你可不是這樣和我說的。怎麼?那女孩,你認識?」

  「嗯,這女孩,和你之前那個女朋友可不一樣,我中午的時候,喜歡去好美味那邊喝杯咖啡,吃點東西,那姑娘在那有半個多月了,人非常不錯。沐晨,你年紀也不小了,現在又沒有女朋友,我覺得你不妨可以試試。相信方伯,方伯這輩子活了這麼大年紀,這雙眼楮除了會看古董,還能看清很多人,這個女孩不錯,加把勁哦!」

  方伯說完,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後轉身上樓去了,只留下金沐晨一個在樓下發呆。

  接下來的一周,金沐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麼過的,用神魂顛倒來形容也一點都不為過。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星期六早上九點,金沐晨很準時的出現在了好美味烘焙店的門口,這時候烘焙店剛好開門,胖乎乎的老板娘,笑眯眯的看著站在門口的金沐晨,上下打量了他好久。

  然後坎迪斯身形輕盈的好像是一只蝴蝶一樣從樓上飄了下來︰「你來了很久了嗎?」

  「沒有,剛到而已。」

  「要不要吃點東西再走?」

  坎迪斯問道,這時候店裡剛好有第一批烘焙做出來,熱奶酪的香味開始從店裡飄出來,金沐晨還真是有些餓,不過他沒有答應坎迪斯的邀請。

  「還是不了,我早上吃過了,我們走吧。」

  「好吧!瑪麗姨媽,我出去嘍!」

  坎迪斯回身和站在櫃台後面那個一臉和善的老太太打了聲招呼,老太太則是笑眯眯的揮了揮手。

  「去吧!過個愉快的一天哦!」

  金沐晨逃也似的帶著坎迪斯離開了烘焙店,那老太太雖然是笑眯眯的,可是那眼神卻好像要把他扒光了一般,看得他起了渾身的雞皮疙瘩。

  「哈哈,你這麼慌張干什麼?瑪麗姨媽是個好人。」

  在曼哈頓停車,找車位,可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一點都不比在天朝帝都的cbd和浦海的南京路附近找車位簡單,所以兩人決定不開車,搭乘地鐵去曼哈頓。

  站在地鐵上,坎迪斯笑眯眯的看著金沐晨說道,同時從隨身的小包裡抽出了一張紙巾給他遞了過來。

  今天的坎迪斯穿了一件連身的白色蕾絲短裙,上半身還套了一件小號的牛仔夾克,剛好可以遮住胸前的雄偉,短裙剛好到大腿膝蓋上面,修長筆直的,赤著的腳上穿了一雙人字拖,一頭金發散開披在肩膀上,眉目如畫,尤其是那一雙碧藍的眼眸清澈見底,身上也不知道用的什麼香水,散發著一股淡淡的槐子花的香味。

  標準的美國大學生似的打扮,年輕,漂亮,充滿了活力。

  整個車廂的男人,都時不時會偷偷的往她身上瞄上幾眼,這樣一個漂亮的女孩出現在這樣的車廂裡,絕對是一道靚麗的風景。

  金沐晨接過坎迪斯遞過來的紙巾,擦了擦額頭,他真是沒想到一個美國老太太而已,居然有這麼大的威力,只不過盯著他看了幾眼,就把他看的渾身是汗。

  「額。。。沒什麼,是的,瑪麗姨媽是好人,只不過我的魅力太大了,連我也沒想到,一個大媽都對我這麼感興趣,她那炙熱的目光都快把我烤化了。。。」

  金沐晨說這番話的時候,臉上可是一本正經,他這樣的冷幽默方式,一下就把坎迪斯給逗樂了,抬起粉拳輕輕的在他的肩頭捶了一拳。

  「得了吧你,自我感覺不要太良好哦!」

  「我哪有,我不過是在陳訴事實而已。」

  金沐晨越是這樣一本正經,那邊的坎迪斯就笑得越厲害,看著那張明媚的笑臉,金沐晨感覺自己的心裡都跟著輕松了許多,前段時間一直在心裡不斷累積的壓力,也隨之一掃而光。

  「你看著我干什麼?看外面,我們正在穿過海布裡公園,這裡的花可漂亮了,曼哈頓那邊很多公園的花,都是從這邊引進過去的呢。」

  金沐晨的目光灼灼,看的坎迪斯臉上有點發燙,連忙做了一個向導,給金沐晨介紹地鐵外面的景色,現在地鐵剛好在一座高架橋上,下面則是一個鮮花盛開的公園。

  不過金沐晨哪裡有心思去關注那些花,他只是盯著坎迪斯那有些躲閃眼楮說道︰「那些花,有哪裡有你好看?」

  坎迪斯听了這話,臉色更加紅潤了許多,不過卻並沒有低頭躲閃金沐晨的目光︰「你可真是一個嘴甜的家伙,說吧,你用這招哄過多少女孩子?」

  「哪有,我這話可就對你一個人說過,那些花園裡的花,就算再漂亮,也及不上你笑起來的十萬分之一。」

  金沐晨繼續夸贊眼前的美人說道,他在美國兩年多了,逆襲的案例還真就見過幾個,都是那種國內吊絲的不能再吊絲的家伙,結果來這裡沒多久就泡上了漂亮的白妹子。

  他還和其中一個哥們打過交道,也曾經請教過泡妞經驗,結果人家說的很簡練,把自己弄得干淨整潔一點,然後自信一點,幽默一點,別玩憂郁,別娘炮,那種亞洲的陰柔美風格,人家美國妹子可欣賞不來。

  要男人一點,陽剛一點,也別把外國妹子看的太高,其實說到底,她們一樣是女人。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7
尋寶美利堅 第16章 飲食文化

  只不過在追求這些美國妹子的方式和手法上,你要更主動一些,更加大膽一點,直接一點,喜歡就表達出來,不要扭扭捏捏,該夸就夸,別嫌肉麻,要敢于表達就一切ok!

