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將對逾期未繳納者強制執行。(資料照)
衛福部上週五(20日)公告,各縣市衛政機關若有民眾違反防疫規定案件,罰鍰限期繳納統一為7日,逾期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署為此今天上午將通令全國13個分署,以防止民眾恣意違反防疫規定。
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稍早接受本報電訪時強調,針對民眾違反防疫規定裁罰案件,原本法令並無明確規定裁罰繳納期限,導致各縣市衛生局裁罰限繳日期不一,部分縣市15日,部分縣市長達30日,執行署為避免受裁罰人出境,影響執行成效,已透過聯繫窗口,公函建議各縣市衛生局盡速移送裁罰案件。
但衛福部統一裁罰日期規定不會溯及既往,故新竹男子林東京本月3月3日遭罰100萬案,裁罰期限仍是4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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