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情況
「我想問一下,假如他要離婚,我不同意的話,是不是就離不了?
不是說離婚,必須要兩個人同意才可以嗎?只要我不同意,是不是這段婚姻就可以繼續下去了?」
羅子君有些希冀的對張偉問了一句,從她根本內心來說,她是絕對不願意結束這一段婚姻的,不管是感情上,還是經濟上。
她一直認為自己家裡面最幸福的一家,自己有一個優秀的丈夫,聽話的兒子。
自己要做的事情,無非就是和鬆弛的皮膚做鬥爭,有時候解決一下圍繞著自己丈夫身邊的年輕女孩子。
誰知道,最後破壞掉自己家庭的居然是一個長相平平無奇的離婚女人,還帶著一個孩子。
羅子君實在是搞不懂,她是怎麼勾引到自己丈夫的?
自己有哪一點不如這個女人,會讓自己的丈夫不惜跟自己離婚,也要和這個女人在一起?
羅子君實在是不知道怎麼回事。
張偉聽到這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怎麼說呢?如果你堅持不同意的話,對方要是想離婚的話也是會提起訴訟。
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的時候,首先是會進行調節解的,看看你們兩個還有沒有挽回的可能。
因為很多人離婚就是因為一時衝動,買件衣服吵起來,離婚的可能都有。
但是如果調解無效,並且在婚姻當中存在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或者有家庭暴力這些行為。
還有賭博或者吸X這些屢教不改的惡劣行徑,或者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已經兩年了,或者你做一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後調解無效,法院就會做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只要在婚姻當中沒有明顯的過錯,一般來說,對方就算提起訴訟,也會失敗的。
畢竟就算是婚姻自由,也是兩個人的自由,不是一個人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婚就離婚的。」
羅子君聽到這話似乎有些驚喜的說道:「這樣的話,只要我不同意就可以不離婚了?」
張偉看著樂觀的羅子君搖了搖頭:「並不是,如果對方鐵了心要離婚的話。
在不准予離婚判決的六個月之後,對方還是可以重新提起訴訟的。
到了第二次訴訟的時候,法院八成就會准許離婚了。
因為很明顯,六個月過去了,對方還是堅持離婚,就證明你們夫妻已經走不下去了,再怎麼努力也是白費。」
唐晶聽到這話也對羅子君說了起來:「子君,你現在要做的是面對現實,而不是在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了。
陳俊生,他很明顯,您徹徹底底的放棄這段婚姻了,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干淨的結束這個失敗的婚姻。
我們有我們自己獨立的人格,我們可以自己過的很好的,世界上沒有誰離開誰是活不下去的!
你就是把對方看的太重要了,他不是你生命當中的唯一,你還有你自己,還有家人,還有平兒。
你不是離開他就活不下去的,你只是不願意面對而已。」
「可我就是離開他活不下去!」
羅子君聽到這話都快哭出來了,要不是真的愛他,怎麼可能成這個樣子。
為了愛情自己把尊嚴什麼都放棄了,可是最後還是什麼都沒有挽回回來。
唐晶聽到這話有些無奈的嘆了一口氣:「我當初就給你說過了,你從來就不聽,還非要跟我說我出來工作這麼累何必呢?
永遠都不要低估男人在分手時的冷酷,女人最傻的就是為所謂的家庭放棄工作。
想要思想獨立,首先必須經濟獨立,起碼在曲終人散時還能有養活自己的能力,能讓自己有尊嚴的繼續生活!
可是你現在呢?你還有尊嚴嗎?就算這段關係真的要結束了,你也要有尊嚴的結束,不然只會讓陳俊生更加的厭惡你。
你知道嗎?」
張偉聽到這話,在旁邊抓了抓鼻子,不知道該說什麼比較好。
為什麼大家說東西的時候都喜歡用男人女人這麼大的概括詞來,攻擊範圍很大呀……
好像遇見一個男人,女人是這個樣子,全天下的男人女人都是一個樣子一樣。
「可是……」
唐晶繼續說道:「沒有什麼可是,你現在在不清醒,到最後離婚了,你更加會一無所有。
想一想,你還要失去孩子嗎?陳俊生就算離婚了,難道不想要孩子嗎?
就算他不想要,他的父母難道不想要嗎?」
「嗯……其實可以先試著調解,如果不行的話,可以再考慮同意離婚的事情。
這個其實不衝突的,就算是我們工作也是先以調解為主,很少會一開始就對薄公堂的。」
張偉抓了抓自己耳朵旁邊的頭髮,有些尷尬的說道。
為什麼好像看來要不然就下定決心離婚,要不然就不離婚?
兩手準備吧,如果可以的話,一段婚姻可以挽回,儘量還是挽回比較好,如果兩個人不喜歡對方,誰會結婚?
經營一個家庭需要十年八年,但是破壞一個家庭短則三五天,長則一兩個月。
所以可以挽回的話,儘量還是挽回比較好,實在不行那就只能法庭上面見了。
「好,就這樣,如果可以調解的話,我還是希望先調解。」
羅子君聽到這話立刻點了點頭,只要還有一點希望,她還是想挽回這一段婚姻的。
唐晶這時候突然問了一句:「那個,張偉律師,我還有一些問題想諮詢一下。」
「您問。」
唐晶點了點頭,問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我朋友的老公,他在婚內出軌了,假如最後真的要離婚的話,他作為過錯方。
不管是孩子的撫養權,還是婚後財產的分割,應該都會跟照顧子君她一點吧。」
「現在還沒真正要離婚,沒有必要提前想這麼多吧。」
羅子君聽到這話,弱弱的說了一句,她壓根就沒有考慮過什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
或者說壓根沒有想過離婚之後到底應該怎麼辦。
張偉點了點頭說道:「一般來說,離婚的時候,只有對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配。
婚前的個人財產包括決定好的財產分別制得婚後財產是不需要分配的。
一般來說,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了,是雙方協商之後,自己分配,也就是你們自己協商財產的分配問題。
如果就是雙方意見不統一的話,最後還是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當然,作為過錯方,對方肯定是要做出賠償的,當然,前提是要有證據,也就是證明對方婚內過錯的證據。
比如說開房的記錄呀,或者重婚之類的。」
唐晶這個時候繼續問了一句:「那如果沒有證據?或者說,對方是精神出軌,兩個人好像還沒有發生肉體上的關係。
但是已經為了對方要和自己妻子離婚了,這個也算是婚姻過錯嗎?。」
張偉聽到這話笑著搖了搖頭:「這個理論上來說,應該也算是婚姻過錯。
不過沒有證據肯定是不行的,不管什麼事情都要講證據的,是不是?
