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向法院控告該公司A系列晶片前負責人威廉斯違反勞動契約 。(圖/路透社)
記者王曉敏/綜合報導
蘋果去年8月向聖塔克拉拉地院控告該公司A系列晶片前負責人威廉斯(Gerard Williams III),稱其違反勞動契約並「利用」蘋果的設計資源來生產自有業務相關的技術。外媒指出,蘋果能在這起訴訟中佔上風。
威廉斯原本在蘋果擔任平台架構師,協助領導iPhone晶片開發長達10年,去年3月離職,隨後與蘋果另外兩名前高管古拉蒂(Manu Gulati)及布魯諾(John Bruno)合作創立一間全新的晶片公司「Nuvia」,專門生產資料中心伺服器專用的CPU及單系統晶片(SoC)。
結果此舉引來蘋果反彈,去年8月向當地法院控告威廉斯利用在蘋果工作期間,經營和蘋果競爭的業務活動,還向蘋果挖角員工與蘋果競爭,違反雙方合約內容。
在訴訟中,威廉斯辯稱,他與蘋果簽訂的合約中有一項規定,與加州法律衝突,該法律允許員工在職期間發展新事業。但加州聖塔克拉拉高等法院法官皮爾斯(Mark Pierce)駁回其抗辯並表示,該法並未允許員工「於離開公司前,利用工作的時間及資源計畫或準備成立一家與當前公司有競爭關係的新企業。」
先前報導指出,威廉斯稱蘋果提交的證據,是非法收集而得,特別是那些他與另一位蘋果工程師的簡訊對話,及他與Nuvia聯合創辦人對話。威廉斯主張,這些非法取得訊息,應該排除在證據之外。
不過,法官同樣駁回這些主張,稱威廉斯並無證據證明蘋果是透過竊聽或錄音等方式取得私密訊息。
至於蘋果提出的懲罰性賠償要求,法官也並不採納,稱蘋果沒有證據證明威廉斯有意透過違反忠誠義務來損害該公司的利益。
據《彭博》報導,儘管該裁決並未解決蘋果的主張,但若法官做出最終裁決,它將使蘋果能夠進行審前訊息共享。
威廉斯的律師斯特恩(Claude Stern)將於當地時間21日在聽證會上對法官的調查結果提出質疑。他表示,威廉斯不能僅因為在蘋果工作期間發想出一項新事業的想法而被起訴,對於他曾參與的發明屬於他的前僱主這一主張,他們無法接受。
此外,斯特恩也指出,法官的結論是蘋果與威廉斯的知識產權協議「可能」違反了加州法律,因為威廉斯離職後,蘋果還禁止其自蘋果內部招攬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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