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長庚醫院復健及社區精神科主任張家銘指出,有犯嫌會誇大病症、或否認閃短,企圖裝病達到減免刑責的效果,但醫師會透過各層面反覆觀察評估,真能裝病成功機率極低。(記者鄭名翔攝)
新北市新店區昨傳出隨機殺人事件震驚各界,王姓犯嫌落網後供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但網友群情激憤,「精障已成免死金牌」的爭論再起,甚至有人質疑兇手只要裝病就能逃死;但醫界指出,大眾對精神疾病認知往往來自傳媒或戲劇,專業精神醫師的臨床經驗皆可判讀,「裝病」成功機率極低。
許多網友直批,每逢發生重大兇案,只要犯嫌確診患精神疾病皆不判死, 「想殺人就可以推說是精神有問題台灣法律好棒棒」,質疑精神鑑定成為法官判決依據「對死者不公平」。
國內司法精神鑑定的權威、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吳建昌曾撰文指出,司法實務界對於兩公約的「精神障礙」定義仍未有共識,精神醫界各領域專家透過臨床診斷,提出醫學判定供法官參考,但未必會與最終司法判決有直接關聯。
至於外界質疑嫌犯是否可透過「詐病」而「逃過死刑」,吳建昌認為,大眾對精神疾病的認知與印象往往來自傳媒或戲劇,刻意「演出」都會有破綻,精神醫師的臨床專業經驗大多可判定是否為假裝。
林口長庚醫院復健及社區精神科主任張家銘過去被問到「裝病逃死」時便提到,精神鑑定是透過不同專業的醫師與犯人進行反覆對談、心理測驗、或腦波檢查等,提出具一定效力的報告,供法官評估犯罪者在犯案當下的精神狀態,「然而就如法醫解剖屍體,也只能推斷可能死因」,要精準判斷當事人犯罪當下所想極不容易。
張家銘指出,醫師會從與當事人、家屬反覆對談,案發前後狀態、長期留院觀察等進行評估,儘管有犯嫌會誇大病症、或否認閃短,企圖裝病達到減免刑責的效果,但這些試圖矯做、掩飾的過程,醫師仍會如實向法庭呈現,「不能說完全不可能,但要真能『裝病』成功的機率極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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