  不過那之後,沒多久,金沐晨就有了馬凌那麼個女朋友,從前輩哪裡學來的經驗,根本沒機會拿出來應用。

  中國女孩,和美國女孩,這可完全就是兩種生物,雖然本質相同,但是她們的思維方式,和生活習性那可有著大大的區分。

  原本他以為從前輩哪裡听來的泡白妹子的經驗他是沒機會用到了,可沒想到今天機會就出現在了,剛剛試探了一下,看來效果好像很不錯。

  坎迪斯這樣的西方女孩,還真就很吃這一套,盡管金沐晨說的有些夸張,但是對面的美女卻是笑顏如花,這就是他策略成功的最好證明。

  地鐵猛地一個急剎,車廂一陣劇烈的晃動,坎迪斯和金沐晨都沒有站穩,兩人都本能的抬手,去抓門邊的欄桿,沒想到坎迪斯先了一步,而金沐晨卻一下抓在了坎迪斯的手上。

  地鐵的速度開始放緩,前面到達了一站,不過這時候金沐晨卻沒有松手的意思,拍拖拍拖,拍的和拖得不就是手麼?

  而坎迪斯也不過就是紅了紅臉,卻也沒多說什麼,就任由金沐晨那只大手,覆蓋在她握著欄桿的縴縴玉手之上,他的手心裡全都是老繭,很粗糙,不過很干燥,很暖,這讓她有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車門打開,很快就擠上來一幫人,這一站上車的人很多,人流涌動,把站在門口的坎迪斯擠得東倒西歪,而這時候金沐晨則是很自然的一伸手,把坎迪斯攬入了懷裡。

  這時候的他,就好像是海邊的一塊礁石,任你風吹雨打,洶涌浪高,可我自巋然不動,不管多少人擠過來,可是撞到他的身上,卻都被自然的彈開。

  被他攔在懷裡的坎迪斯,感覺自己好像要暈過去一般,他身上有著一股淡淡的汗味和煙草味,很好聞,而他厚實的胸膛,卻好暖好暖,在他的懷裡,她突然覺得自己好安全。

  「對了,今天我們去哪?」

  地鐵緩緩開動,坎迪斯推開金沐晨,從他的懷裡鑽出來,趕緊找個話題,打破兩人之間的尷尬情緒。

  「額?我還沒想好,不過我肚子剛好有些餓了,要不然我們先去華埠吃個早茶?」

  金沐晨很自然的對坎迪斯說道,華埠那邊的很多中餐館他不太喜歡,但是那些粵式酒樓裡面的早茶還是相當不錯的,口味不光是洋人喜歡,他也非常喜歡。

  「好啊!被你這麼一說,剛好我肚子也有些餓了呢!」

  坎迪斯抬起頭對金沐晨甜甜一笑。

  金豐是華埠最有名最大的粵式茶樓之一,位于伊麗莎白街24號,典型的中式裝修風格,紅色為主基調,紅色的地毯,金色的龍鳳呈祥,在美國人的眼裡,這就是最正宗的中餐館。

  既然來吃粵式早茶,那麼一些經典菜式就不能錯過,蝦仁燒賣,蝦餃,潮州粉果,腸粉,豉汁鳳爪,豉汁排骨,腸粉,當然還有這家店的招牌榴蓮酥。

  據說這榴蓮酥可是每天用從泰國空運來的最新鮮的榴蓮制作的,每天限量供應二百個,來晚就搶不到了。

  而且這裡可不光是有傳統的粵式早茶的茶點,連帶著很多羊城街頭的大排檔小吃也一樣能看到,燙青菜、碗仔翅,蘿卜牛腩、藥膳雞腳,各種大排檔風格的街邊小吃、傳統美食應有盡有。

  金沐晨以前和馬凌一起來過幾次,即便是那時候,每次來這裡消費一次,消費的價格都會讓他有些肉疼。

  可是現在卻不會,因為那時候畢竟是在花父母的錢,而現在他是在花自己的錢,更何況最近他手頭還真是挺寬裕的。

  買古董的兩萬八,他給國內的母親寄回去兩萬五,自己留了三千,再加上前幾天剛剛開了工資,還有一些以前的積蓄,現在他手裡有一萬出頭的存款,所以這時候他很有底氣。

  坎迪斯的筷子用的很不錯,不過吃起中餐來的時候,卻時不時的總是會驚嘆兩聲,這些食物實在是太美妙了,味道一級棒。

  老外在夸贊食物的時候,一般都會用d這樣的詞,不過如果他這麼說,一般也就是口頭上那麼一說,心裡未必認真,大家听了之後就嘻嘻哈哈過去就算了。

  但是如果他用了delicious,那就說明他是認真的,這食物確實很好吃,而坎迪斯就在金沐晨面前連用了幾次delicious這個詞,說明今天她吃的真的很開心,這食物對她而言,真的是很美味。

