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事,雖然你心知肚明,但必要的表達不能省略。你知道自己的感受,但別人不知道你的感受。或許那些被忽略的表達,正是他人感受中的難言之隱。
早晨遇見小區裡的一位老太太,拎一個西瓜,行走趔趄。
我把西瓜接過來,拎著和她一道回來。
送老人回家後,我在報欄前駐足看會兒報。
一會兒,老人氣喘吁吁地過來。見了我很驚喜,孩子,你還沒回家啊?我有句話忘了跟你說。
她說她打開防盜門時才想起來。
“說什麼呢?”顯然,她又忘了。
我讓她好好想想。老人家終於想起來了,她說,我應該跟你說聲“謝謝!”,可是我忘了。
我認識她的子女,老人這些年什麼都忘,經常把鑰匙丟了,把家的位置丟了,甚至把自己丟到街上讓人送回來。
可是,丟了一句微不足道的“謝謝!”,她卻一定要艱難地把它找回。這是她做人做事的準則。
這讓我很慚愧,我想起了一年前的一件事。朋友從廣州回來,送我兩盒榴蓮。這份情誼,讓我十分感激。
就在幾個月前,我們無意中又談到了榴蓮。我說,雖然那種氣味讓初食者很不適應,也很不喜歡,但到後來還是很喜歡的。
朋友聽了眼睛一亮。他道出了很長時間留在心裡的一塊疙瘩。她說,上次我送了你榴蓮之後,好長時間沒見我對此做出反應。她的為難之處正在於,榴蓮這種食品的氣味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而我又沒有對此做出反應。若她主動提起,又覺得好像是在提醒她給我送了禮品,說還是不說?她真左右為難。
在那段時間裡,我是應該跟他說,我喜歡,或者乾脆問她,為什麼氣味會是這樣?(人生哲理)
有些事情,雖然你心知肚明,但必要的表達不能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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