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被控侵權,遭德州聯邦陪審團認定應支付4億美元。路透
財經媒體彭博報導,美國德州聯邦法院陪審團認定,南韓三星電子(SAMSUNG)侵害韓國科學技術研究院(KAIST)所持有FinFet專利權,要求三星為此賠償4億美元(約120億元台幣)。
報導指出,高通(QUALCOMM)和格芯(GLOBALFOUNDRIES,原格羅方德)也被認定有相同侵權行為,但未被要求支付任何費用。三星已表示將上訴。
KAIST是南韓頂尖研究型大學之一,此次引發侵權糾紛的專利是被稱為FinFet,是在如今晶片體積愈設計愈小的趨勢下,可用來提升晶片效能並減少耗能的1種電晶體。
KAIST旗下智財權管理機構KAIST IP美國分公司表示,最初三星對有關FinFet技術的研究不屑一顧,認為這只是種短暫流行的趨勢。但在英特爾(intel)開始授權相關技術專利並投入開發產品後,三星的態度丕變。
三星則向陪審團聲稱,這項技術為三星和KAIST共同研發,否認有侵權行為,並質疑KAIST的專利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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