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先來看看甚麼條件下可以領到失業給付:
上面四個條件都要符合,才能申請失業給付喔! 失業給付的標準,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勞保退保之當月起, 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誰可以另外再多領給付呢?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
每增加一人,失業給付多增加10%,至多可以增加到20%! 另外,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
但申請人離職辦理勞保退保時已年滿45歲
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上面的說明又臭又長~讓我來舉個例子好了:
李先生今年50歲,被原來的老闆裁員一個月了!
家庭狀況:老婆為全職家庭主婦,育有一名10歲兒子
假設勞保投保薪資:3萬
【失業給付算法】
李先生每個月共可領→30000 + 3000 + 3000 = 36000元
九個月一共可領→36000 x 9 = 324000元
這樣有沒有比較清楚了呢? 雖然政府對失業勞工的補助和幫助增加不少 但還是希望大家永遠都不需要有用到的一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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