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生活] 小農民大明星 作者:在鄉下 (連載中)

 
小雲雲530929 2017-11-27 18:49:31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82 1264032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3 17:13
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一本暢銷,一本陪襯


    1月26日。

    歌曲《斯卡布羅集市》的影響還在持續,而對於蘭國所有的偵探迷們來說,明天就又將有一件,讓他們十分興奮和期待的事情。

    那便是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特裡斯的最新作品《血色殘陽》,將在明天正式發行,偵探迷們對此十分的期待。

    當然,李凡在明天也同樣會有一部,新的偵探小說發行,但偵探迷們卻並不看好,也不如何期待。

    這倒並不是說他們懷疑李凡的實力,而是李凡的新偵探小說,僅用了幾天的時間進行創作,讓一眾偵探迷們並不看好。

    甚至還引起了偵探迷們的不滿,認為李凡很有可能是因為,《嫌疑人X的獻身》在蘭國大賣,而驕傲膨脹了,准備隨意寫一部新作品來糊弄他們。

    網絡上這樣的聲音不少,尤其是特裡斯的鐵杆書迷們,更是在不斷的帶著節奏。

    「明天終於能夠看到特裡斯先生的新書了,真是興奮、期待又激動。而李凡先生的新書嘛,唉!用一種不負責任的心態寫出來的作品,其質量可想而知,不看也罷。」

    「說的沒錯,李凡先生給我們帶來了《斯卡布羅集市》那首歌,我們心懷感激,但事情一碼歸一碼,他的新偵探小說作品嘛,不看也罷。」

    「我本來就沒有期待李凡先生的新書,明天我只想看特裡斯先生的新書。」

    「兩人的新書在明天似乎還有打擂的意思,不過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李凡先生怕是會慘敗啊。」

    「唉!那也怪不得別人,這純粹就是李凡先生自己自找的,何必要這麼著急的發行新書呢?憑李凡先生的實力,如果精心准備的話,質量應該並不會比特裡斯先生差。」

    「一個人如果膨脹了,認為自己隨便寫的作品都能夠大賣,又哪裡還肯費那麼多精力去精心准備?」

    「也是,罷了,反正也沒期待李凡先生的新書,明天就只看特裡斯先生的新書好了。」

    「……」

    在特裡斯鐵杆書迷們特意帶動的節奏下,本來就對李凡的新書,並不如何期待的偵探迷們,更是對李凡的新書不期待了。

    很多人都打算明天只買特裡斯的新書。

    特裡斯以及其他的一些蘭國偵探小說家們,看到網絡上偵探迷們的議論,無不顯得興奮又得意。

    如此看來,李凡的新書成績,無疑會慘敗在特裡斯的新書之下。

    八月份的那一次銷售之仇,總算是報了,那一根一直卡在他們喉嚨裡的刺,也終於能拿掉了。

    偵探小說作家們在屬於他們的圈子裡,興奮的說著這件事情。

    「特裡斯,恭喜你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你新書的成績,絕對將那李凡狠狠的踩在腳下。」

    「克斯福出版社竟然敢與李凡合作,估計是不好博了那李凡的面子,我看他們這一次,定然要血本無歸了。」

    「那也不一定,愛華多可是老狐狸,絕對不會讓自己虧的太多,我猜他並不會印刷多少冊,最多也就印刷個幾千冊,應付一下李凡,倒也並不會虧太多。」

    「李凡的新書有沒有及時交稿給克斯福出版社,那都還不一定呢。也許,明天根本就沒有李凡的新書發行。」

    「不管怎樣,這一次終於能夠將卡在喉嚨裡的那根刺去除了,只覺得渾身都舒坦。」

    「……」

    看著一眾作家們的話,特裡斯非常的得意和舒坦,找李凡報仇這種事情,還不是只有靠他這個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

    ……

    一天的時間轉瞬即過,1月27日清晨。

    蘭國各個城市各大書店的工作人員們,正在擺弄昨天晚上剛到的一批新書,為今天的正式營業做著准備。

    那一批新書正是特裡斯的《血色殘陽》,以及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

    「特裡斯的《血色殘陽》,這本書一定會大賣,把它們擺放在最顯眼的位置。」

    「好的,我本來就是打算這樣做的,那麼李凡的新書...嗯...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擺放在什麼位置好?」

    「李凡的新書就放在普通的新書架上就好了,書迷們並不看好,也不期待,我估計很難賣出去的。好在我們一共只進了50冊,慢慢賣,應該還是能賣完的。」

    「好的,應該能夠賣完吧。」

    「……」

    無一例外的,各個書店都將特裡斯的《血色殘陽》,擺放在了書店最暢銷、最顯然的位置。

    而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則可憐在被擺放在了普通的新書架上。

    可見,所有的書店都把《血色殘陽》當作了今天的主打,而《福爾摩斯探案集》則可憐的成為了陪襯。

    等到各大書店開門正式營業之後,實際上的銷售情況,也的確如兩本書擺放的位置一般,一本暢銷,一本陪襯。

    暢銷的自然是特裡斯的《血色殘陽》。

    各個書店裡,偵探們迷進店之後,幾乎都是選擇的購買《血色殘陽》,而《福爾摩斯探案集》則很少有人購買。

    不過,問起李凡新書的人倒是不少,他們雖然不打算購買,但他們很有興趣確認一下,李凡的新書是否如期在今天發行了?

    另外,他們也很有興趣知道李凡新書的名字。

    「李凡的新書?有的,的確在今天發行了,在那邊的新書架上,名字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工作人員回答道。

    「福爾摩斯?」一眾偵探迷們只覺得,這個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仔細一想,想起來了,在一個星期之前的偵探小說節活動現場,李凡說他有一位偵探朋友,住在貝殼街上,那位偵探朋友的名字,便是叫做福爾摩斯。

    當時大家還不太明白,現在明明就已經沒有了「偵探」這個職業,李凡為什麼還要說他有一位偵探朋友?

    現在看來,李凡所謂的他那位叫做福爾摩斯的偵探朋友,便是他新偵探小說的主角了。

    把自己小說裡的虛構人物,稱之為自己的朋友,一眾偵探迷們只覺得頗為的好笑,也頗為的不理解。

    這未免有些入戲太深了吧?

    他們現在又哪裡知道,在不久之後,他們總是要去到,那條叫做貝克街的街道上走一走,以期待能夠邂逅那一位,叫做福爾摩斯的朋友。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2
第一千三百七十二章 特殊的撰寫視角


    蘭國,某座城市。

    李凡、蘇情、秦雨霖、唐瑩、小丫頭幾人,到了這座城市最大的一家書店門前。

    今天是《福爾摩斯探案集》發行的第一天,李凡准備去看一看書的印刷質量怎麼樣?

    畢竟,這是他和克斯福出版社第一次合作,還是要看一看之後才會放心。

    剛走進書店大門,在最顯眼的一處展台,便看見了特裡斯的《血色殘陽》,展台的四周,還圍繞著不少的書迷。

    櫃台處,正在排隊等著結賬的隊伍中,也有好幾人手裡拿著的是《血色殘陽》。

    秦雨霖在李凡耳邊嘻嘻道:「姐夫,看來人家的書,要比你的書好賣得多呀!」

    李凡不以為意的說道:「現在才剛開始而已,用不了多久,情況就會反過來了。」

    這話秦雨霖自然相信,扭著腦袋看了一圈,又說道:「姐夫,我看到你的書了,我們過去看看。」

    說完,率先朝著一處書架走去。

    李凡笑笑,和蘇情、唐瑩、小丫頭一起,也朝著秦雨霖所指的書架走去。

    書架是新書上架的專售書架,位置還是不錯的,十來本嶄新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整齊的擺放在上面。

    只是有些可惜的是,書架前並沒有書迷選書。

    對於這種情況,李凡也早有預料,並不驚訝,也不著急,他知道,這只是暫時的。

    李凡從書架上取下一本書,將書面、書背、書脊,都仔細的看了一遍,又簡單的翻了一下書的內頁。

    隨後暗暗點了點頭,書的印刷質量完全沒有問題。

    隨後又特意多看了一下封面上的插圖。

    插圖是福爾摩斯的形像畫,坐在一張藤椅上,臉型非常的消瘦,鷹鉤鼻,下顎方正而突出,左手拿著一只煙鬥,整個人看上去正陷入某種沉思之中。

    這幅插圖是李凡親手畫的,與稿件一起發到了愛護多的郵箱,插圖是以亞爾維斯老人為人物原型,與老人有七、八分相似。

    當然,也同樣符合原著中對福爾摩斯的外貌刻畫。

    看完之後,李凡正准備將書放回書架中,卻突然聽到一個,似乎有些驚喜的聲音,「噢!實在是太好了,看來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准備買李凡先生的這部新作品。」

    很明顯,是一個准備過來買《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顧客,看到李凡手裡拿著的書,把李凡也當作了買書的書迷。

    李凡心中一樂,扭頭一看,只見說話之人是一個20幾歲的小伙子。

    小伙子看到李凡扭頭看他,又有些抱歉的說道:「哦,對不起先生,我打擾你了。」

    李凡笑笑,說道:「沒有關系,你並沒有打擾我,你是來買這本書的嗎?」

    說著,李凡揚了揚手裡拿著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小伙子點頭道:「是的先生,我是專門過來買李凡先生的這部新作品的。先生應該也是來自華國吧?怪不得你要買李凡先生的新書呢。」

