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少年威脅殺日本美少女聲優「水瀨祈」害她不來!高雄地院宣判兇手得吃5個月牢飯…

廢宅小姐 發表於 2017-11-8 16:10:0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5744

(圖片翻攝自/網路網路

本來去年12月3日預訂來台的人氣日本聲優「水瀨祈」,當時因遭到高雄市一名楊姓少年在網路上傳"謀殺計畫",導致水瀨祈來台行程取消,造成許多粉絲相當生氣不滿!時隔一年,法院的判決也正式下來了,並且依照「煽惑他人犯罪」判4個月及「恐嚇公眾」罪判3個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

▼當時少年在網路上瘋傳謀殺計畫

(圖片翻攝自/網路

身為新世代人氣聲優的水瀨祈,因甜美可愛的外表及聲線,有著許多粉絲,配音過的角色有《在地下城尋求邂逅是否搞錯了什麼》女神赫斯緹雅及人氣動畫《Re:從零開始的異世界生活》的雷姆…等,在遭到楊姓少年恐嚇後,水瀨祈也在部落格上發表了長文,並且覺得對台灣粉絲很抱歉。


(圖片翻攝自/網路網路

因楊姓少年自幼罹患自閉症,領有身障手冊多次住院治療,他供稱是因網上粉絲專頁留言無人理會,為引人注目才犯案,法官斟酌病況得減輕其刑,因而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圖片翻攝自/水瀨祈 推特

網友看了也留言表示:

「害一堆水瀨祈的粉絲心碎」

「他用5個月換來水瀬一生的陰影」

「這種人應該要特別管束才對…」

廢宅:我看人家水瀨祈一輩子都不敢來台灣惹…


※本文由卡提諾小編-廢宅小姐撰寫,僅發表於卡提諾論壇,轉載者請附上本文出處!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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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5218 發表於 2017-11-8 18:59
4個月+3個月=5個月@@
到底是我數學不好還是加法有修改過了= =
abczabcz 發表於 2017-11-8 20:50
腦袋有病的人立的法 + 腦袋有病的人判的刑 + 腦袋有病的犯人 = 台灣

正常人等死吧
shamanlim 發表於 2017-11-8 21:20
對精神病減刑這種法律來自歐美,我是不懂為何要參考它們的做法?還是立委有意留的一個法律漏洞?
k95060031 發表於 2017-11-8 21:38
家長平常要多關心小朋友啊!!
xtzzxtzz 發表於 2017-11-8 23:37
因為上粉絲專業沒人理就可以發信威脅??....
這腦洞也挺新奇的呀....
下次叫計程車沒人接單....會不會就直接砍人呀... 本帖最後由 xtzzxtzz 於 2017-11-8 23:38 編輯

忘情痞子 發表於 2017-11-9 09:57
精神病犯罪得減其刑,正常人被害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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