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明星] 調戲文娛 作者:幼兒園一把手 (已完本)

 
chi520mm 2017-12-6 14:16:39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01 579837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02:28
第50章  女主編

寧櫻是榕樹出版社的主編,也是這個出版社最早的元老,這個出版社她也有著少量的股份。榕樹出版社建立的年份並不長,但在魔都甚至於全國都算最知名的出版社之一,因為.....全國最出名的大部分言情小說,都出自於這個出版社。
  
榕樹出版社的方針很明確,咱就做言情小說這一塊,並且要把這一塊給做好。很顯然,這個出版社的高層眼光獨到,他們很清楚,至始至終,購買力最強的是始終是年輕人。
  
甚至於拋開這些青春文學,賣的最好的往往是小孩子看的書,如童話故事之類的。如地球上的“童話大王”鄭淵潔,專賺小孩的錢,一年照樣幾千萬的版稅收入。
  
正是因為買書的人群低齡化,所以只出言情小說的榕樹出版社可謂是一年比一年壯大。在魔都,榕樹出版社僅次於長河出版社,如果光從書籍銷量上來看,可能還更勝一籌。短短幾年,榕樹出版社能高歌猛進,和寧櫻是分不開關係的。
  
寧櫻,三十四歲,女,未婚。曾是言情小說寫手,也算是小有名氣,後與人一同創辦了榕樹出版社,擔任出版社的主編。這幾年來,凡是華夏賣的最好的言情小說,大半是她一手挖掘出來的。
  
看著全身鏡前的自己,寧櫻緩緩褪去了修長雙腿上的肉色絲​​襪,這幾年絲襪已經不怎麼流行了。而且她的雙腿又細又白,如同白玉一般毫無瑕疵,根本不需要絲襪來修飾。換上一身職業OL套裝後,寧櫻很滿意鏡子前的自己。
  
雖然已經34歲了,但她卻很注重保養。她說不上多漂亮,只能說是中人之姿,但渾身上下都充斥著成熟女人的獨特韻味,再加上一雙修長的雙腿,追求者也不在少數。只是她的心氣太高了,大部分男人她都看不上,才硬生生的熬成了大齡剩女。
  
今天,她要去魔都藝術高中採訪一個高中生。這幾年,榕樹出版社也在試圖多元化發展。言情小說已經做到了極致,但出版社的逼格稍微低了點,所以決定出版幾本詩集試試看。所以,出版社和三行詩大賽的主辦方一起合作,決定拿獲獎作品出一本詩集。
  
詩集大多數都是賠本的,賺錢的並不多。畢竟會買詩集的多是文藝青年,而這類人畢竟是少數,像路小蘇這樣的偽文青才是多數。不過榕樹出版社畢竟財大氣粗,出詩集也只是為了裝點一點門面而已,總不能讓人覺得這個出版社只會出言情小說吧?虧點錢而已,完全吃得消。隨便一本言情小說就能把這些虧損給彌補回來。
  
本來只是一個小活動罷了,寧櫻雖然是評委之一,但也並沒有太放在心上。但她沒想到的是,她在參賽作品中,卻發現了一個天才詩人!一個叫路小蘇的高中生,他的五首三行詩,無一不是精品!
  
正好,路小蘇的五首詩都是由寧櫻初審的,一般五首詩都會淘汰掉幾首,但這五首寧櫻全部都給通過了,並且一路力挺進了終審!要不是主辦方要照顧各個高中的臉面,按照寧櫻的想法,前五名都該給這個路小蘇!整個魔都的高中全部都參賽了,但在寧櫻眼中,沒有任何一個高中生能和這個路小蘇相比。
  
她最喜歡的是那首《三行詩》。
  
【反正你也看不到,
 少寫一行又怎樣,
 某人寫的三行詩.......】
  
太新穎了!她從沒想過,格式嚴謹的三行詩居然還能這樣寫!如果說《孤獨》寫出了他的功底,《顛倒》寫出了他的細膩,那麼,這首《三行詩》絕對寫出了他的創新!本來對這一本詩集她並不抱有期待值,但現在她卻覺得:或許......不一定會虧?於是乎,不管是於公還是於私,她都覺得要去採訪一下這個才華橫溢的高中生。

雖然是周六,但採訪地點依舊定在了學校裡。採訪結束後,出版社準備給路小蘇拍幾張照片,以學校作為背景,會顯得更青春些。對著鏡子塗抹完口紅後,寧櫻就拿起了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她一向不覺得自己老了,堅持走在時尚的最前端。開著自己的白色C系奔馳,直奔魔都藝術高中。
  
她家離學校有一段距離,但是不要緊,今天她是懷著期待來的,她很想看一下,是怎樣的少年天才,才能寫出這麼多風格不同的好詩。

..............
  
路小蘇騎著自行車到了約定的地點:操場旁的林蔭大道。讓他沒想到的是,寧櫻主編比他來的還要早些。
  
“這是一個很有味道的女人。”路小蘇在心中道。
  
他走了過去,主動和寧櫻打了招呼。寧櫻有些意外,她沒想到,眼前的高中生會是那麼的陽光帥氣。在她的想像中,能寫出這些詩句的男孩,應該是文氣而又內向的,甚至會比同年人更內斂些。但眼前的大男孩不同,他是那樣的乾淨而又陽光,渾身上下都充滿了朝氣。
  
“路小蘇同學你好,沒想到天才詩人本人卻這麼帥!”寧櫻笑著和路小蘇握了握手。
  
路小蘇很禮貌的只握了她的指尖,哪怕如此,他還是感受到了五指的柔軟和冰涼。寧櫻有著成熟女人特有的豐腴,三十多歲了, 身材卻管理的很好。
  
路小蘇靦腆的笑了笑,也真誠的道:“我也沒想到,榕樹出版社的主編會那麼漂亮。”
  
好吧,這就有點商業互吹的嫌疑了。
  
“那我們就開始吧。”寧櫻笑了笑,就從包裡取出了一隻錄音筆。
  
對於寧櫻的每一個提問,路小蘇都是對答如流。當然,其中大部分都是他的瞎嗶嗶。
  
創作背景:瞎掰。
  
創作原因:瞎掰。
  
情感經歷:瞎掰。
  
反正都是瞎掰!
  
但他卻擺著一張認真臉,寧櫻都有了一種錯覺:好像不知不覺中,她已經探索進了這個大男孩的內心世界......
  
“很愉快的採訪,路小蘇同學,我能給你拍張照片當做素材嗎?”寧櫻笑著對路小蘇道。
  
不得不說,她的笑容很有親和力。路小蘇自然不會拒絕,站在一棵大樹下,露出了一個乾淨的笑容,而這張笑臉也在寧櫻的手機裡定格了。正當寧櫻準備去出版社整理素材的時候,她卻看到這個大男孩從自己的書包裡取出了一個厚厚的文件夾。
  
“寧櫻主編,請問我能向榕樹出版社投稿嗎?”路小蘇問道。
  
寧櫻有點驚訝,她看了眼文件夾,問道:“這裡面也是你寫的詩嗎?”
  
“不是的,是我寫的小說。”路小蘇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哪類小說?”寧櫻有點好奇,接過了路小蘇手中的文件夾。
  
“我叫它青春幻想小說。”
  
寧櫻有些愕然,這是她從來沒有聽說過的流派。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3:44
第51章  他是龍

“青春幻想小說?你自己取的名字嗎?”寧櫻看著眼前的大男孩,不由失笑了一聲。
  
她很喜歡這個大男孩的詩歌,但寫得好詩,不代表就一定寫的好小說。地球上這樣的例子就很多,哪怕是唐宋八大家裡的蘇洵,寫文章那是一流的,但寫詩就有點差勁了,也不知道為什麼,生的兒子蘇軾卻成了大詩人。
  
同理可反證,詩歌寫得好的人,小說一樣可能寫得臭不可聞。
  
“是的,是我取的名字,我覺得和書的內容很合拍。”路小蘇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
  
寧櫻看著眼前的大男孩,雖然他笑的有些靦腆,但不知道為什麼,她在他的笑容裡看出了自信。是的,這個大男孩似乎對自己的小說很有信心。
  
“我們榕樹出版社主推的可都是言情小說哦。”寧櫻覺得自己有必要提醒一下路小蘇。
  
路小蘇點了點頭道:“我知道,我們班上不少女同學都在看榕樹出版社新出的那本《他來了》。”
  
《他來了》是榕樹出版社新推的一本言情小說,作者是人氣美女作家蔣新顏,但光這個書名就讓路小蘇提不起半點興趣,一看就知道不是他的菜。
  
但不管怎麼說,這本書的銷量還是很好的,聽說在半個月前剛剛破了一百萬本的大關。而人氣美女作家蔣新顏,也靠這本書打了一個漂亮的翻身戰。
  
以往她本人比她的書紅多了,很多黑粉都說她沒有實力,吸的都是顏粉。但這本書市場反響很好,聽說都有一些人想投資拍偶像劇了。而這本《他來了》,就是眼前這位寧櫻主編負責的。
  
“言情小說第一推手”的稱號,自然不是浪得虛名的。當然,這個世界的實體書銷量比地球上高一些,畢竟沒​​有盜版的存在,基本上是地球上的一倍甚至還要多。
  
“你的詩歌我個人是很喜歡的,要不這樣吧,這份稿子我會帶回去看一看,過幾天給你答覆。”寧櫻朝著路小蘇笑道,依舊是一個滿是親和力的笑容。
  
路小蘇嘴角抽了抽,他總感覺這個寧櫻把自己當作他的阿姨了,這笑容會不會太寵溺了點?
  