  「怎麼?我看你筷子用的挺熟練,以前應該吃過中餐啊?今天這些點心,怎麼會讓你覺得那麼美味呢?」

  金沐晨笑眯眯的坐在對面隨口問道。

  「還真就沒有,以前我們家很少吃中餐,我爸爸總是說中餐很油,鹽很重,不是健康食物,所以我們家吃的很少。。。」

  「所以,我們家以前很少吃中餐,更多的是吃泰國菜和越南菜,我的筷子,就是那時候練出來的。」

  說實話作為大吃貨帝國出身的家伙,听到別人這樣評價中餐,金沐晨心裡真的很不舒服,但是他卻不能不承認這麼一個事實。

  那就是確實中餐雖然美味,但其實從營養學角度而言,真的不是特別健康,尤其是那些高鹽,高油的菜式。

  就比如中餐處理青菜的方式,有很多都是高溫爆炒,這樣其實會破壞青菜的粗縴維和維生素b5,而老外則是熱水燙一燙就吃,這樣的吃法雖然乏味,但從營養學的角度考慮,確實是最健康的飲食方式。

  以前金沐晨也在網上看過一些帖子,說老外們見識了中國的美食之後,是如何如何的跪舔,如何如何的瘋狂喜歡,好像種花家只要亮出美食,老外就只能頂禮膜拜一樣。

  沒出國之前他也認為那是真的,可是在美國兩年之後,再看到這樣的帖子,他只能是呵呵,一笑而過。

  其實在國外,洋人對中餐的態度,一般就分三種,一種是喜歡,一種是可有可無,還有一種就是絕對抗拒。

  而且大部分老外,說起中餐來,第一印象除了美味之外,就是不健康!

  可能又有人會說,既然你說洋人吃的健康,為什麼他們一個個都那麼胖?

  其實這還是和他們的飲食習慣有關,除了油炸食品外,很多老外的生活都離不開一樣東西,那就是奶酪,各種各樣的奶酪,硬的,軟的,固體的,液體的,酸的,甜的,咸的,辣的,甚至是臭的。

  尼瑪,洋鬼子的世界裡,就是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奶酪,幾乎餐餐都不能少,甚至就算是晚上看電視吃薯片也要沾酸奶酪,吃兩片餅干也要夾上一片干奶酪。。。

  奶酪是好東西不假,可那玩意的內在其實大部分都是脂肪,各種口味的奶酪,只要你閉著眼楮嚼下去,到最後都是一個結論,那就是︰香!

  都是脂肪能不香嗎?這也是為什麼外國女性,一般三十歲之前都是身材無敵,可是三十歲之後,就很容易發胖走樣的一個關鍵因素,因為她們吃了太多的奶酪。

  不過金沐晨今天和坎迪斯一起出來,可不是為何和她來討論,中外飲食差異,和外國女性容易發胖的原因的,所以很快他就找了個話頭,岔開了這個話題。

  「對了,等會兒吃完早茶,我們去做什麼?要知道,這裡畢竟你比我更熟悉,我來紐約可沒多長時間。」

  「哈哈,這句話,算你問對了人,紐約別的地方,我和你一樣也不是特別熟悉,但是說到曼哈頓,這裡我可是非常熟,等下你就跟著我好了。」

  坎迪斯哈哈一笑對金沐晨說道,很快兩人就把面前的食物一掃而光,結賬出了茶樓,坎迪斯在前面帶路,熟門熟路的拐了幾個彎,然後一條綠樹成蔭的小街就出現在兩人的面前。

  「沐晨,你說過你和方老頭在學習古董方面的知識,你應該對古董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我想你應該會很喜歡這裡。」

  坎迪斯看著前面那熙熙攘攘的一條街,對旁邊的金沐晨說道。

  原來在中國城旁邊不遠處有個天鵝公園,公園的邊上有一條海斯特街,每到周六周日,這裡都會有一個小型的手工藝品和古董的集貿市場,而今天坎迪斯帶金沐晨來的地方,就是這裡。

  海斯特街兩邊原本就有二三十家的手工藝小店,而每到周末這裡有集市的時候,就會有很多練攤的小商販趕過來參加,這些人是賣什麼的都有。

  有賣自己做的手工藝品的,還有賣二手貨的,當然最多的還是買古董的,所以這裡的性質,和國內的那些小型的古玩集市很像。

  所以每到了周末的時候,這裡都會人聲鼎沸,算是曼哈頓華埠附近一道亮麗的風景。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8
尋寶美利堅 第17章 古玩街

  以前金沐晨和馬凌在一起的時候,雖然也會經常來華埠這邊下飯店,逛超市,可是這海斯特街這邊的集市,他還真就沒來過。

  而現在坎迪斯帶著他,來到了這麼一個美國的古玩市場,對他來說,絕對是有些意外,又有些驚喜,畢竟在前次成功的撿漏經歷之後,他一只有著再試一次的願望,可是一直沒找到正地方。

  而這一次坎迪斯,算是給他推開了一道通往新世界的大門,剛好可以滿足他躍躍欲試的願望。

  在美國也有著龐大的收藏人群,很多人同樣喜歡古董,在曼哈頓的soho區就有大大小小無數家古董店,但是那樣的地方,金沐晨雖然知道可是卻去不起。

  一來是他覺得那裡根本沒多少漏可撿,畢竟在哪裡開古玩店的,可都是行家,想要從行家手裡撿漏,希望不大。

  二來也是因為哪裡的東西基本沒有便宜貨,這也杜絕了你去人家古董店裡撿漏的可能,要知道曼哈頓可是紐約的精華區。

  而在soho那邊開古董店的,一般針對的客戶都是華爾街那幫高大上的銀行家團體,那幫闊佬,從來都不把錢當回事,他們買東西,一貫就有只買最貴的習慣。

  那些專門針對他們的古董店裡,隨隨便便的一件東西,都很少有低于一萬美元的。

  那樣的古董店,顯然不是適合金沐晨考驗自己眼力的地方,就算他看對了某樣東西,那東西的價格,他也不一定能承受得了。

  所以金沐晨之前就一只琢磨著,到底去哪裡試試自己的眼力,要知道在美國,除了那些正規的古董店之外,另外最大的古董集散地就是在網絡上了,e-bay上面就有古董專區,可是哪裡哪有什麼撿漏的機會可言?

