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科預定地有機農場存廢 內政部、農委會不同調

q781009 發表於 2020-5-12 21:33:3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 1694


〔記者羅綺/台北報導〕橋頭科學園區開發案今日於環保署進行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會議,但園區預定用地包含台灣第一個公設有機農業專區「中崎農場」在,如今恐面臨徵收危機;會議中內政部與農委會意見相左,環委看法也分歧,最終會議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裁示,待農委會與內政部解決爭議後,擇日再開會。

去年底總統蔡英文在大選投票前,於高雄召開記者會公佈「大南方、大發展計畫」,正式宣佈以「橋頭科學園區」推動高雄發展;規劃園區將以人工智慧物聯網為導向,提供先進科技、創新產業研發及試生產空間,串聯科學園區及傳統產業的擴充發展。

但在橋科預定地上,早已於2009年劃設全國第一個有機農業專區「中崎農場」,目前有超過30名農民在當地耕作,是個乾淨水土的有機生態園區,高雄鳥會也在園中發現一級保育鳥類草鴞棲息。

中崎永傳農場農民林曉佑表示,中崎農場是台灣第一個公設有機專區,若被劃入橋頭科學園區的範圍內,那將是有機農業促進法通過後第一個被收回的有機農業專區,「台灣走過那段用環境污染換取經濟發展的歲月,我們應該想想要留給下一代什麼樣的台灣」。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表示,政府應摒除過去先開發園區才招商的落後思維,與當地居民、有機農民及有意願進駐的廠商共同討論,重新設計橋科,成為台灣第一個生態型科學園區。

但內政部認為,中崎有機農業專區當初只是新市鎮開發前的「臨時性使用」,即使不開發為科學園區,未來也會規畫成住宅區、公共設施;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第21條,若是土地有整體開發需求,經主管機關通知整體開發並限期拆除回覆原狀時,應自行無條件拆除,不自行拆除者,予以強制拆除。

農委會則認為,根據有機農業促進法第6條規定,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可供農業使用者,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今天不論是誰來經營,都會希望原有農場可以保留,持續做有機農業使用,跟園區共存。

立委張其祿指出,有機農業促進法顯然與新市鎮開發條例有法律競合問題,現在既然立法有問題,農委會跟內政部要先搞定,免得環保署、科技部公親變事主。

會議展開近2小時的討論,環評委員的意見分為兩派,部分認為範疇界定與適法性關聯不大,可以先行開會;另外也有環委認為,應待法律問題及開發範圍確定後,再來開會。最終蔡鴻德裁示,適法性爭議應先行處理,待內政部、農委會先達成協議,再擇日舉行範疇界定會議。

已有(3)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江瑋倫 發表於 2020-5-12 21:45
環境的保護與經濟的開發要找到平衡點,
不然偏向哪一個,可能都會損害另外一個啊
未登入用戶 發表於 2020-5-13 00:38
約會聊天➕賴hi1880❤️有驚喜喔
cl0101 發表於 2020-5-13 14:11
有些事情
現在應該還不急吧
爭議應先行處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q781009

LV:9 元老

追蹤
  • 868

    主題

  • 47982

    回文

  • 13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