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入境填寫假資料 檢察官:涉偽造文書罪 ] [自由時報] [2020-03-25]

q781009 2020-3-25 19:46:51 發表於 武漢肺炎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 125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全世界陷入武漢肺炎風暴,台灣因超前部署,尚屬安全,不少人前仆後繼逃回台灣避難,卻傳出有人在入境健康聲明書上填寫假資料,規避居家檢疫還趴趴跑,遭到重罰,一名檢察官認為,偽造資料除了會面臨行政罰,還涉犯刑法的偽造文書罪。

該名檢察官指出,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主管機關對入、出國(境)之人員,得命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詳實申報傳染病書表,並視需要提出健康證明或其他有關證件;同條第3項也規定,入、出國(境)之人員,對主管機關施行第一項檢疫或措施,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法條規定,民眾入出境時,如有規避虛偽填載健康聲明書者,依同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不僅有行政罰鍰,檢察官認為,在健康聲明書規避虛偽填載,而有偽造簽名及偽填內容,除面臨最高15萬元裁罰,亦有可能涉嫌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罪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可能涉犯同法第216條行使偽造私文書、或第217條第1項偽造署押等罪嫌。

他強調,以上為基本原則,惟基於司法獨立,個案須由檢察官、法官依法認定。

日前傳出一名從中國北京返台的男子,在健康聲明書上自稱「陳冊」,入境隨即失聯,主管機關撥打他留的電話,發現是空號,前往他所填寫的台北市北投區地址找人,也找不到他,驚覺資料全為偽造,火速通報警方協尋,員警4天後在一間網咖逮到人,命他穿上防護衣送請檢疫。

網咖已緊急停業消毒,台北市政府則依武漢肺炎特別條例重罰「陳冊」100萬元,而他之後恐還會面臨登載不實的裁罰及偽造文書罪追訴,害人害己!

已有(9)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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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lity 發表於 2020-3-25 21:48
        入境填寫個人假資料,表示一開始就居心叵測,沒安好心,應該刑事跟行政處罰同步開罰,讓他們罪上加罪.
AK4718 發表於 2020-3-26 00:39
我還蠻想知道網咖能不能跟這位烙跑者求償
ckao 發表於 2020-3-26 01:09
填資料就作假個資不誠實
表示已經發燒還是要做??事情
這個時候真的不要和防疫人員過不去
他們很累的
homa33427 發表於 2020-3-26 07:55
填寫一下基本資料是會怎樣?真的沒事就不用怕阿 生氣1.png 生氣2.jpg
aa7018659 發表於 2020-3-26 08:59
到底有沒有有良心、把病毒帶回來、還填假資料、太可恨
mynameislong 發表於 2020-3-26 09:09
這種人就是應該罰到它叫不敢才是正途
lococo0210 發表於 2020-3-26 10:41
入境填寫假資料本來就涉及偽造文書罪,但是,這幾十年下來,多少人有正確填些過?
焦糖媽 發表於 2020-3-26 11:53
不是早就有一堆入境者為了能回來,就在上機前吃退燒藥嗎@@?
那樣和偽造文書罪的性質不是差不多
AbnerYei 發表於 2020-4-4 14:28
這個應該種法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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