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認定旺旺集團的「水神」抗菌液廣告涉療效開罰66萬元,但外界質疑,早在2月就檢舉卻拖到現在才罰,矛頭指向台北市長柯文哲。柯文哲今早於松山慈惠堂受訪卻說,「我問局長(衛生局黃世傑)一定要罰嗎」,黃世傑說這是「人家檢舉、中央交辦」。但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下午在記者會上回應,「從來沒有」中央交辦過,很明確的,這大概是一個廣告,不是藥品的不能做療效廣告。
對此,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戴於文表示,台北市衛生局今年2月13日收到由衛福部食藥署來函,將水神檢舉案移交衛生局,「並依據相關法律開罰」。
戴於文說,陳時中近半年來相當忙碌,多為防疫措施努力,可能因而忽略水神檢舉案之原委,而針對此案,北市府「遵守中央交辦事項」,依法行政做後續處理。
但今天下午,陳時中於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回應表示,「從來沒有中央交辦過」,他認為,「很明確的,這大概是一個廣告,不是藥品的不能做療效廣告」。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應該不是指揮中心交辦,比較偏向是使用在物品上的標示問題,是否有疑慮主要由地方衛生局研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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