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流年不利吧,剛離開了一間很糟糕的公司,不僅如此,重點是雇主還不給薪....
在這間公司總共待了17天的時間,老闆的心真的非常壞,下面整理了在這公司所發生的事:
1.老闆要求你假日要上班(沒有補休更別提加班費)
2.每天幾乎都在下班前才突然交代要開會或有事情要處理
3.每天當你下班回去後,當你是7-11,隨時隨地想到就call,而說的幾乎是廢話
4.在A員工前說B員工的壞話,甚至連離職的員工也難以倖免
5.當廠商報價單過來提送給他,他不會直接跟你商量,而是告訴另一個員工說你好像有問題
6.會要求你做不是屬於你的業務
7.只要你請假,他就會跟其他員工說,你一定是去找工作........所以不准假!
由於是開發公司,正值推案,但卻沒有廠商願意幫他蓋(動線差,基地小,單價高,鄰房風險高),
其實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向銀行融資,卻沒有公司願意同意,本身財力也有問題,竟然要我
前東家(營造公司)幫他做同業保證???拜託喔!是有誰願意啦?!結果因為如此,他覺得是我
在搞鬼,天啊!我還真是多事,月中離職,到撥薪前一天才要我回去交接,幸好離職的當天我
便備妥所有經手的資料,也打了交接單(全部都有拍照存證),離職十來天的時間都沒事,竟
然在發薪前一天才要我回去交接,甚至嗆我說公司信箱內信件全部遺失要我賠償,唉!說真
的,我也懶得跟他口水戰,我已經向勞工局申訴,現在正等待後續的處理,雖然心裡很幹!很
想飆三字經,但我忍住了..........
還有甚麼方式可以讓這樣的雇主得到應有的懲罰呢?別讓更多求職者被蒙騙 本帖最後由 jasonxman 於 2020-5-7 15:5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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