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持久戰】(求訂閱)
夏天人在美國,通過電話、網路,遙控指揮香港的屬下跟港英政府鬥法,取得了節節勝利。
雖然古語有雲,民不與官鬥!小民的力量相比統治者,的確是弱了些。但古人也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夏天單憑自己的力量,的確是很難同港英政府斗,所以他現在就是想方設法發動群眾。當大家都跟他站在一起的時候,他就擁有了足以掀翻港英政府的力量。
除了讓周梁淑怡儘可能聯絡更多勢力,加入悍天團外,夏天還讓她多借助媒體的力量,儘可能曝光港英政府統治的黑暗面。要讓民眾心中的怒火不斷積聚,不斷燃燒,最終這股怒火會將港英政府焚燬殆盡。
不過港英政府面對夏天的攻勢,也沒有選擇束手待斃,同樣也是見招拆招。一邊搬出種種政績,美化自己的統治;一邊繼續醜化夏天,抓住他不敢回港的事實,大做文章。
而很多軟骨頭、哈巴狗、御用文人,也站出來為港英政府歌功頌德,拍馬溜須。一時間,真的是牛鬼蛇神,群魔亂舞,醜態畢露,好不熱鬧。
夏天見此情景,倒是一點都不意外。前世香港回歸之後,還有那麼一群人為港英政府招魂呢。何況現在港英政府還在香港處於統治地位,他們自然更不會放過這麼好的表現機會。畢竟給人家當狗當慣了,再想當人都直不起腰了。
不過這樣也好。這幫二五仔現在跳出來,讓民眾、讓內地儘早見識到他們的真面目。也省得回歸之後,再被他們的兩面性所欺騙。
……
夏天跟港英政府的鬥法還要繼續下去,短時間內,基本上是不可能分出勝負的。不過夏天並不在意,反正時間是站在他這邊。港英政府早晚滾蛋,而他遲早會凱旋而歸。
“哈尼,新戲的劇本你還沒有寫出來呀?”蘇菲·瑪索嬌嗔的催促道。
夏天半個月前就告訴她說,又一部很酷的電影請她拍。但是現在她都還沒看到劇本,讓她整個人等得好心焦啊。
“不要急嘛。我們中國有句話,叫做‘好飯不怕晚’。要寫好一個劇本,不是件容易的事,要經過反覆的修改才可以。我現在正在修改著呢,估計很快就成型了。”夏天笑了笑,安慰她道。
他這些天都忙著跟港英政府鬥法,哪有時間和精力想新戲的事啊。所以什麼新戲,什麼劇本一概沒有。
“那你也要為我著想嘛,我等得真的好心煩嘛。”蘇菲·瑪索哀求道,“求你寫快一點好不好,不然我真的要無聊死了。”
她從去年拍完《生吃》之後,就一直沒有再拍新片。算起來,都快一年沒有工作了。雖然她也不是一個工作狂,但是長達一年時間不拍戲,也的確讓她的戲癮犯了,熬得很難受。
“好吧,好吧。”夏天見她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只好舉手投降道,琢磨著抽點時間寫個劇本給她算了。反正寫劇本對他而言,根本沒什麼難度。
“謝謝哈尼。”蘇菲·瑪索見他答應了,馬上開心的送上一記香吻。
夏天見她跟變臉似的,剛剛還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轉眼就又變成誘人的小妖精了,也不禁佩服她的演技是真好啊。
……
正準備和蘇菲·瑪索做點少兒不宜的事,就在這時候,夏天的手機忽然響了起來。
“哎,每到關鍵時刻,就總有掃興的人。”夏天鬱悶的撇撇嘴,隨後起身拿過手機,“喂?!”
“老闆,是我,米歇爾。”米歇爾的聲音從電話那端傳了過來。
“是你啊,什麼事?”夏天點點頭,疑惑的問道。
“是這樣的,老闆,您之前不是吩咐我,讓我研究美國法律與工會條例的漏洞,好借此成立自己的經紀公司麼,我已經研究出成果來了。”米歇爾喜滋滋的表功道。
“噢?!”夏天一聽,頓時眼睛一亮。
他幾個月前,的確是吩咐米歇爾去做了這件事,因為他想在美國成立自己的經紀公司。這樣的話,哥倫比亞影業、雪諾傳媒公司及將來的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就都可以使用自己的藝人了。這樣的話,既不會肥水流了外人田,而且還可以節省大量成本,是一石二鳥的好主意。
不過這樣做的話,就有點壟斷的嫌疑,不符合美國法律及工會的規定。畢竟夏天既有製片人的身份,又有經紀人的身份,這兩種身份是互相牴觸的。
製片人的責任是儘量壓低影片製作成本,儘量壓縮演員的片酬。而經紀人的責任是幫助演員爭取更多片酬。當兩種身份重合時,演員的利益就很可能得不到保障了。所以為了杜絕這種現象,美國議會制定了很多法律,演員工會也制定了很多條例。
所以夏天想要成立經紀公司,就得鑽漏洞,突破美國法律與工會條例的束縛。不然的話,他這經紀公司就別想開了。也因此聽說米歇爾終於找到漏洞後,夏天才如此的喜出望外。
“應該怎麼做,才能成立呢?”他隨即好奇地問道。
“老闆,這個經紀公司註冊地不能設在美國本土。我建議你將其設在波多黎各,它名義上是屬於美國的海外屬地,但法律法規跟美國本土又有些不同。它沿用的是西班牙殖民時代的法律制度,對於壟斷等約束並不如何嚴格。
這樣的話,你把經紀公司設在那裡,就不會觸犯美國的法律和工會條例了。不過這樣做的缺點是,你的經紀公司只可能簽一些沒有名氣的新人,他們缺乏機會,才會飢不擇食。稍微紅一點的人,可能都不會簽約你的公司。”米歇爾解釋道。
夏天聽罷,點了點頭。
將經紀公司設在波多黎各,表面上也算是美國公司,但其實卻是一個西貝貨。這樣的經紀公司,是很難吸收到大牌明星的。
因為大牌明星都注意保護自己的權益,知道自己如果簽了那家公司,出了問題的話,美國法律和工會條例是幫不到自己的,自然不敢冒險。
所以只能是簽一些沒有名氣,沒有機會的新人。只有他們為了一個可能的走紅機會,才會甘冒奇險,簽這樣坑爹的經紀公司。
而經紀公司總簽新人的話,冒得風險是很大的。因為新人能不能紅,誰也說不準。萬一不紅的話,豈不是等於簽個廢物嘛。
所以大牌明星儘管難簽,但多的是經紀公司前仆後繼,拚命挖角。因為人家已經成名,挖來之後就能賺錢。而無名小卒雖然很容易簽,但卻是無人問津,連一個簽約的機會都沒有。
不過這點對夏天而言倒是無所謂,他知道很多前世的大牌,現在還都是些無名之輩。剛好可以騙他們把合約簽了,這樣一來,等將來捧紅他們的時候,個個都由土坷垃變成金疙瘩。
那夏天可就要賺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