“好的寧櫻主編,那我等你的消息。”
  
路小蘇和寧櫻主編又聊了幾句,就騎著自行車離開。看著汽車後視鏡上路小蘇漸行漸遠的身影,寧櫻看了看副駕駛座位上放著的文件夾,微微一笑。
  
“希望不要讓我太失望。”
  
說著,她啟動了自己的白色奔馳。
  
............
  
回到出版社後,寧櫻先是整理了一下路小蘇的採訪,並且親自寫下了一篇專題文章,這些內容都是會印入詩集裡面的。否則厚厚一本書就幾十首詩,有點太過於圈錢和不地道了。
  
作為大型出版社的主編,外加她有著一定的股份,所以她絕對是出版社的高層管理人員之一。在出版社裡,她的工作量自然不小。她很喜歡去挖掘一些新人寫手的新書,將她們一手捧紅是她最大的愛好和樂趣。所以百忙之中,她都會抽出點時間看看寫手們的投稿。
  
看了三四個新人作者的投稿後,寧櫻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陽穴。她看過太多的言情小說了,在她擔任主編前,自己也寫過兩本小火的言情小說。久而久之,說實話,她有點審美疲勞了。相似的劇情,相似的男主人設,相似的狗血和爛俗,寧櫻已經很少看見讓她眼前一亮的言情小說了。

甚至於蔣新顏的那本《他來了》,她都有些不滿意,讓蔣新顏修改了很多地方,修改的工作量甚至不低於重寫一本書。但就是這樣,蔣新顏成功靠這本書翻身了!
  
言情小說很受市場歡迎,學生們都愛看,但隨著寫的人越來越多,新鮮感其實越來越低了。或許過不了多久,看言情小說的人會越來也少,讀者也會越來越挑剔吧。之前看的三本已經都是下面的人篩選過的精品小說了,可想而知,現在這些新人作者的平均水平到底有多爛。
  
鬱悶的寧櫻喝了一口助理端來的拿鐵,然後看到了路小蘇給她的文件夾。剛剛她都忙糊塗了,忘記了這個大男孩也向她投稿了。看了看時間,已經快六點了。雖然是個工作狂,但她也該下班了,畢竟她不走的話,她負責的那一批員工絕對是沒一個敢走的。
  
收拾了一下後,她拿起桌子上的Chanel新款包包,猶豫片刻後,又拿起了路小蘇給她的文件夾。
  
“要不......帶回家看看吧。”她笑了笑。
  
在她看來,哪怕路小蘇的小說很不成熟,但他文采絕對是有的,應該不至於太難看。回到自己的公寓後,寧櫻很沒形象的將高跟鞋隨手一踢,就赤腳走向了沙發。

她的家有些亂,這個大齡剩女不愛自己收拾,每週都會請鐘點工來打掃。地上扔滿了她的換洗衣物,每週她都會裝到行李箱裡,拿到乾洗店裡洗。
  
撿起沙發上放著的可愛睡裙,她慢慢褪去了身上的OL套裝,換上了可愛的睡裙。還不准大齡剩女也有少女心了?嗯,她的睡裙是粉紅色的,上面畫滿了小貓咪。
  
微微撓了撓修長的雙腿,她就很沒形象的躺在了沙發了,高聳的胸脯壓在沙發墊上,姿勢嫵媚而又誘人。雖然她是個工作狂,但其實她還挺宅的,相較於出去嗨皮,她更喜歡窩在家裡看小說看電視劇,餓了就叫點外賣。好吧,她就是一個生活自理能力極差的剩女。
  
打開了路小蘇給她的文件夾,裡面是裝訂好的文稿,路小蘇用訂書機裝訂了一下。第一張紙張只有兩個字,想必就是書名了。

《龍族》。挺有趣的,從書名來看,應該是男生們會喜歡的類型。
  
點了份外賣後, 她就開始看起了正文,先是序章·白帝城。
  
【“哥哥.......”有人在黑暗裡輕聲地呼喊。】
  
寧櫻先看了前面幾段,就開始好奇起了這個小男孩的身份,這一章裡,男主像是站在第三視角裡,看到了一段神奇的畫面。他不認識這個男孩,男孩卻叫他哥哥。
  
【城市的正中央,立著一根高桿,孩子被掛在高桿頂上,閉著眼睛,整個城市的火焰,都在灼燒他。像是一場盛大的獻祭。】
  
寧櫻忍不住摀住了自己的嘴巴,這段男主的夢境到底象徵著什麼?
  
【“康斯……坦丁。”他喊出了那個名字。他猛地坐起,在下午的陽光中睜開眼睛,呼吸急促,全身都是冷汗,外面是高架輕軌經過的噪音。他忽然覺得這聲音那麼悅耳,提醒他夢中的一切都是假的,他所在的,只是普普通通的人世。】
  
到這裡,整個序章也就結束了。寧櫻皺著眉頭,她發現這只是一個序章而已,她連男主的名字都還不知道,但怎麼好像已經挖了無數個坑了?男孩到底是誰?男主又是什麼身份?男孩為什麼要被獻祭?他為什麼問他的哥哥會不會吃掉他?人怎麼會吃掉自己的弟弟呢?
  
一瞬間,一個念頭閃過寧櫻的腦子:莫非.......他們就是書中的龍?!
  
她已經在思考這本書的情節了,她很清楚這代表著什麼。這代表著僅僅只是一個序章而已,就讓她這個閱文無數的主編深陷其中了!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3:52
第52章  開創流派的小說

“從前從前,有個人愛你很久……”
  
手機鈴聲響了起來,寧櫻接起了電話。這個鈴聲她是在彩鈴庫下載的,她沒聽過完整版,只覺得鈴聲還挺好聽的。
  
“喂,您好,您的外賣到了,請開一下門。”
  
電話裡傳來外賣小哥的聲音,寧櫻這才反應過來,自己是點過外賣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果然已經有點餓了。她放下手中的《龍族》稿子,從沙發上爬了起來。稍微整理了一下自己略顯凌亂的睡裙後,就赤腳去開門拿外賣。

她只打開了一個門縫,然後伸出手去接過了外賣。外賣小哥有點懵,還沒等他說“記得五星好評”,寧櫻就關上了門。
  
她可不想自己穿著粉紅睡裙的樣子被任何男人看到。雖然她不服老,但不得不說,她的確已經三十多歲了,在世俗的眼光裡,她這種年紀還穿這種睡裙,的確是有點奇葩。
  
邁著自己勻稱的小腿,她光著腳來到了沙發前,盤膝坐下後,就開始吃她點的意大利肉醬麵,一邊吃著,一邊繼續看稿子。她一刻都不想停,只想看看這本小說的正文到底在述說怎樣的一個故事。她開始感到好奇了,究竟什麼是龍?好像和大家想像中的不大一樣。

她翻開第一章,章節名叫《卡塞爾之門》。二十分鐘後,她長舒了一口氣,她已經把第一章給看完了。
  
“這是一個高中生的作品嗎?”她有些詫異。

從序章上看,她就感覺到這本書的佈局很大,看完第一章她才知道,這本書完全就是在構建一個新的世界,一個……有龍存在的世界!男主路明非是華夏的一個普通學生,卻收到了屠龍學院的錄取通知書,在他最丟人最落魄的時候,一個叫諾諾的紅髮少女,以著最酷的姿態,給他打開了一個新世界的大門!而諾諾,正是卡塞爾學院的學生。
  
寧櫻飛快的吃完了整碗意麵,將桌面收拾乾淨後,她繼續趴在沙發上看小說。嗯,趴著是她最喜歡的姿勢,就如同一隻外面的流浪小野貓。她已經開始期待了,卡塞爾學院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地方,而龍到底又是什麼樣的。好像學院裡的學生都有自己特殊的異能,書裡面稱之為言靈,那麼,男主的言靈又是什麼?
  
“多久沒看過這麼吸引人的小說了?”寧櫻撩了撩自己垂下來的髮髻,動作很是風情萬種。
  
她將看完的部分放到了茶几上,繼續翻看下一章的內容。很快,男主路明非就隨著諾諾等人前往了卡塞爾學院。而男主明明慫的要死,學院卻把他評定為最強的S級學生,等於是又挖了一個坑,男主一定有其特殊的能力。
  
果然,在第二章裡,教授把沉睡的龍族幼崽給男主看,在男主接近的那一瞬間,這一條明明還要沉睡至少幾十年的幼崽,居然睜開了自己的黃金瞳!那是血統的召喚!證明男主的血液裡,龍血的成分極高!
  
