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 放牧美利堅 作者:何仙居(已完成)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4:58
第四十章 人靠衣裳馬靠鞍



    當肯特和高西離開牧場前往博茲曼的時候,阿托斯、克拉克、特雷斯和阿納斯塔西婭也沒有閑著,他們幾個該修理鐵絲網的修理鐵絲網,該修理牛圈的修理牛圈,還有清理牛糞等等一系列聽起來都非常煩人的工作。

    其實這牛仔的活兒,真是不好干。

    除了這個事兒之外,阿納斯塔西婭還必須得隨時准備好接收五百只波爾山羊的到來,現在羊圈尚未弄起來,不過幸好有空出來的大量牛棚可以給羊來使用,倒是不擔心什麼,不過羊的管理畢竟跟牛還是有區別的,作為養殖羊的專家,阿納斯塔西婭知道這是考驗自己能力的時候了。

    波爾山羊是附近牧場直接會送過來的,到時候估計高西和肯特都不在牧場,如果出了事情,就算高西會饒過她,可是她自己只怕也會因為覺得丟人而離開吧,畢竟這可是給新老板頭一次辦大事兒,不能出洋相的。

    高西和肯特前往博茲曼是為了購買馬的配件,以及大廳西門塔爾牛的情況,看看能不能直接先把安格斯牛買回來,反正就二百頭牛,用大拖車的話,估計一車就運回來了,畢竟要買的都是牛犢,體型也比較小嘛。

    至於說那預定計劃之中的二十匹馬,這是必須得精挑細選的,千萬馬虎不得,馬跟牛可不一樣,牛養來是為了出售牛肉和牛奶的,而馬一般情況下在現代來說都是作為比賽用馬或者是馬場上給人騎著玩的,這必須得選好了,不然你就算想要賣了,估計也沒人會要的,因為馬肉實在味道不怎麼樣。

    好在誇特馬在美國西部非常常見,附近的牧場基本上都有,甚至就連黃石牧場的前身托馬斯牧場原來也養了將近十匹誇特馬,不過都是牛仔和牧場主騎來玩的,並不准備去賣,後來牧場要轉賣的時候,馬就被提前處理了,不然的話,高西估計就不用費勁到外面買了。

    美國鄉村的公路上車輛非常少,所以即便是超長的大拖車,也可以很悠閑地行駛在路上,不用時刻小心突然從路上飛馳而過的小電驢或者小轎車。

    肯特喜歡的歌曲是美國的鄉村音樂,高西對這種音樂以前雖然也聽,不過並不是很喜歡,但是身處這樣的環境之下,再聽著這樣的歌的時候,那感覺就完全不一樣了,這估計就是所謂的意境吧。

    一路上,高西坐在旁邊,聽著肯特不厭其煩的嘮叨,卻沒有絲毫厭煩的感覺,或許是因為肯特所講的那些事情,他大多數都不知道吧,正因為不知道,所以聽的時候,就顯得是特別的專心。

    抵達博茲曼的時候,正好是半個小時之後,這大拖車的速度竟然是一點都不慢,兩個人將大拖車停在了比較寬敞的地方,然後步行前往了博茲曼的馬具店。

    盡管博茲曼的人口不多,但是大拖車實在太大了,如果直接開進去的話,很影響交通的,這得虧還是在美國,要是在中國的縣城,估計交警就要出來找你麻煩了。

    現代馬術用品,大體上分為兩類,一類是供馬使用的,一類是供騎手使用的。供馬使用的用品主要有:馬鞍、籠頭、銜鐵、馬衣、低頭革和水勒韁等;供人使用的用品主要為:頭盔、馬靴、馬褲和馬鞭等騎士用品類。

    高西看過奧運會的馬術比賽,也看過電影電視裡那些賽馬的場景,所以對馬具還是有那麼一點點了解的。不過在進入馬具店之後,他還是感覺自己有點眼花繚亂了。

    這買馬具,感覺跟給女人買衣服差不多的,難怪古人有一句話叫「人靠衣服馬靠鞍」,這說的真是一點都沒有錯。

    光是馬鞍就有數十種不同的材料和樣式,據說這裡頭還都是樣品,如果想買的東西太熱銷的話,還沒有現貨,必須得等幾天才能拿到手。

    除了馬鞍之外,還有一些是比較有特色的西部牛仔用的東西,必須說牛仔帽,這原本不應該算是馬術用具,不過因為這裡是西部,因為這裡崇拜牛仔,所以這牛仔帽放在這裡賣也就很正常了,根據肯特的說法,有些馬具店甚至連牛仔專用的牛仔褲都有賣的,那質量才叫一個好,絕對比外面市場上賣得好得多。

    當然了,其余的諸如水勒韁、馬靴、馬鞭這些都是常規配套的,肯定都有,而且同樣的樣式非常多,顏色也有很多,尤其是馬靴,過去那些牛仔穿的多單一啊,但是如今的馬靴卻越來越新潮了,有些馬靴甚至可以直接穿到城市裡去,而且還顯得特別得時髦。

    「啊哈,我的老朋友,你又來了啊,很久不見了啊!」

    馬具店的店主也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是個瘦高個,估計得有一米九的樣子,戴著牛仔帽,一身的牛仔裝備,腰間還憋著左輪手槍,看起來更像是西部的警察。

    見到肯特進來之後,這人就興奮地迎了上去,兩個人來了一個親密的擁抱,然後又拍了拍對方的後背。

    「是啊,好些時間沒見了,這個是我的新老板,黃石牧場的牧場主,就是過去的托馬斯牧場。」肯特笑著給店老板介紹了一下高西。

    「啊,親愛的亞洲小伙,你好啊,歡迎你來我的店裡,來擁抱一下吧,以後我們或許會經常見面的。」店老板很熱情,也不管高西是不是願意,就直接用自己的大手摟住了高西。

    說實在的,這樣熱情地擁抱,高西還真是有點不太適應,不過他倒是沒有反抗,而是學著肯特的樣子跟對方擁抱了一下,以後這都得慢慢適應才行,正所謂入鄉隨俗嘛,這點道理高西還是懂得。

    「老伙計,這一次來想買點什麼啊,我這裡的貨你是知道的,不敢說全蒙大拿最好吧,但是在博茲曼,那絕對首屈一指的。」店老板看向肯特問道。

    「西場主准備購買二十匹馬,我們需要配套的馬具,還是按照老規矩吧,這一次要的多,就給便宜一點。」肯特說道。

    「沒問題,咱們誰跟誰啊,你們先選貨吧,還是按照過去的打七折,這總該行了吧?」店老板很是慷慨,這大概也是因為他跟肯特熟悉的緣故吧,在美國,主要是靠綠色的「富蘭克林」來打通關系,不過人脈也是很重要的,別以為到了美國,這人脈就可以扔掉了,那實在是非常愚蠢的一件事兒。

    如果人脈沒用的話,肯特就不會讓高西出來交朋友了。

    價格商議好了之後,肯特就開始按照之前計劃好的數量進行采購了,其余的東西高西不懂,也不敢多說,都是肯特忙前忙後的挑選,不過高西想要自己學騎馬,所以這馬鞍以及自己所用的一套馬具,那就得自己來挑選了。

    人靠衣裝馬靠鞍,在所有的馬具中,馬鞍是最重要的一件的馬術用品,也最能體現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愛好。好的馬鞍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藝術品。根據不同的馬術項目,馬鞍分為綜合鞍、賽鞍、障礙鞍、盛裝舞步鞍和西部鞍(或稱牛仔鞍)等。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4:59
第四十一章 昂貴的馬具

    一般騎乘大都使用綜合鞍,這**鞍可做多種用途,既可以做初級障礙練習,也可以訓練盛裝舞步。

    不過作為過來人,肯特還是建議高西直接買西部鞍,因為這**鞍就應該是牛仔的標志,綜合鞍按照肯特的說法,那就是給小孩子用的。

    然而即使是西部鞍,也有很多不同的種類,店老板給高西介紹了一下,什麼繞桶鞍、截牛鞍、駕馭鞍、牧場鞍等等,聽得高西腦袋都快大了。

    「西場主以前沒騎過馬吧,那麼我建議你干脆買個全能鞍好了,全能鞍結合了各類西部鞍的特點,具有較強的綜合性用途。可以試試。」店老板見高西陷入了選擇恐懼症的折磨之中,於是就給了一個建議。

    「不了,就給西場主拿個駕馭鞍吧。」肯特替高西拿了主意。

    「駕馭鞍?」高西愣了一下,等待肯特的解釋。

    「駕馭鞍適用於駕馭賽,也適用於新馬調教。有人稱駕馭賽是西部中的盛裝舞步,體現馬各種步伐的自然與精准、人馬溝通配合的默契,涉及各**術步伐變換,及西部運動特有的急停、急轉、定後肢旋轉等動作。西場主你如果想要成為一個好的牛仔,那就要先適應去駕馭一匹馬,讓它可以按照你的想法去做各種事情,您不是想要培養出能夠得獎的誇特馬嗎,這個駕馭鞍就很合適你。」肯特解釋道。

    「可我沒騎過馬,這樣也可以嗎?」

    「沒有關系的,駕馭鞍的結構最便於人體中心保持豎直;有的款型座位傾斜角度大,後鞍橋飽滿高翹,而有的款型座位與後鞍橋都較平坦,適合不同習慣的騎手需要。其實任何馬鞍對新手來說都差不多,我覺得西場主應該可以很快掌握騎馬的技巧的,畢竟咱們牧場裡可是有不少厲害的牛仔啊。」肯特笑著說道。

    「那好吧,就選駕馭鞍吧,不過我看著駕馭鞍好像有些有樁頭,有些沒有,這是什麼意思?」高西問道。

    「駕馭鞍前鞍橋與樁頭低矮,在運動中沒有實際的效用,有的練習用駕馭鞍已將樁頭部分去掉;鐙片豎直,幫助騎手的腿更好的穩定在身體中心下方;不過我覺得西場主直接選比賽用的駕馭鞍比較合適,比賽用駕馭鞍在鞍橋、裙擺、鐙片及腳鐙上有精美的刻花和銀飾,非常漂亮。」肯特建議道。

    「就聽你這老牛仔的話吧,反正我也不懂。」高西對馬具的了解幾乎等於零,所以很多事情,他盡管想要自己做主,卻也無可奈何地,所以這屬於他的馬鞍,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選擇自己喜歡的刻花和銀飾,以及材料。

    不過這就足夠了,聽聽行家的話,總是沒錯的,不然那些買汽車的干嘛去買車的時候總會帶個老手呢?

