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蘋果官網)
上週,Google 因在 Android 手機要求製造商應內建 Google 的原生 App,如 Chrome、Google 搜尋引擎等,加上其他各項原因,被歐盟認為違反反托拉斯法規範,而被重罰 43 億歐元、超過台幣 1,500 億。不過,外媒《彭博社》的專欄作家則撰文,稱依相同的邏輯,蘋果應也在受罰範圍。
在標題直白寫為「蘋果也該被歐盟罰款」(”Apple Deserves an EU Fine, Too”)一文中,《彭博》認為蘋果實際上也有不少「壟斷」的例子,如用戶只能在蘋果官方經營的 App Store 下載第三方 App,並拿走開發者 30% 收益。此外,蘋果也直接在 iPhone 上,內建其自家設計的軟體。
而在以上兩個例子中,蘋果實際上都比 Google 在 Android 上的政策更「壟斷」,比如用戶無法如同 Android,在許多個不同的 Store 平台中購買 App、主題或桌布。蘋果也不允許用戶將瀏覽器或地圖的預設權,改為其他第三方選擇,讓用戶被強制使用蘋果自家的 Safari 與蘋果地圖。
此外,由於微軟亦曾因為沒有在 Windows 中提供用戶多種瀏覽器選項,只內建了 IE(Internet Explorer)而被歐盟多次開罰。同理,同樣不給用戶其他選項、只強制預設 Safari 的蘋果,應該也得依相同的理由被歐盟開罰。
《彭博》亦推測,歐盟之所以對美國的平台級龍頭科技廠商開罰,並非想要打擊它們,或試圖讓歐洲也擁有自己的系統平台,而是想讓歐洲的開發者們可以繞開 Google、微軟和蘋果自己開發的 App,擁有更多生存空間。在 2017 年,歐洲一共有 189 萬名開發者,較美國的 173 萬名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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