“人類居然也能擁有龍族血統?”寧櫻看了看自己白嫩的手臂,她皮膚保養的很好,透過白嫩的皮膚,都能看到青色的血管。
  
她在試想,假如自己也是書中的人物,是不是也會擁有了不得的能力?這證明她已經完全代入進去了,她已經被代入進了小說的世界。她一口氣直接讀到了第三章,章節名是《自由一日》。
  
男主路明非走在校園裡,卻發現了槍戰。當然,這是自由一日裡的特殊活動,相當於真人cs一樣,但實在是太真實了,他能看到飛濺的血花,也能看見倒下的“屍體”。他誤以為自己真的已經置身於槍林彈雨之中。
  
而在下一刻,他看到了諾諾中槍了!那個他暗戀的諾諾!書中這樣寫著路明非的反應:
  
【他的頭忽然劇烈地疼痛起來,像是在極深的地方有什麼東西要鑽出來。他眼前發黑,黑幕上彷彿有青紫色的蛇在無聲地游動,那些蛇的背後,燦爛的黃金瞳睜開,有鐘鳴般的聲音在他耳邊說,“願意交換嗎?”】
  
一瞬間,寧櫻只覺得自己打了個寒顫!

願意……交換嗎?
  
她又想起了序章裡的小男孩,想起了那個好似活在男主精神世界裡的男孩!

然後,男主的身體開始不受控制,他很本能的撿起了地上的手槍,一個人槍擊了學校裡的兩大風雲人物!也是在這之後,他才知道這不過是學生之間的一場遊戲而已,諾諾沒有死,任何人都沒有死,他們只是昏迷了。一切只是因為這個遊戲太過於真實罷了。
  
很快,第三章她也看完了,然後她發現……沒有了!?
  
是的,稿子她已經全部看完了。接下來呢?接下來是什麼?交換是什麼意思?要拿什麼東西交換?男主的S級到底是因為什麼?龍族到底是什麼樣的?那個序章裡的男孩又到底是誰?什麼都沒講清楚,僅僅三章就挖了這麼多坑,然後……沒有下文了?
  
寧櫻只覺得有些煩躁,她有些鬱悶的看了看手中的稿子,如果可以的話,她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下文了。看了看手機,才晚上八點五十,今天是周六,路小蘇應該不會這麼早睡吧?

雖說自己作為一個大出版社的主編,因為小說太好看然後去催稿,的確挺丟人的。但是她已經管不得這麼多了,她已經徹底被這本書吸引了。撥通了路小甦的手機號碼後,手機那頭傳來了大男孩低沉而又好聽的聲音。
  
“喂,寧櫻主編,請問有什麼事嗎?”
  
聽的出來, 聲音雖然有些低沉,但很明顯,這個大男孩才剛剛度過了變聲期。寧櫻只覺得有些恍惚,剛剛那一本一環扣一環,而且背景如此宏大的小說,真的只是出自於一個高中生之手嗎?
  
“路小蘇同學,我剛剛看了一下你給我的《龍族》,我覺得內容很棒,你能把剩餘的內容都發我郵箱嗎?”寧櫻對著手機道。
  
電話那頭的大男孩沒有絲毫的驚訝,很明顯,他真的很自信,彷彿是料到了自己會找他要後續的內容。
  
“寧櫻主編,現在我只寫完了《龍族1.火之晨曦》,我整理一下,一會就發你的郵箱裡。”
  
他的聲音很平穩,沒有透露出太多的喜悅,自己的意思已經很明顯,這本書肯定是會出版的,對於一些新人來說,此刻一定是狂喜的,但他並沒有。就像是打通關了一個低級副本,完全沒有什麼可以得意的。從學校回來後,路小蘇又寫了一下午外加一晚上,剛好現在把第一冊寫完了。
  
寧櫻長舒了一口氣,想起了路小蘇對她說的話。
  
“我叫它青春幻想小說。”
  
是啊,這就是一個完全虛構的世界,說是幻想小說完全不為過。雖然還沒有看接下來的稿子,但寧櫻已經可以肯定了,這本《龍族》絕對會大賣!甚至於它將引領一個新的流派!一個叫幻想小說的流派!
  
“我應該是這個世界最早看這本小說的人吧?”寧櫻想了想,不知道為什麼,她隱隱覺得有些欣喜。
  
或許,她將親眼見證,一顆小說界的新星冉冉升起了!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3:57
第53章  簽約

第二日,寧櫻是在沙發上醒來的。整理了一下自己滑落的睡裙肩帶,將她露出的雪白肌膚遮掩住後,她揉了揉自己的雙眼。

昨晚,她看《龍族》看到了晚上三點,總算把所有的稿子全部看完了。她最擅長的領域始終還是言情小說,但不知道為什麼,這本書好似有著一股魔力,把她一個三十多歲的大齡剩女都給深深吸引住了。
  
看著鏡子前自己略顯憔悴的樣子,寧櫻趕緊敷了一張SK2的面膜。
  
“唉,女人過了三十歲,果然老的很快啊。”她嘆了口氣,輕輕拍了拍自己敷完面膜後白嫩的臉頰,赤腳走到了沙發邊上,撿起了地上的前三章的稿子。
  
她已經下定決心:這本書,我們榕樹出版社務必拿下!
  
榕樹出版社雖然蒸蒸日上,但她卻始終認為,多元化發展已經刻不容緩了。言情小說雖然依舊紅火,但市場卻越來越小了。現在是網文的時代,大家更愛在手機上看書,這對實體書的衝擊是劇烈的。
  
而且現在大量的小說網站都有女頻,裡面的女作者寫的比言情小說更直白,裡面的內容也更勁爆,和這些書比起來,市面上的言情小說還真沒什麼看點。
  
更何況言情小說已經火了這麼多年,大家也有點審美疲勞了。讀者開始變得越來越挑剔,書也越來越難賣,這幾年,銷量破百萬冊的言情小說越來越少了。
  
“或許,這本書能拓寬出版社的市場。”寧櫻看了一眼《龍族》的稿子,微微一笑。
  
擦了點眼霜後,寧櫻就開始化妝。穿上一件灰色的低領襯衫,又套上了一條套裙後,她就給路小蘇打了電話,通知他等會來出版社一趟,這本書,我們榕樹出版社簽下了!
  
.......
  
“你好,我找寧櫻主編。”路小蘇站在前台道。
  
“請問您有預約嗎?”前台的小姑娘不由多看了幾眼面前的大男孩。多久沒有男作者來我們出版社了?倒不是說沒有男人寫言情小說,只是比例很少。更何況眼前的這個男生長得還挺好看的。
  
“有預約,我叫路小蘇,寧櫻主編上午給我打的電話。”路小蘇禮貌的笑了笑。
  
“好的,請您跟我來。”小姑娘帶著路小蘇來到了寧櫻的辦公室。
  
“主編,您約得路小蘇來了。”她輕輕敲了敲門。
  
“請進。”裡面傳來寧櫻的聲音。
  
小姑娘幫路小蘇推開了門,路小蘇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寧櫻,她戴著一副金絲眼鏡,渾身上下都散發成熟女性特有的味道。
  
“坐吧小蘇。”寧櫻親切道。
  
路小蘇無奈,這長輩一樣的口吻,讓他有點無語。
  
“喝點什麼?”寧櫻對路小蘇道。
  
“不用了寧櫻主編,我不渴。”路小蘇擺了擺手。
  
寧櫻笑了笑,自顧自的喝了一口拿鐵,對路小蘇道:“我都三十多歲了,你才是個高中生,叫我一聲寧姨就可以了。”
  
路小蘇內心抽了抽,唉,穿越後遺症,每天都要裝嫩,實在是愁死了人。不過裝嫩早已成了習慣,他靦腆的叫了一聲寧姨,然後就如同三好學生一樣乖乖的等她說話。
  
“你的小說我看了,怎麼說呢.....”她遲疑了一會道:“出乎意料的好!”
  
路小蘇點了點頭,江南的文字功底還是極強的,再加上這本書瘋狂挖坑瘋狂埋伏筆,絕對是引人入勝的。
  
“我們榕樹出版社雖然主攻的是言情小說市場,但我們在年輕人心中,還是有著一定影響力的。”
  
寧櫻這話其實有些謙虛了,榕樹出版社在年輕人心中的地位完全甩長河出版社八條街。只要是看言情小說的年輕人,沒有沒聽過榕樹出版社的。甚至於在女生間流傳著這麼一句話:榕樹出品,必屬精品!
  
“你想要分成還是買斷?”寧櫻沒有繞圈子,直接就對路小蘇道。
  
她很重視眼前的大男孩,他才十八歲啊!十八歲代表著什麼?代表著他的未來還有著無限的可能!人在年輕的時候,是文思最敏捷的時候,他才十八歲,他還有的是時間!
  
路小蘇思考了一會,直接道:“我選分成。”
  
“哦?都不問問我買斷價?”寧櫻摘下自己的金色眼鏡道。
  
她原本準備給這個大男孩一個優渥的買斷價格,不會讓他吃虧。
  
“我相信寧姨,寧姨應該不會坑我。”路小蘇笑了笑,笑容依舊乾淨。
  
寧櫻有些疑惑,這個大男孩對自己的書真的那麼自信?甚至自信得有點狂!其實她不知道,路小蘇根本無所謂,你開的版稅分成低,那我就換一家出版社唄,又不是非你不可。嗯,路小蘇總是那麼的隨便。
  
“好,要不這樣,我也不跟上面的人申請了,我可以自己做主,給你12%的分成,你看怎麼樣?”寧櫻咬了咬自己的嘴唇,開口道。
  
她是真的很想捧紅這個大男孩。精彩的小說,驚豔的詩歌,外加帥氣的外形,這個大男孩完全能像偶像明星一樣捧!要知道,蔣新顏的寫作水平一直一般,榕樹出版社為什麼總是力捧她?還不是因為長得好看!
  
