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七十一章 一本暢銷,一本陪襯
1月26日。
歌曲《斯卡布羅集市》的影響還在持續,而對於蘭國所有的偵探迷們來說,明天就又將有一件,讓他們十分興奮和期待的事情。
那便是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特裡斯的最新作品《血色殘陽》,將在明天正式發行,偵探迷們對此十分的期待。
當然,李凡在明天也同樣會有一部,新的偵探小說發行,但偵探迷們卻並不看好,也不如何期待。
這倒並不是說他們懷疑李凡的實力,而是李凡的新偵探小說,僅用了幾天的時間進行創作,讓一眾偵探迷們並不看好。
甚至還引起了偵探迷們的不滿,認為李凡很有可能是因為,《嫌疑人X的獻身》在蘭國大賣,而驕傲膨脹了,准備隨意寫一部新作品來糊弄他們。
網絡上這樣的聲音不少,尤其是特裡斯的鐵杆書迷們,更是在不斷的帶著節奏。
「明天終於能夠看到特裡斯先生的新書了,真是興奮、期待又激動。而李凡先生的新書嘛,唉!用一種不負責任的心態寫出來的作品,其質量可想而知,不看也罷。」
「說的沒錯,李凡先生給我們帶來了《斯卡布羅集市》那首歌,我們心懷感激,但事情一碼歸一碼,他的新偵探小說作品嘛,不看也罷。」
「我本來就沒有期待李凡先生的新書,明天我只想看特裡斯先生的新書。」
「兩人的新書在明天似乎還有打擂的意思,不過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李凡先生怕是會慘敗啊。」
「唉!那也怪不得別人,這純粹就是李凡先生自己自找的,何必要這麼著急的發行新書呢?憑李凡先生的實力,如果精心准備的話,質量應該並不會比特裡斯先生差。」
「一個人如果膨脹了,認為自己隨便寫的作品都能夠大賣,又哪裡還肯費那麼多精力去精心准備?」
「也是,罷了,反正也沒期待李凡先生的新書,明天就只看特裡斯先生的新書好了。」
「……」
在特裡斯鐵杆書迷們特意帶動的節奏下,本來就對李凡的新書,並不如何期待的偵探迷們,更是對李凡的新書不期待了。
很多人都打算明天只買特裡斯的新書。
特裡斯以及其他的一些蘭國偵探小說家們,看到網絡上偵探迷們的議論,無不顯得興奮又得意。
如此看來,李凡的新書成績,無疑會慘敗在特裡斯的新書之下。
八月份的那一次銷售之仇,總算是報了,那一根一直卡在他們喉嚨裡的刺,也終於能拿掉了。
偵探小說作家們在屬於他們的圈子裡,興奮的說著這件事情。
「特裡斯,恭喜你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你新書的成績,絕對將那李凡狠狠的踩在腳下。」
「克斯福出版社竟然敢與李凡合作,估計是不好博了那李凡的面子,我看他們這一次,定然要血本無歸了。」
「那也不一定,愛華多可是老狐狸,絕對不會讓自己虧的太多,我猜他並不會印刷多少冊,最多也就印刷個幾千冊,應付一下李凡,倒也並不會虧太多。」
「李凡的新書有沒有及時交稿給克斯福出版社,那都還不一定呢。也許,明天根本就沒有李凡的新書發行。」
「不管怎樣,這一次終於能夠將卡在喉嚨裡的那根刺去除了,只覺得渾身都舒坦。」
「……」
看著一眾作家們的話,特裡斯非常的得意和舒坦,找李凡報仇這種事情,還不是只有靠他這個蘭國偵探小說第一人?
……
一天的時間轉瞬即過,1月27日清晨。
蘭國各個城市各大書店的工作人員們,正在擺弄昨天晚上剛到的一批新書,為今天的正式營業做著准備。
那一批新書正是特裡斯的《血色殘陽》,以及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
「特裡斯的《血色殘陽》,這本書一定會大賣,把它們擺放在最顯眼的位置。」
「好的,我本來就是打算這樣做的,那麼李凡的新書...嗯...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擺放在什麼位置好?」
「李凡的新書就放在普通的新書架上就好了,書迷們並不看好,也不期待,我估計很難賣出去的。好在我們一共只進了50冊,慢慢賣,應該還是能賣完的。」
「好的,應該能夠賣完吧。」
「……」
無一例外的,各個書店都將特裡斯的《血色殘陽》,擺放在了書店最暢銷、最顯然的位置。
而李凡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則可憐在被擺放在了普通的新書架上。
可見,所有的書店都把《血色殘陽》當作了今天的主打,而《福爾摩斯探案集》則可憐的成為了陪襯。
等到各大書店開門正式營業之後,實際上的銷售情況,也的確如兩本書擺放的位置一般,一本暢銷,一本陪襯。
暢銷的自然是特裡斯的《血色殘陽》。
各個書店裡,偵探們迷進店之後,幾乎都是選擇的購買《血色殘陽》,而《福爾摩斯探案集》則很少有人購買。
不過,問起李凡新書的人倒是不少,他們雖然不打算購買,但他們很有興趣確認一下,李凡的新書是否如期在今天發行了?
另外,他們也很有興趣知道李凡新書的名字。
「李凡的新書?有的,的確在今天發行了,在那邊的新書架上,名字叫做《福爾摩斯探案集》。」工作人員回答道。
「福爾摩斯?」一眾偵探迷們只覺得,這個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仔細一想,想起來了,在一個星期之前的偵探小說節活動現場,李凡說他有一位偵探朋友,住在貝殼街上,那位偵探朋友的名字,便是叫做福爾摩斯。
當時大家還不太明白,現在明明就已經沒有了「偵探」這個職業,李凡為什麼還要說他有一位偵探朋友?
現在看來,李凡所謂的他那位叫做福爾摩斯的偵探朋友,便是他新偵探小說的主角了。
把自己小說裡的虛構人物,稱之為自己的朋友,一眾偵探迷們只覺得頗為的好笑,也頗為的不理解。
這未免有些入戲太深了吧?
他們現在又哪裡知道,在不久之後,他們總是要去到,那條叫做貝克街的街道上走一走,以期待能夠邂逅那一位,叫做福爾摩斯的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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