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李啟維說,1946年12月國民大會實錄記載,蔣萬安的曾祖父蔣介石交代立法院長孫科向制憲國民大會報告實錄。(李啟維提供)
國民黨金門立委陳玉珍稱台灣不是國家,被行政院長蘇貞昌嗆沒資格當國會議員,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蘇貞昌操弄統獨意識,要求道歉下台,立委蔣萬安並嗆不要欺騙台灣民眾。對此,台南市民進黨議員李啟維今天反嗆蔣萬安,根據憲法,「欺騙台灣民眾的其實就是你」。
李啟維表示,當全世界都稱台灣是國家的時候,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蔣萬安等立委舉行記者會,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道歉下台,根本不成理由。
他表示,蔣萬安嗆說根據憲法,蘇貞昌是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非台灣國行政院長,如果要更改國號國名就提案,依據修憲程序,不要欺騙台灣民眾。
他說,其實,根據憲法,欺騙台灣民眾的是蔣萬安。因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該國的領土不包括台灣。1946年12月國民大會實錄記載,蔣萬安的曾祖父蔣介石交代立法院長孫科向制憲國民大會報告實錄如下:
1946年中華民國制憲,11月28日上午9點,國民大會第3次大會,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帶著憲法草案及諮文提交大會,由主席胡適接受。蔣冗長致詞之後,宣讀諮文,表示「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經立法院通過」,請國民大會制定。逐條朗誦草案全文,由立法院長孫科報告憲法草案內容。
孫說「第4條關於國家領土的規定」,「非依法律不得變更」,係指領土變更須根據法律規定辦理。就是要經過立法院通過,國民政府公佈。孫科又說,「領土變更不外二種;(一)領土放棄。(二)領土接收。前者如外蒙古獨立,後者如台灣收回,均係變更領土之實例。」
李啟維說,但是中華民國憲法領土並未變更,也從未根據法律規定辦理,由其立法院通過,並由其國民政府公佈領土變更。在未公佈領土變更的惰形下,其憲法增修條文把台灣列為自由地區,中國列為大陸地區,從其憲法就可看出竊據台灣的事實。所以,根據憲法,欺騙台灣人的其實是蔣萬安。
南市民進黨議員李啟維反嗆蔣萬安,根據憲法,「欺騙台灣民眾的其實就是你」。(記者蔡文居攝)
心得:
台灣本來就是個國家,只是在國內一直不為國民黨所承認,一直強調中華民國才是一個國家,卻偏偏在參加國際比賽時,都要把國旗和國號通通藏起來,根本就見不得人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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