    李凡並沒有否認小伙子的說法,而是饒有興致的問道:「其他人似乎都不看好這本書,這裡除了你我之外,並沒有其他的顧客,也說明了這一點,你為什麼要買這一本書呢?你不擔心它不好看嗎?」

    年輕人搖搖頭,說道:「不,我不擔心,相反,我還認為李凡先生的這本新書會很好看。很多人不看好這本書,只是因為他們認為,李凡先生用幾天時間創作出來的書,質量定然不怎麼樣。但他們似乎忘了,之前大家普遍認為,李凡先生的那首《斯卡布羅集市》,只是一首普通好歌,但結果呢?所為,我認為,李凡先生之所以決定,只用幾天的時間創作新書,是因為他只需要幾天的時間就足夠了,正如他之前只需要兩個小時的時間,便能夠創作出最完美的《斯卡布羅集市》一般。」

    李凡聽後,很是贊同小伙子的話,笑道:「我想,你的想法是正確的,這本書應該不會讓你失望。」

    小伙子點頭道:「當然,我非常肯定這一點。」

    說完,小伙子從書架上取出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與李凡道了聲再見,拿著書去櫃台處結賬去了。

    小伙子走後,李凡幾人也隨後出了書店。

    李凡進店主要是想去,確認一下書的印刷質量,確認完了,自然就離開了。

    至於銷售情況,李凡一直都不擔心,別看現在的銷售似乎不怎麼樣,但絕對用不了太長的時間,便會被書迷們爭相購買。

    出了書店,李凡幾人繼續去游玩,今天已經27號了,再過兩天,他們就得回華國去了。

    ……

    《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目前的銷售不怎麼樣,但也並非無人問津,總有一些偵探迷們,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選擇購買,就像李凡之前在書店裡,遇見的那個小伙子一般。

    他們拿到書之後,先是仔細的看了看封面的人物插圖,只感覺心裡有一種莫名的悸動。

    然後翻開封面,便是第一個故事《血字的研究》。

    「莫非,這還是一個系列故事?」這樣的疑問,在他們的腦海裡一閃而逝,然後便開始看正文。

    「一八七八年我在浪敦大學,獲得醫學博士學位以後,就到內特黎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

    我在那裡讀完了我的課程以後,立刻就被派往諾桑伯蘭第五明火槍團充當軍醫助理。

    ……」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一八七八年,書迷們對此並不奇怪,很多的偵探小說,都會選擇上個世紀作為背景。

    只是,這部作品似乎是以「我」為主角的第一人稱寫法,這讓書迷們稍微有一皺眉,他們還是更喜歡看第三人稱的作品。

    當然,他們雖然有些皺眉,但並沒有因此放棄,而是選了繼續往下面看。

    看著看著,他們不禁眼睛一亮,他們發現,這部作品的撰寫角度似乎有些特殊,那個叫做華生的「我」,似乎並不是主角,主角似乎另有其人。

    「有意思。」書迷們嘖嘖道,他們看了許多的小說作品,這樣的撰寫角度,還是第一次看到。

    故事的開頭是說,華生讀完了軍醫的課程之後,在蘭國的一只軍隊裡做了軍醫,他在一次戰爭中受了傷,又染上了傷寒,身體變得非常虛弱。

    不久後,華生回到蘭國休養,他的經濟狀況有些糟糕,因此他決定找一家不太奢侈的住處。

    有一天,他在一個叫做克萊梯利安的酒吧門前,碰到了自己之前的助手,小斯坦弗。

    華生告訴小斯坦弗,他打算找個價錢不高,而又舒適一些的住處。

    小斯坦弗則說,另外有一個家伙也跟他說了,也要找一個價錢不高,又舒適一些的住處。

    那個家伙叫做福爾摩斯,在小斯坦弗的口中,福爾摩斯是一個有些古怪的家伙。

    「福爾摩斯?」一眾書迷點點頭,福爾摩斯很是顯然才是主角。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3
第一千三百七十三章 第一個案件


    福爾摩斯才是故事的主角,一眾書迷們繼續往下面看。

    小斯坦弗說那個叫做福爾摩斯的家伙,找到了幾間好房子,但是價格很貴,他自己一個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和他一起合租。

    華生表示,他願意去見一見,那個叫做福爾摩斯的家伙,如果合適的話,他願意和福爾摩斯合租。

    於是,小斯坦弗帶著華生,在一所大醫學院的化驗室裡,見到了福爾摩斯。

    當時的福爾摩斯正因為發現一種試劑,而顯得非常的高興。

    小斯坦弗介紹兩人認識之後,福爾摩斯僅僅只看了華生一眼,便非常肯定的說出了,華生曾經到過什麼地方?

    這讓華生感到非常的驚訝。

    小斯坦弗則說,這便是福爾摩斯特別的地方之一,他總是能夠很輕易的看出許多的東西。

    福爾摩斯千呼萬喚始出來,而這剛一出場,便迅速將所有的書迷深深吸引。

    所有的書迷們變得興奮又激動,他們的判斷果然沒有錯,李凡這部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作品,果然不是一部簡單的作品。

    主角福爾摩斯,或者說偵探福爾摩斯剛一出場,就已經展現出了他的不凡,已經牢牢抓住了書迷們的心,讓書迷們迫不及待的要往下看。

    在相互認識一番,且知道華生的來意之後,福爾摩斯說他在貝克街上,看中了一所公寓式的房子,適合兩個人合租。

    華生欣然同意,兩人約好第二天一起去看房子。

    第二天,兩人再一次見面,並且去到了貝克街上看房子,福爾摩斯看中的公寓式的房子,在貝克街的221b號。

    看完之後,華生對房子也非常滿意,就這樣,兩人住進了貝克街221b號公寓。

    相處一段時間之後,華生對福爾摩斯產生了非常濃厚的興趣。

    他發現福爾摩斯在某些方面的知識,豐富的驚人,但在某些方面的知識,也同樣疲乏的驚人,甚至是一無所知。

    福爾摩斯解釋說,那是因為他所掌握的知識,都是對他有用的,那些對他沒用的知識,他根本不會去掌握,即便是掌握了,也要盡力去忘掉。

    因為他認為一個人腦子的容量是有限的,不應該把那些對他毫無作品的東西裝進去。

    華生將福爾摩斯的學識範圍,做了一個概括。

    文學知識——無。

    哲學知識——無。

    天文學知識——無。

    政治學知識——淺薄。

    植物學知識——不全面,但對於莨蓿制劑卻知之甚詳,對毒劑有一般的了解,而對於實用的園藝學卻一無所知。

    地質學知識——偏於實用,但也有限。不過,能夠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質。

    化學知識——精深。

    解剖學知識——准確,但無系統。

    驚險文學——很廣博,似乎對近一個世紀中,發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細。

    小提琴拉得很好,善使棍棒,也精於刀劍拳術,關於蘭國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實用的知識。

    這樣的福爾摩斯再一次讓所有的書迷們嘖嘖稱奇,他們對於福爾摩斯的興趣,也同樣越來越濃。

    看到這裡的時候,算是將整部作品的故事背景交代完了。

    那麼,既然是偵探小說,那就一定會有案件發生,一眾書迷們對於即將發生的案件充滿期待。

    他們已經迫不及待的,要看一看神奇的福爾摩斯,是如何解決案件的了?

    而他們並沒有等待多久,果然有了案件。

    一天清晨,倫敦警茶廳的偵探葛萊森,來信邀請福爾摩斯幫助他偵察一起凶殺案。

    案子發生在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一所無人居住的房屋裡。死者衣著整齊,身無傷痕,從其口袋裡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錐伯,是米國人。

    福爾摩斯邀請華生一起去了出事地點,到達出事地點之後,福爾摩斯並沒有立即去查看屍體。

    而是先仔細的觀察了,被其他人忽視,且不認為會有什麼作用的,路面上的車轍印、草地上的腳印,和屋外的環境以及屋內的布置等等,最後才去看屍體。

    ……

    接下來,福爾摩斯通過各種細致入微的觀察之後判斷,死者是服毒身亡。

    該案件是仇殺或者情殺,並推理出了凶手的身高體型、外貌習慣以及職業。

    後來,死者的秘書兼同伴斯坦節遜也死了,是被同一個凶手用刀刺入心髒而亡。

    再經過一些列的推理判斷,在所有人都還在雲裡霧裡的時候,福爾摩斯卻已經敏銳的,捕捉到了凶手的信息。

    福爾摩斯兩次設計,終於讓凶手自投羅網,他親手抓住了凶手,一位名叫做候波的,來自米國的車夫。

    之後,侯波講述了他殺人的原因。

    他深愛著,也深愛著他的女人露茜,以及露茜的養父約翰,曾經在沙漠中被摩門教救起,從此在摩門教生活。

    一天,摩門教的首領來通知約翰,命令他的女兒露茜,在兩個摩門教長老的兒子錐伯,和斯坦節遜之中挑選一個做丈夫,並給她一個月的考慮時間。

    錐伯和斯坦節遜都已經有了好幾個妻子,約翰不願意讓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為妾,便托人帶信給侯波,讓侯波回來營救他們。

