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你愛上我》127.<完結篇>我的哥哥是寵物,活到老寵到老(下)#全文完

taonong 2020-5-20 22:36:06 發表於 耽美小說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0 4353
前情提要:
127.<完結篇>我的哥哥是寵物,活到老寵到老(上)
站內完整版
永久完整版

127.<完結篇>我的哥哥是寵物,活到老寵到老(下)#全文完

  有緒一陣高興後,開始掏心掏肺:
  「現在想想,其實大家都活著也不錯,誰教我們家隊長那麼優秀。」

  小均知道他在說什麼,沒有回應。

  就像有緒從來不把珈臻的筆記本用在小均身上,小均也從來不提他跟珈臻曾經發生過什麼事情。

  有緒挺喜歡這樣,因為妹妹的存在感總是如此強烈,唯有在小均身邊,他突然找到隱密安全的喘息地。

  直到今天,那些傷口總算好了一些。

  晴天曾追問小均在大伯父家十多年到底發生什麼事。

  小均三緘其口,在催促下才勉強提到那段在美國留學只能依賴珈臻的生活。

  “後來還在她半脅迫下,我們偷偷組團,從事小型巡迴演出,我超怕曝光,用盡手段讓我在台上很難被認出來。”

  兄妹表面和諧,小均私下對珈臻的反抗手段卻十分激烈,從不留情。

  小均形容,當時有一種同歸於盡的悲壯。

  在美國幾乎要鬧出人命,珈臻大概是被虐狂,越虐她,她越是替小均全瞞住扛下。

  晴天還問,珈臻在美國失蹤,小均回大伯父家後,為什麼反而變得相對低調,一反常態,甚至將吃苦當吃補?是對珈臻感到愧疚?

  小均回答:
  “我不愧疚,她要這樣玩我就陪她。”

  “為什麼你回國後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完全不符合你原本的性格。”

  “因為我不想招惹陳有緒。”

  “他怎麼了?”

  “我說不出來,覺得他很空洞吧,不是內容貧乏的那種空洞,如果被人補滿,也許難以想像,人在絕望的時候就特別想瞧瞧連媽寶的媽媽都認不得的樣子,一定非常嚇人,我好想看。

  “那年我決定此生不再見阿司,剩下那麼多遺憾,有點遺憾。也許我將來還有機會跟有緒成為不錯的兄弟吧,前提是先別踩到他底線,那些年,我帶著重拾兄弟情的私心,全忍下來了,只為了有朝一日扭轉兩人關係。”

  小均一直以為自己總是面無表情,竟然不知道男人的臉色也能帶著粉紅。

  惹得晴天不小心就問出口:
  “你現在跟有緒是不是⋯⋯有曖昧?”

  “完全沒有,我今天說的話你敢走漏一句,你會見識到什麼是同歸於盡的悲壯。”

  可惜幾年前這席話不但沒被同歸於盡的威脅嚇到,最近還間接傳入當事人陳有緒耳裡。

  為了日後能繼續從倪信那邊套出更多“晴天說”,有緒假裝沒聽過小均任何的真情自白。

  晴天說,昨天做了一個夢,夢到小均跟我說⋯⋯。

  原來小均很久以前就開始觀察我,關心我,甚至覬覦我⋯⋯。

  我該感謝齊司嗎?

  因為齊司曾經帶給小均最頂級的手足美妙體驗。
  
  我知道我有能力強迫你跟我“一對一”,但我知道,兄弟戀很苦,失去三弟若在你生命中刻下不快的陰影,你的苦情二弟如何得到你一想起弟弟就愉悅的本能反應?

  珈臻失蹤,為了問出下落你遭折磨,導致你連面對倪信或他兒子都發生潛意識的排拒。

  面對如此嬌貴的寵物,我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的寵你,還要寵得不著痕跡免得被你發現⋯⋯。

  智商超過主人的寵物,你永遠不知道主人有多傷腦筋。

  此時載著小均火速前往“愛巢”,有緒露出微笑:
  「你那個無緣的初戀女友知道你跑去跟阿司交往嗎?」

  在揭開自己傷疤之前,當然要先無情揭開別人傷疤。

  「她知道啊,百科全書的亂倫那個條目旁邊就是我的小檔案。」

  忍不住笑了:
  「哥哥不樂意人生變成那樣嗎?」

  「誰會樂意?不過你那麼極品我好像也無話可說。」

  斜了幹話王一眼,陳有均話能聽,屎都能吃。

  「我跟齊司同時掉進水裡,你要先救誰?」

  這⋯⋯這是什麼題目?古典精選?