寫小說也是要人氣的好麼?粉絲經濟可是很賺錢的!這個路小蘇各方面的條件都太好了,好到寧櫻不信捧不紅他!更何況榕樹出版社想要多元化發展,就必須要有拿得出手的好作品,第一炮必須要打響!而《龍族》不失為一個好選擇。
  
她必須要和這個路小蘇建立長期合作的關係,她相信這個路小蘇還能紅好多年!所以她加了一個額外條件:後續小說要優先考慮榕樹出版社。
  
路小蘇有些意外,12%的分成,實在是太高了,他的心裡底線是8%,過了8%他就願意簽。
  
還是那句話,新人沒人權。你的作品哪怕再好,那也是沒有經過市場驗證的,完全沒有說服力。不管是地球還是這個時空,新人一般是6%-10%的版稅率。良心一點的出版社一般會出個中間價,也就是8%。
  
他看了寧櫻一眼,眼裡滿是感激。
  
當然,他的心裡卻在道:“這熟女是不是腦子抽了?”
  
那可是12%!他了解過這個時空,只有暢銷書作家,才能享受的巨額分成!新人有個8%都該燒香拜佛了!他的底線是8%,爭取目標也只是10%罷了。當然,個別大神的分成比例是很變態的,但路小蘇還不夠資格。
  
“我長得真有那麼好看?連阿姨都會對我產生莫名好感?莫非她對我……”自戀的路小蘇同學開始胡思亂想了。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4:05
第54章  搖滾不死

百分之十二還不簽,那麼路小蘇就絕對是個智障了。新手沒人權,他相信跑遍整個魔都,可能都找不到分成更高的了。
  
在地球上,《龍族1·火之晨曦》在第一年就賣了超過100多萬本,放在這個時空來換算的話,由於沒有盜版還有大家的消費水平都很高,一般會翻倍,至少能賣近三百萬本!
  
當然,江南在寫《龍族》之前,他也是出版作家裡的大咖,路小蘇只是個新人,在年輕人圈子裡沒有任何影響力,但拋開這些不談,咱野心也別太大,賣一半總成吧?哪怕打個對折,那也是一百多萬本了!
  
更何況這個世界還沒有人明確指出青春幻想小說這個概念,連網絡小說都還停留在龍傲天的時代,這本《龍族》絕對是有大量爽點的!
  
一本書定價在25-30塊,基本上會定在28塊左右,100萬本就是2800萬的銷售額,以8%的版稅分成算,那也是收入輕鬆破200萬的。這還只是第一年的銷量。隨著《龍族》不斷的出第二本第三本,《龍族1》的銷量只會越來越高!拜託,你總不能從第二本開始看吧?
  
江南版稅分成有多少,路小蘇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龍族1》給他帶來的收益,以8%來算,都是絕對能超過200萬的。而買斷一般都是買下所有版權,據他所知,《龍族》的漫畫賣的一樣火爆,他選擇了買斷,漫畫他就沒有分成了。
  
他不認為買斷價格能高達幾百萬,真有幾百萬的話,寧櫻能被業內笑死!給新人幾百萬買斷價?腦子秀逗了?
  
更何況,寧櫻給他的分成是12%。只要賣到100萬本,稅前收益就有300多萬了!哪個出版社敢給新人300萬買斷價?
  
“不想聽聽買斷價格嗎?不會後悔?”

寧櫻看了路小蘇一眼,不得不說,這個女人天生帶有一絲媚態,隨便一個眼神都別有風情。雖然她長得不算特別漂亮,但正是有著這一股獨特的風情,導致她格外迷人。
  
她身子微微向前傾,忍不住打趣了一下面前的大男孩,繼續道:“你就真的那麼自信?”
  
路小蘇點了點頭,他都能聞到寧櫻身上的香水味了。
  
他對著寧櫻道:“是的!”
  
很簡單的兩個字,卻透露出了無窮的信心,甚至是狂妄!不知道為什麼,寧櫻也被這股信心所感染了。之前對於新領域的嘗試,她還心懷忐忑,也不知道這本書能不能賣的好。現在,這股忐忑卻隨著路小蘇的一句話消失的無影無踪。
  
她和路小蘇很鄭重的握了握手道:“合作愉快,祝新書大賣!”
  
..............
  
杭城,某公寓。
  
“耳神”慢慢摘下了自己的專用耳機。他從桌子上拿起了香煙,從裡面抽出了一根,緩緩點燃。
  
“真的是暢快!”他深吸了一口香煙,熟練的吐出了一個煙圈。
  
多久沒有聽過這樣高質量的搖滾了?得有好多年了吧?他點擊了一下音響外放,沒多久,bose藍牙音響裡就傳出了歌聲。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
  
正是路小蘇兩天前上傳的《追夢赤子心》。
  
他又吸了一口煙,整個人癱坐在椅子上,心臟卻在砰砰砰的跳!他感覺他的耳膜都要炸裂了!這首歌他已經聽了一下午,每一遍聽都是那麼燃那麼熱血沸騰!
  
“砰砰砰!”門外傳來了猛烈的敲門聲。
  
“怕是又被人舉報了。”耳神熄滅了香煙,打開了自己出租屋的房門。
  
果然,門口站著的是禿頂的房東,每次看到他的禿頭,耳神都覺得有點兒刺眼。
  
“跟你說了多少遍了!放歌別放那麼響!樓下的房客又來舉報了!”禿頂房東數落道。
  
“是是是,我等會就調輕一點。”耳神很敷衍的道。他給人的感覺永遠是很喪,他的眼睛總是半睜著,好像永遠都是睡不醒的狀態。
  
還不是你自己省錢?房間的隔音效果那麼差,怪我咯?
  
“不准再有下次了!”禿頂房東無奈的看了耳神一眼,就準備轉身離開。
  
耳神正要關上門口,禿頂房東卻回頭道:“這首歌叫什麼?剛剛在門口站了會,本來還沒睡醒,一下子就精神了。”
  
“叫《追夢赤子心》!”耳神回答道,他很認真,就像是在分享他珍藏的寶貝。
  
禿頂房東有點納悶,還頭一回見這個年輕房客這麼有精神的回答他的話.....
  
回到自己五樓的屋子後,房東打開了企鵝音樂,試聽了一下這首《追夢赤子心》。
  
副歌部分,那一句“向前跑”一開口,房東就忍不住一激靈。他撓了撓自己的耳朵,摸了摸自己的禿頭。他怎麼都沒想到,都一把年紀了,居然被一首歌燃到!
  
搖滾吶!這是他年輕時候最愛的搖滾!他也曾站在台下吶喊過,他也曾和耳神一樣,那會只要爸媽不在家,就在家裡放CD放的很響,哪怕鄰居來舉報,他也絕不理會!可是這幾年的搖滾樂,越來越像是噪音了。
  
房東不懂音樂,但他也有自己的喜好,他不喜歡現在的搖滾樂,從裡到外,從歌詞到曲子,都透露出了一股浮躁。十多年前的搖滾樂,不是這樣的啊!
  
“《追夢赤子心》嗎?這個歌名,取得真好啊!”禿頂房東感慨道。
  
點擊,下載!
  
............
  
夜。
  
“耳神”坐在電腦前,打開了微博。
  
他已經把三首歌全部聽完了,每首歌都聽了不下十遍,三首歌,全部都是精品,全部都震撼人心!原本他有點意外,這個路小蘇的《晴天》實在是驚艷,如果他再出幾首同水平的情歌,耳神相信他一定能爆紅!但他沒想到,這個路小蘇卻出了三首搖滾。
  
說實話,一開始他是失望的。誰還沒個專精?你個唱情歌的,突然創作了搖滾?最糟糕的是,多少年了?快有十年了吧?自從十多年前的搖滾大時代結束後,那一批搖滾老炮兒都慢慢淡出了大眾的視野,整個華夏有多少年沒有出過優質的搖滾樂了?
  
現在的地下樂隊們,不過是譁眾取寵罷了,以為畫著煙熏妝甩著長頭髮,就是酷炫就是搖滾了?

大錯特錯!他不知道這些歌裡具體少了什麼,但他的耳朵是何等敏銳,他就是覺得,這幾年的歌和十多年前的搖滾歌相比,少了點什麼內在的東西!但他在這三首歌上找到了!他最喜歡的是《追夢赤子心》,正如歌中所唱,他希望華夏的搖滾也能一路向前跑!
  
搖滾真的死了嗎?他搖了搖頭。
  
他的雙手在鍵盤上飛快敲打著,很快就編輯好了一條微博。點擊,上傳。他在微博上分享了這三首歌。不像以往,他這個大噴子要寫幾百字的樂評去噴一些歌,這條微博僅有短短幾個字。

“搖滾永遠不死!”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4:15
第55章  我們的時代

江北市,南山小區。魏國強拖著自己疲憊的身軀回到了家,妻子正在廚房裡炒菜,而兒子正在房間裡做作業。他早已經年過四十,卻老來得子。在他三十二歲的時候,兒子才出生。現在他已經四十六歲了,兒子也十四歲了。
  
“飯快好了嗎?”他問了問廚房裡的妻子。
  
“快好了,你先去洗洗手,叫明明出來吃飯。”妻子對他道。
  
魏國強點了點頭,去衛生間洗了把臉後,就打開了兒子的房門。
  
讓他氣憤的是,兒子居然沒在做作業,而是戴著耳機在玩手機!
  
