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蒐集,年老的時候丟棄。這已經夠悲哀的了,而人生更悲哀的是,活到最後,連丟棄的能力也會失去。所有我們追求的,最後都會失去。而人最難能可貴的特質在於明知會失去,卻仍勇於追求。
每個人的一生,前半生要攻,後半生要守。人生應當是得而復失,失而復得。
所謂得而復失,就是先追求有,等到有了之後,隨著年歲漸老,體力衰退是必然的,我們精明的計算功力會逐步減弱,於是年輕時的各項儲蓄逐漸失去。
至於失而復得,指的是到了晚年,我們的記憶在衰退之中,然而人生智慧仍在累積,特別是對人生通達思想的瞭然,對得失的瀟灑心態,實在均非年輕人所能企及,這種“只是近黃昏”之前的“夕陽無限好”,正是人生登臨絕頂之後的高點,人生的豐美,還有什麼能比的呢?
所以不要把“失去”當成人生的大沮喪、大挫折和大失敗。“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原來失去是為了前面還有一個全新的我正等著。世界永無盡頭,人生自然要永遠向前看,“失去”也就變得微不足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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