    「這個馬鞍多少錢?」高西問了一句。

    「這是世界上最好的碳纖維馬鞍,零售價是一萬美金,很便宜吧?」

    「一萬!就這個馬鞍就一萬美金!我的天吶!」高西不由吃了一驚,雖然明明是個有錢人了,可到底角色還沒有完全轉化過來,更何況他對馬鞍的了解並不多,這麼驚訝也就正常了。

    「別介意,西場主以前沒騎過馬,更沒買過馬鞍,所以他不知道這樣的價格其實算便宜了。」肯特見店老板的臉色有點不太好,急忙解釋道。

    「對對對,我要是說錯話,千萬別介意,以前還真沒碰過這東西,不知者無過嘛,哈哈。」高西也意識到自己可能說錯話了,就急忙說道,別什麼事兒都沒干呢就得罪人,那就太不劃算了。

    「哈哈,沒事兒沒事兒。」店老板倒也是個爽快的人,聽到這個解釋,也就不在意了。

    「把馬轡、馬蹬、馬衣、馬褲、馬鞭、馬靴各來兩件吧,這些都是新手必備的東西。」肯特看向高西征求意見。

    「別的都來兩件,馬褲就算了,我跟你們一樣穿牛仔褲就行。」高西說道。

    西部牛仔對於馬褲一向不怎麼重視,基本上一條牛仔闖天下,干什麼都行了,穿著還舒服,高西也覺得牛仔褲比起馬褲舒服,所以馬褲就不想要了,不過別的還是要的,安全第一嘛。

    「要不要頭盔?」店老板問了一句。

    肯特也看向了高西,頭盔這種東西,一般馬術比賽的時候都會用到,當然是為了安全。

    傳統的美國西部牛仔是不戴頭盔的,他們戴寬邊氈帽。寬邊氈帽也許適合19世紀,卻已經不適合21世紀休閑騎乘時對於安全的要求。有人想過在寬邊氈帽裡面藏一個頭盔的芯,但是不甚成功,因為那看上去有些奇怪,制作也不方便。

    不過現在有一種結合了西部牛仔風格元素的頭盔開始風行。西部風格頭盔的選材講究用真牛皮,用天然色,在全牛皮盔上還做出有印地安風格的刺繡或壓花。這種風格的頭盔非常適合休閑騎乘的格調。

    這家馬具店裡就有賣的。

    「還是要一件吧。」高西雖然也想像牛仔一樣戴牛仔帽,不過考慮到自己還是新手,為了安全起見,買個頭盔也更加安全,更何況那種西部風格的頭盔看起來也挺帥氣的。

    「好,看在你今天買了這麼多東西的份上,我再免費送給你一頂牛仔帽吧,以後有什麼想要的,盡管再來買。」店老板非常高興,不說別的,光那個馬鞍,他就賺了不少錢了,起碼一個月不做生意都不怕了,送個牛仔帽不是問題。

    「嘖嘖,瞧瞧你那吝嗇地樣子,這個皮帶扣,還有這件牛仔上衣也送了吧,都是熟人了,你不虧的。」肯特看了一眼店老板,直接就從架子上取了一個看起來非常漂亮的皮帶扣,以及一件很新潮的牛仔上衣,正好適合高西穿。

    「得得得,就當我吃虧吧,送,都送!」店老板當然不會吃虧,要是吃虧,他就不會賣了,也就是賺得稍微少一點而已。

    就這樣,高西和肯特在馬具店裡一共買了兩套馬具,花了將近三萬美金,其中一套是高西自己用的,另外一套當然是給董晨准備的,至於其余的牛仔,他們都有自己配套的馬具,就不用買了。

    馬具這種東西,很多都必須根據騎手的身材和體型來購買,所以沒必要買太多,反正牧場到博茲曼就半個小時路程,以後需要的話再來買就是了。

    兩套馬具以及一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店老板直接用自己的皮卡給送到了大拖車上,其實東西雖然多,但卻並不占地方,因為基本上都是可以折疊的,占地兒小,放在車上,倒也不怕擁擠。

    「以後想買什麼直接打電話,把尺寸說了,我可以讓人給你直接送過去。」臨走的時候,店老板給了高西一張名片,目送高西和肯特離開了博茲曼。

    「接下來去黃石鎮吧,那裡有個牲畜市場,幾乎每天都有人到那裡購買牲畜,非常熱鬧。而黃石鎮也是以出售各種牛馬羊個出名的。」

    肯特發動了大拖車之後,告訴了高西下一站的目的地。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4:59
第四十二章 牛馬交易市場


    「黃石鎮我知道,距離咱們牧場不遠吧?」

    「嗯,從牧場開車的話,十多分鐘就到了,從博茲曼這邊過去,也就是十多分鐘。不過今天路上車可能會比較多,這個月份,正是牛羊的交易旺季,你也算是碰上好機會了,估計還可以見到一些剛剛從研究基地出來的雜交新品種呢。」肯特笑著說道。

    「是嗎,那可真得要去看看了。」高西搓了搓手,他現在感覺什麼都是新鮮的,因為他從來就沒有見過這樣的牛馬市場,他們那裡雖然也有養羊、養牛的,但都是以家庭為單位,基本上行都是一兩只而已,像他們家養二十多只羊的情況很少見。

    一般買羊買牛,都會有人上門來收,不用跑什麼集市的。

    路上的時候,高西還在猜測黃石鎮到底是個什麼樣的鎮子,他腦袋裡想像到了很多,然而到那兒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腦洞還不夠大。

    整個黃石鎮,感覺住戶還不如高西他們老家的一個村子人多,散布在原野上的屋子,就算是個鎮子了,而那巨大的市場,才是這個小鎮的重點,比起住戶的房子,大了幾十倍不止。

    在小鎮外面的空地上,停放著許多不同的車輛,有小型的皮卡,有大型的拖車,也有大卡車,還有一些是非常高端的越野車,這讓高西有一種錯覺,感覺自己好像是到了變形金剛的電影裡面似的,而他面前所看到的那些都是汽車人。

    想著這些,高西忍不住傻乎乎地笑了起來。

    「咳咳,西場主,別傻笑了,已經到了,趕緊下車吧。」肯特將大拖車停在了空地之上,正准備去交易市場的時候,卻見高西還在車的副駕駛上傻笑,很是尷尬地咳嗽了兩聲喊道。

    高西倒是臉挺得很平,完全沒有尷尬的意思,跳下車關上了車門,然後鼻子裡傳來的,就是草的味道混合著牲畜的氣味。

    說實在的,這種氣味並不好聞,肯特或許是適應了,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妥,但高西還是有點受不了的。

    他家裡可是看過羊的,都這樣了,這要是換了完全沒有跟牲畜接觸過的人,聞到這樣的氣味,估計會當場暈過去的。

    正如肯特所說的,這裡的牲畜很多,人同樣多,路上可以看到許多身穿西部牛仔套裝的男女,雖然他們未必是牛仔,但這對於牧場上生活的人來說,已經算是標配了。

    當然也有一些從城裡來的所謂城裡人,就穿得比較文質彬彬,竟然還有西裝革履的,不知道來這裡為了什麼。

    交易市場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好,其實就是用柵欄圍了一些框子,然後上面隨意搭了一些可以遮風避雨的材料,幸虧這裡平常不會有太大的風,不然估計這頂棚肯定會被大風給刮走的。

    人們三三兩兩在那裡一邊聊天,一邊品評牛馬,也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聽著牧場主或者研究院的人介紹自己的牲畜或者雜交品種。