  前段時間,金沐晨還一直再為了到底去哪裡試試自己的能力而頭疼來著,方伯雖然知道幾個,可是他卻以自己功力不夠,怕自己上當受騙為由,一直不告訴自己。

  而現在坎迪斯,帶自己來的這個地方,給他的感覺,就和國內的那些小型古玩市場差不多,貨物的品質參差不齊,價格也都比較低廉,而且還能砍價,這樣才有可能撿漏的地方。

  集市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人來人往,黑的,黃的,白的各色人等是一應俱全,顯得熱鬧非凡。

  雖然已經是九月,紐約已經進入了初秋的季節,可是一眼望去,卻依舊是滿眼的短袖,短裙,大長腿的白妹子,而且因為實在曼哈頓,這些妹子的質量完全不用擔心,黑發的,金發的,紅發的,身材火爆高挑的,一個個看起來都煞是養眼,一走一過都是女人身上的香水味。

  如果不是身邊就是一個出挑的大美女坎迪斯,金沐晨可管不住自己的眼楮要大吃冰淇淋了。

  海斯特街長度大約有兩英裡,路的左邊是一排幾十家店面,專賣手工藝品,和一些二手貨。

  另外一邊則是開著天鵝公園,綠樹成蔭,那些買古董的小攤一般都擺在這邊,還有一些賣小吃的攤位也夾雜在中間。

  這裡的小攤和國內那些露天席地的路邊攤不太一樣,布置的比較正規整潔,攤主會搭起一個像模像樣的小棚子,每個棚子大概有十個平方左右,而在棚子裡面會很正規的擺上簡易的貨櫃,和貨架,出售的商品,則是會分類擺放整齊。

  來逛這裡的紐約客,都是喜歡手工藝品和古董的玩家,還有一部分則是純粹抱著看熱鬧的心裡來逛的游客,所以這個集市,從來都不缺乏人氣。

  在古董攤位的旁邊,是不是的還開著一些賣飲料小吃的販賣攤,每個小攤前面都很快會擠滿人群,誘人的食物香氣,在市場裡散播開來,伴隨著熙熙攘攘的人群,原本已經開始熱鬧的街道,迅速就變得更加的火熱了起來。

  金沐晨興沖沖的帶著坎迪斯殺了進來,不過很快就失去了原本的興致,因為他發現,這裡和他想象不太一樣,最起碼和他所認知的國內的那些古董市場不太一樣。

  當然這主要也是和美國人對古董的認知有關,美國因為建國時間短,自己的歷史積澱並不深厚,所以對于古董的認知和國人也是大不相同。

  在他們看來,一些用舊的二手貨,只要有個三五十年的歷史,就完全能看做是古董,而且因為這個國家沒有經歷過封建王朝時期,所以他們也不在乎那些東西,是不是皇室用過,還是就是出自于普通老百姓人家的。

  甚至一些做工精美的手工藝品,只要年頭夠,都可以歸咎到古董的範疇。

  這個海斯特街裡的古董攤位,其實很多就是賣手工藝品的,有的是賣木雕的,有的是賣二手家具的,還有的是賣現場制作的手工項鏈,或者手串的。

  更有甚者,居然有人在賣什麼名人球星卡,和一些形狀比較奇怪的玻璃瓶子,或者是可樂瓶蓋的,總之是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也有一些是賣銀器的,不過那些銀器,在金沐晨的眼裡看來,不管怎麼看都是更像現代仿品多一些。

  還有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非洲來的黑哥們,在賣一些看起來好像是動物牙齒或者是骨頭做成的牙雕,或者骨雕項鏈,手串之類的。

  金沐晨靠近去看了幾眼,那玩意雕工很粗糙,而且制作年代也不是很確定,可就是這樣的一些玩意,老美卻很是喜歡。

  時不時就有幾個大妞,或者拖家帶口的中年大媽和那些黑哥們在哪裡討價還價起來。

  而原興沖沖的沖進來的金沐晨,很快就大失所望起來,這裡根本就沒有他期望的漏可以撿。

  不過很快他就調整了心境,畢竟像那次那樣的撿漏,就算是在國內也不可能每時每刻都有發生。

  雄心勃勃的想來撿漏的心思,只不過在二十分鐘不到的時間裡,就灰飛煙滅了。

  看著那幫老外,圍著一個個攤子,討價還價的不亦樂乎的模樣,金沐晨真是難以理解,那些東西很多都是來自非洲或者拉丁美洲的雕刻品,而且調動粗糙,就算是有些年頭,很多也都是乾隆年以後的產品。

