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車應由右車門上下 肇事可罰3千6、致死吊銷駕照吃官司] [自由時報] [2020-03-13]

q781009 發表於 2020-3-13 21:40:2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 171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區監理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行人乘車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除了單行道是例外,若從左後門上下車,一旦肇事最重可罰3600元,致人於死要吊銷駕照,還會吃上民刑事官司,提醒民眾留意。

監理所指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中「汽車駕駛人停車時開關車門」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

監理所說,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駕駛或乘客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者,處以汽車駕駛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還要記違規點數3點,萬一致人於死要吊銷駕照。

監理所表示,乘客搭乘計程車,運將或代僱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違規開關車門而肇事,該乘客須接受處罰,除了開罰1200元至3600元,同樣要記違規點數、吊銷駕照。

所長梁郭國表示,汽車停妥後才開關車門,乘客應由右側開關車門,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且車輛停於道路左側者,應由左側開關車門,車輛後方設有輪椅置放區者,得由後方開關車門。

梁郭國指出,開關車門安全5步驟:看後照鏡、轉身向後看、確認安全無人車、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車門,掌握安全5步驟,開關車門更安心。

已有(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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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lity 發表於 2020-3-13 22:17
        常常會看到新聞報導,汽車因開車門不當,以致發生傷亡車禍,所以開大家要牢記"開關車門安全5步驟".
agamakfg 發表於 2020-3-13 23:48
開啟罰則有其必要
但應是針對肇事者而不只限車主
有時是乘客造成事故而且罰則也需再斟酌?
SJKen 發表於 2020-3-14 00:29
重罰是有必要的,太多因開車不當毀人家庭與性命的憾事了! 希望這之後能降低肇事率!
阿臭丸 發表於 2020-3-14 00:51
還罰錢  罰錢有用就不需要立法啦
抓去強制勞動效果更好一些吧
gn01227173 發表於 2020-3-14 01:34
這真的要注意
很多不看後方來車就開車門的人啊
lococo0210 發表於 2020-3-14 10:49
太多人開車門都不看一下後面的!要抓就徹底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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