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長島警察吐口水事件頻發 納蘇郡警方嚴打][世界日報][2020-04-23]

agamakfg 發表於 2020-4-24 04:16:2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 1072
兩名長島的嫌犯,日前因涉嫌向執勤的警方吐口水,以二級蓄意攻擊的D類重罪交由檢方法辦;對此,州副總檢察長羅森(Jeffrey Rosen)曾表示,「吐口水」已符合「生物製劑」的定義,應以涉嫌製造恐怖行為的罪名交由聯邦檢方提告。

根據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消息,一名38歲的埃爾蒙特(Elmont)婦女於8日與房東因是否被傳染新冠狀肺炎發生爭執,警方感到現場調解時,這名婦女已多次在住所的門把處吐口水與一名警員的臉上吐口水;警方稱,這名嫌犯日前以二級蓄意襲擊與二級妨礙公務(obstructing governmental administration)罪名移送法辦。

一名19歲自由港鎮(Freeport)男子,3月21日被警方在山坡大道(Hillside Avenue)交通標識前被攔停時,向警員吐口水,被警方以同樣的罪名移送法辦,尚不知這名嫌犯是否染疫。

對此,納蘇郡警察局長萊德(Patrick Ryder)表示,吐口水的行為不僅「噁心」,且是對警員的「蓄意攻擊」;他說,當一名嫌犯故意向警員吐口水時,不僅對執法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也將警員的家屬置於危險之中。

警方表示,在納蘇郡已發生多起向警員吐口水事件,許多被告認為,這種行為可以成功從警方的調查中逃逸,但州副總檢察長羅森上月提交備忘錄,並表示這種違法行為可以涉嫌製造恐怖行為罪名,交由檢方提告,被告將面臨監禁的懲戒。

蘇福克郡(Suffolk County)的警察局長哈特(Geraldine Hart)表示,當局尚未嚴肅處理吐口水的嫌犯,但已告知警員嫌犯會以這種方式躲避警察的追捕;哈特說,這些罪犯將以企圖攻擊(Attempted Assault)與魯莽危害(Reckless Endangerment)罪名交由檢方提告。

選區包括長島的州眾議員利培特里(Mike LiPetri)曾發表提案,任何蓄意傳播新冠的嫌犯將移送檢方以E類重罪,最高可獲四年的監禁懲戒。

已有(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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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004718 發表於 2020-4-24 06:24
這時期可說是婦人在病毒攻擊也很噁心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4-24 12:59
現在對人吐口水應該算是恐攻級別了,更何況是執勤的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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