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案發回更裁,最後還是交保

rba05543i 發表於 2020-5-1 22:28:4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 1976

嘉義地院最新裁定:鄭嫌50萬交保 要遵守7條件

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今晚重新裁定,鄭嫌50萬交保、限制住居,且必須遵守7項條件,包括:

一、於具保後立即至本案精神鑑定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台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精神科就診,評估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二、未住院期間,應每週一次前往醫療院所精神科就診,由醫師追蹤精神狀況,評估有無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及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三、未住院期間,應每3個月1次至嘉義榮民醫院精神科就診,評估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四、如經醫師診斷有住院治療之必要,應立即住院治療,不得拒絕。

五、應依醫囑定時服用精神疾病藥物及接受治療。

六、每週向本院陳報就診情形、治療結果及有無住院治療之必要。

七、停止羈押期間,不得故意為刑事犯罪之行為。


堅持讓他交保的理由是什麼?他家人都已經湊不出保釋金了,就算勉強湊出,還有錢讓他接受治療?
你們腦袋是都裝了水泥還大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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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2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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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erYei 發表於 2020-5-1 22:44
這個交保很麻煩, 等於是鼓勵他再次犯案, 真的不知道法官怎麼想
deepfish 發表於 2020-5-1 22:57
有些判決確實很怪
但是法律賦予法官的判決也是有限啊
蝦蝦andre 發表於 2020-5-1 23:14
這真是沒天理了~~這種殺人無罪的案件新聞~越來越的了~~擔心@@
jinshon 發表於 2020-5-1 23:15
法官本身就已有預設立場(人性本善)
再加上法律漏洞
再再加上法官腦袋缺失
殺人無罪的判決就很正常
想殺人的記得先申請新的殺人執照...精神病證明書
nlri8088 發表於 2020-5-1 23:50
有病就該吃藥
可要是沒錢吃藥還是說對吃藥這事不上心怎麼辦
LINdreamer 發表於 2020-5-2 00:33
判決法官是不是幫他籌交保金,相信他會更感恩全力治好……
AK004718 發表於 2020-5-2 00:58
若在犯下殺人罪嘉義法官都該開除廢掉了
aaa2188 發表於 2020-5-2 01:51
今天的新聞都在報導這件事

看了     除了      無言還是無言

司法已死

正義已死

沒有期待就沒有傷害


李彩蝶 發表於 2020-5-2 06:49
交保出來難道法官保證他不會突然再次發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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