    給高西的感覺,這真有點像是到農村安利的那些商販,拿著個喇叭,在那裡一邊賣力地介紹著自己的東西,一邊將自己的情緒盡量調動起來,興奮不已。

    「去那邊看看吧。」肯特很快就鎖定了出售安格斯牛的位置,因為這種牛在當地很常見,所以並不難找,而且他們需要的數量也並不是特別多,二百頭的話,怎麼都能湊夠數了。

    肯特只告訴過高西,特蕾西是養馬專家,阿納斯塔西婭是養羊專家,卻沒告訴過高西,其實他自己非常擅長相牛。

    也正因為如此,肯特都沒有找牛經紀,而是自己陪著高西來的。

    「安格斯牛一般都是黑色的,皮毛仿佛黑色的緞子一樣漂亮,這屬於比較純種的安格斯牛。當然,最近也出現了一種紅色的安格斯牛,目前美國養殖這種紅色安格斯牛的人也越來越多了,因為紅安格斯牛生長速度快,成牛體重800~900公斤,胴體出肉率高達75%以上。而且這種牛牛肉肉質鮮美,營養比較全面。你看你喜歡什麼樣的,是要純種的還是要紅色的?」肯特一邊走,一邊給高西介紹著這一次的目標之一——安格斯牛,作為一個牛仔,他真得是非常盡職盡責了。

    「就要黑色純種的吧,紅色的你們沒養過吧?」

    「對,紅色的我們沒養過,所以也沒什麼經驗,其實黑色的也不差。」肯特笑著說道。

    「那就要黑色的吧,你們有經驗,再加上牧場裡的都是這種黑色的安格斯牛,不要弄得太雜了。」高西想了想道。

    「嗯,黑色的也容易買一些。」肯特得到了高西的打算之後,就直奔安格斯牛的交易場地,轉了好幾個地方,不過很多都是成年的牛,他們這一次是來買牛犢的,東拼西湊,好歹是湊夠了二百頭安格斯牛犢。

    「要不要先把這些牛運回去啊?」高西問道。

    「沒必要,我開大拖車是打算運西門塔爾牛的,這些安格斯牛就讓他們送到牧場就行了,十多分鐘的路程,他們不會拒絕的,就是可能會稍晚一點,但今天晚上之前肯定能送到了。」肯特搖了搖頭道。

    「那現在就去找西門塔爾牛?」

    「對,我們先四處轉轉吧,看看有沒有好一點的西門塔爾牛,當然最好是牛犢,實在沒有的話,換成成年牛也行,不過就是不太劃算。但我覺得現在牛的價格還行,雖然牧草和地皮的價格都在瘋漲,但是牛肉的價格卻沒有上漲,現在買進肯定是不會吃虧的。」肯特跟那些安格斯牛的老板都熟悉,所以約定了直接送貨之後就什麼都不用管了,到時候會有人直接把牛送到牧場去的,接下來的關鍵,還是高西想要的西門塔爾牛。

    兩個人正在市場上轉悠的時候,忽然間聽到了一聲喊。

    「肯特,肯特!你這家伙,我之前問你的事情怎麼樣了,說了等你離開托馬斯牧場之後就來我的牧場幫忙的,怎麼沒回音了?」

    喊話的是一個大胡子,那濃密的胡子幾乎將整張臉都給遮住了,他戴著一定鴨舌帽,穿著跟超級馬裡奧一樣的衣服,感覺不像是牧場上工作的人,倒更像是個卡車司機或者工人。

    「哦,是你啊金森,抱歉了,忘了告訴你了,我現在已經有了新老板了,托馬斯牧場也改名叫黃石牧場了,這就是我的老板,西先生,來自中國的牧場主,如今已經加入美國國籍了。」看到大胡子,肯特似乎有點尷尬,他還真把金森的話給忘記了。

    「中國人?哼,別又是過來隨便買個牧場,然後准備開采石油吧?」金森顯然對中國人很有成見,因為他的一個田納西州的朋友賣了牧場之後就發現那些中國人根本就不願意放牧,而是直接把牧場當成了油田了,這讓他的朋友很不滿意。

    「西場主可不一樣,對了,說起這個事兒,我記得你好像養了一批西門塔爾牛吧,要不要出售?我們的西場主想要購買大概五百頭左右的西門塔爾牛,如果你要賣的話,我們可以商量一下。」肯特其實之前也懷疑過高西的目的,不過現在不懷疑了,如果高西不想放牧的話,也不會買那麼多牲畜了。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4:59
第四十三章 養幾只神獸羊駝

    聽到肯特的話,金森的表情才緩和了不少,不過還是略帶懷疑地看著高西說道:「看你的樣子年紀不大吧,居然想到來美國放牧,你這種年紀,在中國不是富二代那肯定也是發了橫財的人,倒是真會做些沒前途的事兒。」

    「過分了啊金森!」肯特聽金森這話越說越過分了,就忍不住提醒了一句。

    「我知道,金森先生是覺得我搶了你,所以才對我很不友好吧。」高西倒是一下子就猜到了金森對他產生敵意的最根本原因。

    「沒錯,就是這樣,本來我還以為肯特絕對是要來我的牧場的,沒想到半路竟然出了個你。」金森跟他的外表一樣,很粗獷,很直接,說話一點不繞彎子。

    「你這話沒理由啊,我一直都在那個牧場工作,雖然換了老板,但地方沒換,你也不至於怪到新老板頭上吧?」肯特苦笑道。

    「我就怪他,怎麼樣吧?而且我說肯特啊,你又不是不知道,這些日子牧草的價格是不斷上漲啊,而且現在這鬼天氣怪得很,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有時候該熱的時候涼快,該兩塊的日子卻又熱了。黃石河的水位都下降了許多了,以後這牧場可不好干啊,你跟著這個新手,就不怕最後又要換工作?」金森似乎還是有些不太甘心。

    「行了,你要是繼續這個態度,那我可就不跟你說了,我去找別人買牛。」肯特皺了皺眉,雖然他跟金森是好朋友,但也不能容忍金色一直當著他的面去詆毀新老板吧,這樣子很尷尬的。

    「好好好,不說了不說了。我正有一批西門塔爾牛要賣呢,這種牛可不太好養,所以我准備全部換成羊駝,你不知道,最近羊駝的價格倒是逆勢上漲啊,尤其是羊駝的毛,那可是非常值錢的,比綿羊值錢,養起來又方便。」金森無奈搖了搖頭,他可不想放過這筆生意,畢竟他這一次來黃石鎮,就是為了尋找買家的。

    「羊駝?這邊還有人養羊駝?」高西愣了一下,對於那種蠢萌的動物,中國網絡上的神獸「草泥·馬」,高西可是非常了解的,只是他可沒聽說過這邊還有人樣這玩意兒的。

    「有倒是有,不過不多,南美那邊限制出口的,現在全世界也就三百萬只左右而已,羊駝最大的出口國秘魯,其羊駝數量占全世界總數的70%~80%,但限制出口。而智利更是每年只允許出口300只!所以咱們這邊是比較少見的。」肯特解釋道。

    高西知道,羊駝這種動物雖然被中國網游惡搞不已,然而這種動物如果是飼養的話,其價值卻是非常大的。

    首先,羊駝毛以其質量與色澤獨一無二的特點而聞名於世。其韌性為綿羊毛的兩倍,無毛脂,雜質少,淨絨率達90%。用羊駝毛制成的時裝,輕盈柔軟,穿著舒適,垂感好,不起皺,不變型,深受歐美、日本消費者的青睞。羊駝的皮毛可作為羊毛的更高檔替代品!

    其次,羊駝肉、羊駝皮、羊駝乳也都有很好的利用價值。

    所以這種動物,除了繁殖能力比較差之外,在利用價值上面,也是絕對十分出色的,如果可以改善它們的繁殖能力,將來全世界也必然會掀起一股羊駝風暴的。

    「能不能給我搞幾只羊駝啊,我想養著試試。」如果不是金森提起,高西還可能不太會在意這種動物,不過現在,他心裡頭實在是有點癢癢了,想要買來試一試。

    「這東西很難搞的,你要的少的話,還好辦,要的多就沒辦法了。」金森看了一眼高西,或許是覺得這個人是即將要跟自己做生意的吧,所以態度也好了不少。

    「就十來只怎麼樣?」高西問道。

    「好吧,我替你想想辦法,反正最近我也正在聯系這方面的生意。不過西門塔爾牛,你還要吧?」

    「要!當然要了!暫時就要五百頭,最好是牛犢,實在沒有的話,成年的也可以!」

    「就是這樣了金森,五百頭西門塔爾牛,另外再加上十只羊駝吧。」肯特雖然覺得羊駝這東西好,可是卻不容易飼養,不知道高西買來做什麼,但是既然老板要買,他也不要去反對,他只能起著建議的作用。

    他當然不懂,高西擁有的魔法泉水如果可以將各種效果分離出來的話,那要提升羊駝的繁殖能力絕對不是做夢,到了那個時候,羊駝將不再是低產量的牲畜,搞不好他的牧場還可能會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羊駝出口地呢。

    「行,你們可以到我那裡看看,反正我的牧場距離托馬斯牧場,哦,不是,應該是黃石牧場吧,也不是很遠,如果滿意的話,我那些西門塔爾牛可以全部賣給你,除了羊駝之外,我還是打算養安格斯牛,這種牛養起來比較方便,沒有西門塔爾牛那麼費勁。」金森這家伙果然是個心直口快的家伙,說這樣的話竟然一點都不怕高西改變主意,不去買他的牛了。

    「當然可以了,西場主,還有什麼別的想要買嗎?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去金森牧場看看吧?」肯特問道。

