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0章 初來乍到
魔鉞笑道,「我現在才感覺到廠長夫人的殘忍和可怕,她居然逼著香香回到鄉下去。」
路飛笑道,「香香原本就是一個鄉下姑娘,在廠長夫人看來,一個鄉下姑娘,哪來哪去,似乎是天經地義。況且說實在話,以香香目前的生活能力,她也無法繼續在城裡生活呀。她的身體被毀成那樣,她根本就無法工作,沒有工作,就沒有收入,沒有收入,怎麼生活呢?」
魔鉞苦笑,「是的,以她目前的身體狀況,哪怕只是找一份粗活干,比方說洗碗工什麼的,估計人家也不會用她,因為她的手一到陰天,就疼得不能彎曲,手指都不能動還怎麼干活呢?這個傻丫頭,做人家的小三,把自己都給害了。折騰出一身病來,圖的是什麼?」
路飛笑道,「圖一時的痛快和享受唄,畢竟被男人包養,不用自己去辛苦打拼了,這種包養生活,自然比辛苦打工的生活強多了。殊不知,圖一時的小便宜,換來終身的悔恨。好了,我現在繼續講故事。小飯館裡很暖和,老板娘煮面的大鍋就支在店中央,爐火的溫暖輻射到整個小店裡,爐火的光把每個人的臉都映得紅彤彤的。店裡的人全都心情很好,他們大聲地談笑,似乎從來都沒有任何煩惱。香香吃完面,坐在熱氣騰騰的小店裡不肯離開,她呆呆看著那些說說笑笑的食客,心裡滿是羨慕,生活在城裡就是好啊,每天可以坐在熱騰騰的飯館裡吃著香噴噴的面條,如果能每天這樣生活該是多麼的開心啊。那時候的香香,剛從鄉下來到城裡,第一次見到寬闊整潔的街道和鱗次櫛比的店鋪,以及城裡穿著時髦的男女,她很是羨慕。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成為城裡人的想法就牢牢地攫住了她。那些從城裡打工回來的姑娘小伙,他們全都說著普通話,穿著時髦的衣裳,說著最新奇的見聞,一直以來,她都是說著土氣的鄉音,為了向城裡人靠攏,她甚至專門跟電視裡播音員學說普通話,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向城裡人靠攏。現在終於到了城裡,周圍都是說著普通話的男男女女,她感覺新奇有趣。當時她就在想,既然她已經來到城裡,就絕不回到那個貧窮落後的小村子裡去了。當時的她還是滿懷夢想的小女孩呢。她以為城裡會有她的白馬王子,會有她想要的一切,可是現實卻狠狠地打了她的臉,首先工作不是立馬就能找到,所謂的下了火車馬上就能找到包食宿的工作簡直是天方夜譚,至少對於她這個年僅十四歲的未成年人來說,是不存在的。那天,她待在飯館裡,坐在溫暖的爐火邊,直到天黑才拎著自己的小箱子離開,當時天快黑了,她再次回到街上,此時,華燈初上,五光十色的街燈炫目迷人,這是鄉村所見不到的,鄉村的夜晚是靜謐的,靜的有些駭人,而且鄉村的夜晚是沒有燈的,只在村口有一盞昏黃的燈,還是一盞舊時代的馬燈,據村長說這盞馬燈還是抗日戰爭時期留下來的東西,還是很有紀念意義的,這盞馬燈可是給解放軍照過亮呢,盡管經過幾十年歲月的洗禮,馬燈的外殼早已是鏽跡斑斑,燈泡也換了不知多少個,可是這盞馬燈依舊被掛在村口,忠實地履行著它的職責,盡心盡力地給晚歸的村民照亮。香香每天晚上從自家的窗台上看見那盞燈光昏黃的馬燈,心裡都不禁湧起一陣暖意,寒夜裡的一盞馬燈,即使是燈光晦暗不明,可是它依舊給急著趕路回家的村民以溫暖的感覺。然而現在,香香站在霓虹燈閃爍的街頭,憶起那盞馬燈,忽然感覺那馬燈的光亮是這麼的不值一提,在璀璨閃爍的霓虹燈面前,馬燈昏暗的光線,屁都不算。都市的夜晚喧囂浮躁,把她心底那根不安分的弦徹底挑動起來了。她想起村裡的夜晚只偶爾有幾聲狗叫和野貓發春時發出的嗷嗚聲,然而,城裡是不一樣,城裡的夜晚跟白天一樣熱鬧,似乎夜晚比白天人還多,即使到了夜裡,馬路上還是人來人往,熱鬧非凡,汽車喇叭發出刺耳的聲音,街上人聲嘈雜,香香傻呼呼地站在街頭,已經忘卻了夜晚的寒冷,城裡的喧囂雜亂居然讓她生出一絲溫暖的感覺來,香香拎著自己的包裹,傻笑,這才是我理想中的居住地啊。香香沿著街道往前走,那條街並不長,她沒費多大勁就走到街道的盡頭,街道的盡頭是一個十字路口,她在路口徘徊半天,一個好心的警察叔叔走過來問她需要幫忙嗎?她尷尬地笑笑,說自己需要一份工作。警察叔叔怔住,苦笑道,孩子,工作的事,我可幫你安排不了,你得憑著自己的本事去找,不過,這座城市只接納努力工作的人,只要肯甩開膀子努力干活,相信你會賺到你想要的一切,至少溫飽不成問題。警察叔叔說完,看看她手裡拎著的大包,咳咳兩聲,姑娘,你看上去像是剛從外地來的,如果你是從外地初來乍到,我想你首先應該先找一個旅館安頓一下,先住下來,再說工作的事。香香聽見旅館二字,驚得合不攏嘴,她之前找過旅館,旅館的價格是二十塊一晚,只是一個床位,就需要收二十塊。她現在只有不到兩百塊了,哪裡有錢租床位呢?她沿著那條街走到第四個來回的時候,忽然發現十字路往東一點,大約離著路口二三十米遠的地方,立著一個燈箱,燈箱上寫著三個鮮紅的大字——洗腳房。香香感覺很奇怪,自己在這條街上都走了三個來回了,愣是沒發現這裡有一個洗腳房,怎麼走到第四回的時候,會忽然發出冒出這麼一個招牌呢?當時的她,還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小姑娘,看見那個鮮紅的燈箱招牌,她完全沒有多想,反而感到好奇,嘖嘖,這城裡人就是會享受,不就是臭腳丫子嘛,還專門花錢跑到外面的店裡洗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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