    侯波從遠方趕回,他悄悄救走了約翰和露茜。

    然而,在一天之後,侯波去打獵回來,卻發現摩門教人已經追上了他們,並且殺死了約翰,搶走了露茜。

    侯波悲痛欲絕,後來又打聽到,露茜被錐伯搶去強行成了親,只過了一個月就憂郁而死。

    從此,侯波踏上了復仇之路。

    侯波和他的兩個仇人,錐伯和斯坦節遜上演了一場,長達十幾年的追逐復仇游戲。

    最後,在浪敦城裡,侯波終於先後成功的,殺死了錐伯和斯坦節遜。

    而此時的侯波也已經身患重病,在被抓不久之後,就因為死在了監獄裡。

    ……

    一眾書迷們徹底的,沉入了整個案件之中。

    他們臉上的表情不停的變換著,有疑惑、不解、皺眉深思、驚訝、不敢相信、恍然大悟等等,相當的豐富多彩。

    過了好久好久之後,他們終於將整個案件看完,也看完了這一部叫做《血字的研究》的作品。

    而看完之後,所有的書迷們都完全沉浸在驚喜、興奮與震撼當中。

    整個案件繁瑣復雜,撲朔迷離,當凶手中了福爾摩斯的計,從而自投羅網,被福爾摩斯親手抓住的時候,所有人都還處在迷霧當中。

    不明白福爾摩斯抓住的那個人,為什麼會是凶手?福爾摩斯到底是如何知道,他就是凶手的?

    這裡的「所有人」,既包括作品中出現的,除了福爾摩斯之外的所有人物角色,也包括所有看書的書迷們。

    隨後,福爾摩斯將自己的推理過程,一一詳細的向著眾人解釋,眾人聽完之後才恍然大悟。

    這個時候,眾人才明白,那些在他們看來,都是非常正常的微不足道的痕跡,在福爾摩斯的眼裡,卻往往是發現凶手犯罪手段的關鍵。

    福爾摩斯強大的觀察能力,分析能力,邏輯推理能力,在案件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

    所有的書迷們,在明白了整個案件的真相,以及見識了福爾摩斯那些精妙細微的觀察,精彩至極的推理之後,對於福爾摩斯突然變得十分的喜歡和崇拜。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3
第一千三百七十四章 准備慶祝一番


    僅僅只是一個案件,就已經讓書迷們,對福爾摩斯突然變得十分的喜歡和崇拜。

    而他們知道,後面還有一個案件,或者說還有一部叫做《四簽名》的作品。

    李凡這一次一共寫了兩部作品,雖然他們現在非常迫不及待的,想要繼續看後面一部作品,他們非常渴望繼續看,神奇的福爾摩斯繼續推理破案,但他們強行忍住了繼續看的衝動。

    因為,還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們立即去做,那便是告訴全國所有的偵探迷們,李凡的新作品《福爾摩斯探案集》,到底是一部怎樣的作品?

    他們知道,現在已經看了,或者正在看《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人,非常少,大多數的偵探迷們,都沒有購買這部作品。

    他們只購買了特裡斯的《血色殘陽》,定然也只看了《血色殘陽》。

    《血色殘陽》的質量應該也算精彩,但絕對比不上《福爾摩斯探案集》,絕對沒有偵探福爾摩斯先生有魅力。

    如果其他的那些偵探迷們,到現在都還不認識福爾摩斯先生,那絕對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

    於是,他們強行讓自己將書放下,來到了網絡上。

    而網絡上的情況,也和他們預想的差不多,幾乎所有的聲音都是關於,特裡斯和他的新作品《血色殘陽》的。

    「太棒了!特裡斯先生的新作品真是太棒了,一口氣看完,仍然覺得非常的意猶未盡。」

    「特裡斯先生不愧是我國的偵探小說第一人,這部《血色殘陽》寫的真是太好了,其中的推理部分實在是太棒了。」

    「主角蒂亞戈非常的有魅力,尤其是在他推理的過程中,我已經徹底的喜歡上蒂亞戈了。」

    「對了,有沒有人看過李凡先生的新作,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

    「不知道,反正我沒有看,今天去書店買書的時候,我幾乎沒有看到有人買《福爾摩斯探案集》,我想,應該沒有多少人看過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不用看就知道不好看,又哪裡會有人去浪費那個時間?要知道,花費時間去看一部不好看的作品,絕對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

    「……」

    看著網絡上盡是這樣的聲音,看過《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書迷們,心裡嘖嘖嘆息,真是一群愚蠢的家伙!

    罷了,看著大家同為偵探小說迷的份上,就將福爾摩斯先生推薦給你們認識吧。

    「你們認識福爾摩斯先生嗎?」

    「福爾摩斯?那不是李凡先生新作品的主角嗎?你這樣問是什麼意思?還把其稱之為『先生』。」

    「我記得李凡先生之前,好像也把其稱之為福爾摩斯先生,還說是他的朋友,把小說裡的虛構人物,稱之為自己的朋友,這絕對是入戲太深了。你該不會是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集》吧?然後也和李凡先生一樣,入戲太深了?」

    「入戲太深?也許吧,如果真的能夠在貝克街上,邂逅福爾摩斯先生,我情願進入到有福爾摩斯先生的那出戲裡。」

    「噢!天啦,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如果你也去看了,李凡先生的新作《福爾摩斯探案集》,你就會明白我的意思了。」

    「噢!等等,朋友,你的意思是《福爾摩斯探案集》很好看?」

    「不是好看,是好看到讓人有些分不清戲裡戲外,好了,話我就說到這裡了,我還得繼續去找福爾摩斯先生,你要知道,後面還有一個案子,在等著福爾摩斯先生去解決呢,這實在是太棒了!」

    「哎,不是,那個朋友,你倒是把話說清楚再走啊。」

    「朋友?朋友?真走了?」

    「看樣子的確是真走了,他啥意思啊?《福爾摩斯探案集》非常好看?」

    「該不會是李凡先生請的托吧?不過,這似乎不大可能。」

    「當然不可能了,李凡先生是什麼身份?需要請托?你們啊,錯過了一部經典的偵探小說作品,還不自知,當真是可惜。當然,你們現在去看,也還來得及。」

    「唉!看著你們真是可憐,去買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吧,認識一下福爾摩斯先生。不然,就太遺憾了。」

    「……」

    在最開始的那個偵探迷之後,又陸續出現了一些類似的聲音。

    雖然不多,但卻足以讓大多數的偵探迷們傻眼了。

    什麼意思?錯過了一部經典的偵探小說作品?不認識福爾摩斯,將會非常的遺憾?

    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真的很好看?

    這些疑問出現在大量偵探迷們的腦海裡,然後,有人依然不屑一顧,但也有人有些猶豫了。

    要不,去買一本回來看看?反正《血色殘陽》已經看完了,就看一看《福爾摩斯探案集》吧。

    如果看不下去的話,不看就是,最多也就是損失一些買書的錢。

    就這樣,到了下午時分,各大書店裡,購買《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人,正在悄悄的不斷增多。

    ……

    「特裡斯,恭喜你了,你的《血色殘陽》大賣,今天的銷售量怕是要突破20萬冊了。這實在是讓人非常的羨慕。」

    在一個蘭國偵探小說作家的交流群裡,一眾偵探小說家們,正是向特裡斯表示祝賀。

    根據他們從特殊渠道,得到的及時銷售數據統計來看,今天《血色殘陽》的銷量,很有可能會突破20萬冊。

    一眾偵探小說作家們非常的羨慕。

    「那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銷售了多少冊了?」

    「根據目前的數據看,應該在六、七千冊的樣子,今天倒也有可能突破一萬冊。」

    「一萬冊對於一個普通作家來說,倒也算是不錯了,但如果是李凡的話,那丟臉就絕對丟大了。尤其是和特裡斯的 20萬冊比起來。卡在喉嚨裡的那根刺,總算是真正的拿出去了。舒坦!」

    「是啊!舒坦,我現在已經迫不及待的,要看明天的新聞了,不知道媒體們都會如何報道?真是期待!」

    「特裡斯,這事你必須要請我們慶祝一番才行。」

    「當然,沒有問題,就今天晚上吧,我請大家吃飯。」

    「特裡斯,這個主意不錯,那就今天晚上,這事兒的確應該好好的慶祝一番。」

    「那就我們今天晚上慶祝吧。」

    「……」

    一眾偵探小說作家們,決定今天晚上慶祝一番。

    一是慶祝特裡斯的《血色殘陽》大賣,二則慶祝他們終於,將卡在喉嚨裡的那根刺,真正的除掉了。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3
第一千三百七十五章 《四簽名》案件(二合一大章)

    貝克街221b號公寓。

    亞爾維斯坐在一張藤椅上,手裡拿著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看著封面上和他頗為相似的福爾摩斯畫像,就像看著年輕時候的自己一樣。

    他已經將《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兩個故事看完。

    此時的他,雖然安靜的坐在藤椅上,但在他的內心深處,卻像火焰一樣正在炙熱的燃燒。

    那炙熱燃燒的火焰,讓他感覺到自己似乎,就像年輕了幾十歲一般,渾身都有使不完的干勁和力量。

    當然,亞爾維斯知道,那只是他心裡的一種錯覺。

    但這幾天時間,亞爾維斯真的感覺自己似乎年輕了許多,本就健朗的身體,似乎變得更加的健朗。

    亞爾維斯並不知道,這其實是因為他服用了一杯,李凡給他的空間靈泉的原因,但身體變得更加的健朗,卻讓他非常的興奮。

    因為他知道,他的這棟貝克街221b號公寓,從此之後,就將不斷的迎來許許多多的客人。

    客人們將會來拜訪,住在這裡的偵探福爾摩斯先生。

    這裡當然不會有福爾摩斯,但卻是有他亞爾維斯。

    況且,李凡刻畫的福爾摩斯形像,正是以他的外貌為原型,那一副福爾摩斯的形像插畫,與他有七、八分相似。

    到時候,他便是福爾摩斯。

    想到這裡,亞爾維斯非常的興奮和洋洋得意,他喜歡看偵探小說,也一直驕傲自己有一顆偵探的大腦,並不會比那些偵探小說中的主角差。

    如此一來,他就將與那位李凡虛構的,著名偵探福爾摩斯更加的相似。

    為此,亞爾維斯覺得非常的新奇和有意思,本就有些老頑童的他,對於即將到來的訪客,非常的期待!