他一把奪過兒子手中的手機道:“作業做好了沒有?”
  
明明看著自己的爸爸,忍不住縮了縮脖子。魏國強一向對他有求必應格外寵溺,畢竟是老來得子。但在學習這一塊卻格外嚴厲,像他現在這樣作業都沒寫完就玩手機,魏國強肯定會暴怒。
  
“還.....還沒!”明明輕聲道。
  
魏國強低頭看了眼手機,他發現手機裡正在播放一首歌,歌名叫《追夢赤子心》。他的心情稍好些,至少兒子不是在玩手機遊戲,只是聽聽歌而已。

他知道現在的學生作業壓力很大,偶爾聽歌放鬆放鬆,他還是可以理解的。更何況這首歌的名字看起來就很正能量啊。
  
他面色稍微和緩了一些,把手機遞回去道:“可以吃飯了,先去洗洗手。下次要聽歌也先把作業做完!”
  
明明見魏國強沒有發火,立馬鬆了一口氣。他平時和自己的爸爸關係很好,雖然二人年齡差距很大,但魏國強還是很理解年輕人的,所以二人間也沒太多代溝。
  
“爸,這首歌我是在學校的廣播裡聽來的,連我們班主任都說了,歌好聽,而且歌詞很正能量!”明明嬉皮笑臉的對魏國強道。他沒有告訴魏國強,這個歌手還有一首《晴天》,同學們都超級喜歡!
  
魏國強摸了摸他的腦袋,道:“喲,還是老師推薦的吶?那好吧,等會把你的手機連到音響上,吃飯的時候放給你聽。吃完飯後,立馬給我去寫作業!”
  
“好!謝謝老爸!”明明開心的就跑去洗手。
  
【充滿鮮花的世界到底在哪裡,如果它真的存在那麼我一定會去......】
  
飯桌旁的音響裡,正放著歌。魏國強給明明夾了一筷子青菜,叮囑道:“蔬菜也要多吃!”
  
突然,他愣住了。音響裡,歌正放到了副歌部分。
  
【向前跑,迎著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廣闊不經歷磨難怎能感到?命運它無法讓我們跪地求饒,就算鮮血灑滿了懷抱!】
  
向前跑?向前跑?魏國強只感覺自己的內心猛地一陣抽搐。他已經四十多歲了,早就沒了年輕時候的那一股衝勁了。在公司裡,他已經呆了八年,絕對是最老的那一批員工。和他同期進公司的,要么升職到了高層,要么老早跳槽到其他公司身居高位,只有他,只是一個中層小組長。
  
老婆會抱怨他,埋怨他不夠激靈,不會處理人際關係。看著兒子他也偶爾會感到慚愧,他知道學生間也有攀比,別的同學的爸爸都是開著寶馬奔馳來接小孩放學的,他卻只有一輛舊桑塔納。可是他真的老了,他已經四十六歲了,他真的跑不動了。

他真的想告訴妻子,他沒有那股衝勁了,他只想在公司再混幾年,然後光榮退休。他很想告訴兒子,爸爸很慚愧,但爸爸真的沒辦法。
  
隨著魏國強的念想,這首歌的副歌還在繼續。
  
【繼續跑!帶著赤子的驕傲!生命的閃耀不堅持到底怎能看到!與其苟延殘喘,不如縱情燃燒吧!有一天會再發芽!】
  
繼續……繼續跑嗎?苟延殘喘,不如盡情燃燒?他猛然一激靈,手中的筷子掉在了桌子上。
  
“老爸你怎麼了?”明明問道。
  
草草吃了幾口後,鬼使神差的,他對妻子道:“碗先放著,我等會回來洗。我先去一趟公司。”
  
魏國強開著自己的舊桑塔納,在USB插口上連上了手機,播放起了這首《追夢赤子心》。
  
來到公司,他意外的發現,還有不少年輕人正在主動加班。他們充滿了幹勁,為了升職加薪,為了自己的未來,他們在不懈努力,他們就像是追夢的赤子。
  
是我老得跑不動了,還是我從沒跑過?是運氣不好,還是我活該落到這種田地?
  
“魏組長,你怎麼來了?”
  
“來和你們一起加班!”
  
魏國強把公文包放在辦公桌上,立馬全神貫注的投入到了文案裡。我還沒老!我才46歲!我還有14年才退休!還有14年!只是……多少年沒聽過搖滾了?十多年前那種熱血沸騰的感覺......久違了!
  
............
  
“喂!老何,出來吃個宵夜!”工地旁,忙了一天的包工頭打了個電話。
  
“好,我喝酒了,不能開車,你來接我吧。”
  
車上,放著歌。
  
“這什麼歌?搖滾吧?老歌嗎?”老何問道。
  
“不是,新歌,我無意聽到的,叫《私奔》。怎麼樣,有沒有那種年輕時候聽搖滾的感覺?”
  
“有啊!居然是新歌?我等會也下一首。真帶勁!和年輕時候一樣!”
  
“老咯老咯,沒年輕時候那股勁頭咯。”
  
老何瞪了一眼道:“放你娘的臭屁!去年二胎政策開放,你不是才剛生了個小兒子?老個屁的老!反正老子是不服老!”
  
說著說著,看向窗外的老何卻有些恍惚。他想起了和包工頭一起開音像店的那幾年,雖然後來網絡發達了,音像店基本上都倒閉了,但他永遠忘不了那段時光。他們坐在店裡推銷著各種各樣的專輯,其間,搖滾專輯永遠是賣的最好的!
  
那個時候,他們熱愛搖滾!所有人都熱愛搖滾!就算聽一千遍一萬遍,他們也永遠不會膩……
  
..........................
  
理髮店,一個中年男子正在染髮,和年輕人不同,他是把白頭髮染黑。
  
“店裡放的是什麼歌?搖滾嗎?”中年男子問髮型師。
  
髮型師愣了一下,回道:“應該是搖滾吧,叫《盛夏光年》。我今天看微博的時候,一個叫“耳神”的博主推薦的。蠻好聽的,就在店裡放一下。”
  
中年男子沒有說話,他聽不懂什麼微博啊什麼博主啊,他只是在靜靜的聽歌。
  
【一萬首的mp3,一萬次瘋狂的愛,滅了不了一個渺小的孤單.....】
  
不由得,中年男子卻覺得自己想起來什麼。鏡子裡的自己,黑髮裡面已經夾雜著大量的白髮了。是啊,歲月不饒人,我老了。但他依舊記得年輕時候,他一有錢就會去買唱片,那個時候,他最愛的就是搖滾了。
  
在出租屋裡,他和當初的朋友們一起瘋狂吶喊,發了瘋一樣的跟著唱片一起唱。她則站在邊上,笑著給他們洗幾個蘋果。
  
那個時候是那麼的窮,卻又是那樣的快樂,彷彿只要有幾張唱片,就能愉快的度過整個夏天!
  
那個時候是那麼的窮,她生日都只能給她買個巴掌大的蛋糕。但她永遠都笑的那麼甜,永遠都那麼貼心。
  
摩托車上,他們高唱著搖滾歌,不顧旁人的指指點點,兩人相視一眼,瘋狂大笑。

他現在有錢了,他給了她最好的生活。但年輕時候那股幼稚的快樂,再也找不回來了.....
  
黃臉婆,多久沒有和你一起聽歌了?
  
..............
  
一個人,一百個人,一千個人,一萬個人。三首搖滾歌,無聲無息間,進入了大家的生活。沒有宣傳,沒有廣告,沒有平台的推薦。但不知道為什麼,只要偶然聽見,這三首歌就能抓住任何人的耳朵!
  
搖滾死了嗎?搖滾真的在十幾年前就死了嗎?他們不信!

是啊,我們會老,我們的確已經老了。但搖滾不會死!我們熱愛的搖滾 —— 永遠不會死!
  
這些可憐的年輕人,沒有經歷過那個時代,他們不懂搖滾的魅力!這三首歌和其他歌不一樣,是和那個時代一樣的搖滾!一樣讓人瘋狂的搖滾!那是屬於搖滾的時代!是屬於我們這批人的時代!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4:23
第56章  推他一把

企鵝音樂總公司,後台數據小組。
  
“組長,這裡有三首歌的數據有些異常。”員工拿著數據敲了敲組長辦公室的門。
  
組長低頭看了看,他先看了三首歌的歌名。
  
《私奔》,《追夢赤子心》,《盛夏光年》。
  
然後,他就看到了一個稍顯眼熟的名字 —— 路小蘇。
  
“數據先放下吧,我看一下。”他叫員工出去,自己低頭思考起來,這個名字到底是在哪裡看到過。

很快,秦組長就反應了過來,是那首《晴天》啊!
  
當初,由於試聽量和下載量的比例太過於驚人,晴天的數據也被員工拿到了自己的桌子上。檢查後,發現並沒有刷榜現象,在他上報後,還給《晴天》爭取了一個小小的推廣位。
  
“又是這個路小蘇?”他低頭看了一眼數據,依舊和晴天一樣,試聽量和下載量的比例格外驚人!
  
《私奔》。
  
試聽量:五百九十萬。
下載量:三百六十一萬。
  
又是超過二分之一的比例!兩個人聽就有一個人下載?怎麼可能?
  
