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何姓婦人在居家檢疫期間,4天內2度外出趴趴走,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向她開罰70萬元。(記者魏瑾筠翻攝)
桃園市蘆竹區43歲何姓婦人,1日自澳門返國後應居家檢疫14天,沒想到她卻在13至16日4天內連續2次外出「趴趴走」,經警方攔查並函請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開罰後,桃園市衛生局向何婦祭出70萬元罰單,開罰金額也是桃園市第2高。
桃園市蘆竹警分局表示,何婦於13日至16日4天內,連續外出2次與友人見面,被警方尋獲後,何婦還向員警表示「我不曉得這麼嚴格!」經員警再三說明目前疫情發展狀況,才知道情況嚴峻,全案於調查完畢後,函請桃園市衛生局裁罰。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何姓婦人是1日從澳門返國,依規定,自2日凌晨0時起至16日晚上12點須居家檢疫,由於她在13日至16日4天內,連續2次外出與友人見面,因此向她開出共70萬元罰單。
桃園市衛生局說明,裁罰金額依外出距離2公里內、2至5公里、超過5公里或者是否接觸到人等裁定,由於婦人第一次外出距離超過5公里,因此向她開罰35萬元,第二次婦人外出的距離雖在2公里內,但因是累犯且有接觸到人,對此加重罰款,一樣開出35萬元罰單,2次合併共開罰70萬元。
另方面,蘆竹警分局指出,今年3月迄今,已尋獲居家檢疫對象違規外出案件共計6件5人,警方除了以告警簡訊發送方式進行監控,員警也會不定時前往應受居家檢疫對象所居住社區的周遭加強巡守,強化監控能力,防止對象「趴趴走」。
蘆竹分局也呼籲,應受居家檢疫者請務必遵守法令規定,為了大眾的健康與安全,請待在家中,目前疫情嚴峻,也希望大家能共體時艱,配合防疫政策,全民共同抗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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