    ……

    從下午時分開始,各大書店裡,前來購買《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客人,正在慢慢的悄無聲息的增多。

    某書店。

    「老板,李凡先生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你們書店還有嗎?」一個瘦高顧客問道,聲音似乎有些焦急。

    「有啊,就在那邊的新書架上。」老板答道。

    「新書架上沒有啊?老板,是不是其它地方還有?趕緊拿一本給我。」瘦高顧客又說道,聲音似乎更加的焦急。

    「新書架上沒有?」老板疑惑的往新書架的方向看去,驚訝的發現原本放《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地方,現在空空如也,還真是沒有了。

    看樣子放在書架上的,十幾本書已經賣完了,老板頗有些欣喜,看樣子還是有一些人會買嘛。

    隨後,老板讓一位工作人員趕緊去庫房裡,把《福爾摩斯探案集》拿出來放在新書架上,順便拿一本給那位瘦高顧客。

    然而,工作人員卻回答說,今天店裡到貨的500冊《福爾摩斯探案集》,已經全部賣完了。

    「已經全部賣完了?」老板先是一愣,隨後又是一陣欣喜。

    他原本以為,500冊要賣很長一段時間才能賣完呢,卻不曾想這才一天時間不到,就已經賣完了。

    隨後,老板正准備向剛剛的瘦高顧客說聲抱歉。

    卻聽瘦高顧客說了一聲「該死」之後,便轉身出了店門,匆匆而去。

    老板這個時候覺得情況似乎有些不對了。

    原本以為要賣很久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現在已經賣完了,而剛剛的那位顧客,又是一臉焦急的要買《福爾摩斯探案集》。

    難道,那本書很受歡迎?

    老板心裡的念頭剛剛轉完,又有一位眼鏡顧客匆匆走進了大門。

    一進門,便頗為急切的問道:「老板,李凡先生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你們這裡有嗎?」

    又來一個問那本書的顧客,老板更加肯定了剛才的念頭。

    只是書已經賣完,老板不禁有些後悔,今天沒有多進一些,現在是有錢也賺不了,當真是讓人郁悶。

    「不好意思,已經全部賣完了。」老板歉意的,對剛剛進來的眼鏡顧客說道。

    眼鏡顧客一聽,非常失望的說了一句「該死」,然後轉身出門,同樣匆匆而去。

    剛剛的兩位顧客,徹底掀開了顧客前來詢問,有沒有《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序幕。

    之後,接連不斷的有顧客前來詢問,是否有《福爾摩斯探案集》?

    被告知已經全部賣完之後,無不非常失望的匆匆轉身離去。

    又進來一個顧客詢問,老板實在是忍不住的問道:「這位朋友,請問一下,現在《福爾摩斯探案集》很受歡迎嗎?」

    顧客答道:「當然,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網絡上關於福爾摩斯先生的聲音越來越多。都在說,如果不認識福爾摩斯先生,將會是一種極大的損失和遺憾。所為,我才這麼急切的想要購買。好了,老板我走了,我還得去下一家書店看看。」

    說完,這個顧客也匆匆而去,他還得繼續趕往下一家書店,如果今天買不到《福爾摩斯探案集》,估計他晚上會很難睡著。

    「如果不認識福爾摩斯先生,將會是一種極大的損失和遺憾?」老板心裡驚訝不已,匆匆來到網絡上,准備看個究竟。

    或許,他應該去進大量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了。

    ……

    網絡上,正如剛剛那位顧客所說的一樣,關於福爾摩斯的聲音越來越多。

    那些本來只是抱著試讀一下的心態,翻開《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人,一讀之後,同樣很快就給福爾摩斯的個人魅力深深吸引,難以自拔。

    又尤其是在看了第二部《四簽名》之後。

    如果說《血字的研究》是福爾摩斯初露鋒芒,那《四簽名》就將福爾摩斯的個人魅力,徹底的展露無疑。

    在前世的時候,《四簽名》一經推出,就獲得了極大的成功。

    是福爾摩斯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的開始。

    它的影響長久而深遠,獲得了各層次讀者的喜愛。

    作品根據生活中的表像與細節,運用想像與經驗,以絲絲入扣、無懈可擊的邏輯推理,推到一個個可怕而又令人驚嘆的推論。

    作者柯南·道爾在這部作品中,把人類觀察力,與邏輯推理能力的巨大能量發揮到了極致。

    《四簽名》主要說的是,1887年7月7日,有一位叫做瑪麗·摩斯坦的年輕小姐,前往貝克街221b號,拜訪福爾摩斯,想要尋求福爾摩斯的幫助。

    瑪麗告訴福爾摩斯,她的母親在她還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去世,而她的父親是駐外的蘭軍軍官。

    她已經很多年沒有見過她的父親。

    後來她的父親請假返回蘭國,1878年12月3日,瑪麗收到一封父親的電報,說他已經到了浪敦的一家旅館,要瑪麗過去見他。

    然而當瑪麗當天即趕到那家旅館、想要父女團聚的時候,卻被旅館的店員告知,她的父親在她到來的前一天,就已經離開沒再返回。

    之後,瑪麗想盡辦法也沒有找到父親。

    而且,從那一天之後,直到現在,瑪麗都一直沒有得到,關於他父親的任何消息。

    舒爾托少校是瑪麗父親同一個團的退伍戰友,在瑪麗父親失蹤的時候,舒爾托就居住在浪敦城。

    1882年4月28日,在瑪麗的父親失蹤四年之後,舒爾托去世。

    舒爾托去世之後,也就是從1882年5月4日開始,瑪麗每年在相同的日期,都會收到一顆價值昂貴的珍珠。

    1887年7月7日,也就是今天,瑪麗收到一封匿名信,寫信之人邀請瑪麗今天晚上去一家劇院見面。

    而這也正是瑪麗今天來拜訪福爾摩斯尋求幫助的原因,她想要請求福爾摩斯和華生陪同她一起同去。

    因為,這封信可能和她每年都會收到,一顆價值昂貴的珠寶有關。

    福爾摩斯和華生答應了瑪麗的請求。

    當天晚上,進過一番波折之後,瑪麗、福爾摩斯、華生三人見到了匿名寫信之人,

    匿名寫信之人叫做塞笛厄斯,是四年前去世的舒爾托的兒子。

    原來,舒爾托當年回到浪敦城的時候,帶回了一大批財寶,舒爾托也憑借著這一份財寶,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而在這一批財寶中,有一部分應該是屬於摩斯坦,也就是瑪麗的父親的。

    四年前,瑪麗的父親回到浪敦城,在旅館住下,通知瑪麗來旅館見他之後,就去了舒爾托的家中,准備拿回屬於自己的那一份財寶。

    然而,瑪麗的父親和舒爾托兩個人,卻因為財寶的分配問題起了爭執,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在爭吵的過程中,瑪麗的父親突然心髒病而亡。

    因為某些特殊的原因,舒爾托隱瞞了瑪麗父親身亡的消息。

    直到四年前,舒爾托臨終之際,才將事情的真相告訴了自己的兩個兒子,說他有一份財寶,裡面有一份應該是屬於瑪麗父親的。

    讓自己的兩個兒子找到瑪麗,將應該屬於她父親的那一份財寶,交給瑪麗。

    只是,他的兩個兒子塞笛厄斯和巴索洛繆,並沒有找到那一份財寶,只有一串珍珠項圈,是舒爾托臨終前說,准備送給瑪麗的。

    就這樣,塞笛厄斯將珍珠取下來,准備一年給瑪麗寄一顆珍珠。

    這便是瑪麗每年都會在同一天,收到一顆珍珠的原因。

    不過,就在一天前,巴索洛繆終於發現了,父親舒爾托所說的那一批財寶。

    塞笛厄斯說,希望能夠將財寶分給瑪麗一部分,以彌補自己父親當年犯下的錯。

    況且,那本來是也是瑪麗應得的。

    巴索洛繆有些不願意,但最終還是勉強同意了。

    然而,當福爾摩斯、華生、瑪麗和塞笛厄斯四人,到達巴索洛繆的住處時,卻發現巴索洛繆已經被人用毒刺謀殺,財寶也已經失蹤。

    然後,經過一些列繁瑣復雜的推理和追蹤,福爾摩斯終於追上,並抓獲了毒殺巴索洛繆,並搶走了財寶的凶手,斯茂。

    再然後,斯茂又道出了,關於那一批寶藏的驚人秘密。

    斯茂曾經是蘭國駐外的士兵,因為一些列的原因,他和另外三個戰士一起,殺死了一位土王的僕人,並搶走了他帶來的財寶。

    斯茂和那三個戰士,將搶來的財寶藏在了某一個地方,然後因為殺人被捕入獄。

    在關押四人的那所監獄,舒爾托和瑪麗的父親,當時是駐守監獄的軍官。

    斯茂與兩人達成協議,如果兩人能夠幫助他們四個人逃脫,他們四個人願意與兩人一起平分那一批財寶。

    為了讓兩人相信他的話,斯茂還將藏寶的地址告訴了兩人。

    舒爾托和瑪麗的父親商量之後,決定由舒爾托前去斯茂所說的藏寶地點查看,看似乎真的有財寶?

