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在2017年間以7萬5000元購入一台計程車後,請人把儀表板上的里程數,從47萬下調至27萬公里,落差將近20萬公里,再墊高價錢,以10萬5000元轉售獲利,買家事後上網查閱車輛歷次檢驗記錄後,發覺遭騙氣憤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陳男4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陳男在2017年11月下旬購入這台計程車後,即指示不詳人士,把車輛儀表上的里程數,由47萬公里調降至27萬公里,再委託他人到監理所驗車,讓不知情的檢驗員誤以為里程數真是27萬公里,把不實數據填入車輛檢驗紀錄表內。
陳男隨即墊高價格,以10萬5000元轉售汽車,買家事後上網查閱車輛歷次檢驗里程數後,發覺遭騙,氣憤提告。
陳男辯稱,自己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實際里程數為47萬公里,只有請修車廠更換過儀表板,更何況買賣契約書已載明「里程數僅供參考」,並無犯意。
不過,陳男根本提不出維修資料為證,合議庭也不採信他的說法,判定他請人調表,另外,若僅憑「里程數僅供參考」一語,即可排除里程數不實的法律責任,恐造成中古車買賣交易時,購買者得全盤承受資訊不實的不利益,中古車商也可以利用此方式規避揭露交易重要事項。
合議庭斥責陳男不以誠信方式買賣中古車輛,因貪圖一己私利犯案,不僅造成被害者財產損害,亦影響中古車市場的交易安全,判刑4個月,可上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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