《追夢赤子心》。
  
試聽量:六百十三萬。
下載量:三百八十萬。
  
還是超過了二分之一的比例!有沒有搞錯?
  
《盛夏光年》。
  
試聽量:六百零七萬。
下載量:三百八十五萬。
  
每一首都過了二分之一?不會真是刷榜吧?
  
秦組長自己是聽過《晴天》的,他很喜歡那首歌,也很看好路小蘇的才華。但每首歌都有這種比例,那就有點太過於誇張了!對於別的歌手來說,五比一的比例都算是極高的,二比一,開什麼玩笑呢?
  
當然,有個特殊原因是,這三首歌都是靠大家口口相傳的,等於是口碑推廣。由於沒有娛樂公司包裝推廣,也沒有打過廣告,所以試聽量是偏低的。也正是因為靠口碑堆起來的試聽和下載,大家都是感興趣了才會去聽這三首歌,或者是在朋友那兒聽到了,才會去搜索下載,導致了比例格外的高!
  
秦組長很仔細的看了看數據圖,奇了怪了,沒任何問題啊!看不出刷榜的痕跡。他又登陸了自己的工作賬號,查看了一下下載用戶的活躍度。媽的,全是活躍用戶啊,都是些每年在企鵝音樂都有消費的用戶!這三首歌從數據上來看,絕對不可能是刷榜的!
  
那是為什麼?是什麼原因導致它們這麼恐怖?懷著好奇,秦組長戴上了自己的耳機,準備聽聽看。

十多分鐘後,他摘下了耳機,把組員給叫進了辦公室。
  
“小劉,你把這三首歌的數據拿到上面的小組去。就說數據無誤,這次給不給推廣位,讓他們自己看著辦!”秦組長把幾張紙放在了辦公桌上。
  
“好的組長。”小劉正準備轉身離開,就被秦組長叫住了。
  
“算了,我自己去!”秦組長搶過數據紙,就自己坐了電梯前往推廣小組。
  
媽的!多少年沒聽過這麼給力的搖滾了?這三首歌!每首都必須給一個推廣位!這三首歌絕對能給公司帶來巨大的利潤!於公於私,他都覺得必須挺一把!
  
............
  
天方娛樂公司,總裁辦公室。
  
“師兄,你就別給我倒茶了,我要說正事呢!”吳波無奈的推了推茶杯,他和董方不同,他真的不會品茶。
  
“快四十的人了,還是這麼毛躁。”董方笑了笑,繼續道:“什麼事值得讓你親自跑一趟。”
  
“話我也不多說了,師兄,我給你先聽聽三首歌。”吳波說著,取出了自己帶過來的手提電腦,打開了企鵝音樂後,點開了第一首歌, 《私奔》。
  
幾分鐘後,歌曲放完,董方卻站了起來,從抽屜裡取出了一支雪茄。
  
“抽嗎?”他問吳波。
  
“我沒你那麼高級,我還是習慣抽香煙。”

說著,吳波給自己點了根煙。吐了個煙圈後,他對董方道:“什麼個感覺?”
  
董方剪下了一段雪茄,點燃後道:“很好!”
  
很快,他就繼續補充道:“有那個年代的味道!這首搖滾哪怕放到我們那會,也絕對是好歌!不比路師兄寫的差!”
  
吳波點了點頭,表示贊同,然後他就點開了第二首歌,《追夢赤子心》。
  
幾分鐘後,董方回味了一下歌詞,摸了摸自己的胡茬,道:“這首歌的年代感稍微弱一些,歌詞寫的很好,很正能量很正面,和我們那會的搖滾不大一樣,但骨子裡的那股味道,卻是一樣的!”
  
董方笑了笑,手指輕輕敲了敲桌面,繼續道:“這首歌應該會更討年輕人的喜歡。但哪怕我這個中年人,也很喜歡這首歌。”
  
吳波點了點頭,這首歌的數據的確比《私奔》要稍微高一些。
  
並不是說《私奔》不如《追夢赤子心》,而是在年輕人中,後者更具有市場些。
  
接下來,自然是最後一首《盛夏光年》。
  
放完後,董方示意吳波可以把電腦關了。他抽了口雪茄道:“這首歌就比較新鮮了,和我們那會的搖滾大不相同,但骨子裡的那股勁兒,肯定是一樣的。”
  
說完,他望向吳波道:“這是哪個公司的新人?聽聲音我沒聽出來是哪個當紅的歌手。不出意外的話,這張專輯會爆紅,最近我們公司有人要上專輯的話,最好避一避。”
  
吳波苦笑了一聲,指了指電腦屏幕上的歌詞道:“師兄,你自己看吧!”
  
董方接過電腦,看了一眼企鵝音樂上的歌詞,依舊是那簡單的三行字:
  
作詞:路小蘇。
作曲:路小蘇。
演唱:路小蘇。
  
他深吸一口氣,忍不住笑了。慢慢的,他越笑越大聲,越笑越暢快!
  
“虎父無犬子!虎父無犬子吶!”他掐滅了手上的雪茄,繼續道:“這小子完全繼承了路師兄的搖滾基因,一點不比路師兄差!”
  
吳波無奈,有些憤憤道:“唉, 還想多壓壓他,但看來是壓不住了。”
  
“壓不住那就不壓了!”董方揮了揮自己的右手,繼續道:“不止不壓了,還要推一把!”
  
“師兄,你是什麼意思?”吳波有些不解。
  
“你去安排一下吧,這首歌,我們幫他推廣一下!找幾個有名點的樂評人,讓他們點評一下。然後聯繫一下企鵝音樂,這首歌的數據很好,看看能不能爭取到一個首頁的推薦位。不用大頁面,企鵝音樂估計不願意給,小橫幅就可以了。”
  
接著,他又補充道:“再聯繫幾家媒體,讓他們寫點文章。哦對了,前幾天那小子在微博上不是很火嗎?這個平台也要利用好。”
  
吳波有些僵,問道:“師兄,你確定要推那小子一把?”
  
董方點了點頭,正色道:“吳波啊,他和路師兄是不一樣的。這不是有我倆給他保駕護航嗎?”
  
他停頓了一會,繼續道:“更何況你覺得還壓得住嗎?既然壓不住,那就乾脆一點,暗地裡推他一把!”
  
“可是,這小子畢竟不是我們公司的,董事會那邊......”吳波還沒說完,就被董方打斷了。
  
“讓他們跟我來說!”說著,他大手一揮,就把這件事情定論了。
  
“師兄,董冬東那小子還是沒回家嗎?”臨走前,吳波問道。
  
董方苦笑了一聲,有點哭笑不得道:“別管他了,這小子一向愛胡鬧,跟我說要去弄什麼微博,還偷偷典當了一輛跑車。隨他去吧,跌倒一次後,差不多也會收收心了。”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4:29
第57章  屠榜(上)

今天,路小蘇和葉胖子正式搬家了,只是和原定計劃不同,葉胖子沒選擇和路小蘇一起住,而是在他隔壁租了房間,兩人在同一層,就是個對門。按照葉胖子的說法,自己好歹也算是個小紅的主播了,怎麼能找路小蘇蹭住?當然,租房的錢是路小蘇先借他的。
  
路小蘇不這麼認為,他嚴重懷疑葉胖子是怕自己和五姑娘親熱的時候被他撞見,一個人住他更方便放飛自我。
  
……........................
  
這一次上傳三首新歌,路小蘇沒有通知老爹。反正他都能想像到了,老爹最多也就回一句“知道了”。
  
既然老爹那麼高冷,他也懶得自討沒趣。再過十幾天,企鵝音樂的分成也該到賬了,到時候再轉老爹幾十萬,路小蘇還想再拼一把,他就不信了,金錢這麼萬能,都無法打動自己的親爹?
  
說實話,開出租車太累了,他也希望老爹能歇歇。
  
回到了自己剛收拾好的屋子,路小蘇打開了新買的手提電腦。嗯,花了他一萬一,高配置,打遊戲賊快。當然,路小蘇暫時是沒空打遊戲的。
  
這幾天,他要先把《龍族》徹底定稿,當然,他堅持一字不改,可大致上還是要再看一遍的。他和寧櫻主編商量了一下,決定在十一月再發行這本小說。一個月的時間拿來宣傳,不長不短。
  
他不知道的是,因為這本小說,寧櫻和出版社的幾位高層吵了一架,出版社的高層覺得寧櫻太過於冒進,但寧櫻卻格外堅持。當然,合同已經簽了,由於寧櫻是出版社的元老之一,本身的歷史戰績又太過於耀眼,她有這種獨立簽合同的特權。
  
撕毀合約自然是不可能的,違約金太高了,所以哪怕出版社的幾位高層再怎麼不願意,也只能捏著鼻子發行這本書。並且在寧櫻的力挺下,推廣力度還挺大。還沒有上市,各大書店就打起了廣告。
  
只可惜,高層們大多是給寧櫻一個面子,他們並沒有太看好這本書,所以首印量只有20萬本,找了幾家熟悉的工廠,這幾天就能全部打印完。出版社給這本書定下的目標是賣過50萬本,而寧櫻自己定下的目標是80萬本。如果這被路小蘇知道,也不知道他是該哭還是該笑。
  
打開瀏覽器後,路小蘇先看了看新聞,這是他養成的習慣。畢竟這個世界對他來說有點陌生,他還是需要了解一下實事的。看完新聞後,他就點開了新聞網站的娛樂版塊。
  
嗯,裡面大多是明星們的花邊新聞,還有一些八卦和狗仔們的偷拍。雖然大多都是造假,但路小蘇還是每天堅持看。他還沒有完全踏入娛樂圈,但他覺得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
  
前兩天,某男星劈腿的消息鬧得沸沸揚揚,出軌隊又加一分,不出意外的話,今天的娛樂版塊應該還是這件事情的後續報導。
  
但打開後,路小蘇卻有點意外。娛樂版塊的頭條是一張海報圖,是吸引大家點擊的。這張海報是白底的,上面沒有任何圖案,只有四個黑色大字和一個標點符號:搖滾復甦?
  