    然而,舒爾托去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去,而是一個人拿走了那一批財寶,回到浪敦城,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到此,一切真相大白。

    舒爾托當年回到浪敦城的時候,為什麼會帶回大量的財寶?

    瑪麗的父親又為什麼,會去找舒爾托分財寶等等疑問,都已經有了答案。

    而斯茂在想方設法出獄之後,毒殺了舒爾托的兒子巴索洛繆,並搶走了財寶。

    顯然是為了復仇,以及拿回本來應該是屬於,他和另外三個人財寶。

    ……

    《四簽名》的故事一出,一眾偵探迷們,徹底成為了福爾摩斯的粉絲。

    福爾摩斯的魅力,在網絡上不斷的蔓延。

    網絡上,關於作為一名偵探小說愛好者,如果不認識福爾摩斯,將會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情的說法,越來越多。

    那些原本打算堅決不看《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人,再也坐不住了。

    他們紛紛前往書店,准備買上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然而,這個時候他們才發現,《福爾摩斯探案集》已經不好買了,很多的書店都已經賣斷貨了。

    他們不得不一家書店一家書店的跑,希望能夠買到一本,這便有了之前的現像。

    ……

    時間到了入夜時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正在以一個極快的速度增加著。

    兩萬冊、五萬冊、十萬冊、二十萬冊……

    克斯福出版社。

    已經到了下班時間,愛華多卻並沒有急著離開,他正在等著一個好消息。

    他知道,很快就會來了。

    果然,助手匆匆敲進他的辦公室,興奮的說道:「愛華多先生,根據不完全統計,李凡先生《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截至到目前為止,已經突破了二十萬冊。而且,還在以極快的速度增加著。」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3
第一千三百七十六章 無法拿掉的刺


    克斯福出版社。

    聽到助手的話,愛華多一點也不意外的點點頭。

    他知道,《福爾摩斯探案集》一定能夠大賣的。

    之後,助手又說道:「愛華多先生,我們第一批首印是30萬冊,按照目前的趨勢看,今天很有可能全部售罄。那麼,第二批次印刷多少冊?」

    愛華多道:「100萬冊。」

    「100萬冊?」助手有些驚訝,說道,「愛華多先生,會不會有些太多了?」

    愛華多搖頭道:「不會,不僅不會,而且還不夠,福爾摩斯的影響力,將會越來越大。因為,他的故事還遠遠沒有結束。」

    助手聽後一陣驚喜,說道:「愛華多先生的意思是,李凡先生還會繼續創作福爾摩斯的故事嗎?」

    愛國多點頭笑道:「的確如此,而且數量還不少。」

    聽到愛華多的確認,助手興奮又激動。

    一是因為他也是福爾摩斯的粉絲,自然希望看到,更多的關於福爾摩斯的故事。

    二則,伴隨著福爾摩斯的名氣越來越大,《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注定會越來越高。

    ……

    浪墩城,某酒店的某一包間內。

    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特裡斯,正在宴請一眾偵探小說們喝酒吃飯。

    以慶祝特裡斯的《血色殘陽》,在今天的銷量,很有可能突破20萬冊,以及他們終於將卡在喉嚨裡的,李凡帶給他們的那根刺拿掉了。

    「特裡斯,恭喜、恭喜,來,我敬你一杯。」

    「特裡斯,這一次我們能夠拿掉那一根刺,主要都是你的功勞。那天在現場,是你用計讓李凡那廝,同意與你同一天發行新書,也是你的《血色殘陽》,將李凡那廝打敗的。特裡斯,我也敬你一杯。」

    「……」

    聽著一眾偵探小說作家們,各種恭維的話,特裡斯心裡得意萬分,然後話卻是謙虛道:「其實吧,李凡這一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根本就沒有什麼威脅,今天的銷量不過才有望突破一萬冊,就算是換作你們今天發行新書,也同樣可以輕易的贏了他。」

    「特裡斯,你這話雖然沒錯,我們也的確能夠輕易贏他,但是我們的銷量肯定達不到20萬冊。效果未免會差上了許多。」

    「沒錯,一萬冊和20萬冊,只有這種強大的對比,才能夠讓人感覺更加的舒爽。」

    「……」

    一眾作家的恭維,再次讓特裡斯心中得意,然後又假意謙虛了幾句。

    這個時候,特裡斯的助手走進包間,看著飲酒吃飯的一眾作家,似乎是想要說什麼?但又似乎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

    特裡斯見了,說道:「戴斯,你想要說什麼?」

    叫做戴斯的助手走到特裡斯身邊,低聲耳語了幾句。

    特裡斯臉色一變,急道:「戴斯,你確定?你不會弄錯?」

    戴斯搖頭道:「非常抱歉,特裡斯先生,消息的確是真的,不會有錯。」

    特裡斯臉色再變,完全不敢置信的喃喃說道:「這怎麼可能?這絕無可能!」

    其余一眾作家們見特裡斯如此,全都有些疑惑不解,其中一位作家問道:「特裡斯,發生了什麼事情?」

    特裡斯並沒有回答,臉上的神色顯得有些失魂落魄,過來片刻,突然站起身說道:「各位,我們今天的慶祝就到這裡結束了,有件事情我必須親自去確認一下。」

    說完,特裡斯直接轉身出了包間門,一副非常著急的模樣。

    其余一眾作家們面面相覷,一個作家叫住正准備出去的戴斯問道:「戴斯,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戴斯猶豫了一下,之後還是說道:「根據我剛剛得到的消息,那李凡《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已經超越了特裡斯的《血色殘陽》。」

    「這怎麼可能?戴斯,你確定你沒有弄錯?」一個作家非常震驚的說道。

    其余一眾作家們,也同樣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樣。

    他們預計銷量最多過萬的《福爾摩斯探案集》,怎麼可能超過《血色殘陽》?

    戴斯輕嘆一聲,說道:「我很抱歉,各位,消息不會有錯。而且...而且,根據目前的銷量增長趨勢看,《福爾摩斯探案集》在今天的最終銷量,很可能超過《血色殘陽》一大截。」

    「這...怎麼可能?」一眾作家們臉色大變。

    如果真如戴斯所說,表面上只是特裡斯一個人輸給了李凡,但事實上,卻是李凡再一次贏了,他們蘭國所有的偵探小說作家。

    那一根卡在他們喉嚨裡的刺,不僅無法拿去,反而還會越卡越深,只會讓他們更加的不舒服。

    而更可怕的是,這一次如此好的機會,都無法去除那一根刺,以後再想去除的話,怕是會更加的難上加難。

    除非他們的心態能夠發生改變,從心裡徹底的接受、承認李凡在蘭國偵探小說界的地位。

    那一根刺或許才能夠不拿自除。

    只是,這真的有可能嗎?那樣的話,他們的面子又該往哪裡放?

    一眾作家們突然全都臉色有些發白,又哪裡還有什麼心思繼續喝酒吃飯?

    相繼起身,說聲告辭,離開了包間。

    他們仍然還是非常的不甘心,也非常的不相信,他們要親自去通過自己的渠道,了解一下實時的銷售情況。

    然而,不管他們抱著如何的僥幸心理也沒有用,他們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樣的。

    截止到晚上八點,根據不完全的統計,《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已經達到了29萬冊。

    而《血色殘陽》的銷量倒也同樣很高,達到了18萬冊。

    只是,這個本來可以讓所有的,蘭國偵探小說作家們欣喜若狂的數據,此時卻顯得頗為的諷刺。

    兩者整整相差了十一萬冊。

    一眾偵探小說作家們嘆息一片,然後在心裡強烈的掙扎著,要不要去買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回來看看?