你要說對方出軌了,要不然就是對方自己承認,要不然就要有證據,要不然你口說無憑的。」
不可能你說什麼,別人就要相信什麼,最重要的還是你要有證據才行。
唐晶聽到這話說道:「他會承認的。
不,可是他現在已經承認了是因為自己喜歡上別的女人,才要離婚的。」
陳俊生目前,在她看來,唯一的優點就是,至少,他做了什麼事情,自己敢承認。
知道他現在自己承認,就是因為自己喜歡上別的女人才要求離婚的。
而不是到處給自己找藉口,把過錯都推給別人,說什麼不是我的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作為婚姻的過錯方,他肯定是要做出一些賠償的。
不過我還是有些問題要詢問一下,可以嗎?
畢竟我也要瞭解一下情況,才能夠更好的調解,甚至為後面上法院做準備。」
張偉聽到這話,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點了點頭,表示自己也有一些問題。
「好的。」
「請問一下,你們結婚之後處於什麼樣的狀態?」
張偉雖然知道一個大概情況,不過還是要問一句。
第一點是因為不能表現出自己的「博學」,畢竟是人家的家事,一般人是不可能知道的。
第二點是因為你不能保證在這種混合的世界裡面不會發生任何的變化,一味的相信劇情,肯定是要吃大虧的。
羅子君點了點頭,開始說了起來自己和自己丈夫以前的事情:「我和俊生是大學的時候就認識的,大學的時候我們兩個就在一起了,大學一畢業,我們兩個就結婚了。
他那個時候說,讓我安安心心的在家裡面,他工作養我。
後來我就一個人在家裡面,他在外面工作,不就以後我們就有了孩子。
不管是誰看來,我們都是最美好,最幸福的一家。」
「所以結婚之後,是你丈夫在外面工作,你在家裡面操持家務了?」
羅子君聽到這話,倒是很誠實的回答道:「不是的,家務包括孩子都有保姆照顧,我基本上不需要做家務。」
張偉勉強點了點頭,問了一句:「那也就是說,你結婚之後什麼都沒有干,就在家裡面享受生活了?」
「不是的,是他告訴我,我只要安心呆在家裡面就行了。」
這話說的也太奇怪了,別人給你不斷的付出,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就算是夫妻也不能這個樣子吧!
婚姻當中的關係是需要兩個人共同的經營維持的,只是一味的索取而不付出,這樣的婚姻關係怎麼可能長久?
而且好像羅子君對這件事情一點發覺都沒有,反而一直都是心安理得的狀態。
「這樣說的話,其實,如果對方抓住這一點,羅子君女士在婚姻當中也是存在過錯的。
羅子君女士一直沒有一份工作,僅僅只是在家裡面,這襯大部分家庭來說都是一種很大的負擔。」
「可是是他告訴我讓我不要去找工作,安心呆在家裡面就行了。」
羅子君聽到這話,絕對不承認自己這一方面是過錯。
因為在她看來,這是自己丈夫給自己的安排,自己只是照做了而已,難道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
張偉搖了搖頭:「你有證據表示,對方說這話嗎?
假如對方不承認的話,從經濟上面來說,你確實給家庭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而且就像剛才唐晶女士說的,希望對方承認,這其實也是一件很難的事情,甚至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可能在你們看來對方人或許在某些方面還不錯,但是你們不要忘了。
按照你們說的,這段婚姻是因為第三者插足而失敗的,這個時候站在你們面前的,不只是羅女士的丈夫,還有那個第三者。
如果對方是為了錢來的,你們認為她會在離婚的時候,讓自己到嘴的肥羊變瘦嗎?
她要做的是讓自己的肥羊變得更肥,而不是被人挖掉一大半肉。」
自己沒有記錯的話,原作裡面,離婚之後房子判到了羅子君手上。
那個第三者凌玲還有辦法暗示陳俊生把房子弄回來,給羅子君重新按揭一套小房子。
最傻逼的事是羅子君居然答應了,如果不答應,僅僅就是那一套房子,羅子君後面經濟也不會那麼窘迫。
就連後來孩子的扶養費,第三者的凌玲都想用便宜的價格一次性付清。
甚至想方設法的讓孩子不出現在自己家裡,讓自己的孩子成為這家的親孫子。
「那怎麼辦?」
羅子君聽到這話反而說了一句:「你們擔心的太久了,張偉律師剛才不是說了嗎?還不一定會離婚。」
反正她是如果可以不離婚的話,絕對不會離婚。
到現在一直都抱著一線希望,說不定自己的丈夫就想明白了,重新回歸家庭了。
一切都可以回到原來的模樣,那不就是皆大歡喜了嗎?
如果不是到最後一刻,真正把協議書放在她的面前,讓兩個人簽字的話,估計她是絕對不會真正死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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