    「走吧。」雖然這黃石鎮的交易市場的確很熱鬧,可是氣味卻著實不怎麼好聞,高西早就想要離開了,這裡跟牧場還不太一樣,牧場比較大,而這裡的牲畜卻集中在很小的範圍之內,氣味太濃了,不像牧場,氣味很快就飄散了,這就是高西能忍受牧場的空氣,卻無法繼續忍受這裡的空氣的原因。

    隨後,肯特就開著大拖車跟著金森的卡車一起前往了金森牧場。

    還真別說,金森這個人雖然是粗魯了一點,但是他養的牛卻一點不差,肯特和高西看了之後就很滿意地簽下了五百頭的合同,然後當場將五百頭牛趕上了拖車。

    大拖車分好幾層的獸欄,所以一下子裝五百頭牛不是問題,主要其中還有不少都是牛犢,占地本來就少。

    「多謝惠顧啊,至於羊駝,我會盡快給你送過去的。」金森賣了牛,價格還不錯,所以這心情也是清楚地表現在了他的臉上,那叫笑的一個燦爛啊。

    「十只啊,一只也不能少。」肯特說道。

    「放心吧,我金森辦事兒,肯定沒問題。」金森之前還說的是盡量辦到,現在就如此肯定了,可見他的心情的確是非常不錯的,不然的話也不會如此爽快干脆。

    大拖車呼嘯著離開了金森牧場,滿載著五百頭西門塔爾牛直奔黃石牧場而去,這一路上,充滿了地域風情的西部牛仔音樂聽得人也是心曠神怡。

    快到牧場的時候,肯特就給家裡打了個電話,讓克拉克等人先把別的牲畜入圈,等在牧場門口,准備卸貨。

    這些西門塔爾牛剛從金森牧場抵達黃石牧場,明顯都有些認生的,不過這難不倒肯特,作為一個久經牧場的老將,他很會調教這些牛。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4:59
第四十四章 犬星崛起?


    老將一出,一個頂倆。

    這話真不是亂說的,在高西這個外行眼裡,肯特就仿佛一個神奇的魔術師,他只是輕輕撫摸了其中的幾頭牛,然後在牛的耳邊說了些什麼,就見那些原本有些驚恐和慌亂的西門塔爾牛,居然是踏踏實實地走進了牧場,然後在克拉克的帶領下,到草場上吃草去了。

    「肯特,你剛剛在那幾頭牛耳邊說了些什麼?」高西實在是有點按耐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忍不住問道。

    「哈哈,我也沒說什麼,就是告訴它們幾個是這群牛裡面最帥的。」肯特這話自然是開玩笑,估計是有些話說出來高西也無法理解吧,所以他干脆就用這種玩笑話來替代了。

    「那幾頭牛是這些牛的頭兒?」

    「西場主果然聰明,一般來說牛群總有一個或者幾個領頭的,只要把這幾個家伙調教好了,那就沒事兒了。其實一個好的牛仔,不僅要能『聽懂』牛叫的意思,還要能向牛表達自己的意思,我只能算是合格罷了。」肯特顯然是非常謙虛的一個人,都做到這個份上了,居然還這麼自謙。

    高西現在是越發明白原來托馬斯牧場的場主為什麼讓肯特成為牛仔的頭兒了,這個人不僅謙虛,而且又有本事,估計別人都對他挺服氣的。

    「西場主,五百只波爾山羊已經送過來了,你要不要去看看,一個個都很精神,我全部仔細檢查過了,當然,特蕾西和阿托斯他們也幫了我不少的忙。」這個時候,阿納斯塔西婭走了過來,有些興奮地說道。

    原來牧場裡沒有羊,雖然說她對牛也有研究,可總是不如肯特那麼擅長,如今有了這五百只波爾山羊,那就等於是讓她有了用武之地啊,她拿著高西的工資心裡頭也踏實,自然就會非常高興了。

    「當然,去看看吧。」高西一聽羊也送來了,心裡頭一喜,看這樣子的話,牛羊都不是問題了,接下來就是去選馬了,這讓他突然間就感覺到了一種成就感。從一個每天只能幫家裡干點活兒,賺點小錢的放羊娃,一下子就成長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牧場主了。

    雖然說心態的轉變還需要一段時間,不過不要緊,事情總是要慢慢來的,一下子太快了,也會讓人有些受不了的。

    此時一群山羊正在牧場內唯一一片圈有山地的地方吃著草,有幾只山羊特別活潑,竟然是站到了半山腰上去啃酸棗刺的葉子,那長著一根根尖刺的植物,高西在老家的時候也是經常見的,小時候沒少吃酸棗,可是也沒少被刺扎。

    他一直都想不明白,山羊的舌頭那麼軟,就不怕被刺扎了嗎?

    然而從小就幫家裡放羊的他,直到來美國的時候,也沒有見過或者聽說過有一只山羊被酸棗樹的刺給扎過的。今天看到這些波爾山羊竟然也是如此的靈活自如,他不禁感嘆,果然動物界的能手還真是很多的。

    因為阿納斯塔西婭剛剛到牧場門口迎接高西去了,所以這群山羊正在由美隊幫忙照看著。

    本來阿納斯塔西婭還不太放心的,可是美隊的表現,卻讓她是大吃了一驚。

    不,不僅僅是美隊,閃電和蝙蝠俠的表現也很出色,就連很臭美的白雪公主也幫了她不少的忙。

    跟牛一樣,這些羊剛送到這裡的時候,那一個個都是有些不適應的,甚至可以說是煩躁。

    阿納斯塔西婭雖然是個牧羊專家,但是要讓這些羊安靜下來,那也得花費一些時間。而就在這段時間裡,幾只羊公子總想逃出去,順帶著還勾引了不少的母山羊,讓她很是頭疼。

    就在這頭疼的時候,美隊帶著閃電、蝙蝠俠還有白雪公主過來幫忙了,四只狗在美隊的指揮之下,很是行之有效地行使著牧羊犬的作用,甚至就連牧場裡本來就有的幾只牧羊犬,也是心甘情願地接受了美隊的領導,行動起來,那叫一個高效率啊。

    當時阿納斯塔西婭都直接看呆了。

    用中國網絡上時興的一句話來形容美隊的表現,那就是「簡直成精了!」

    「就是這樣西場主,您養的那四只狗實在是太厲害了,也太聰明了,簡直就跟人似的,我都有些懷疑它們身體裡是不是裝了人的靈魂!我實在太喜歡它們了,能不能送給我一只啊?」

    阿納斯塔西婭將四只小狗的豐功偉績講述了一遍之後,就提出了這麼個聽起來有點過分的要求。

    「哈哈哈,我養的小家伙們,自然聰明了,不過它們可不是物品哦,是我的好伙伴。」高西是不可能把這四個小家伙送出去的,這是他第一批真正使用了魔法泉水所有效果的寵物,以後也許不會再有第二批了,這些小家伙們,他是真心當作朋友一樣看待的,畢竟它們是在是太通靈性了。

    明顯是聽懂了高西的話,四只小家伙竟然都跑到了高西的身旁,白雪公主跳到了高西的懷裡,撒嬌地用頭蹭著高西,甚至還用舌頭在高西的臉上舔了幾下。

    閃電和蝙蝠俠兩個小家伙抱住了高西的兩條腿,也是不住得蹭著,還高興得吐著舌頭。

    美隊是個高冷,它只是蹲在高西的身旁,默默地守護著這個它唯一認定了的主人。

    「哦,好吧,是我說錯話了。」阿納斯塔西婭聽到高西的話,再看看這四個小家伙的表現,無奈搖頭苦笑了一聲,果然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真得是不能強求啊。

    「哈哈哈,沒事兒沒事兒,它們這麼可愛,你喜歡也很正常。對了,羊既然都送到了,我待會兒就把支票給你,你代我交給對方吧,麻煩了。」高西看了一下那些山羊,不得不說阿納斯塔西婭對工作還真得是盡職盡責,這些山羊頭部堅實,有大而溫順的棕色雙眼,有一堅挺稍帶彎曲的鼻子和寬的鼻孔,有結構良好的口與顎,牙口也都很好,身軀則長、深且寬闊,四肢強壯結實,按照他對波爾山羊的理解,這應該屬於非常好的了。

    「當然沒問題。」阿納斯塔西婭最在乎的就是高西對她工作的評價,現在看起來,高西對她的工作顯然是非常滿意的,這讓她不由得松了口氣,打算再接再勵,把這些波爾山羊喂得更好一些,一定不能讓這個新老板失望了。

    此時天色已經有些晚了,就見一輛卡車停到了牧場門口,原來是送安格斯牛的人來了,這兩卡車的造型簡直像極了變形金剛裡的擎天柱,對,說的就是電影版的,只不過後面的拖掛用的是圍欄那種,這樣兩百頭牛放在裡面完全沒有問題。

    這家伙要真是擎天柱,那一定會郁悶死吧,高西過去查看的時候,就發現車廂裡面有許多牛糞,不由得替擎天柱捏了把冷汗。

    二百頭安格斯牛雖然是初來乍到,但是卻沒有西門塔爾牛那麼認生,這估計是因為牧場裡本來就有將近兩千頭安格斯牛的緣故吧,它們感覺好像是到了新的大家庭一樣。

    卸完貨之後,高西本來是要留對方吃飯的,作為一個中國人,這也算是最基本的禮節,不過對方說還要著急給別的地方送一次貨,就不吃了。於是高西也只能給他們開了一張支票,送他們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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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相馬的伯樂


