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全球確診人數攀新高,也傳出多起民眾自主隔離失聯趴趴走,各國政府紛紛祭出不同措施防堵;但日前南韓大動作在政府網站公開確診者「鉅細靡遺」的生活路線,意外引發個人隱私權保護與防疫取捨的論戰。
武漢肺炎(2019 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蔓延,全球確診病例已經超過百萬件,由於病毒是以長時間、近距離接觸為主要的傳染途徑,要如何及時斬斷病毒傳播鏈,成為防疫重點。
南韓因為有 2015 年 MERS(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疫情經驗,曾修改防疫相關法律,因此,這次在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南韓政府整理出確診案例的外出路線和細節,包含到過的餐廳、去過哪間電影院等,甚至整理成數位日誌,公布在南韓政府官網。
不過,超詳細足跡公布後,卻也導致有心人士特意肉搜,個人隱私蕩然無存,若在南韓搜尋引擎鍵入確診病例編號,搜尋結果還會跳出「編號-詳細資料」、「編號-照片」、「編號-家庭」,甚至「編號-外遇」等字眼,雖然無法直接對應到明確個人,但也可能遭到網友直接的評論與砲轟。
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堅持不公開確診者相關行程細節。指揮官陳時中認為,疫調公開不管是對個人、醫院、診所,都會傷害更大,疫情一天一天在變,萬一疫調有可能性的人,因為怕被公開,晚個兩三天才講,或是去過的地方不肯講,「造成防疫破口、疏漏,划算嗎?」
不過,為了防止民眾自主隔離卻失聯趴趴走,台灣 2 月初上線的「電子防疫服務平台」,其中包含「電子圍籬智慧追蹤系統」,系統透過基地台偵測居家檢疫者、隔離者的手機訊號,來判斷是否離開住家範圍,若違反規定,可能裁罰新台幣 20 萬到 100 萬元。
打開系統,可以看到地圖上出現一個個居家隔離者的紅點分布,行政院資安處簡宏偉雖然強調,系統平時沒人監控,只有離開範圍時系統才會跳出警示。依法串接個人資料與足跡,看似有理,但資料怎麼處理、手機只要開機就都能即時掌握行蹤,也成為部分民眾擔憂被「老大哥」監控的恐懼。
電子追蹤做法目的雖然是為了防疫,但日前國民黨籍立委魯明哲提出質疑,電子追蹤做法是否侵犯個人隱私權,也有學者擔憂,現行法律解釋會不會無限上綱,「甚至推到極端一點來說,能不能限制明天起全台灣民眾連續 14 天都必須待在家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檢疫手機的定位做法,主要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個人資料保護法」,雖然「個人資料保護法」受憲法及法律保障,但在防疫的非常時期,可以做合理的使用與限制,並不違反憲法。
部分居家檢疫者受訪時也表示,雖然檢疫期間只能在家很無奈,但因為從疫情嚴重的國家回來台灣,願意接受「電子圍籬智慧追蹤系統」追蹤。
不過,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李榮耕認為,雖然民眾可能贊同這樣的做法可以防疫,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7 條,或是傳染病防治法第 7 條,法律條文明確性都不足。像是「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都非常抽象,無法知道哪些情境、哪些人有權利跟電信業者調取資料,進行電子監控。
李榮耕認為,政府應該要對特別條例修法,讓法條更清楚,透過更細膩的立法,在法治原則下,仍然可以保護個人生命與健康;另一個方式是由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明確討論能不能使用電子監控。
台灣人權協會副秘書長何明諠也提醒,雖然電子追蹤系統用在居家檢疫者身上可能「相對」有正當性,但如果擴大到被檢疫者,過去所有接觸者的行蹤都要追蹤,「這可能就太超過了」。
何明諠以刷健保卡可以看到明確國家出國史為例,因為疫情初期各國還有警戒程度區別,「但現在所有國家都算疫區,是不是可以考慮改為知道有無出國史就好,不用詳細到國家別」;他建議考量修法,才能確保防疫措施哪些可以做、能不能定期檢視以及日後的退場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