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網路遊戲契約提高玩家保障。路透
隨網路遊戲變化,為了保護線上遊戲玩家權益,多年未翻修的網路遊戲契約今年完成修訂,新規範將於明年1月8日上路,主要的變更包含業者未來須公布中獎機率、帳號遭盜用時可給玩家新帳號使用的彈性規定、業者停業須至少30天前告知等。
國內線上遊戲玩家近900萬人,去年消費糾紛暴衝升至申訴案件第1名,多達3102件,去年申訴主要爭議為利用外掛程式遭停權、連線品質不佳可歸責業者、帳號密碼遭不當盜用等。
經濟部工業局電子資訊組科長林青嶔說,帳號遭到盜用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真的被駭,另一種是借給別人當殭屍帳號。遊戲業者背後電子紀錄資訊都能查出玩遊戲的時間,可清楚查明帳號是真的被駭,或其實是玩外掛。
他說,曾有消費者號稱自己帳號被盜,但遊戲公司查出該帳號不分日夜玩,若是帳戶被駭有使用慣性,比如一天固定時段使用,不可能每天幾乎沒有固定時間玩遊戲,只有瘋狂玩家才會連續玩5~6天,且玩的時間不固定。
官員表示,如果玩家因一時貪心,下載外掛程式玩遊戲,通常遊戲業者念在初犯,可能先警告停權7天,之後再犯停權1個月,再抓到停權終身。但若被發現是志願當車手,明顯的犯罪行為,就會直接取消帳戶。
玩家帳號遭盜用或不當移轉,過去業者都是直接凍結帳戶,但因玩家投入相當多心血,常引發消費爭議。新訂契約中明訂,業者可以先確認消費者帳號所有人身分與冒用情事後,先暫停或限制問題帳號使用權,同時更換帳號與密碼、或給玩家新帳號等彈性方式處理。
若業者發現有玩家「開外掛」,或使用病毒程式等不合理方式玩遊戲,可通知消費者終止契約,但為了保護多數遵守規定的遊戲玩家,增列消費者違反常態,例如以虛偽不正方式進行遊戲,業者才能終止契約。
此外,多數業者常舉辦抽獎活動吸引消費者付費,修正草案增訂業者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例如轉蛋機率、保證獲獎消費金額等,且加註警語,提醒不要過度投注。
經濟部10月8日公告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原名: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約增修規定業者應於遊戲官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等明顯處,公告相關重要資訊(如機會中獎商品資訊與警語、未成年人消費的退費處理流程與警語、遊戲停止營運訊息等)。
違者將依消保法命業者限期改正,否則可處罰遊戲業者3萬至30萬元罰鍰;若再次限期改正卻仍未改正者,罰鍰提高到5萬至5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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