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判決

發表於 2020-4-30 12:59:3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2 2199
陳懋薇 發表於 2020-4-30 23:49
所以要做壞事的人都先去弄一張精神病證明~~~台灣就用不到監獄了欸
ckclub 發表於 2020-5-1 01:32

所以才說咱們法官的心證影響太大了。

如果是美國的制度會是.....

陪審團來決定你有沒有罪。

也就是至少要過兩關。

而被告要是有精神疾病會被鑑定是否能夠受審。

不能的話必須直到能夠清楚表示意思前都要被監禁醫療。

如果你永遠都不達標就會一直在裡面。(無形中跟終身監禁無異)


法官、律師及某些團體常拿精神疾病當藉口。

最後只會造成精神疾病患者被標籤化罷了。
ltb1033 發表於 2020-5-1 07:15
唉!我也是這種感覺,深深的認同你所說的話,不是詛咒法官,只是希望他用同理心判案。
cp291949 發表於 2020-5-1 09:26
台灣法官確實一直都在刷新或者是在降低我們對司法的信心!
antonia421563 發表於 2020-5-1 09:33
以後只要有精神疾病殺人都無罪那奉公守法的人都只能自認倒楣囉
矢野太太 發表於 2020-5-1 10:35
我只能說法律的體系不一樣,念過就會這樣覺得
(跟我們向來的觀念差很多)。
法律要考量的也不是只有被害者,換個角度看,
如果你是加害者的家屬呢?
當然,我仍然會覺得恐龍法官很多,
可如果是對你很重要的人犯了罪,你會不會希望被害者原諒他,
會不會希望法律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不是在幫加害者說話,而是法律考量的層面會比較廣泛,
有時候判決不能讓一般民眾滿意也是沒辦法的事。
ozzie615 發表於 2020-5-1 13:06
整個判決的過程沒有很公開
所以也沒法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看來檢方要再努力上訴了
AbnerYei 發表於 2020-5-1 15:02
常常法官在重大判決案, 都非常不符合社會期待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5-1 16:06
小魯對台灣的法官
真的已經失望到很嚴重了
之前也遇過恐龍檢察官........
李彩蝶 發表於 2020-5-1 21:54
這個判決徹底傷了我們大眾的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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