  真的很難能看出,裡面有什麼值得審美的價值,但是那幫老外,卻非常喜歡,圍著那些攤子一個勁的再轉。

  說實話那些東西,和咱們國內的瓷器玉器比起來,連提鞋都不配,這也真是讓金沐晨更加的奇怪這幫老外的審美情趣。

  不過他雖然是撿漏不成,但坎迪斯對這裡的很多東西,卻很感興趣。

  比如那些亮光閃閃的項鏈,雖然明知道是玻璃朔料的,但是她還是會饒有興趣的帶著金沐晨趕過去,圍觀一番。

  「這個怎麼樣?那個也很漂亮。。。」

  總之這是金沐晨听到坎迪斯說過的最多的話,這裡那些五顏六色的小商品,讓他感覺自己好像到了義烏,而對坎迪斯而言,每樣東西看起來都很新鮮。

  金沐晨很快就調整了心態,陪著坎迪斯在這裡逛了起來,雖然撿漏不成,但是能和美女一起好好的逛逛街,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正所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這次應該算是他們兩人的第一次約會吧,有這樣的美人相伴,要是不懂得好好享受,那就絕對是個蠢蛋。

  女人們對那些亮晶晶的東西,好像永遠都缺乏抵抗力,就好像金沐晨對美食一樣缺乏抵抗力一樣。

  這樣的大集市裡,可不光是有那些古董和二手貨值得關注,還有一樣東西也同樣值得關注,那就是各種各樣,來之世界各地的美食。

  說到吃的方面,很多中國人也許會一拍胸脯,說咱們才是吃貨的天堂,美國那些東西,根本就和咱們沒法比。

  這些話固然有著很濃重的民族自豪的情緒,但是作為一個吃貨的金沐晨,卻覺得自己並不能同意上述的那個觀點。

  確實咱們國內有著很多,數不勝數的小吃,名吃,但是人家美國這邊其實也並不差,美國人也許並不能自己做出像中國那樣種類繁多,不同口味的美食。

  可是這裡人們的富裕程度,就決定了這裡的市場地位。

  每年都會有數以百萬計的外國人涌入美國,而這些人則是會把來至他們家鄉的美食帶到美國,所以在美國,你可以不用出國,就吃遍世界各地的美食。

  而這就是和咱們國內最大的不同點,國內的各種各樣的美食,雖然口味不盡相同,可是卻始終沒有脫離中餐的範疇,而在這裡,你卻可以品嘗到來之世界不同地區的各種美食的味道。

  這一點在海斯特街的集市上就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短短兩英裡的市場,金沐晨只走了一半就感覺到自己的肚皮又開始像自己抗議了。

  雖然撿漏不成有些喪氣,不過很快從街邊傳來的食物的香氣就把他吸引了過去,就在一個賣琥珀手串的攤子的邊上,剛好就是一個做三明治的攤位。

  金沐晨快步走了過去,到跟前一看,呦呵,剛好就是他好的那一口。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1:59
尋寶美利堅 第18章 美景-美食-美女

  攤主是個古巴人,這時候正在飛快的切著一塊豬頭肉,然後在熟練的把豬頭肉塞進兩片面包裡,配上生菜和醬料,很快一個做好的豬頭肉三明治就做好了。

  要知道在美國能找到吃豬頭肉的地方可不多見,這小攤賣的可是古巴傳統美食之一的豬頭肉三明治。

  兩塊錢直接買了一個三明治,三口兩口就塞進了肚子裡,還有些意猶未盡,這豬頭肉烤的比較到位,外焦裡嫩,口感和國內那種鹵出來的味道很是不一樣。

  再往前走兩步,則是一個黑哥們的攤位,這個哥們買的是現烤的排骨,新鮮的豬排通過特制的醬料腌制完畢,然後往燒烤架上一放,幾分鐘的功夫,一股混合著蜂蜜肉香就四散開來,很快就引來了諸多的美食愛好者。

  美國人消費豬肉並不算多,一來是因為他們更喜歡吃牛肉,二來是因為他們的豬肉有著很濃厚的騷味,處理不好的話,味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

  金沐晨剛來美國的時候,不太知道這邊豬肉的情況,在超市一看,價格真便宜,就賣過不少回去,準備做中國菜打牙祭,可是那些豬肉炒出來之後,那腥臊的味道,別說吃進嘴裡,光是聞上一下,就直接讓他吐了。

  自從那次之後,他就再也沒怎麼自己賣過豬肉。

  後來在這裡時間久了,這才了解到,原來這裡的豬肉之所以和國內的豬肉,口味那麼不同,主要是因為那麼兩個原因。

  一來是這裡的豬,從來不像國內那樣需要閹割,二來也是因為那些動物保護主義者鬧騰的,所以在殺豬的時候,不像國內那樣先來一刀放血,而是直接電死,或者通過其他的手段殺死。

  所以豬血都是留在肉裡面的,這樣一來這裡的豬肉的味道就非常的腥臊,難以入口。

  但是這個黑哥們的豬排,顯然是經過精心的腌制處理,味道並不那麼腥臊,甚至聞起來還格外的香甜。

  金沐晨當然不會客氣,直接花了五刀來了一大根,一路走來一路啃,味道還相當的不錯,啃完把那根肋骨條直接扔進垃圾箱,在咂吧咂吧牙花,說上一句。

  「如果再能撒上點孜然,辣椒粉那就完美了。。。」

  再往前走上兩步,就看到了一個做美國傳統美食的攤子,正宗的美式漢堡。

  新鮮的手工牛肉餅,和漢堡店裡那些牛雜碎做成的肉餅,可是有著天壤之別,直接放到鐵板上煎熟,然後配上大號吐絲機烤好的面包,配上新鮮的生菜,西紅柿,酸黃瓜,還有兩片厚厚的奶酪,涂上美乃滋,蛋黃醬,番茄醬,很快一個正宗美國漢堡就算完成了。

  作為一個肉食愛好者這個絕對不容錯過,金沐晨還特意要了裡面加上意大利黑胡椒香腸和培根的套裝,吃漢堡的時候,怎麼能忘了這些!

