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 Google 官方 YouTube 影片)
歐盟稍早宣佈,因 Android 系統涉及反托拉斯規範,將開罰 Google 43.4 億歐元、約合台幣 1,547 億的天價罰款。這也是歐盟繼去年因 Google 廣告業務同樣涉及反托拉斯法並開罰 24 億歐元、約合新台幣 855 億後,連續兩年對 Google 開出高額罰金。
實際上,僅是去年度的 24 億歐元,就已創下歐盟歷來開罰的最高紀錄。稍早的 43.4 億歐元,亦等同用連兩年破紀錄的「規格」向 Google 開罰。
至於 2017 年、2018 年相繼開罰的原因,歐盟則指出是因 Google 透過與智慧型手機廠商的合約,要求內建 Android 系統的廠商若要取得其 Play Store 授權、讓用戶能在正規管道下載 App,必須遵守一整套相關規範,如強制在手機安裝各種 Google 原生的 App,包括 Chrome、YouTube,並將 Google 搜尋引擎設為預設,同時得把這些原生 App 放在手機首頁。
Google 亦在一些合約上,不允許手機廠販售非 Android 系統的手機,同時向大型手機製造商或電信商付費,要求在裝置上預設 Google 服務,從而有違反歐盟反托拉斯法規的情形。
而在 2017 年時,歐盟則歷經 7 年調查、指控 Google 透過搜尋引擎優勢操弄結果,並以此打壓其他與 Google 廣告業務類似性質的網購比價服務。此外,Google 自 2006 起,亦禁止其廣告客戶接受對手的廣告服務,即使在 2009 年有所調整,仍對競爭對手的廣告型式作出限制。
不過,Google CEO 桑達·皮采(Sundar Pichai)亦發文回擊,指 Android 系統已是全球最開放的系統,並催生了 1,300 個不同品牌,以及其超過 2,400 種的不同裝置。在價格帶上,Android 裝置亦能從低價到高階,滿足不同用戶的需求。而歐盟的罰金除了影響 Google 免費授權、再從原生 App 賺取廣告營收的商業模式,亦可能危害 Android 系統的生態。
Google 並稱,未來 Android 可能得被迫調整運作模式。外媒則推測,這可能導致 Google 不再免費授權 Android 給廠商使用,並增加更多限制。未來用戶亦可能無法在 Android 手機上,使用部份 Google 服務,如 Google Assistant。但相對地,此舉也有可能讓第三方開發商獲得更多機會。
Google 並已針對歐盟開罰,提出上訴。
有網友則認為,Android 手機內建 Google 原生 App 因可以刪除,其實也不影響使用;此外,Android 系統經過幾年發展,Google 的 App 與服務已是歐洲用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產品,強行限制反而有害。也有網友打趣稱,Windows Phone 有望在歐洲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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