    「好了,今天大家都累了,把所有的牲畜都趕入它們該去的地方吧,接下來,我親自為大家做一頓美味,來犒勞一下諸位。」

    「啊嗚,西場主的手藝不錯的,今天早上那餃子味道就特別好,不知道晚上吃什麼啊?」

    「吃燒烤吧,特色燒烤,跟你們昨天吃的絕對不一樣。」高西心裡頭在想,我那裡還有很多豪豬肉沒吃完呢,所以你們就幫幫忙吧,而且我那兒還有一些神奇的中國佐料,一定會讓你們吃到不一樣的BBQ。

    聽說要趕牛羊入圈了,美隊先站了起來,對著遠處發出了一聲「嗷嗚——」的叫聲,聽起來跟狼叫似的,然後牧場裡的十多只牧羊犬全部都跑了過來,仿佛是忠誠的士兵一般列隊站在了美隊的身前。

    「汪汪汪!」

    美隊用很是威嚴的聲音給這十幾只牧羊犬下達了命令,並且最後還很興奮地叫了一聲,那些牧羊犬聽了之後,一個個都吐出了舌頭,口水都流出來了。

    毫無疑問,美隊這家伙竟然在用美食來勾搭這些個牧羊犬。

    閃電和蝙蝠俠就蹲在美隊的左右,感覺像是左右護法,白雪公主則趴在特蕾西的懷裡,享受著特蕾西給她捉虱子的幸福生活,這點小事兒,她就不用出馬了。

    「你們負責干活養家,我來負責貌美如花!」

    或許白雪公主心裡頭就是這麼想的。

    牧羊犬們原來都是肯特來指揮的,這一次他竟然插不上手了,那些牧羊犬聽了美隊的命令之後,都撒歡一般衝了出去,然後按照美隊的布置,很是完美地將牛羊都趕入了牛棚之中。

    做完這些事兒之後,牧羊犬們又跑了過來,一個個整齊列隊,吐著舌頭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在那裡邀功請賞呢。

    美隊回頭看了高西一眼。

    得,我倒是成了犬奴了。

    高西搖頭苦笑了一聲,將造就准備好的新鮮的豪豬肉分別扔給了十八只牧羊犬,這些家伙更喜歡吃生肉,就不用烤了,各自得到了獎賞之後,就轉身跑走了,估計是回自己的窩裡頭享受美味去了。

    「我的天啊西場主,這還是狗嗎?簡直不敢相信,它擁有著無與倫比的指揮才能啊,我曾經看過一部電影叫《猩球崛起》,感覺這美隊很像是裡面的凱撒啊,電影裡演的,不會變成現實吧?」阿托斯並不是一個大驚小怪的人,可是此時也忘記了去啃自己手裡頭好像永遠也啃不完的烤肉,吃驚地說道。

    「你也說了,那是電影,我家美隊才不會那樣呢。」高西笑了笑道:「行了,不說這個了,大家也都忙了一天了,去洗洗,然後到我住的那邊來一場BBQ吧。」高西心裡頭笑了笑,心想狗狗怎麼能跟大猩猩一樣呢,電影裡那些大猩猩是因為被虐待之後才造反的吧,自己對這四個小家伙,那可是好得不得了,它們才不會造反呢。

    「太好了,終於可以休息了,走走走,去洗個澡,然後好好品嘗一喜愛西場主的美味。」阿托斯看了看自己手中已經冰了的烤肉,咽了下口水,強忍著誘惑用保鮮膜包了起來,然後拿回去了,這個留著明天吃,今天晚上當然是要去吃窮高西了。

    烤肉宴會是非常成功的,肯特等人對於豪豬肉的美味以及高西的手藝都是大加贊賞。

    「我從沒有吃過如此美味的燒烤,我的天啊,原來豬肉也可以這麼好吃,我從未想到過。」

    美國人基本上是不吃豬肉的,所以他們真的很意外,這野豬肉的味道竟然跟傳聞中的不太一樣,也只能解釋為高西用了什麼特殊的制作工藝了,不然的話,實在無法理解啊。

    在烤肉宴會之前,高西給董晨打了個電話,這家伙早上就出去了,到了晚上還沒回來,他實在是有些擔心,結果董晨卻告訴高西說他已經到了紐約了,一來是去為高西尋找一個合格的財務團隊,二來就是幫他們家准備一下酒店的前期工作,能夠讓他父親過來之後就可以重新開業。

    「我說董晨,要我說,做酒店的話,還不如干脆做快餐算了。你看看人家麥當勞、肯德基、德克士這些多成功啊,我聽說你老爹以前是個大廚吧,而且對中國的各種小吃都是非常擅長的,與其弄酒店,倒不如干脆把中國快餐進行一番新的加工改造,弄成可以因地制宜的全世界都流行的第一大快餐連鎖,那多夠勁啊。」高西隨口說道。

    「你這點子是不錯,我老爸其實以前也想過,可是他設計出來的那些作品,對肉質的要求都比較高,成本也就相對較高了,所以並不實用,可他又不甘心用一般的肉充數。」董晨苦笑道。

    「肉質好也不一定就貴啊,你別忘了咱是干什麼的,牧場啊!放心吧,你老爸要是真得弄快餐店的話,這肉,我全包了,我看不如干脆這樣吧,先不要去紐約那樣競爭大的大城市,干脆就先在博茲曼開始創業吧,這裡距離黃石公園比較近,如果口碑做得好的話,一定可以傳遍全世界的。」高西有時候想法很多,可是他一個人不好實現,現在有專家可以用來實現自己的夢想,那他還不極力促成啊。

    「好,我會把你這個建議告訴給我母親的,讓他去跟我老爸說,如果他們同意了的話,我這邊好說。」董晨其實已經從內心深處同意了高西的想法了,只是出於對父母的尊重,他覺得還是要征求一下父母的意見。

    「那行吧,就不說了,我今天要親自下廚給他們准備晚餐呢,拜了。」

    「拜!」

    這就是烤肉宴會之前的通話,所以他這會兒是不擔心董晨的,人家比他自立,早就一個人來美國生活了,所以擔心也是沒有必要的。

    烤肉宴會結束之後,眾人又在屋子附近轉悠了一會兒,消化消化體內淤積的食物,然後才各自回房去休息了。

    高西沒有回房間睡覺,而是直接睡在了客廳裡,四只小狗圍著他,倒也不覺得冷。

    第二天一大早,高西就把五百頭波爾山羊的支票交給了阿納斯塔西婭,讓她找個時間給人送過去。至於他,則要跟特蕾西去選馬。

    馬具都已經買到了,不過誇特馬還沒選好呢,特蕾西可是一個專業的牧馬專家啊。這要放到中國古代,那就是所謂的伯樂了。

    雖然特蕾西沒有看過古代的相馬之術,但是她有自己總結出來的經驗,以及美國牧民們總結出來的大把識別誇特馬的經驗,有她跟著,那絕對沒有任何問題。

    高西在國內的時候說實在的,連馬都沒有見過,只見過驢子和騾子,騎馬對他來說,是一件很少奢侈的事情,雖然說他看電視劇的時候覺得那些騎馬的大俠都很威風,自己也想試試。

    但是直到今天,他才又了這樣的機會,感覺就像是做夢一樣。

    以後也讓自己的家人、親人、朋友和同學來玩玩!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5:00
第四十六章 最劃算的買賣

    本來高西還擔心這一次沒人開車,因為他的駕照只能開小車,這種大拖車他是沒資格開的,雖說在這鄉村道路上也沒人會查,不過他自己技術不行,萬一出了事兒,那死的就是他自己的,不劃算。

    可是出門的時候,他才發覺特蕾西已經主動做到了駕駛座上,這個充滿了活力的牧馬女孩,還真得是個多面手啊。後來路上的時候高西問了一下才知道,原來不僅特蕾西會開這種大拖車,包括克拉克、阿托斯以及阿納斯塔西婭都會。

    主要是如今專職的牛仔實在是吃不開了,學會了開車的話,如果真有個事情,他們也能直接參與工作,不至於沒人了。

    高西心頭贊嘆自己真得是太英明了,這筆買賣真得是做得夠劃算啊,這可不僅僅是買了牛仔,還連帶把司機都給買了好幾個,牧場裡的那些機械,這幾個人都能搞,雖然技術上自然有高有低,但是任何一個拉出來都能干,這就太方便了。

    通過和特蕾西的聊天,高西也是對這個牧場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自然的,特蕾西對於這個新老板,也是更加了解了,兩個人一路上談笑風生,大約二十分鐘之後,就來到了計劃中的牧場。

