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e-mail分享族

貝兒 發表於 2005-7-2 21:05:1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 45143
提醒e-mail分享族,謹慎處理,方為上策!
各位好友,在各位轉寄文章前請三思(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現在網路上有人散布文章,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我的xx老師就是受害者,今天(7/8)要出庭受審。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提醒e-mail分享族,謹慎處理,方為上策!所以拜託....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記得告知你的友人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 Last edited by Kellie on 2005-7-5 at 04:44 PM ]

已有(1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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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cp57 發表於 2005-7-3 20:19
以後轉發e-mail真的要特別注意了
感謝大大您的分享
謝囉~~~~~`
wenchinskype 發表於 2005-7-7 20:48

想不到我只是轉寄一個e-mail要注意的事情那麼多喔

現在我轉寄朋友的郵件都會加在密件郵件,才不會讓我的朋友帳號四處流傳
escf258 發表於 2005-7-8 08:33
轉個信而已就被告那真的算蠻倒霉的吧   所以說做任何事要小心謹慎
kuann0426 發表於 2005-7-15 14:25
看來凡是還是小心微妙來的好   不然  惹上法律就不好玩


maruru
禁用注音文喔


[ 本帖最後由 maruru 於 2005-10-9 05:08 PM 編輯 ]
fei2417 發表於 2005-8-28 10:27

是唷...

是唷........
現在做人真難阿||||
bbb0330 發表於 2005-8-31 00:11
感謝大大提供的資訊!!
以後就記的比名字刪除後再轉記吧!!
htok 發表於 2005-9-9 15:05
對阿
我每次看那些轉寄的人
都沒有把其他寄件者的名字刪除
最好是使用密件副本會比較好
保護很多收件者哩
hm60120kimo 發表於 2005-9-10 19:55
沒錯沒錯,我現在都很少在發mail了~
除了必要的事情之外就很少在發了
我發的mail都只看得到我的信箱,其他人的我通通都會用掉,除發是只寄給ㄧ個人的才沒有用掉
sesongen 發表於 2005-9-14 09:32
知道了,感謝大大的提醒,得趕快跟其他朋友說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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