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路透社)
長期以來,凡是採用 Android 系統的智慧型手機廠商,都被 Google 要求得讓手機內建 Chrome 瀏覽器或是預設 Google 搜尋引擎,符合 Google 規定的廠商才能被授權使用 Google Play Store。
不過,現在 Google 的要求卻受到歐盟監管機構的關注,並直指 Google 不應該用此種方式限制廠商。
根據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報導,歐盟競爭委員會負責人瑪格麗特 ‧ 維斯塔格(Margerethe Vestager)認為 Google 強硬的要求廠商,確保 Google 搜尋引擎強勢的地位已然成為一種壟斷,這使 Google 搜尋和 Chrome 瀏覽器與其他對手相比下具有優勢。
消息指稱,歐盟預計將對 Google 再度祭出重罰,推估開罰金額有可能超過20億歐元(約台幣720億)。 歐盟競爭委員會負責人瑪格麗特 ‧ 維斯塔格認為 Google 強硬的要求廠商,確保 Google 搜尋引擎強勢的的地位已然成為一種壟斷。(圖片來源/擷取自華盛頓郵報)
比起美國,歐盟對於反壟斷法案上向來用較激進的手段來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及自由,以及提供各服務商公平競爭的機會。早於 2016 年,歐盟就曾因 Google 涉嫌抹黑競爭對手的網路商店,而開罰 24 億歐元的罰鍰。而俄羅斯也曾因保護國內搜尋服務商為由,而向 Google 開罰 4.38 億盧布的罰鍰。
歐盟競爭委員會表示未來將繼續迫使 Google 在 Android 上提供更多元的搜尋引擎方案,甚至是更直接的方式來讓消費者自行切換搜尋服務。目前 Google 仍有機會對歐盟的裁定提起上訴,但在勝訴之前,Google 則必須面臨每日的違反壟斷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