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出國禁令視疫情狀況至6月底 診所不在此限

放言 2020-2-27 23:02:0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 1045

「限制的對象已在醫院服務的醫事人員,不論部門、不論職別,都適用,診所任職不在此限,限制的地區如果是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第三級旅遊地區,那麼除了特殊情形之外,禁止前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宣布「醫事人員禁止出國命令」,除非報准,不得出國,引爆醫界討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召開記者會,醫事司石崇良司長表示,第一級、第二級旅遊警示地區暫緩前往,除非報准後才能夠前往,「至於報准的程序,如果要前往第三級旅遊警示地區,有特殊原因的都要報衛生福利部;第一級、第二級要由所屬的機關首長,也就是醫院來同意。」實施期間追溯由2月13日到6月30日止,依疫情的發展縮短或延長。

醫事司石崇良司長表示,有關醫事人員疫期間請假,再度重申,醫護人員第一線很辛勞,適當的休息是必要的,所有的特休假並沒有任何的限制,「但為疫情發展需要,必須超前佈署,對於人力上必須預作管控,落實整個院內管控的必要性,必須這段期間出國部分有一些限制。」

「限制的對象已在醫院服務的醫事人員,不論部門、不論職別,都適用,診所任職不在此限,限制的地區如果是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第三級旅遊地區,那麼除了特殊情形之外,禁止前往。」

石崇良表示,如果是第一級的旅遊地區或第二級的旅遊警示地區,原則上這段期間是暫緩前往,除非報准後才能夠前往,「至於報准的程序,如果要前往第三級旅遊警示地區,有特殊原因的都要報衛生福利部;第一級、第二級要由所屬的機關首長,也就是醫院來同意,實施期間會追溯由2月13日到6月30日止,但是我們會依疫情的發展縮短或延長。」

石崇良表示,出國到哪一個地區回國的都必須注意按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往該區的規定,接受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14天,這14天內不得從事醫療照護活動,「至於因為配合本項規定所產生的損失,我們都按照特別條例及相關的規定,給予全額的補助及補償。」

(顯圖擷取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文章來源:放言Fount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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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1)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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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八矛 發表於 2020-2-29 05:50
這時候狗黨人 應該出來喊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 到中國去 不算出國
我也鼓勵他們 快點回歸...別留在台灣添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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