    這個牧場相比於黃石牧場,要小上很多,面積大概一萬英畝左右,主要養殖的就是各**匹。

    另外還有一些安格斯牛,不過數量很少。

    在這一萬英畝的牧場上,主人家養了大約八百匹馬,其中六百左右都是誇特馬,另外還有二百匹左右品種比較混雜,有弗裡斯蘭馬、有安達盧西亞馬,甚至還有傳聞中的汗血寶馬。

    只可惜這些馬血統都不夠純正了,應該是雜交之後的品種,不然的話,估計可不好養這麼多,要知道弗裡斯蘭可是號稱馬匹裡面的勞斯萊斯啊,是真正的貴重品種。

    而安達盧西亞馬也是號稱歐洲的皇家馬匹,十分搶手。

    至於汗血馬,這就不用多說了吧,古代有好多關於汗血馬的傳說,曾經有皇帝為了汗血馬,甚至滅掉了一個國家。

    牧場老板早就等在門外了,見到高西和特蕾西之後,分別擁抱問候,然後也沒有廢話,徑直就往馬場走去。

    牧場上的馬沒有水勒韁,也沒有其余的馬具,就那麼放養著,據說這樣可以保證馬的野性,只有有人想要騎乘,或者練習馬術的時候,才會佩戴上水勒韁等全套馬具,這個時候就需要馬兒可以聽指揮了,單純的野性肯定不行的。

    馬兒在牧場行吃草,是不是打個響鼻,然後抬起頭朝這邊看一看,尾巴在屁股上甩來甩去,就是為了驅趕蚊子和蒼蠅。

    在高西眼裡,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鮮的,他看過很多小說,那裡面的馬王都是野馬,被主角遇到了之後,才會被馴化,然後成為馳騁沙場的戰馬。

    他不懂馬,不過哪只馬兒脾氣不好,哪只馬兒身體不好,還是看得出來的,也不能說是完全的看熱鬧。

    當然了,跟專業的特蕾西相比,那他還是最好閉著嘴巴不要說話,在一旁好好學習吧。如果按照他的選擇標准,估計這馬場之上的大部分馬都可以被買回去了。

    反正也不著急,這裡可是有八百多匹馬呢,他們只是選擇二十匹而已,應該是夠了。

    當然,這只是高西的想法而已,在特蕾西看來,自己可是第一次替老板相馬,要得多了反而好選,只要二十匹的話,那絕對是要選出最好的,所以別看這裡有八百匹馬,甚至還有其中二百匹有著一些貴族血統,但是卻還真未必能從裡面挑出二十匹來。

    她不能讓老板瞧不起她是吧,既然要干,那就要干得最好。

    為了給高西展示自己的能力,當然同時也是想讓新老板學點東西,她在馬主人的帶領之下,走進了馬場。

    「西場主,如果沒有馬主人在的話,第一次接觸陌生的馬匹,千萬不要輕易去碰它或者惹怒它,否則的話,會很麻煩的。我以前就遇到過一個同行因為太過自信了,到馬廄裡去挑選馬匹,那馬還是佩戴了水勒韁的,結果他只是為了觀察馬的蹄子和關節,就被馬一腳踢飛了,踢斷了幾根肋骨,僥幸保住了性命,但以後對馬卻產生了恐懼症。」

    「我明白,我們家鄉有看牛的也是一樣,甚至羊都認生的,如果不是熟人,會很暴躁地選擇去攻擊的。」高西點了點頭道。

    「西場主果然是個好老板,很少有老板願意像您這樣踏實聽講的。」特蕾西笑著說道。

    「那是因為我知道的少啊,所以不學不行的。」高西笑了笑,他深知自己對牧場的精英一竅不通,所以從這些牛仔身上多學點東西,一點都沒有壞處。

    特蕾西笑了笑,覺得這個新老板真得是又年輕又可愛,或許以後的日子會比以前更有意思吧。

    三個人走進馬場之後,並沒有刻意去打攪那些吃草的馬兒,特蕾西只是一眼望過去,都能大概判斷出馬兒有沒有問題,那些生病的、脾氣不好的、身材明顯有缺陷的就可以直接排除掉了。

    「西場主,我給你說個事兒啊,一般而言,如果騎手相對年輕或容易緊張,則要盡量避免購買五歲以下的馬匹。五到十歲的馬匹通常受教育程度較高,而十歲以上的馬匹則會很昂貴,其身體健康情況也是必須要考慮的因素。所以我覺得咱們對於五歲以下和十歲以上的馬就不用考慮了,你看怎麼樣?」

    特蕾西這樣說,自然是經過仔細研究過的,也是前輩牧馬人總結出來的經驗。

    「最好是六七歲吧,這樣既不會太小,也不會太大了,有一定的發展潛力,不過五歲以下的馬我還是想要兩匹。」高西理解特蕾西的想法,不過他也有自己的考慮,對他來說,小馬駒用來培養的話,似乎更容易,這跟小孩子一樣,所以他就特別要求買兩匹小馬駒,就像之前培養大白、美隊它們似的,只不過方式會有所區別,會更加精細化。

    「好,就按照你說的。」

    經過這麼篩選的話,原本八百匹馬,現在也就剩下一百匹可供挑選了,因為大部分都在年齡上被卡住了。

    當然,這只是個開始,接下來才是特蕾西展現自己真正本事的時候了。

    「這匹馬從身材和年齡上來講,都非常符合要求,但是它應該受過傷,雖然後來治好了,但是跑動的時候,總是會不自覺地產生抵觸情緒,尤其是快跑的時候,絕對會出事兒的,排除!」只是從馬匹跑動的動作上,就可以看出這一點,直接把高興驚得是目瞪口呆。

    特蕾西看到高西的表情,也有些得意,畢竟她可是真材實料,有真本事的,看看那位牧場主的表情就知道了。

    「唉,都說托馬斯牧場的特蕾西不僅是個美女,還是個挑馬的好手,我以前只相信第一點,現在不得不相信第二點了。」那牧場主嘆了口氣道:「這匹馬原來非常優秀的,只可惜為了在我的面前表現一下,就跑得太快了,結果摔倒了,後來對於快速的奔跑就產生了恐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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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馬中的貴族

    特蕾西笑了笑道:「是有點可惜了,如果沒有這毛病的話,它一定會使一匹耐力賽的好手啊。」

    「這匹馬肌肉太過發達,往往這**耐力都比較差,短時間的爆發力還可以,可是不太適合牧場上的活動,就算是去參加馬術比賽,也會因為缺少耐力和靈活度而被淘汰的,如果馬術比賽有百米短跑的話,它或許會使冠軍。」特蕾西緊接著又看了一匹馬,本來挺滿意的,然而轉了一圈之後就放棄了。

    「這匹馬胃口不好,看起來很挑食,體內堆積的毛病肯定不少,也不行。」見高西目光灼灼地盯著一匹純白色的誇特馬看,特蕾西走上前來解釋道:「牙口不好,對馬影響很大的。」

    「西場主,你不要只看那些馬的皮毛顏色,挑馬可不是這麼個挑法啊,如果只看外表的話,那很容易挑選的。」挑選了一會兒之後,特蕾西發現高西總是盯著那些一身純白或者黝黑,又或者是血紅的馬看,就有些無奈地說了一句。

    高西心想,自己或許還真得是被一些武俠小說給影響了,武俠小說之中的那些駿馬,要麼是白如雪,要麼是黑如緞子,要麼就是紅如胭脂一般。

    現實之中很多真正的好馬其實皮毛顏色未必好看。

    可是高西還是有點不甘心啊。

    他之所以不甘心,那是有理由的,既然想要訓育出這世上最出色的馬匹,那麼顏色也應該作為考量之一吧,正如飯菜應該色香味俱全一樣,如果盛裝舞步上的馬兒長得又漂亮,又能干的話,那不是更加完美嗎?

    「特蕾西,我知道你說的有道理,不過我還是希望可以將白如雪、黑如緞子、紅若胭脂的馬各選一匹,當然最好是母馬,年齡不要太大了,小馬駒的話就最好,這樣就不用另外挑選別的小馬駒了。而且馬駒的話應該對身材要求不高吧,反正還有成長空間是吧?」該任性的時候,高西還是覺得自己需要任性一把的,盡管知道特蕾西的話有道理,但自己也有一些特殊的東西,只是不能輕易告訴別人而已。

    「這樣吧,如果你真想選這樣的馬,待會兒去帶你去一個朋友家裡,那個朋友開的是家庭牧場,只有幾十英畝地,不過他養的馬就很特殊,全部是外表非常俊美的,還曾經參加過賽馬選美大賽,得過獎呢。」在特蕾西看來,高西只是想要買幾匹那樣的馬玩玩吧,畢竟有錢人嘛,又不是經常要去參加什麼比賽,喜歡把馬兒當寵物一樣養著也沒什麼錯,反正就三匹而已,不多。

    「行,你這麼說,就照你的辦。」高西點了點頭道。

    既然特蕾西已經誤會了,那就讓她誤會去吧,反正這個事兒也沒法解釋,倒不如等以後做出了成績來,特蕾西肯定能夠理解他今日之苦心吧。

    接下來的時間裡,特蕾西還是仔仔細細地進行馬匹的挑選,而且是非常細致,牽扯到一些不太容易判斷情況的馬匹,更是讓牧場主幫忙讓馬兒去配合跑動和跳動,借著這樣的動作來進行分析。

    最後折騰了足足有三四個小時的時間,中間還吃了點東西,喝了口水,不過連同休息,也就花費了不到半個小時,其余時間都是在選馬,最後好歹是從一百匹馬裡面挑出了十七匹來。

    不,准確來說,應該是從八百匹裡頭選出了十七匹,這可算是真正的精挑細選了。不過這十七匹馬按照高西的說法,就是顏色太普通了,都是栗色的,這也是誇特馬基本的顏色特征,這**大多都是單色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栗色,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會出現一些白毛,但純白如雪的還真沒見過,最好看的一匹馬呈現出金黃色,然後馬鬃是雪白的,這也算是唯一一匹被高西認為長得比較漂亮的馬兒了。

