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死男童遭訴 母親與男友拒認罪] [自由時報] [2020-03-17]

q781009 發表於 2020-3-17 19:21:3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 1043


〔記者溫於德/台北報導〕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林女與蕭姓男友同居,被控活活餓死林女2歲稚兒後,兩人還外出夾娃娃;檢方事後也查出林女胞兄是共犯,依遺棄致死罪、妨害幼童發育罪,將3人起訴,並聲押胞兄獲准。台北地院今開庭,未提訊胞兄,林女起初認罪後改口否認,蕭男則強調「我無罪」。

林女北上工作後,將兒子留在家鄉給親戚照顧,但2018年8月起,親戚不願繼續照顧,故由林女胞兄從嘉義將男童帶來台北,兄妹與蕭男同居在租屋處。

林女今出庭時供稱,因兒子平時由胞兄照顧,所以平時會拿錢給胞兄買東西給兒子吃,但胞兄看到兒子哭鬧時,會將兒子關進廁所,若她在場雖會把兒子抱出來,但胞兄講不聽,仍會把兒子抱進廁所。

林女也說,胞兄有時也會拿皮帶打哭鬧中的兒子,兒子也會在她面前翻找垃圾桶,並哭訴肚子餓。

法官聽完供述後認為,依據林女證詞,毆打或把小孩關進廁所等行為聽起來都是胞兄所為,為何林女庭訊初期還要認罪?故要林女與公設辯護人當庭討論是要認罪還否認。

林女隨後改口否認犯罪,稱是胞兄打兒子並將兒子關進廁所,與她無關。

蕭男則否認與林女同居,他說,不是一直住在林女租屋處,所以不知道小孩是否住在廁所,小孩沒有飯吃也與他無關,他只知道女友胞兄會把小孩關進廁所、不讓小孩吃東西。

蕭男委任律師也說,蕭男當時為配合女友晚上在酒店上班、早上下班後常住朋友家,故很少前往女友租屋處,且蕭男也未毆打或凌虐男童,2人無論在分手前後,蕭男都住在新北三重區戶籍地,只有在女友要求見面時,蕭男才會出現,另蕭男也沒有主動要求女友支付情侶在外費用。

法官庭末諭知下月14日再度開庭。

已有(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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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lmini 發表於 2020-3-17 20:01
看到這種事情真的很難過
如果不想養
可以不生
生了就有責任要照顧好
ozzie615 發表於 2020-3-17 22:32
如果覺得自己無罪
以後肚子餓就把自己關在廁所就好了
nlri8088 發表於 2020-3-17 23:13
到底該怎麼樣才能讓這些無辜的小孩不再受苦
168king8999ks 發表於 2020-3-17 23:19
生了就有責任要照顧好,讓這些無辜的小孩不再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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