路小蘇好奇的點了進去,意外發現,居然寫的是他那三首搖滾歌?
  
“九十年代,那是搖滾稱霸歌壇的年代......”
  
“近幾年,優秀的搖滾作品越來越少,大家聽的搖滾歌曲甚至還是九十年代的老歌居多......”
  
“這三首歌分別叫作《私奔》,《追夢赤子心》,《盛夏光年》.....”
  
路小蘇粗略的看了一下,這篇頭條文章裡,把這三首歌都給誇到天上去了。文章的最後寫道:“或許,搖滾將死而復生!”
  
路小蘇笑了笑,罵了一句:“放屁!”
  
在他看來,搖滾從來沒有落伍過,搖滾的市場一直在,還是有很多人會愛上搖滾,只是這幾年的那些歌實在是太爛了。換句話說,不是搖滾死了,而是那些厲害的搖滾唱將們老了,他們唱不動了。而接下來的搖滾樂壇,明顯就是青黃不接後繼無人,寫的唱的都是些什麼玩意?
  
如果這種爛歌都能紅,那只能說這個時空的人們還真是一點兒也不挑食。
  
路小蘇關掉了新聞網站,他有點納悶,為什麼要幫自己打歌?當然,新聞網站也的確有自發推歌的現象,但畢竟也是少數,畢竟人家是要賺錢的嘛。
  
“或許只是一個美好的意外。”路小蘇搖了搖頭,就打開了微博。
  
“嚯!這是怎麼了?”他忍不住驚呼了一聲。
  
微博的“24小時榜”上,排名第一的赫然是“耳神”發的那條微博:“搖滾永遠不死!”
  
下面分享著三首歌,全是路小蘇的。
  
“耳神”他是聊過幾句的,大家也算半個熟人,他推歌路小蘇是可以理解的,但他沒想到的是,這條微博卻能如此火爆。點開評論一看,他立馬笑了。
  
排第一的評論是“耳神”自己發的。
  
“是不是有人給我僱水軍了?”
  
的確,連路小蘇都有點不相信,這條微博的評論數突破了十五萬!點贊數量也破了二十五萬!他點開了微博熱搜,卻發現自己的三首歌居然全部上了熱搜榜!要知道,這次和《晴天》那次不同,這次可沒人幫他轉發。他都不免有些懷疑,是不是真有人幫他買熱度了?
  
“喂,董冬東,你在哪呢?”路小蘇思來想去,身邊也就這一個土豪。
  
“我還在京都呢,怎麼了?”董冬東回到。
  
“你別裝了!是不是想給我一個驚喜?我告訴你,不用浪費錢了,趕緊見好就收,再刷就太誇張了啊!”路小蘇對著話筒道。
  
“啥?什麼驚喜?什麼浪費錢?我最近哪來的錢啊,我都賣了兩塊手錶了!”董冬東向路小蘇訴苦道。
  
路小蘇有點無語,也就這個富二代能靠賣東西換錢。
  
“你真沒幫我微博買熱度?”路小蘇又問了一遍。
  
“沒有!”董冬東回得很肯定。
  
又聊了幾句後,路小蘇就掛了電話。這個現像很詭異啊,沒理由啊!他立馬登陸了企鵝音樂,打開頁面後,他卻看到首頁給他打了一張超級大的海報!
  
那是企鵝音樂最大的推廣位,一般只有天王天后級歌星能上這個推廣位。或者娛樂公司準備力推哪個人氣明星了,會砸錢買這個位置。但今天,路小蘇很莫名其妙的就上了這個推廣位!
  
按照常理,企鵝音樂的確會自發篩選一些好歌推廣,畢竟他們也要圈錢的,但每一次都會在後台通知的啊,這一次他明明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最主要的是,居然還是首頁推廣!首頁,橫幅上寫著大大的幾個字:
  
“新時代搖滾來襲,你 —— 準備好了嗎!?”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4:36
第58章  屠榜(下)

“新時代搖滾來襲,你 —— 準備好了嗎!?”
  
這幾個字,不可謂不霸道。路小蘇的嘴角抽了抽,他感覺有點尷尬。因為把他抬得有點高了,新時代這種詞都用上了。而且他還是想不通,自己就是個網絡歌手,企鵝音樂有必要那麼大動干戈嗎?
  
他對這三首歌的確充滿信心,他相信,哪怕再過幾年,這三首歌依舊能深受大家的喜歡。但企鵝音樂沒必要破例把這麼大的推廣位給自己,哪怕只是一個小位置,路小蘇就足夠開心了。
  
“先是新聞,然後是微博,現在又是企鵝音樂,這個世界抽風了嗎?”路小蘇有些無語道,感覺接收到了全世界的寵愛,這是要把我當吉祥物供著吧?
  
明明是喜從天降,但他總覺得其中透露出了一股子的詭異,就好像有個幕後黑手在背後推了他一把,而且是很用力的那種推,比老漢推車還用力。
  
路小蘇第一次有了一種“我上頭有人”的感覺。
  
他並不知道,企鵝音樂本來準備在二級頁面給路小蘇的三首歌做一次詳細的推廣,文案和海報都已經弄好了,沒想到天方娛樂公司卻主動聯繫了他們。
  
當然,這一通電話打得大家都很意外。
  
天方娛樂意外的是,企鵝音樂居然本來就準備推這三首歌?
  
企鵝音樂意外的是,天方娛樂居然要推一個沒有簽約的網絡歌手?
  
但不管怎麼說,在雙方的洽談下,最終,由於雙方都很看好這三首歌,然後破天荒的,這三首歌破例上了首頁的推廣位!當然,天方娛樂還是付出不小的代價的,畢竟企鵝音樂這麼大的一個平台,有著幾億的註冊用戶,首頁的推廣位那可不是說給就給的。
  
路小蘇點開了海報,頁面跳轉了一下,最上面自然是他的三首歌。而企鵝音樂的工作人員很詳細的描述了三首歌曲,從作詞寫到作曲,從作曲寫到演唱者的唱功,反正把路小蘇誇得天花亂墜。
  
路小蘇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哪怕如此,這種毫無保留的商業吹捧,還是讓他不禁老臉一紅。
  
而在這段話下面,則有大量樂評人的點評和評分。
  
樂評人王薛:這是這幾年不可多得的好歌,也是我這些年聽過最棒的搖滾歌曲......

評分:五顆星。
  
樂評人季小藍:三首歌裡,我最喜歡的是《盛夏光年》,這首搖滾應該也會是最討年輕人喜歡的一首,前期的壓抑和後期的爆發,讓人忍不住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評分:五顆星。
  
樂評人姜虎:我已經年過四十,是經歷過那個搖滾大時代的人,我很難想像,這年頭居然還能產生和那時相比較的作品。這三首搖滾作品都是相當成熟的,我們先從《私奔》來分析......
  
評分:五顆星。
  
當然,其間也夾雜著幾個樂評人給的四星半,最後的總評分居然高達四點九分。
  
要說沒有人砸錢,打死路小蘇都不信!這群樂評人是什麼尿性,路小蘇還能不知道?其中,有一部分人是真心在點評的,但有極大部分完全就是你給我多少錢,那我就誇多少句。畢竟他們是吃這碗飯的,雖然企鵝音樂每次都會給他們發錢,但能賺點娛樂公司的外快,何樂而不為呢?
  
這三首歌肯定討喜,路小蘇是確認無疑的,放在這個時空,特別是近幾年沒有什麼好的搖滾樂的情況下,這三首歌等於就是搖滾樂壇裡的重磅炸彈!但不是所有人的口味都是一致的,沒有任何歌是讓所有人都喜歡的。更何況還有一部分人是完全不喜歡搖滾的,他們覺得太吵太鬧。
  
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四點九分的評分真的是有些誇張了。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塞錢了,而且出手肯定很大方。
  
這讓路小蘇有點哭笑不得,實際上他挺反感這套的。雖然這也是大環境下的無奈,但他還是更愛讓樂評人們自由發揮,也好讓他看到更多元化的意見,而不是現在一邊倒的商業吹捧。
  
“我該不會有個超有錢的親戚吧?此刻他正在暗處默默的扶持我?”路小蘇都有這種錯覺了,感覺自己就像是活在小說裡的男主角。(廢話,你當然是!)
  
而就在這種大面積的瘋狂宣傳下,這三首歌的數據已經到了一個很恐怖的地步!
  
《私奔》:試聽量兩千一百五十萬,下載量七百九十一萬!
  
《追夢赤子心》:試聽量兩千兩百七十萬,下載量八百零三萬!
  
《盛夏光年》:試聽量兩千三百十七萬,下載量八百十四萬!
  