    選好了馬之後,特蕾西就在牧場主以及牛仔的幫助之下將十七匹馬趕上了大拖車看著這些馬,高西也是松了口氣,這十七匹馬買到手之後,基本上現階段大部分事情都算是結束了,接下來就是十只羊駝,以及還有剩下的三匹有特殊要求的馬兒了。

    因為價錢是之前商量好的,所以這筆交易進行得也非常順利,當然,如果高西不掏錢的話,那就更完美了。

    這十七匹誇特馬,平均下來一匹就是三千美金,十七匹的話,就是五萬多美金啊,換算成軟妹幣的話,那可是三四十萬呢,乖乖,越想越覺得心疼呢。

    告別了牧場主之後,特蕾西先將這十七匹馬送回了黃石牧場,畢竟只有二十分鐘的路程,又在黃石牧場吃了個中午飯,休息了一個多小時,才跟高西再次出發,前往了她說的那個朋友的家庭牧場。

    這一路上,高西也忘記了剛剛被「割肉」的痛苦,看著汽車窗外碧藍的天空、碧綠的大地,再配合上遠處泛著白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絕佳的風景畫啊。

    雖然心裡頭不太願意承認,但蒙大拿州的環境真的比他的家鄉好多了,他家鄉那邊,汽車停在外面不到一天,絕對是灰塵布滿了,可是這邊,就算是把車停個三天三夜,也不會那麼髒的。

    這裡遠離了工業城市的喧囂和污染,在美國也算是環境非常好的地方了。

    就在高西沉浸於窗外的美景以及車上那美妙的西部牛仔音樂的時候,突然間一道身影出現在了不遠處的草地之上。

    那裡應該是一片「無主」之地,如果非要找個主人的話,應該是蒙大拿州政府,那裡不是牧場,而是一個自然保護區,裡面有不少的野生動物,連接著黃石公園以及黃石河,是一處有名的旅游勝地。

    當然,他在意的不是那片自然保護區,而是才能夠裡面狂奔出來的一匹駿馬!

    這匹馬很年輕,擁有著一身黝黑的皮毛,油光發亮,馬鬃卻是銀白色的,黑白分明,看起來非常帥氣。

    「野馬?」高西叫了起來。

    特蕾西吃了一驚,將車停在了路邊,拿出隨身帶著的望遠鏡觀察了一下道:「居然是它?是亞瑟!」

    「亞瑟?怎麼還有名字,這馬有主人的嗎?」高西驚訝地問道。

    「不會錯的,雖然它走失的時候只有一歲大小,如今已經有四歲了,可是我是不會認錯的,當初托馬斯場主買下它的時候,可是我一直在照顧的,那個時候因為一場意外,讓它跑丟了,沒想到今天居然又跑回來了。」特蕾西興奮地說道:「我終於可以給托馬斯場主一個交代了,他為了這匹馬,當初可是生了一場大病的。」

    「這匹馬真有那麼好嗎?」高西問道。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裡斯蘭馬和安達盧西亞馬的雜交品種,而且是兩匹純血的弗裡斯蘭和安達盧西亞!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意味著它天生就是貴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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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果實的誘惑

    「它的父親弗裡斯蘭馬是原始歐洲森林馬的後代,它歷史久遠,擁有世界上最古老的純**血統,早在13世紀就被人們所熟知,現在仍然繼承和保持了它祖先的優良血統!其外型漂亮、四肢發達、動作靈活,毛發飄逸自然,行進時自然高抬腿。健碩身軀的弗裡斯蘭馬尤善於短距離比賽。其步伐節奏分明,有如跳舞一般,因此被人們譽為『天才的舞蹈家』。而且誒性格友善,大方,熱情;因為它黑色的毛色,長鬃毛和尾巴,使他能一眼就被認出來.弗裡斯蘭馬她因品種純,數量少而顯得異常珍貴,被譽為馬中『勞斯萊斯。』」

    「它的母親安達盧西亞馬發源於西班牙赫雷斯,自十九世紀以來已成為西班牙行家宮廷的御用馬匹,風度翩翩、外形俊美、溫順可愛,具有持久的耐力,頭部有如鷹一般出色的突起輪廓,鬃毛濃密蜷曲,四肢發育良好,擁有高雅的氣派。戰爭年代,安達盧西亞馬曾隨西班牙征服者橫掃歐洲,成為世界上最頂級的戰馬。進入和平年代後,安達盧西亞馬開始擔任『歐洲的皇家馬匹』,出現在歐洲皇家的儀仗隊中,用來展現國家的強大,其表演僅限於皇室重大的國事慶典。安達盧西亞馬匹的『盛裝舞步』素有『馬術芭蕾』之稱,現在更是騎術學校的專用表演馬匹。」

    「天之驕子啊!本來亞瑟是被當作新品種的馬匹進行培養的,然而這個過程卻失敗了,亞瑟出生的時候非常虛弱,在快死的時候,是托馬斯場主收留了它。後來它走丟了,我們尋找了很長時間,卻沒有找到,再加上它當時身體就不好,我們都以為它死了,可誰知道它竟然活了下來,只是看起來情況並不樂觀啊,它看起來很瘦弱,而且跑動的時候似乎還一跛一跛的,估計是受了傷了。」特蕾西擔心地看著那匹馬說道。

    「咦?她後面好像有什麼東西在追?是土狼!怪不得,它應該是被土狼咬了!還不止一條狼,是五條啊!」特蕾西急了,拿起槍就要下去。

    「我也一起去。」高西聽了亞瑟的故事之後,就覺得這匹馬活下來簡直太不容易了,不能讓它再受到任何傷害了,於是早就打定主意要去救了,只不過還是被特蕾西搶了先,不過當特蕾西跳下車的時候,他也已經跳下了車,順手拿了自己的霰彈槍。

    「獵殺野生動物不會被判刑吧?」高西笑著問道。

    「不怕,這些土狼離開了自然保護區,那就屬於可以獵殺的野獸了,蒙大拿州的法律可不會允許這些野獸欺負牲畜。」特蕾西回答道。

    「那就好,你從右邊上,我從左邊上,小心一點,五條土狼可不容易對付。」高西叮囑道。

    「嗯,西場主你才是一定要小心,我遇到土狼的次數不止一次了,對它們都有所了解了,所以是不擔心的,倒是你,千萬千萬要小心啊,這幫家伙可不是善茬。」特蕾西有些擔心,為了救馬要是讓高西出了事兒,那她可真就是萬死難辭其咎了啊:「要不然干脆我們還是一起行動吧,我不太放心西場主你一個人行動。」

    「沒事兒。」高西說完話,人已經衝了出去,借著荒草將自己隱藏了起來,他之所以要跟特蕾西分開行動,可不是為了顯擺什麼,主要是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他還想借助魔獸地圖空間來躲避呢,這可不能讓特蕾西看到了,所以必須得獨自行動才行。

    特蕾西見高西衝了出去,雖然想追上去,可是發現高西的速度居然快得出奇,轉瞬間就已經消失在了蒿草之中了,這讓他不由得松了口氣,沒想到看起來文質彬彬的新老板,竟然身體素質這麼好,這樣的話,自己這邊盡量多吸引幾頭土狼,應該就可以避免高西遇到麻煩了。

    想到這裡,她也衝了出去,不能讓高西先開槍,不然土狼肯定都被吸引過去了。

    亞瑟在拼命地奔跑著,它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向何處,當初它走進了那片森林,找不到自己的主人,已經幾乎奄奄一息了,是一匹老馬幫了它,只可惜那老馬實在是太老了,就在昨天,老馬在一個非常隱蔽的地方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亞瑟不是人類,但是它也知道悲傷的感覺是什麼,它可不是笨蛋,它見過很多生命的消逝和死亡,就在那片森林之中,幾乎每天都在上演同樣的事情。

    它知道,老馬回不來了,所以在那裡待了一天一夜之後,它選擇了離開,因為一群土狼盯上了它。

    它不想這些土狼打擾老馬的清靜,所以必須得從老馬的墳墓旁邊離開。

    為了躲避土狼的追擊,它跑出了森林之外,然後,它看到了一輛大拖車,在它幼年的記憶裡,那輛大拖車非常溫馨,非常舒服,有一個老人對它呵護備至,只可惜它自己走失了路,再也找不到那個老人了。

    不過今天,為了活下去,即便是已經受傷了,可它還是拼命地朝著大拖車跑去,希望可以求得一線生機。

    一頭土狼撲了上來,它的後蹄子踢了出去,准確地將土狼踢中,這是老馬教會它自保的方式,只可惜它的腿力量太小,沒有能夠給那土狼造成多大的傷害,土狼在翻滾了幾下,哀鳴了幾聲之後,又一次撲了上來。