    此時的他們,已經看到了網絡上,那些關於福爾摩斯的聲,也算是知道了《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突然猛增的原因。

    他們心裡在強烈的掙扎,而時間也越來越晚,終於到了晚上12點,1月27號這一天正式結束。

    而實時銷售數據顯示,《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為30萬冊,《血色殘陽》仍然為18萬冊。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4
第一千三百七十七章 謝謝您,我最尊貴的客人


    1月28日。

    相關數據網正式公布了,昨天一些主要書籍的銷售情況。

    其中,《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為30萬冊,《血色殘陽》的銷量為18萬冊。

    自然而然,《福爾摩斯探案集》首日30萬冊的銷量,成為了各界關注的絕對焦點,而之前大家認為會成為焦點的《血色殘陽》,卻只能成為了配角。

    特裡斯憤怒的一拳砸在牆上,顯得非常的不甘心,其他的一眾偵探小說作家們,也同樣非常的不甘心,但事實就是如此,他們再不甘心,又能怎麼樣呢?

    對於一眾偵探迷們來說,這樣的銷量結果,他們並不是太意外,但對於一眾媒體來說,這樣的銷量結果,卻是讓他們極為驚訝。

    因為,通過之前的種種跡像看,《福爾摩斯探案集》的銷量,都應該頗為不理想才對。

    怎麼看,特裡斯的《血色殘陽》,都應該吊打《福爾摩斯探案集》才對。

    為此,他們甚至提前准備好了稿件,要為本國的偵探小說第一人特裡斯,大事宣揚、美美的稱贊一番。

    他們的主觀因素,自然更傾向於本國的偵探小說家特裡斯。

    然而,當他們得知兩部作品的實際銷量之後,在大驚之余,不得不將提前准備好的稿件作廢,從新准備了一份新的稿件,用於今天的報道。

    「之前並不被看好的,李凡作品《福爾摩斯探案集》,在昨天的銷量達到驚人的30萬冊。」

    「特裡斯的《血色殘陽》銷量達到18萬冊,這同樣是一個十分可怕的數字,只是無奈《福爾摩斯探案集》太過於不講道理了。」

    「福爾摩斯,偵探,與醫生華生共同住在貝克街221b號公寓。一天的時間,福爾摩斯的大名傳遍蘭國。」

    「華國的李凡先生繼歌曲《斯卡布羅集市》之後,再創奇跡,偵探福爾摩斯征服大量的,蘭國偵探小說愛好者。」

    「獨家解密:福爾摩斯的魅力為什麼如此之大?」

    「……」

    眾多媒體大事報道,除了特裡斯鐵杆書迷之外的,一眾偵探小說們興奮不已。

    他們喜歡和崇拜的福爾摩斯果然不同凡響,這才一天的時間,就引起了這麼多媒體的大量報道。

    在這樣的報道之下,定然會使得一些非偵探小說們,也會聽說福爾摩斯的大名。

    這讓一眾偵探小說們更加的興奮,在網絡上熱議不斷。

    而隨著媒體們的大量報道,和網絡上的種種熱議,作品中所提到的幾個地方,也引起了所有偵探迷們的追逐。

    其中,自然是以福爾摩斯所居住的地方,貝克街221b號為最,其次則是華生遇見小斯坦弗的酒吧,克萊梯利安酒吧。

    ……

    克萊梯利安酒吧大門之外,在今天上午的時候,突然聚集了大量的人,他們並沒有進酒吧,而是看著酒吧的招牌議論紛紛,臉上的表情非常的振奮。

    「噢,天啦!竟然真的是克萊梯利安酒吧,在我們的浪敦城裡,竟然真的有這樣一家酒吧。」

    「怎麼樣?我沒有騙大家吧?真的有這樣一家酒吧。我之前這裡路過的時候看到過,沒想到李凡先生把它寫進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中。」

    「這家酒吧的面積似乎不小,只是,看上去怎麼有些蕭條,生意估計不怎麼好。」

    「嘿!它看上去的確有些蕭條。不過,我認為或許正是因為它看上去有些蕭條,才被李凡先生選中,寫進小說裡的。要知道,《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故事背景是在上個世紀,上個世紀就存在了的酒吧,到了現在,的確應該有些蕭條了。」

    「聽你這樣一說,還真是有這個可能,這麼說來,這家酒吧的蕭條,卻是為酒吧老板帶來了一次機遇。」

    「可以這麼說,我可以保證,這家酒吧的名氣,不久之後就會傳遍蘭國,到時候的生意,想不好都難。」

    「……」

    酒吧內。

    一個伙計敲開了老板克萊奧辦公室的門,說道:「老板,我們的酒吧外面突然來了一大群人,向著我們的酒吧指指點點,你要不要去看一下?」

    克萊奧聽後大吃一驚,以為發生了什麼大事,急忙起身,一邊往外走一邊說道:「跟我一起出去看看。」

    他並沒有看《福爾摩斯探案集》,所以他現在還不知道,他的克萊梯利安酒吧,已經被李凡寫進了小說之中。

    當然,他是知道李凡昨天發行新書《福爾摩斯探案集》的,他還特意去書店買了兩本,以支持李凡。

    只是,酒吧的事情讓他憂心衝衝,他並沒有心思去看小說,哪怕他也挺喜歡看偵探小說的。

    克萊奧走出酒吧,果然看見外面已經圍了一大群人,而且似乎還有人正在不斷的彙集過來。

    好在那些人的臉上,似乎並沒有什麼惡意,這才讓克萊奧並不如何擔心。

    他走上前去,說道:「各位朋友,我是這家酒吧的老板克萊奧,請問你們這是……」

    「原來是克萊奧老板,老板猜測不到我們的來意,那定然就應該不認識福爾摩斯先生了,是這樣的……」有一個人打算給克萊奧解釋一下,他們來這裡的原因。

    只是他的話還沒說完,便聽克萊奧說道:「噢!不,我知道福爾摩斯,他是李凡先生昨天發行的新書的主角,對不對?只是他和你們來這裡有什麼關系?」

    「如此看來,老板應該只是知道這本書,而沒有看過,對不對?」剛剛那人又說道。

    克萊奧點頭道:「這倒的確如此。」

    「老板去看一看這本書,就知道我們為什麼會來這裡了。既然來了,那我們自然要進去坐一坐。」剛剛那人說道。

    之後,一大群人走進了酒吧,只留下一臉疑惑的克萊奧留在外面。

    「福爾摩斯?」克萊奧喃喃念道,突然心思一動,似乎想到了什麼?急步走進酒吧,讓伙計好好的招呼客人,自己則跑回辦公室,拿起辦公桌上,昨天買回來卻沒有看過的《福爾摩斯探案集》,翻開開始閱讀。

    看著看著,克萊奧突然變得極為的興奮和激動。

    他終於知道了,他的酒吧為什麼會突然來了這麼多客人的原因。

    而且,他還知道,這還只是開始。

    從此之後,他的酒吧很有可能,將會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克萊奧先生,我突然有一種預感,你這酒吧或許用不了太長的時間,生意便會重新好起來。」這是十來天之前,李凡來這裡用餐之後,離開酒吧時對克萊奧說的話。

    克萊奧想起了李凡對他說的這句話,興奮和激動之余,全是深深的感激。

    他在心裡說道:「謝謝您,李凡先生,我最尊貴的客人!」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4
第一千三百七十八章 貝克街上的驚呼聲


    不少的人去了克萊奧的克萊梯利安酒吧。

    而在克萊梯利安酒吧之後,更多的人則去了最重要,無數偵探迷們最想追逐的地方,貝克街。

    貝克街在之前雖然極少有人知道,但終究是有人知道的。

    而且,在地圖上也能夠查到,它的位置並不偏僻。

    所以,同樣是從上午開始,眾多的偵探迷出現在貝克街上。

    他們明明知道,不可能在這裡邂逅福爾摩斯,但他們還是忍不住的要來這裡。

    至少,他們可以確認一下,這條街上是否真的存在221b號?

    他們一邊沿著街道慢行,一邊小聲的議論著。

    「這條街道的位置並不偏僻,為什麼會這麼冷清?兩邊的公寓似乎都沒人住。」

    「的確好像沒人住,還有,為什麼都沒有門牌號?這裡會有221b號嗎?」

    「不知道啊,221b或許是李凡先生隨意虛構的一個門牌號吧。」

    「……」

    一眾人想要找到221b號,卻發現所有的公寓門前都沒有門牌號。

    就在他們全都在心裡想,這裡會不會有221b號的時候,一個人突然驚喜的大聲說道:「噢!天啦!你們快看,221b號。」

    所有人頓時一震,全都在第一時間朝著,剛剛那人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見街道盡頭處的,那棟公寓大門右側方,掛著一個門牌號,上面赫然寫著:221b號。

    而且,其門牌號有著明顯的歲月痕跡,並不是新做的一個門牌號。

    這個門牌號自然是亞爾維斯將公寓裡面的門牌號,移到了大門外。

    既然知道會有人上門拜訪,亞爾維斯自然要讓客人們找得到不是。

    發現了221b號的一眾人興奮不已,快步來到了221b號公寓大門前。

    十分有興致的仔細打量著眼前的大門,和大門內的公寓。

    「竟然真的有221b號,這真是太棒了!從這門牌號的歲月痕跡看,這個門牌號已經存在很長的時間了。」

    「我知道李凡先生為什麼,會讓福爾摩斯住在221b號了。想來是李凡先生之前,無意中經過這條街道的時候,發現這一棟公寓,是唯一一棟有門牌號的公寓,便決定讓他的朋友,福爾摩斯住在這裡。」

