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攜帶有WiFi攝影器材 超過5台需申報

yobe 發表於 2018-6-27 16:27:0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2954
若要攜帶具WiFi或藍芽功能的手機、運動攝影機、空拍機等射頻管制器材入境,超過5台就需事先申請。路透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民眾若要攜帶具WiFi或藍芽功能的手機、運動攝影機、空拍機等射頻管制器材入境,包括相機、Gopro、智慧型手機等,超過5台就需要事先申請,超過10台則直接退運。

關務署基隆關說明,由於資料傳輸科技發展迅速,為充分滿足使用者以無線傳輸、雲端存儲或網路同步等方式即時分享影像資訊,攝影器材常內建WiFi、藍芽射頻等無線電功能。

不過,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規定,民眾如果要攜帶具WiFi或藍芽功能的手機、運動攝影機、空拍機等射頻管制器材入境,應依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規定,自行攜帶的數量一次最多不得超過5部。

官員指出,第1至5部免證放行;第6至10部得辦理退運,或依據相關辦法規定補證後放行;而超過上限數量10部以外的部分,將直接退運。

此外,同一旅客進口同一廠牌型號的免證輸入總數量,一年內以10部為限。官員提醒,海關為兼顧通關便捷及邊境安全,已導入高科技X光協檢機制,民眾勿存僥倖心理而蒙受損失。


已有(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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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sutonysu 發表於 2018-6-28 00:34
如果不同型號
手機+手提電腦+攝影機+照相機+迷你攝影機(運動攝影)+OOXXX.....各一台
總數超過6台以上(1+1+1+1+1+N=5+N大於6)
是不是就要申報啊

還是指同一種商品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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