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調公布2018全球最具創新能力的科技品牌前20名榜單。(圖/Brand Finance、美聯社、路透社、編輯合成)
外媒《InsightsSuccess》報導指出,美國調研機構 Brand Keys 於近日公布了「2018 年最具創新能力科技品牌」的排行榜單,由亞馬遜 Amazon 獲得消費者票選冠軍的第一名,蘋果 Apple獲選為排名第二,Google則是位居第三,影音串流霸主 Netflix 則是首度晉升到第四名,韓國三星則是第五名。
相比去年,入選榜單前5大最具創新科技品牌,排名略有所變化,蘋果、Netflix 名次均有向上提升;三星則是從去年的第二滑落到今年的第五。至於亞馬遜、Google 則是維持與去年相同的名次。 調研機構 Brand Keys 近日公布了「2018 年最具創新能力科技品牌」的前20大排行榜單。(圖翻攝自Insightssuccess)
在第六至第八名部分,依序為:Spotify、YouTube、IG,第九名則是由提供叫車服務的 Uber 與 Lyft 兩家並列;第十名為IBM。其中,尤以全球最大音樂串流平台 Spotify 的上升幅度最大,今年一口氣上升10個名次,衝到第六名。IG、 Lyft 則是首度搶進前十大榜單。
比較令人意外的是,社群龍頭臉書(去年排名第七)、即時通訊應用 LINE(去年排名第十九)、與網路新聞媒體 BuzzFeed(去年排名第十五),這三家科技品牌,今年則是跌出前二十大榜單之外。該報導提到,臉書 掀起隱私爭議問題,可能是讓消費者對該品牌創新力失去信心的主要原因。
這份新出爐的排行榜單,是由 Brand Keys 針對美國地區4628名消費者進行的調查,從技術角度挑選出最具創新能力的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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