  一口下去,茨實的牛肉餅肉香,還有被熱牛肉餅燻化的奶酪帶來的奶香,再加上黑胡椒香腸帶來的特殊的酸辣味,還有那咸咸的培根,多種味道混合在一起,卻又層次分明,這口感簡直是好到爆啊。

  一個大號漢堡吃下去,剛剛不過才四分飽的肚子,終于達到了六分飽的程度。

  陽光,藍天,白雲,熱鬧的街道,綠樹成蔭!

  美景,美食,美女,這時候如果在不懂得好好享受,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蛋了!

  「沐晨,我恨你!」

  「為什麼?」

  金沐晨一口吞下手裡的漢堡,瞪大了眼楮。

  「我帶你來這裡是看古董的,可是你從進了這條街開始就一只吃吃吃,古董什麼的你從來不看,難道你從來都不擔心自己發胖嗎?」

  站在他身旁的坎迪斯,瞪著一雙藍眼楮,帶著幾分復雜難言的味道看著金沐晨說道,昨天自己還專門研究了一下今天要去的地方,所以才專門帶這家伙來這裡的。

  哪想到這家伙看起來,好像對古董什麼的不太感興趣,倒是這裡的美食,好像更讓他印象深刻。

  「額!好吧,對不起坎迪斯,其實這裡的古董,我也有看,但是目前沒有發現讓我感興趣的,至于發不發胖,別忘了我是干什麼的?這點東西,對我來說不過就是開胃小菜。」

  坎迪斯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見這家伙的時候,這家伙一個人就消滅了一份k套餐,忍不住伸手扶額。

  「上帝啊!你真應該去參加大胃王的比賽!」

  「哈哈,好主意,我可以考慮考慮,不過坎迪斯,我覺得你這是在嫉妒?」

  「哼!我嫉妒你什麼?」

  坎迪斯皺了皺眉小鼻子,陽光灑下,照在她的臉上,一層薄薄的金色絨毛,讓她的臉看起來分外俏皮可愛。

  「嘿嘿,你在嫉妒我的胃口,嫉妒我可以敞開了懷的享受這裡的美食!嘿嘿,你知道嗎?剛剛我吃的那烤排骨,真的非常不錯,我和你說,那肉烤的外焦裡嫩,上面涂了一層蜂蜜,還澆了腌黃瓜的湯汁,有些微微發酸。。。。。。」

  「哦!我的上帝,你能不能不要再說了!好吧,福爾摩斯,求求你,不要再說了,你知道我今天吃的已經夠多了,如果我要是像你這麼吃,我今天晚上回去,要多跳一個小時的健身操你知道嗎?」

  坎迪斯幾乎是跳著腳的沖著金沐晨說道,不知道為什麼,金沐晨就是喜歡看她這樣俏皮的樣子,因為這讓她看起來很真實。

  「別想那麼多,甜心,你看這麼好的天氣,還有這麼多的美食,如果我們不來一場美食世界大冒險的話,那就是我們的罪過。你放心,大不了等一會兒,我們不直接坐車,我陪你走到布魯克林大橋再坐車。你要知道一個人每天如果能走上六英裡,那麼就算攝入再多的卡路裡,也不用怕胖!」