    「很有可能就是這樣,而且,這棟公寓似乎還真的有人居住。」

    「的確感覺真的有人居住,不會是福爾摩斯先生吧?好吧,我知道,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你們還記得李凡先生在之前的,偵探小說節現場說的那句話嗎?」

    「當然,李凡先生當時是這樣說的,『我的這一位老朋友住在貝克街上,他是一位偵探,在他的心裡一直有一個夢想,我決定寫一本新書,便是為了幫助他,實現他心裡的夢想。』」

    「不錯,李凡先生當時就是這樣說的,李凡先生說他有一位老朋友住在這條街上,而通過我們剛剛的觀察,這條街道上,似乎只有這一棟公寓有人居住。也就是說,這棟公寓的主人,應該就是李凡先生的朋友了。然而,李凡先生卻說他是一名偵探,這是怎麼回事?」

    「這個之前有一種說法,很多人都認為李凡先生所說的朋友,正是他筆下的名偵探,福爾摩斯。」

    「我知道這種說法,只是現在這221b號公寓真的有人居住,那就說明李凡先生所說的朋友,應該是現實中的朋友,而並非他筆下的名偵探福爾摩斯。」

    「這就奇怪了,李凡先生的那句話到底是啥意思啊?至今沒太弄明白。」

    「依我看啊,直接敲門,拜訪一下這裡的主人,問他是否認識李凡先生?這樣或許是最好的辦法。」

    「好主意,我同意拜訪一下這裡的主人。」

    「……」

    眾人一致同意拜訪一下公寓的主人,於是,清脆的敲門聲,在這條寂靜的街道上響起。

    「會有人來開門嗎?」一眾人並不確定,在等待的過程中,有些緊張、興奮又期待。

    過了好一會兒之後,門裡邊沒有任何的動靜,一眾人全都非常失望的搖頭嘆息,看樣子是不會有人來開門了。

    而就在這個時候,大門內隱隱傳出了腳步聲。

    所有人頓時莫名的驚喜與激動,連忙屏住呼吸,不讓自己發出一點聲響,側耳仔細聽著大門內,隱隱傳來的腳步聲。

    腳步聲越來越近,眾人的心跳也越來越快。

    終於,伴隨著拖得有些長的「吱呀」的聲音,緊閉的大門被緩緩打開。

    所有人全都緊緊的盯著越打越開的大門,並且在心裡想著,應該如何與主人打招呼?又應該如何與主人道明來意?

    「你好,先生,非常抱歉的打擾你了,我們是……」離大門最近的一個卷發男子開口說道,他打算與公寓的主人先打一聲招呼。

    然而,他的話還未說完,眼睛卻是陡然瞪得滾圓,然後和其他人一起驚呼出聲:「福爾摩斯先生!」

    是的,他們永遠不會忘記這一刻,他們看到了福爾摩斯。

    開門之人是一位老人,但老人精神矍鑠,紅光滿面,頭發烏黑,背脊挺得筆直,身高超過了180公分,細長的鷹鉤鼻很是顯眼,下顎方正而突出,看上去又似乎不像是一位老人。

    當然,這不是重點,也不是眾人驚呼的原因。

    眾人之所以驚呼,是因為眼前開門的老人,也就是這棟公寓的主人,與《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封面上,福爾摩斯的形像插畫,竟然有著七、八分的相似度。

    只是,老人的年紀要稍微大一些,手裡也沒有拿著煙鬥。

    封面上福爾摩斯的人物形像,早已經刻在現場所有人的腦海之中,早已經非常的靈動,傳神。

    然而,他們又哪裡會想到,他們竟然會在現實中,看到真正的「福爾摩斯」。

    更重要的是,這位「福爾摩斯先生」正是居住在貝克街的221b號。

    驚呼!不敢置信的驚呼!驚喜激動的驚呼!

    而在驚呼聲之後,一些心思轉得比較快的人,倒是隱隱想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李凡當天在現場所說的,他有一位住在貝克街上的朋友,應該就是眼前的這位老人了。

    而他創作的福爾摩斯的人物形像,就是以眼前的這位老人為人物原型的。

    李凡口中所說的朋友,既是眼前現實中的這位老人,也是他筆下的虛構人物,福爾摩斯。

    這也同樣解釋了後半句話,李凡說他決定寫一本新書,是為了幫助他的那位朋友,實現一個一直藏在他心裡的夢想。

    現在看來,就是為了幫助眼前這位老人,實現他心裡的一個夢想了。

    老人的夢想是什麼?是成為一名偵探,還是其它?

    這一點現在並不能夠確定,也不好去詢問。

    但有一點可以確定,不管老人心裡的夢想是什麼?它應該的確可以實現了。

    李凡真的通過一部作品,幫助老人實現了他的夢想。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8 12:54
第一千三百七十九章 影響力已經恐怖如斯


    貝克街,221b號。

    眾人的驚呼聲,以及臉上那種不可置信的表情,讓亞爾維斯非常的得意,也非常的有興致。

    要知道,福爾摩斯現在已經有了眾多的粉絲。

    而對於這些突如其來的訪客,亞爾維斯並不感到意外,他早知道他的公寓,很快就會迎來第一批客人。

    然後,便會源源不斷的有客人來訪。

    為此,他認為他需要把他的公寓重新布置一下,就按照小說中介紹的種種背景進行布置。

    這讓他感到非常的興奮和有趣,本來有些孤獨的獨居生活,也瞬間充滿了無窮無盡的樂趣。

    他已經開始重新布置他的公寓,只是要全部布置完成的話,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看著眼前吃驚的眾人,亞爾維斯微微一笑,說道:「你們是來拜訪福爾摩斯的嗎?福爾摩斯的確是住在這裡,只是很抱歉,他並不能夠出來見你們。但是,如果你們有什麼話和我說也是一樣的,我也是一名偵探。」

    「噢,天啦!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福爾摩斯先生,哦,對不起,我知道我應該稱呼你本來的名字,才顯得更加的有禮貌。但是很抱歉,你與我們想像中的福爾摩斯先生完全重合了,我實在非常想要稱呼你為福爾摩斯先生。」之前的卷發男子說道。

    亞爾維斯笑道:「沒有關系,你們可以稱呼我為福爾摩斯,事實上,你們應該也已經想到了,李凡先生創作福爾摩斯這個人物,正是以我為人物原型的。另外,最重要的是,我真的是一名偵探,你們如果有什麼難題,或許我真的可以幫助你們。」

    亞爾維斯這話倒不是在吹牛逼,他確實有著一顆偵探的頭腦。

    「真的嗎?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福爾摩斯先生,我可以保證,到了下午的時候,你這裡一定會人滿為患的。」卷發男子又說道。