比例有所下滑,從二比一變成了三比一,估計隨著宣傳的繼續,應該還會再下滑一些。但不管怎麼說,這個比例必然是在四比一之內的!
  
五比一的試聽下載比例就可以稱為現象級作品了,那麼四比一之內的又算什麼?更何況推廣位一共有24個小時,而現在才過了六個小時而已!現在才剛到晚上八點,正是用戶瘋狂湧入的時候。
  
企鵝音樂後台的數據小組甚至已經可以料定,不出意外的話,這三首歌這幾天統統能破1000萬的下載量大關!那可是一線歌手的下載量門檻吶!這個路小蘇,他.....他媽的只是個網絡歌手啊!只是個新人而已!
  
而最讓人鬱悶的是,這三首歌太紅了,在它們的影響下,《晴天》又迎來了一波下載高峰期,不出意外的話,這首《晴天》很可能下載量也會破千萬!

平均下載量破千萬,那代表著什麼?代表著光從數據上來看,這個網絡歌手路小蘇,已經和一線歌星有的一拼了!當然,從影響力還有其他方面看,自然是沒法和一線歌星比的。
  
這個世界還沒有經歷過網絡歌手霸榜的年代,路小蘇成了唯一的一個特例,而且這個特例每一次拿出來的作品都太完美了,甚至於是太震撼了!
  
就在這樣的情況了,三首歌的排名一路往前衝!
  
企鵝音樂新歌周榜:
  
第一名:《盛夏光年》!
  
第二名:《追夢赤子心》!
  
第三名:《私奔》!
  
數據每幾分鐘就有浮動,這三首歌的名次也會稍有變化,一會是這首歌第一,一會又是下一首第一,但不管怎麼說,前三名始終是這三首歌!榜單前三名的較量,變成了同一個歌手三首歌間的較量!
  
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網絡歌手路小蘇 —— 屠榜了!
chi520mm 發表於 2017-12-7 14:43
第59章  三首偽搖滾?

路小蘇關掉了企鵝音樂,深吸了一口氣。他知道,這一次事件非比尋常,如果說沒有人在背後運作,他是絕對不信的。可是他想遍了身邊所有人,都想不出會有誰有這麼巨大的能量。
  
誠然,三首歌之所以爆紅,是因為這三首歌的質量過硬,是因為大環境下已經好多年沒有出過好聽的搖滾了,但也離不開背後那一隻大手的推廣。

現在和十年前已經不同了,現在是大信息時代。人們每天接收的信息量是幾年前的數倍,而這帶來的影響就是:不營銷不推廣,太難紅了!
  
雖說,路小蘇只需要不停的上傳好作品,哪怕作為一個網絡歌手,他也遲早有霸榜的一天。那這是一個緩慢的過程,需要年輕人慢慢的喜歡上他的歌,並且留下一個心理暗示:只要是路小蘇出的歌,那就一定好聽。只要做到這一點,他相信榜單上一樣會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地球上,那些網絡歌手也不是出了幾首歌後就爆紅的,他們也是慢慢積累的,當積累到一定程度後,才產生了厚積薄發的霸榜現象。
  
路小蘇微微一算,這下子,企鵝音樂的分成收入恐怕要破千萬了!一千多萬的巨資,那是什麼概念?一個年僅十八歲的高中生而已,僅僅只是四首歌而已,就帶來瞭如此恐怖的利潤!
  
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晴天》是因為微博的現象級爆發,假如放在幾年後,這麼大一場微博營銷,投資不下於幾十萬。沒有幾十萬轉發費,沒有那麼多博主會主動轉發他的視頻。至於這一次的三首搖滾,恐怕總投資更多,估計不下於幾百萬!
  
但這些.....關路小蘇什麼事?反正又不是什麼壞事。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他從來都不會自尋煩惱。他現在只有一個念頭:
  
“我一定要用錢把老爹給砸暈!”
  
五萬不夠那就十萬,十萬不夠那就一百萬!他還真不信邪!
  
......
  
“喂,路小蘇,你這次可真牛!”葉一青在電話裡對路小蘇道。
  
葉一青可是在現場聽過這三首搖滾的,雖然這一次爆紅讓他覺得有點古怪,但不管怎麼說,他還是相信這三首歌的質量的。

同時,對於新專輯他也更有信心了,畢竟他的主打歌都是路小蘇為他量身打造的。路小蘇越紅,代表市場越接受他的作品,這也側面反應:他新專輯會紅的可能性也更大!
  
“小蘇啊,你是不知道,現在圈子裡不少人在打聽你呢。”葉一青在電話里道。
  
路小蘇苦笑了一聲,叮囑道:“你可別把我的手機號碼給別人!”
  
葉一青在電話裡笑了笑道:“那當然不會。哦對了,我的新專輯已經錄製好了。”
  
路小蘇有點意外,他沒想到會這麼快,不過仔細想想,《暗香》和《夜夜夜夜》都是為葉一青量身打造的,他錄製起來應該沒什麼難度,效率高一點也能理解。
  
“準備什麼時候發行?”路小蘇關心道。
  
“還有一些後期要處理,應該在這幾天就能徹底完工,預計再過兩個禮拜吧。這幾天我也正好去拍一部MV,而且避一避你的鋒芒。”葉一青不忘開路小蘇一句玩笑。
  
不過講真,如果真和路小蘇硬碰硬,他還真沒太大把握。以往他有天方娛樂的全力支持,是有著巨大優勢的。但這次不知道怎麼了,也不知道是哪個大佬在背後推了路小蘇一把,居然連企鵝音樂都給了首頁的推廣位!
  
不過這樣也好,路小蘇的爆紅也給了他炒作的餘地,畢竟他的主打歌都是路小蘇寫的,或許能趁著這股搖滾浪潮,吸引一部分人的注意力。
  
“那行,那就先預祝你新專輯大賣了!”路小蘇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所幸,魔都藝術高中還是很保護他的,除了坦白他是學校裡的高中生外,並沒有透露過路小蘇的任何信息。同時,也將任何媒體都擋在了外面。畢竟是公立學校,媒體膽子再大,也不敢在這種地方亂來。也正因此,路小蘇這個高中生在圈內還是很神秘的,現在流言蜚語四起,什麼傳聞都有。

...........................

打開了微博,路小蘇發現自己的粉絲量又增長了,已經突破了四百萬的大關。一般在微博上,只有一線明星的粉絲數才會超過1000萬,四百萬的關注人數,已經直追那些二線明星了。
  
但是,刷了一下熱門微博後,路小蘇卻皺了皺眉頭。
  
果然,人紅是非多。
  
一個叫王騰軍的搖滾歌手,公開在微博上噴了路小蘇的三首搖滾歌曲。
  
這幾年雖然搖滾不景氣,但這個王騰軍還是挺紅的。有趣的是,他是和葉一青在同一個選秀節目裡面出道的。只是葉一青的奪冠可以說是眾望所歸,因為他的唱功的確已經不輸那些實力唱將了。但這個王騰軍可以說是一路都備受爭議。
  
參賽以來,他就一直堅持唱自己的原創搖滾作品,外加他的確長得很帥,身材也很好,舞台表演也很放得開,時不時的還會秀一下自己的身材,所以圈了不少腦殘粉。
  
最火的一次舞台表演是在半決賽的時候,這個王騰軍唱著唱著,似乎把自己也給唱嗨了,然後猛地扯破了自己的黑色短袖,露出了大半塊胸肌!節目組對此當然是格外開心,這種選手完全就是拿來炒作節目熱度的,葉一青雖然外形不輸王騰軍,唱功更是碾壓王騰軍,但他沒有爆點啊!
  
於是乎,王騰軍在腦殘粉的支持下,在節目組的力挺下,硬生生的過五關斬六將,一路殺進了決賽,並且拿到了第二名的好成績。
  
他瞎扯自己衣服的那一段視頻路小蘇也看過,說實話,他聽不懂這個畫著煙熏妝的妖媚男人在唱什麼,鬼哭狼嚎個什麼鬼哦!他覺得這個王騰軍完全就是在自嗨......
  
光從唱功來論的話,他覺得王騰軍壓根進不了決賽,或許也是因為他唱的都是原創,有沒有跑調也沒人知道,所以也稍稍掩蓋住了唱功垃圾的事實。
  
哪怕如此,這個王騰軍的人氣還是很高的,還是那句話,搖滾永遠都是有市場的,特別是他這種略帶叛逆氣息的搖滾,還是很討年輕人喜歡的。所以出道兩年,他的專輯賣的不如葉一青,但個人人氣上來看,卻未必比葉一青差。
  
隱約間,他有了點搖滾年青一代領軍人物的味道,尤其是地下搖滾圈,由於他本身就是地下樂隊出身,所以號召力很強。而他今天,則發了一條挺長的微博噴路小蘇的三首歌,微博內容如下:
  
“沒錯,我從出道以來就備受爭議,這幾年的搖滾的確不景氣,喜歡搖滾的人越來越少了,大家越來越不理解搖滾了,搖滾大時代也的確已經過去了。但不管怎麼說,我始終在為了新時代的搖滾而努力,你們罵我沒關係,我會一直堅持下去的!
  
最後,現在有三首搖滾歌很紅,我不知道為什麼這三首歌可以霸榜,在我看來,這三首歌甚至只能說是偽搖滾。我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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