  「真的嗎?」

  坎迪斯瞪大了藍眼楮,一副躍躍欲試的姿態,那些美食的香味她早就已經不能忍了,更何況邊上還有這麼一個甩開膀子狂吃海塞的家伙。

  「哈哈,當然,這可是在科學雜志上刊登過的一篇文章,伯克利分校的那幫瘋子們研究過三千人的數據。。。」

  金沐晨笑著給坎迪斯解釋道。

  「別說了,老板給我來一個漢堡!」

  坎迪斯不等金沐晨說完,就直接轉身給漢堡攤的老板下了單。。。

  坎迪斯拿著漢堡,金沐晨則拽著她繼續往前。

  再往前走上幾步,剛好就有一個西班牙風格的小攤子,哪裡正在販賣各種海鮮風味的小吃,所以也是絕對不能錯過。

  剛從烤爐裡拿出來,帶著海魚鮮香味的烤魚小餅,外加上新鮮的龍蝦卷,這樣的美食當然不能錯過。

  坎迪斯一看這個就走不動了,手裡剛咬了一口的漢堡,直接交給金沐晨打理,然後自己來到了小攤的前面。

  在這個小攤前,戰斗了幾分鐘,花了十多刀,金沐晨終于是把肚皮吃到了八分飽,而坎迪斯則是直接在拍肚皮了。

  「不行了,不能再吃了,肚子都要撐破了。」

  她皺起嬌俏的小鼻頭,帶著幾分擔憂看著自己的肚子說道,然後再抬起頭看著金沐晨,惡狠狠的說道。

  「混蛋,你最好保證你剛剛說的那篇文章是真的,要不然?哼哼!」

  「咦!這裡居然有刨冰耶!這這熱的天氣,嘿!坎迪斯,你要不要吃一碗!」

  金沐晨趕忙岔開話題,剛剛那女孩的眼神,可是讓他不寒而栗。

  剛好這裡有一家非常不錯的台灣紅豆刨冰,現在天氣正熱,剛好吃一碗,可以降降暑氣,去去火氣,順便結結膩,好吧,女孩子好像對甜品,都沒什麼抵抗力。。。

  一碗紅豆刨冰下肚,暑氣四散,再往前走兩步,居然剛好看到一個墨西哥小販在販賣墨西哥冰棍,還特麼是辣椒風味的。

  嘿,多新鮮,冰棍居然還有辣椒風味的,坎迪斯是吃不動了,可是金沐晨可不能錯過,當然要來一根。

  最後再來到一個法國風味的小攤前,在坎迪斯眼巴巴的觀望中,金沐晨最後點了兩只火腿味的馬卡龍。

  「你真的不要再嘗嘗?」

  金沐晨拿著兩只馬卡龍放到嘴邊,挑逗著問坎迪斯到,坎迪斯的腦袋搖晃的跟撥浪鼓似得。

  「嗯,聞起來真的很不錯,味道肯定錯不了。」

  金沐晨看著坎迪斯的眼楮裡充滿了笑意,對面的女孩,躍躍欲試,但是卻有強忍著的神情,確實很好笑。

  「你這個混蛋,上帝啊,你真應該去下地獄!」

  還沒等金沐晨得意下去,坎迪斯猛地推了一把金沐晨的手,他手裡的那只馬卡龍一下砸在了他的臉上,然後女孩帶著一片清脆的笑聲,歡快的跑開了。。。

  金沐晨笑鬧著追了上去,兩人一路笑鬧,不覺間就到了中午十二點。

  九月底的紐約溫度依舊不低,這正當午的,正好是一天當中最熱的時候,而這時候的集市,也沒有了剛開時候那麼熱鬧。
GGCMEAT 發表於 2017-8-12 22:00
尋寶美利堅 第19章 簽字版袁大頭

  集市裡的游客,行人們也少了許多,再一看原來很多人都躲到公園一側的那些樹蔭下休息去了,大多數都是手裡拿著從小吃攤上買來的小吃,在哪裡享受午餐。

  就連那些小攤販們,這時候也大多是一副無精打采的模樣。

  肚子也填飽了,該是找點正事來做了,金沐晨看了看前面,大概還有半英裡,就能穿過整條海斯特街了,他決定索性趁著這時候人不多,把這條街走完。

  如果走完,還是沒有發現什麼中意的東西,就立馬撤退,不在這裡浪費時間了。

  前面一段集市給他的感覺不是很好,這裡所面向的客戶,大多太草根,太低端,而這裡的商品,也大多數一些被美國人界定為古董的二手貨。

  沒有他想象中的中國古玩,所以他不太想在這裡太浪費時間。

  坎迪斯對他的提議並不反對,主要也是應為剛剛吃得太多,這時候肚子有點撐,也想多走兩步,消化消化食。

  于是兩人就成了為數不多的,頂著大太陽逛街的游人。

  一路走來,金沐晨雖然是走馬觀花,不過以他的眼力,倒也看的通透,很多攤子,只要掃過一眼,就能察覺得出,沒什麼值得他看重的東西,所以這一路走的很快。

  眼看著就要走到海斯特街的街尾,也沒能看上什麼他相中的東西,金沐晨略略有些遺憾,坎迪斯也是如此,原本以為帶他來一趟,能夠不虛此行呢,哪想到卻根本沒有入他法眼的東西。

  就在要從街尾走出去的時候,一個賣銀器的攤子,讓金沐晨為之一愣,陽光下那些亮晃晃的銀器的發射光格外刺眼,但是金沐晨就是那麼隨便一掃,卻從那些刺眼的光芒裡看到了一閃而過的一股青氣。

  這詭異的情形,就和那天他在那個黑哥們的家裡,看到那只雍正粉彩碗的時候一模一樣,只不過這次這道氣的顏色變成了青綠色,金沐晨停下了腳步,轉身往哪個攤位那邊走了過去。

  坎迪斯一看金沐晨好像終于發現了什麼讓他感興趣的東西,也來了興致,她倒想看看,什麼東西勾起了這家伙的興趣。

  這攤主是個有著濃重口音的印度人,攤位買的主要是以銀器為主,大多數都帶著非常濃重的印度風格。

  不過那些勺子,刀叉,還有咖啡壺什麼的金沐晨並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是一套扔在攤子左方下角邊上的銀幣,那道青綠色的氣息,就是從這套銀幣上反射出來的。

  口音濃重的印度攤主,一邊介紹著自己攤位上的產品,一邊仔細的打量著金沐晨,還有他身邊的漂亮女孩,時不時在坎迪斯看不到的時候,還給金沐晨豎起大拇指,沖著他擠眉弄眼,那意思絕對是在說︰嘿!哥們你這眼光絕對一級棒。

  不過這印度攤主的眼光也絕對不差,眼看著自己介紹了半天,金沐晨都是心不在焉,在一看金沐晨的視線,立馬就懂了,拿起了那套銀幣給金沐晨遞了過來。

  「朋友,喜歡就好好看看,這可是有一百年歷史的中國銀幣,非常有名的袁大頭!」

  听到袁大頭這三個字從這個攤主帶著濃厚口音的嘴裡蹦出來,金沐晨頓時有了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沒想到,居然能夠在美國看到袁大頭!