    現實中竟然真的有一位福爾摩斯,所有人興奮的都有些瘋狂了。

    他們相信,當然事情傳開之後,全國各地的偵探小說迷們,一定都會慕名而來。

    不,不只是蘭國的偵探小說迷們,《福爾摩斯探案集》注定會流傳至歐洲其他的國家,甚至是其它大陸的國家。

    福爾摩斯的名氣注定會越傳越廣,一定會有越來越多的,其它國家的偵探小說迷們慕名而來。

    而他們,很顯然是拜訪福爾摩斯的第一批客人,這讓他們更加的興奮與激動。

    另外一個人男子興奮的說道:「福爾摩斯先生,我們可以去看一看你的公寓嗎?那樣的話,我們會感到非常的榮幸。」

    亞爾維斯微微笑道:「當然,這完全沒有問題,請進。」

    一眾人一邊道謝,一邊迫不及待的進入到公寓之中。

    眾人一邊參觀著亞爾莫斯的公寓,一邊將公寓的種種事情,共享到了網絡上。

    事實也如他們所想的一樣,網絡上瞬間便掀起了滔天巨浪,全國各地的偵探迷們,興奮的不敢置信。

    「噢,天啦!福爾摩斯先生竟然真的,住在貝克街221b號公寓,這實在是讓人難以置信。」

    「原來福爾摩斯先生還有著人物原型,我一定要求貝克街上,拜訪一下福爾摩斯先生,福爾摩斯先生是我的偶像,他實在是太棒了。」

    「馬上定一張去浪敦城的火車票,我已經一刻也等不及的,要去拜訪福爾摩斯先生了。」

    「我也一刻也等不及了,我也要馬上定一張去浪敦城的火車票。」

    「……」

    全國各地一些心急的偵探小說迷們,在得知了消息之後,一刻也等不及的就要去貝克街上,拜訪福爾摩斯先生。

    而其他一眾相對而言,還算淡定的偵探小說迷們,也全都在心裡定下了目標,盡快前去貝克街拜訪福爾摩斯先生。

    而對於浪敦城的偵探小說們迷來說,他們要去貝克街,那就實在是太方便了。

    於是,從今天中午開始,貝克街上的行人急劇增多,一些非偵探小說迷們也紛紛前往,如此熱鬧又有趣的事情,他們自然要去湊熱鬧。

    這就使得本身並不寬闊的貝克街上人滿為患,往日寂靜的街道,再難有片刻的安寧。

    而221b號公寓的周圍,更是擠滿了人,公寓大門緊閉。

    並不是亞爾維斯不願意打開大門,而是人實在是太多了,如果將大門打開的話,很有可能會出現什麼意外的情況。

    人聚集的如此之多,早已經驚動了當地的警茶們,相關部門趕緊派出為數不少的警茶,前往貝克街221b號公寓前維持次序。

    警茶們與亞爾維斯商量之後,決定分批次讓這些,慕名而來的偵探迷們,進入到公寓內參觀。

    每一批次的參觀時間為五分鐘。

    就這樣,在警茶們的幫助下,221b號公寓分批次向偵探迷們開放。

    每一批偵探迷有五分鐘的時間,可以在公寓裡參觀,也能夠在公寓裡見到「福爾摩斯」。

    而由於人數太多,很多人在今天定然無法進入到公寓之中,但盡管如此,他們也依然逗留在貝克街上。

    這裡都是些志同道合的人,他們興奮的一起說著福爾摩斯,興致非常高,自然不願意離去。

    再加上那些參觀完公寓,已經從公寓裡面出來的人,也同樣舍不得離去。

    這就使得一些來晚的人,連貝克街也進不去了。

    一眾聞訊趕來的媒體記者,見到這樣的情況,無不驚訝萬分,這裡聚集的人,比他們想像中的更多。

    而這,也使得他們興奮不已,這裡聚集的人越多,其新聞價值無疑就越大。

    他們千方百計的往人群中擠,他們要去采訪居住在221b號公寓的「福爾摩斯」。

    於是,關於李凡和福爾摩斯的新聞,再次大量來襲。

    「今日,名偵探福爾摩斯所居住的貝克街,迎來了大量想要拜訪福爾摩斯的客人,貝克街上擁擠不堪。」

    「名偵探福爾摩斯有人物原型,他便是貝克街221b號公寓真正的主人。現在,他就是無數偵探小說迷們崇拜的偶像,福爾摩斯先生。」

    「貝克街221b公寓,從今天上午開始,前來拜訪的客人一直源源不斷,他們在這裡邂逅了『福爾摩斯』。」

    「據了解,此時全國各地都有無數的偵探小說迷們,正在趕往浪敦城的途中,他們要去貝克街上拜訪福爾摩斯。」

    「……」

    媒體們的各種報道,再次引得各界人士紛紛關注。

    而他們在看了相關的報道之後,無不紛紛感嘆,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不過才是正式發行的第二天,其影響力竟然已經恐怖如斯!

    ……
小雲雲530929 發表於 2018-1-9 12:58
第一千三百八十章 回國


    貝克街上人滿為患,221b號公寓訪客不斷,關於福爾摩斯的傳奇,正式開啟了序幕。

    而這個時候,李凡、蘇情、秦雨霖、唐瑩、小丫頭幾人,正在數萬米的高空之上。

    在蘭國呆了十幾天之後,他們坐上了回國的飛機。

    還有幾天時間便是傳統的春節了,也到了該回家的時候。

    ……

    1月29日,農歷的腊月二十六,上午10點。

    李凡一行人走出省城機場,時隔十幾天時間,再一次看到屬於國內的一切,一行人全都倍感親切。

    秦雨霖感慨說道:「還是咱們國內好,一切都感覺非常的親切、舒坦。」

    對此,李凡、蘇情、唐瑩三人深表贊同,連小丫頭都表示贊同。

    之後,唐瑩暫時和幾人分開,她要先回家,而李凡、蘇情、秦雨霖、小丫頭則去了蘇情的家裡。

    他們將會在蘇情家裡住上一夜,然後再回三聖村,幾天之後將在村子裡過年。

    在村子裡過年,可比在城市裡過年有意思多了,蘇情已經喜歡上了,在村子裡過年的氛圍。

    另外,蘇情的爺爺蘇易霖,以及秦雨霖的爺爺秦烈,今年也會去村子裡過年。

    兩位老爺子對於去三聖村過年很是有些興趣,本來說去年便要去的,但因為一些原因沒有成行,今年是一點要去的了。

    也因此,在下午的時候,秦烈老爺子坐飛機,從魔都飛到了省城。

    李凡、蘇情、秦雨霖、小丫頭再次回到機場接秦老爺子。

    幾個月不見,老爺子的身體愈發的健朗,已經過了70歲的生日,看上去卻像是只有50多歲一般。

    李凡笑嘻嘻的說道:「外公越來越年輕了,恭喜,恭喜!」

    秦烈輕哼一聲,說道:「你小子不好好寫你的書,就會說些沒有營養的話。」

    李凡抗議道:「我哪有不好好寫書?再說,外公越來越年輕這是事實嘛,不信你問問兩個丫頭,嗯,不對,是三個丫頭。」

    蘇情、秦雨霖二女嘻嘻一笑,同時說道:「爺爺(外公),他那個人的確就會油嘴滑舌,很多話不能信。不過,他這話倒是說得很對,爺爺(外公)的確越來越年輕了。」

    秦烈哈哈一笑,他還真是感覺自己越活越年輕了,他知道這應該和長期使用,李凡農莊裡的食材有關。

    但是,他不會和李凡這樣說,免得那小子嘚瑟。

    這個時候,小丫頭又說道:「秦爺爺看上去的確好年輕,就像是只有五十歲一樣,嗯,不對,是只有四十多歲。」

    秦烈再次爽朗一笑,笑得非常的開懷,俯身將小丫頭抱起,說道:「丫頭真乖,說的話爺爺愛聽。」

    秦烈非常的喜歡,這個跟自己孫女秦雨芹,年紀差不多大的小丫頭,抱著小丫頭走在前面,李凡、蘇情、秦雨霖三女笑笑,也趕緊跟了上去。

    ……

    第二天,腊月二十七,接近中午時分。

    一輛由省城開往龍山鄉的客運汽車,緩緩駛進了龍山鄉集市客運站。

    李凡、蘇情、秦雨霖、小丫頭,還有秦烈、蘇易霖兩位老爺子,從客車上下來。

    時隔十幾天之後,終於再次踏上了這片最熟悉的土地,李凡心情非常的舒爽。

    小丫頭也格外的興奮,歡呼一聲,一個人朝著車站外面跑去。

    李凡朝著小丫頭喊了一聲,讓她別跑那麼快,然後說道:「咱們也走吧,回村子後去吃午飯。」

    一行人點點頭,跟在小丫頭的後面出了車站,然後走出集市,向著三聖村的方向走去。

    幾個走得並不快,大概半個小時之後,到了村口。

    新年將近,農莊的二期工程建設,也已經正式完工,工人們正在進行著,各種施工設備的拆除工作。

    看到李凡回村,全都非常的欣喜,大笑著打著招呼,「李老板回來了,新年快樂!」

    李凡笑著一一回應,王謙聽到動靜,從工棚裡走出,哈哈笑道:「李老弟回來了,這可真是太好了,大伙兒這幾天都在念叨著,你什麼時候能回來呢?」

    李凡同樣哈哈一笑,說道:「非常感謝大家的念叨,大家這段時間著實辛苦了。」

    之後,王謙向蘇易霖、秦烈兩位老爺子見禮,又和蘇情、秦雨霖兩女打了聲招呼,然後又說道:「李老弟只是嘴上說聲辛苦可不行,大伙兒都等著李老弟請客吃團年飯呢。」

    李凡笑道:「這是自然,第二期工程順利竣工,又馬上就要過年,必須要宴請大伙兒好好的吃一頓,到時候大家不醉不歸。」

    王謙大笑道:「等的就是李老弟的這一句話。」

    一眾工人們同樣一邊哈哈大笑,一邊向李凡道謝,紛紛表示讓李凡多准備一些好酒,到時候定要不醉不歸。

    在村口和王謙以及工人們,嘮叨了一會兒之後,李凡幾人道別,然後走進仙緣樓吃午飯。

    李凡並沒有讓老爸、老媽准備他們一行人的午飯,那自然只能在仙緣樓裡面吃了。

    簡單的吃過午飯之後,一行人走出仙緣樓,向著村子裡走去。

    蘇易霖和秦烈兩位老爺子,之前已經來過村子了,對村子裡的一切,都已經比較熟悉。

    不多時,到了院子門口,老爸、老媽聽到聲響,從裡面迎了出來。

    兩位老爺子並不是第一次來家裡做客,老爸、老媽招呼起來非常的自然。

    在家裡休息了一段時間之後,幾人又走出院子,准備去緣來居和鄭潔、梁生二人打個招呼。

    ……

    緣來居前。

    鄭潔、梁生二人知道李凡今天回村,正在商量著需不需要將那小子「訓斥」一頓?

    好好的《神雕俠侶》不寫,偏要去寫些人神共憤的情節,明天就是新一期《笑江湖》發行的日子了。

    也不知道明天《笑江湖》的銷量會怎麼樣?

    或者說,不知道經過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有多少武俠迷們,已經將心裡的憤怒慢慢放下。

    或許不會太多,但應該還是會有一部分的。

    鄭潔、梁生二人心裡並不是太確定。

    梁生無奈嘆道:「咱們不是說過不為那小子的書操心了嗎?怎麼又操起心來了?真是個不讓人省心的小子。」

    鄭潔笑道:「說得也是,那就罷了,懶得『訓斥』那小子了。反正事已至此,再『訓斥』也沒有用了。」

    梁生深以為然的點點頭,十分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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