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機延誤逾5小時 可全額退費
班機延誤超過五小時,即日起可全額退費。交通部昨公告修正「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國內外航班只要誤點超過五小時,旅客若不接受航空公司的安排,得向原售票單位辦理全額退費,且航空公司不得收取退票手續費。
上述規定颱風天等天候不可抗力因素也適用,且只要是在台灣的機場起降的國籍、外籍航空,都要比照辦理;目前國外也有類似作法。
交通部民航局說,以往國內未明訂延誤多久可退費,但因有的旅客不願接受航空公司的安排,希望有其他選擇,卻無法退費,新制是提供旅客多一個選擇,當面臨班機延誤時可有空間調整行程,例如商務客若出國只是要參與一個會議,但航班延誤超過五小時、換算抵達目的時會議早就結束,沒必要再出國,未來旅客就能自行取消或改搭航班。
許姓旅客表示,現在公司出差都在縮短天數,幾乎完全不能有延誤班機的因素,尤其延誤五、六小時,一天的出差幾乎要報銷了,若可全額退費,會是旅客福音。也有旅客認為,班機延誤若非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臨時更改行程也應要貼補旅客,應進一步有賠償補償辦法。
該辦法也明訂,運送人確定航空器無法依表定時間起程,致國內航線遲延十五分鐘以上、國際航線遲延卅分鐘以上者或變更航線、起降地點時,就應立即向乘客詳實說明原因及處理方式。
民航局表示,業者若違法相關規定,逾期未改善,可處六十萬到三百萬元罰鍰。華航及長榮表示,會依交通部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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