    而且這一次不是一頭,而是五頭同時撲了上來。

    亞瑟覺得自己死定了,它悲哀地仰天嘶鳴,然後奮力地後腿離地,朝著後方踢去,能踢死一個算一個,總不能就這麼白死了。

    「嘭!」

    就在這個時候,一聲槍響驚動了它,它就發現那頭撲得最凶的土狼被打得飛了出去,然後倒在地上哀鳴了幾聲就不動了。

    然後緊接著又是幾聲槍響,土狼死了三只,剩下的兩只倉皇逃走。

    亞瑟可不敢放心,它對那個持槍的年輕人充滿了警惕的感覺,很擔心那個人會用那黑乎乎的長筒來射殺自己。

    自然保護區裡也有偷獵者,用的就是類似的東西,它已經見過不少了。

    高西看到亞瑟的樣子,愣了一下,心裡頭恍然大悟,就趕緊把槍收了起來,然後衝著亞瑟扔出了一顆果子。

    這果子是他從空間裡面取出來的,因為香味實在是太誘人了,所以沒有人能抵抗的,馬兒更加抵抗不了。

    事實上就算是這果子真得含有劇毒,估計亞瑟也會吃的,任何動物都會忍不住去吃的,包括那些肉食的家伙們。

    高西發現這果子沒有什麼別的特殊效果,用來引誘動物的話,倒是一件極好的道具,它味道好,香氣誘人,而且動物吃了之後會有安定作用,比什麼麻醉針可要好用多了。

    也正因為如此,他才會在身上經常帶上一兩顆,以備不時之需,只是沒想到這麼快就用上了。

    亞瑟感覺自己的口水在往外流,雖然很想轉身離開,可是那香味卻讓它有些忍不住,最終一口咬了上去。

    這一回更是欲罷不能了,除了誘人的香味之外,還有極具誘惑力的美味,作為一匹馬,亞瑟感覺自己就算是這個時候被射殺了也算是值了。

    雖然這樣的想法很不爭氣,但也沒辦法啊。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7-9-23 15:01
第四十九章 美麗的牧場之花

    亞瑟終於是抵御不住果實的誘惑,用嘴咬了一口,然後就興奮地吃了起來。

    那雙大眼睛裡頭,看著高西充滿了好奇和感激,倒也是啊,一匹野馬,終年遭受土狼和其它野獸的騷擾,能吃上幾頓飽餐啊,而且吃的那些東西,肯定都比不上這果實美味。

    高西見小家伙終於對他放松了警惕,於是便輕輕嘗試著用手去觸摸馬的脖子。

    一開始,亞瑟還朝旁邊閃了一下,想要躲避,可是看到高西那心疼而又真摯的眼神,它終於是不動了,一邊嘴裡咀嚼著果實,一邊享受著高西給它按摩。

    高西在觸摸亞瑟的時候就能感覺到,雖然這匹馬看起來有些瘦弱,而且也受過傷,可以說其實並未有繼承它父母的好命,不過基因倒是的確非常好,這緞子一樣的皮毛,摸著柔順絲滑,簡直舒服,即便是沒有人搭理,依然是這麼好看,這一般的馬肯定是做不到的。

    高西嘀咕道:「遇到我,絕對是你的幸運,這個世界上,除了我之外,再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讓你把自身的優良基因完全發揮出來了。」

    亞瑟聽不懂高西的話,它雖然聰明,但跟閃電等小家伙比起來還差很多,關鍵是沒有服用魔法泉水啊。

    高西雖然覺得魔法泉水不能輕易給動物服用了,但是亞瑟是個例外,高西從第一眼看到它,就覺得這小家伙可以成為他最好的伙伴之一,讓它擁有美隊、閃電等聰明的智慧和全面的能力,那魔法泉水是少不了的。

    至於身體方面的劣勢,相信靠著生命泉水就可以慢慢滋補過來,這個絕對不是問題。

    當然,聽不懂高西的話,但是亞瑟卻能感覺到高西的那種憐愛,因此竟然用腦袋在高西的手上蹭了兩下,顯得非常親密。

    高西笑了笑,這是一匹何等的好馬啊,只有大概四歲左右的年紀,全身黝黑光亮的仿佛緞子一樣的皮毛,再配合上那白如雪的鬃毛,以及額頭上很像是皇冠的白色皮毛構成的一個圖案,都讓高西對這匹馬簡直愛不釋手啊。

    當然,這馬談不上漂亮,關鍵是它太瘦了,也太虛弱了,甚至肋骨都能夠透過毛皮看出來,不過這不是問題,別人或許會嫌棄,但他高西不會,這小家伙他一定要弄到手!

    他是這麼想的,先聯系一下托馬斯,如果托馬斯肯出售這匹馬的話,那他就買下來,如果托馬斯執意不肯,那他就要采取別的辦法了。

    正所謂先禮後兵,畢竟亞瑟已經離開了托馬斯那麼久了,托馬斯也很難有證據證明這就是亞瑟,把高西逼急了,直接就把亞瑟藏到魔獸地圖的空間裡去。

    當然,在他想來,老托馬斯應該是不會難為他的,畢竟托馬斯也是個愛馬之人,在沒有了牧場的情況下,托馬斯也沒地方去養馬啊,大都市裡頭這玩意兒估計就只有馬戲團有了。

    「真得是亞瑟啊。」這個時候,特蕾西也已經過來了,看著亞瑟跟高西那麼親密,她甚至一度懷疑這不是亞瑟,可是仔細看過之後,尤其是額頭上那個白色的皇冠,實在是太顯著了,根本不可能認錯的。

    「特蕾西,你看這匹馬怎麼樣?」高西看了一眼特蕾西問道。

    特蕾西大概猜出了高西的想法,猶豫了一下才說道:「西場主,我也不瞞你,這亞瑟雖然是名門之後,是弗裡斯蘭和安達盧西亞的後代,但是關鍵它繁育壞了,所以才會導致當初一出生就差點死了。而且你看著骨骼和肌肉,都嚴重有問題,真想養的話也不是不行,不過估計沒多大用處的。而且這小家伙特別頑皮,當初到牧場的時候,就只認托馬斯場主,就是為了去外面尋找托馬斯場主才走丟的。」

    「很感謝你對我說這樣的實話,不過我還是想要它,你這樣吧,先把亞瑟帶到車上去,然後幫我聯系一下托馬斯場主,說明一下這個事情,哪怕是多給點錢,我都樂意,只希望能夠把這小家伙交給我來養,我一定會讓它茁壯成長的。」高西笑著說道。

    「唉,好吧,既然西場主你這麼喜歡這小家伙,我會幫你聯系的。其實我覺得以托馬斯場主的性格,他是不會要錢的,只要你能好好養這匹馬,他就會無條件地送給你。」特蕾西嘆了口氣,繼而又笑道。

    「不管怎麼樣,先跟他取得聯系吧,畢竟這是他的馬。」

    高西其實不跟托馬斯取得聯系也可以,但那樣會引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一來可能自然保護區的人會來找他,如果他有了托馬斯的證明,那就不用給自然保護區的人面子,甚至可以借此來控訴他們。

    二來主要還是得過托馬斯這一關,畢竟這牧場裡的牛仔都是托馬斯的老部下,自己不聲不響就搶了別人的馬,還不肯吱聲,那只怕會讓很多牛仔失望吧。

    亞瑟到底還是單純,甚至稍微有點笨。

    當然了,這是對比美隊它們來說的,所以高西對它稍微好一點,它就願意跟著高西走了。

    特蕾西幫亞瑟處理了一下傷口,當然只是粗略地包扎了一下,具體的治療還得等到回牧場之後再慢慢來,畢竟這裡沒有醫療設備。

    這一次還是特蕾西開車,不過高西並未讓亞瑟獨自待在後面的柵欄裡,而是親自過去相陪。

    在路上的時候,趁著特蕾西專心開車沒有注意,他先從空間裡弄了一些生命泉水給亞瑟喝。

    雖然生命泉水不太可能讓亞瑟一瞬間就變得強壯起來,但是卻能夠讓傷口恢復得更快更好,而且長期堅持服用的話,肯定能夠變得強壯起來的,說不定未來就是黃石牧場的馬王呢。

    接下來到的地方是特蕾西的一個朋友開設的牧場,因為是個家庭牧場,所以規模並不是很大,基本上站在牧場門口,就能夠看清楚周圍的所有情況了。

    「這家人很有錢,所以他們養馬,純粹就是為了玩,也正因為如此,養的都是一些非常漂亮的,觀賞性比較強的馬。」下了車之後,特蕾西就給高西介紹了起來。

    聽特蕾西的意思,這家的主人竟然是個女人,一個三十多歲的女性,離婚之後得到了一大筆財產,於是就過上了這悠然自得的田園生活,那些錢夠她一輩子揮霍了。

    到門口的時候,主人迎了出來,不僅跟特蕾西來了個親密的擁抱,甚至還狠狠地親吻了幾下,那叫一個熱情。

    女人穿著牛仔衣,一頭金黃色的卷發,看起來非常漂亮,不過這也正常,如果不漂亮的話,估計也不會被有錢人看上了。

    她的身材很好,雖然聽特蕾西說她三十多歲了,可是或許因為保養得當,再加上生活愉快,她顯得很年輕,看起來跟二十多歲的姑娘差不多。

    「看夠了沒有啊?」特蕾西本來是想給女人介紹一下高西的,誰知道回過頭來的時候,就見到高西在那裡仔細打量這位美女牧場主,於是干咳了兩聲說道。

    「呵呵,我們中國有一句古話叫『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美人在前,我要是一點反應都沒有,那真得就不正常了。」高西倒是沒覺得自己的行為有什麼不妥的,男人喜歡美女,這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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