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咪!謎樣男以台灣公司之名成功「騙倒」全球最聰明的企業,google跟FB遭詐一

蜜歐的家電狂想 發表於 2017-10-26 15:33:1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5 9454
瞎咪!謎樣男以台灣公司之名成功「騙倒」全球最聰明的企業,google跟FB遭詐一億美金

儘管此類攻擊盛行,但許多公司高管並不願討論這些問題——一方面,這種行為對公司來說是恥辱;另一方面,他們不想鼓勵其他不法分子。
網絡詐騙真是防不勝防,不僅普通人頻頻中招,連全球知名的網路業巨頭也不能倖免。上個月,美國司法部宣佈逮捕了一名涉嫌詐騙美國兩大互聯網公司多達1億美元的立陶宛籍男子。當時美國司法部沒有透露兩家受害公司的名字,受害公司也一直保持沉默。


近日,媒體終於挖出了這兩家公司,竟然是大名鼎鼎的google以及Facebook。


冒充臺灣公司詐騙上億美元


這件事還要追溯到大約四年前——2013年,一為名叫Evaldas Rimasauskas的40多歲立陶宛籍男子涉嫌策劃了一起旨在欺騙美國科技公司的精心計劃。


據新華社報導,Rimasauskas在立陶宛註冊了一家與總部位於臺灣的廣達電腦公司同名的公司,並以這個假廣達的名義在立陶宛和塞浦路斯開設銀行賬戶。由於廣達是Google和Facebook的供應商,Rimasauskas就假冒廣達的名義向這兩家美國公司的財務部門發送釣魚式電子郵件,要求它們把欠廣達的貨款匯入假廣達的銀行賬戶。這些電子郵件發自偽造的廣達公司電子郵箱,看上去像是廣達員工發送的,因此成功騙取了Google和Facebook員工的信任。




在兩年的時間裡,Rimasauskas通過偽造電子郵件、公司發票以及相關文件說服了Google和Facebook的會計部門,詐騙了數千萬美元。當這兩家公司搞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時,Rimasauskas已經騙取了超過1億美元的款項,並迅速將騙取的資金匯入他東歐的銀行賬戶中。


據《財富》雜誌當地時間4月27日的報導,Rimasauskas否認了對他的所有指控,目前正在立陶宛等待執行引渡程序。


另一方面,紐約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一位發言人證實稱,Rimasauskas目前在立陶宛已經被拘留,但並沒有對該起刑事案件的細節做進一步透露,也沒有指出為什麼美國方面選擇不透露涉案公司的名稱。據美國執法機構的知情人士稱,當Rimasauskas的引渡程序正式結束後,司法部有可能透露涉案公司的名稱。不過,美國和立陶宛兩國的引渡程序預計將歷時數月。


Google、Facebook承認被騙


儘管美國當局對兩家互聯網公司的身份守口如瓶,但他們留下了一些重大線索。




數據顯示,廣達電腦(Quanta Computer)1988年成立於臺灣,是美國科技公司的主要零部件供應商之一。其中蘋果手錶(APPLE WATCH)和亞馬遜的電子書(KINDLE)都與廣達電腦有供貨合約。
在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書中,廣達電腦被簡單地寫成「公司一,成立於80年代末期的一家亞洲電腦硬件製造商。」

在今年三月下旬,廣達公司承認涉及此案,並表示公司是清白的。但除此之外,沒有提到任何其他細節,包括被Rimasauskas詐騙的兩家公司的身份。


不過,美國司法部暗示稱,其中一家是「跨國科技公司,專門從事互聯網相關的服務和產品」,而另一家則是「提供在線社群網站和網絡服務的跨國公司」。《財富》援引多個消息來源稱,上述第二家公司的身份已經確認——Facebook。Facebook在回覆《財富》的郵件中也親自證實,公司是該案件的受害者之一。


據另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這家社群網站巨頭接觸了曼哈頓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請求幫助其追回因虛假髮票而支付的款項。該知情人士還稱,曼哈頓的檢察官辦公室經常會收到受騙公司的信件,但Facebook涉案金額尤為龐大。
「公司在該事件發生後不久便追回了大部分被騙款項,並一直與執法部門配合調查,」一名Facebook發言人表示。
同時,另一名消息人士解釋稱,美國司法部還得知了另一家被詐騙的知名互聯網公司是Google。和Facebook一樣,Google從廣達公司購買了大量的計算機服務器。Google官方本週也證實稱,公司確實是Rimasauskas的目標之一。
「我們的供應商管理團隊發現了這一欺詐行為,並及時通知了當局。我們追回了這筆款項,我們對此感到非常開心。」一名Google發言人說道。

疑點:Facebook、Google為何都未及時披露?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在被詐騙後Google和Facebook為何一直保持沉默。就像前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管關注的那樣,這一事件引發了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及時信披義務的問題。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注意到,當一家上市公司經歷重大事件時,聯邦證券法要求公司向投資者披露這一情況。這樣的事件可能包括行政人員的離職,或有重要產品的問題等——也包括價值數千萬美元的欺詐行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負責人、現在是Debevoise & Plimpton合夥人的Mary Jo White表示,披露可能會因事件的性質而有所不同。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必須在4天內向SEC提交一份公開表格。但White同時也指出,其他時候,信披可能會以新聞稿的形式或公司季度文件中的記錄為例。當然,有些事件並不重要,根本不值得披露。

記者查詢發現,Google和Facebook兩家公司都沒有對該詐騙事件有任何形式的披露。


這種遺漏並不一定違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準則。雖然1億美元的詐騙對大多數公司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但這樣的損失幾乎不會影響Facebook和Google等巨頭的資產負債表,更何況兩家公司稱已追回了被騙款項。《財富》指出,在網絡詐騙事件頻發之際,各類公司正面臨網絡罪犯的攻擊浪潮。儘管此類攻擊盛行,但許多公司高管並不願討論這些問題——一方面,這種行為對公司來說是恥辱;另一方面,他們不想鼓勵其他不法分子。


VIA:搜狐 圖片取自網路



文章來源:蜜歐的家電狂想

已有(2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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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580225 發表於 2017-10-26 15:43
看樣子 台灣的詐騙技術還不是最厲害的
jeremygay1069 發表於 2017-10-26 17:07
審查與核對的雙向出現漏洞吧
焦糖媽 發表於 2017-10-26 17:28
詐騙手法真的是層出不窮
cateye 發表於 2017-10-26 18:41
這也太誇張了
這男的也太猛了
flypig182002 發表於 2017-10-26 21:15

神人在上
受我一拜
julnsss 發表於 2017-10-26 22:15
詐騙還是有分等級的
這個是屬於大師級了吧
bing1230 發表於 2017-10-27 00:15
真的是沒有想到啊.....
pililion2003 發表於 2017-10-27 00:44
這個才叫作猛
可以拍電影了
hinet999 發表於 2017-10-27 00:54
只能說這個詐騙的人真的太強了...
還能偽造一堆東西出來去騙GOOGLE和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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