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七七!男子離婚要求「與妻子比武審判」還說要12周鍛造「決戰之劍」!網笑:壞掉了?



近日,因與妻子就離婚後監護權等問題糾紛不斷,一名美國男子向法院申請與妻子“決鬥”,並請求給自己12周時間鍛造一把用於“決鬥”的劍;而其妻子的代理律師則回應稱,建議他接受心理評估。



堪薩斯州一名40歲男子奧斯特羅姆(David Ostrom)1月3日提交地區法院的一份文件顯示,他申請與妻子進行“比武審判”請求法院批准他與妻子及妻子的代理律師在“戰場上見”。




此前,這對前夫妻一直就監護權、探視權以及財產稅的支付問題在法庭上爭執不休。奧斯特羅姆聲稱妻子正在“合法地毀掉”自己。

奧斯特羅姆透露,自己從2016年的一宗案件中得到靈感,當時紐約州法院一名法官曾承認“決鬥”並未被廢止。奧斯特羅姆補充稱,迄今為止,美國許多州都並未明確禁止或限制人們使用 “比武審判”的權利,而且就在“最近”的1818年,英國法庭還使用過這種方法。



(以上圖/新浪網)

據悉,奧斯特羅姆還要求法院給自己12周的準備時間,以便找到或鍛造一把合適的日本武士刀或劍。
奧斯特羅姆聲明,提出“決鬥”動議主要是出於對妻子代理律師的不滿,稱自己是以荒謬“回敬對方的荒謬”。他還提出,妻子可以考慮是否選擇律師作為代理人“出戰”。

作為回應,妻子的代理律師首先更正了該男子在申請文件中的拼寫錯誤,隨後表達了對採用“比武審判”的反對,並“請求法院不要下令這樣做”。律師認為,決鬥可能會以一方的死亡告終,這種後果可能超過財產稅和監護權問題的嚴重性。

是說這男的是壞掉了嗎XDD
離婚的打擊真的太大了吧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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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JasonWoop 發表於 2020-1-16 13:53
最近的1818年...
他到底哪個年代的人??
離婚的打擊太大了
Angus007007 發表於 2020-1-16 15:34
我反而比較想知道他為何對對方的律師怨氣這麼深,感覺對方律師得罪他了!他目前主要在對方的律師身上:emo_121:
ltb1033 發表於 2020-1-17 10:43
這真的要去看醫生了,甚麼時代了誰會跟你決鬥啊!
exercise6 發表於 2020-1-17 15:49
我看根本想公報私仇
鍛造節目看太多了吧
xcrystalx 發表於 2020-1-19 09:54
只能說愛不到也要毀了你嗎?
至樣雖然不好但是我欣賞你
放大量 發表於 2020-1-19 13:16
離婚就離婚   還要求「與妻子比武審判」   這男的腦袋有問題   老婆要趕快跟他離婚
kuanchaos 發表於 2020-1-20 10:21
男子離婚要求12週鍛造「決戰之劍」與妻子比武,個人覺得妻子可提出要12個月學習劍擊。 生氣2.jpg
練邪真 發表於 2020-1-20 21:11
在美國當律師是不是也不簡單~感覺他們有超多古老到不合時宜的法律還沒廢除
k95060031 發表於 2020-1-21 23:14
好重的怨念啊,居然要打造日本武士刀,是想要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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