  而且還是從一個印度人的手裡看到的,原本對海斯特街都已經感覺有些失望的金沐晨,這時候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覺。

  不過不管感覺如何,這套袁大頭總是沒錯的,看起來保存的品相很不錯。

  坎迪斯對銀幣不太懂,也不感興趣,反而那些做工精美的餐具銀盤,咖啡壺什麼的更吸引她,只不過看了一眼金沐晨手裡的銀幣,然後就把注意力全都轉移到其他那些風格精美的銀器上面去了。

  金沐晨倒也樂得清靜,他爺爺以前就是玩收藏的,所以小時候家裡,這樣的袁大頭有很多,那時候袁大頭還不值錢。

  記得小時候,也就是九十年代初期那幾年,經常有人拿著袁大頭找他爺爺求收購,而且那些袁大頭可都是正宗的老版,沒有假貨。

  他記得很清楚,那時候的袁大頭還沒有被當成古董,那時候人們把袁大頭更多的是當成銀幣,甚至有很多小年輕,為了追求流行,會拿著袁大頭去找街邊金銀鋪子裡的師傅把袁大頭給融了,然後做成戒指。

  那時候爺爺收購袁大頭的價格,如果沒記錯的話,好像也就是十塊到三十塊不等,要根據袁大頭的品相來區分。

  如果是品相完好的,那麼就會貴一些,給出二十到三十的價格不等,如果是品相不好的,干脆就給個十塊八塊的。

  而再等到十年之後,國內玩古董的風潮興起之後,袁大頭的價格在古董市場裡更是一路飆升,品相好的甚至能夠買到七八百,最高的時候甚至過千。

  不過最近幾年,好像隨著白銀市場的價格波動,袁大頭的價格又降低了不少。

  這套袁大頭的品相看起來相當不錯,而最關鍵的是,這套袁大頭保存的相當完整,而且最讓金沐晨吃驚的是這居然是一套完整的民國三年袁大頭套裝。

  最上面的是兩枚正反面放置的袁大頭一元版,而下面是兩枚正反兩面放置的中元版,在下面兩枚正反兩面放置的貳角,然後是一角,到最後是五分。

  這套袁大頭套裝,可算是讓金沐晨開了眼界,因為他以前看到過的袁大頭都是一元版的,而那中元也就是五角的,還有那些兩角,一角,五分的袁大頭,他還是第一次看到。

  再看看這套袁大頭上面寫著的年份,居然赫然寫著中華民國三年。

  當看到這個年份的時候,金沐晨不由得猛然間心頭一跳,想起了當年自己拿著爺爺收藏的袁大頭玩耍的時候,爺爺和他說過的一些關于袁大頭的過去。

  爺爺收袁大頭那時候,金沐晨還小,經常喜歡拿著那些袁大頭當硬幣來玩耍,而且爺爺收上來的那些袁大頭很多都是精品,含銀量非常高。

  拿到嘴邊用力一吹,會听到很是清脆悅耳的嗡嗡的聲響,所以那時候他經常拿著爺爺的銀幣玩。

  當時爺爺還特意拿著那些袁大頭,教他這是什麼東西,這東西有什麼用,還有這東西有什麼區別,要怎麼鑒別之類的。

  他還記得,當時爺爺就提起過,袁大頭裡面有一款到以後肯定會是藏家們爭相追逐的精品,那一款就剛好是民國三年版的一款簽字版袁大頭。

  原來在1912年4月,袁世凱擔任了中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就專門從意大利請來了鑄幣設計師,魯爾至。喬治過來幫忙設計一款全新的銀幣。

  也就是後來赫赫有名的袁大頭,而在民國三年在tj制幣廠開始了試生產,而在大批量生產之前,那位意大利設計師,就把自己名字的英文縮寫l.g,刻在了袁大頭畫面這一側的右邊。

  而這樣的袁大頭,在市面上流通的袁大頭裡,可以說是萬中無一。

  直至今日,當袁大頭已經從當初的貨幣,晉身為古董的年代,一枚品相一般的袁大頭的價格已經被炒到了,七八百元,而品相好的更是要三五千的價格。

  而一枚印有英文縮寫l.g的簽字版袁大頭的價格,現在更是已經被炒作到了三萬多一枚。

  當然現在這簽字版袁大頭的行情,金沐晨還並不知道,但是他只是知道,今天他算是踫上爺爺口中所說的袁大頭中的精品了。

  而且居然還是一整套,這一整套的袁大頭,居然全都是簽字版的。

  這時候他已經明白,自己為什麼離得老遠,就能夠看到這個銀器攤子上閃現的青綠色氣息了,感情是這套寶貝上散發出來的寶氣。

  那個印度攤主,看著金沐晨拿著那套袁大頭套裝是反反復復仔細的觀看,就知道這家伙,很有可能會成為這套銀幣的買主,因為只有真正的買家,才會看得這麼仔細。

  這小販在這裡已經擺攤一個上午了,可是到現在還沒有開張呢,他現在是急需要這筆生意給自己開張,所以這時候他是巧舌如簧的在給金沐晨講解這套銀幣的來歷。

  「這套中國銀幣,還是當年我爺爺留下來的寶貝,那時候他還在sh的租界裡當巡捕,這套銀幣,就是那時候爺爺留下來的,在我家裡放了幾十年了,今天看你喜歡他,我可以同意把他轉讓給你。。。。。。。。」

  又是一套印度版的傳家寶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在中國的古玩市場裡,幾乎每天都會上演,沒想到在美國也是一樣。

  這樣的故事,一般可信度都不是很高,不過具體這套簽字版的袁大頭,到底怎麼來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套袁大頭是真的。

  金沐晨反復的查看了幾遍,直到最後確定這套袁大頭,確實是民國三年的簽字版袁大頭沒錯了,于是就抬頭問那攤主到。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GGCMEAT

LV:9 元老

追蹤
  • 677

    主題

  • 169817

    回文

  • 6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