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近期又被罰款,澳洲聯邦法院周二裁決,對蘋果處以900萬澳幣罰款(約2.03億台幣),起因是蘋果利用軟體升級、使得第三方維修公司無法維修iOS設備,侵犯消費者的權益。
據iFuun報導,樹大招風的蘋果近年來被相關機構處罰及打官司輸掉的罰金,粗略估計達到5500多億元,可以買下一個小國了。
去年底,歐盟裁定蘋果需要向愛爾蘭補繳130億歐元的稅款,而愛爾蘭不想要,是因為愛爾蘭為低稅國家,一直靠減免稅款來吸引國際巨頭公司,提供就業促進發展,然而,強硬的歐盟今年初表示,即使蘋果把資金撤回美國依然需要補繳,沒得商量,總額達到130億歐元(約4534億台幣)。
老牌手機巨頭諾基亞曾和蘋果打過官司,2016年底起訴蘋果侵犯其兩項專利,在2017年6月和解,和解條件是蘋果支付20億美元專利費(約600億台幣),才拿到一些專利使用權。
2015年,美國威斯康星大學校友基金會狀告蘋果,理由是A6/7/8處理器侵犯其microCPU專利,這場官司蘋果也輸掉,交了大概5.06億美元(約150億台幣)賠償金。
2013年,亞馬遜狀告蘋果的iBook應用存在壟斷行為,蘋果與供應商合謀提高電子書售價,甚至引起美國司法部介入,亞馬遜和蘋果後來握手言和想要庭下解決,但法官直接宣判蘋果繳納4.5億美元罰款(約135億台幣)。
2010年,已故蘋果創始人賈伯斯發布iPhone 4,同時演示Facetime視頻通話功能,然而,這項功能侵犯了VOIP公司Virnet X的相關專利,美國聯邦法官判決蘋果支付4.4億美元賠償金(約132億台幣)。
至於iTunes也曾經被告過,原告是Smartflash公司,一家「專利流氓」公司。先前蘋果被判賠償5.3億美元(約159億台幣),最新的結果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推翻了這一判決。
2014年,蘋果因Siri涉嫌侵權被專利流氓公司Dynamic Advances告上法庭,這一次就沒有那麼幸運了,支付了2400萬美元(約7.2億台幣)買斷其語音處理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