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歇業員工都不知道

saber768 發表於 2020-5-18 18:17:2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5 3374
rockwayne 發表於 2020-5-21 00:50
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可以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歇業事實認定,認定後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才是可以開非自願離職證明喔! 本帖最後由 rockwayne 於 2020-5-21 00:53 編輯

rockwayne 發表於 2020-5-21 00:51
田園牛肉麵 發表於 2020-5-18 18:41
疫情衝擊的關係 很多老闆也是沒辦法吧
這種不知道領不領得到失業補助耶

辦理失業給付的資格:
1.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或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
2.就業保險年資: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須滿1年以上。
3.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需辦理求職登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服務站的意思)辦理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有講到勞基法11條第1款:歇業或轉讓時,所以歇業是可以申請的喔,突然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先去申請失業給付,只是要先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60%的投保薪資也算不無小補吧,有未滿20歲子女每一個+10%,最多可以報2個,加起來就80%,以上資訊是參考順風企管顧問團的粉專。
evanwtz 發表於 2020-5-21 09:06
就算是知名的店也不能保證自己的工作能長久!!!
leumas10 發表於 2020-5-21 20:09
不管是怎樣的告知歇業的事
只要有把該給的錢給足就好
放大量 發表於 2020-7-30 09:04
不事先告訴員工要歇業的公司行號   這樣的老闆是很沒有良心   沒責任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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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狂 發表於 2020-8-1 06:47
假如有給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就好了
我相信他們也是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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