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一個女孩子, 只因為遇到垃圾說想強姦她, 命就沒了....
無期徒刑又如何, 關個幾年就放出來了, 然後哪天又想強姦人, 就不知道那時候哪個倒楣女命又沒了,
好人, 弱者, 奉公守法的人, 有人權嗎? 只看到狗官, 吠死, 嚷嚷著犯罪者要人權,
「嫌疑犯」要人權還有道理, 罪證確鑿的殺人犯憑甚麼要人權?
假哭, 跪一下就不用死了, 真棒~~
那個女孩死前, 害怕, 痛苦, 求饒, 等等的情緒行為, 殺人犯有憐憫嗎? 有考慮到女孩的人權嗎?
有能力為民除害的人完全沒有讓人民安居樂業的心, 尸位素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