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外國人不繳罰款想離境 法務部:機場強制執行] [自由時報] [2020-03-11]

q781009 2020-3-11 19:47:10 發表於 武漢肺炎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 113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各主管機關對於有檢疫或隔離必要、卻不遵守指示趴趴走的民眾,共開出177張罰單,其中有3件為外國人,法務部長蔡清祥11日被問到如何預防外國人未繳錢就離境時表示,已請行政執行署聯繫各主管機關注意此事,希望能把罰鍰繳納期限縮短至當事人離境前,若仍不繳錢,執行官不排除在機場強制執行。

行政執行法規定,只有在隱匿財產或虛偽陳述的情況下,行政執行署才能境管、拘提、管收當事人,換言之,有疫區旅遊史或跟確診病患接觸過的外國人,即便不遵守主管機關居家隔離或檢疫14日的指示、遭到裁罰100萬元,仍可在不繳錢的情況下大搖大擺從國門出境,政府無可奈何。

尤其目前的裁罰期限多為15日到30日之間,如果短期來台旅遊或出差的外國人,停留時間少於半個月,違反主管機關指示趴趴走,即使被重罰,還是可以在繳納期限內離台,此時行政執行署連執法的機會都沒有。

蔡清祥認為這是個漏洞,11日囑託行政執行署通報各主管機關此問題,希望裁罰當下能參酌當事人的機票,把繳納期限設在離境日之前,如此一來,只要行政執行署一收到逾期未繳納的通知,就可前往旅館或機場找人,不排除當場查扣他身上的有價動產,如:筆電、相機等物品。

蔡清祥指出,一旦走到那一步,當事人通常會乖乖繳錢,如果身上現金不夠,行政執行署也接受刷卡,以利國家執行權的行使。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強調,不論本國籍或外籍人士,只要兩度違反檢疫規定,不論有沒有繳罰款,主管機關可送集中檢疫。

已有(5)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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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野太太 發表於 2020-3-11 20:58
我覺得很好,
但也要徹底執行,大家才會怕。
arleekurt 發表於 2020-3-11 21:42
覺得國外人不要用罰款直接收監入獄就好了~等著他們的國家來幫他付錢... 當然看我們的政府敢不敢這麼強硬不怕被報復就不得而知了
agamakfg 發表於 2020-3-12 00:28
國人出國違反當地法令鄉心蕩帝國也會依法處理
尤其在防疫優先的現在
該執法就執法?
ckao 發表於 2020-3-12 01:10
這個很合理  沒交完罰款不得出境
在國外租車或留學  萬一有交通罰金或刑法
都會在出境時被海關請到旁邊辨公室去解決
全世界都一樣啦
很公平的
焦糖媽 發表於 2020-3-12 12:34
不繳罰款的又何止是只有外國人啊@@
連本國人都這樣做了,這些主管機關的執行力能否強硬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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