  「先救他。」

  「喔?」

  「因為我不能確定你是否還活著,我會先替爸留後,再跳回水裡,你生我生,你死我死。」

  「為什麼?」

  「沒有你我活不了。」

  「聽起來像控訴。」

  小均心想,兩個弟弟在他眼前出事,如果只能救回一個,另一個不幸溺斃,無論救到哪一個,自己都得以死謝罪吧。

  橫豎逃不過一劫,只好把最六親不認的逆子留給白素歆,帶孝子一起上天堂。

  對白素歆來說,自己死有餘辜,但她身邊只剩一個沒眼色、沒良心、但超級美味的阿司⋯⋯。

  想像她傷痛之餘還被旁邊這尊傷口灑鹽,能安慰人的⋯⋯全上了天堂。

  沒錯,跟陳有緒的告別式辦在同一場就是爽!

  自轉、公轉,繞著巨大的你不停旋轉。

  你唯一對我犯下遺棄罪的機會是死亡。

  聽起來好像有點恐怖,不管了,我就是你們的恐怖哥哥!

  哥要罰你們愛上我!

  除了刺青後的特殊情況,現在的小均,心聲已經無法具體化為文字傳達給有緒,小均才敢在腦袋瓜裡天馬行空。

  有緒突然表情十分認真:
  「以前⋯⋯我的確跟珈臻有點心結,她從小老拿我暗戀男同學的事來威脅我,我現在倒想知道,我讓她最在意的人轉了彎,她是高興還是生氣?」

  小均聳聳肩:
  「我們家只有一個人有能力跟她心靈相通。」

  難怪有緒自從發現阿司會通靈後就不肯放過他,罔顧寵物安危硬要認親,原來是缺靈媒啊。

  「說到他,我佩服的反而是你。」

  「我?」

  「自從住進我家後,你開始具有無法直行就立刻轉彎的能力,連續彎路也難不倒你。」

  小均垂著眼帶著一點認真,低緩的說:
  「這不是能力,是吸引力。」

  「喔?」

  典型的羊入虎口:
  「那你說說看,誰的吸引力大?」

  有緒怎麼越來越像阿司,專出陷阱題,小均絕望到快要失去求生慾:
  「當然是你,當質量一致,引力與兩個物體之間的距離平方成反比,阿司遠在美國,你卻在我無法控制、有點失調的神經裡。」

  還諷我害你自律神經失調?

  這小子就算求饒也帶著不明顯的倔。

  珈臻威脅自己的記憶太慘烈,當年自己好傻好單純,戀愛至上的懵懂少年,妹妹指責他指的一臉正氣凜然,諷刺的是她離家留學不出一年,她又情不自禁愛上誰?到底誰比誰誇張?

  只是最後他跟阿司都超越了她,不知她在天之靈做何感想?

  「所以有些壞事還是全家一起幹才是正道,連罪惡感也被整除剩不到一半。」

  小均心想,百科全書“毫無悔意”這條目應該找有緒獨家冠名播出。

  有緒想起多年以前,小均的身影第一次闖進他心房的那一年。

  小均當時一舉一動充滿不知哪來的自信。

  討人厭的狂妄哥哥竟然若無其事替他撿起被珈臻故意散落在長輩面前的照片。

  他私藏喜歡對象的獨照,運動會時,在陽光下英氣風發的身姿。

  “有沒有人說過你很像一個人?”

  有緒不想回答,又本能地想跟替他撿拾照片的人搭話,企圖用聲音轉移長輩對照片的注意力。

  “誰?”勉為其難問得連聲音都沙啞。

  “我啊。”

  “你?”

  “我們是兄弟,你這張照片跟我十歲的那張照片好像。”

  小均竟然對他最珍貴的照片指指點點,大做文章。

  有緒沒修養的一把搶走小均手裡的照片。

  生氣衝回房間。

  長輩的焦點果然成功轉移到同父異母兄弟間的尷尬關係。

  陳汪汪,我們之間的關係尷尬嗎?

  想不到我們長大後,竟然以最尷尬的互動,化解了所有尷尬。

  天理不容,但為什麼又充滿最仁慈的寬容。

  他們不懂,但我們懂,而這世間也只剩我們懂得我們。

  至於你那次提到十歲的照片,我一直記在心裡。

  記得你離婚前,有一次帶著你前妻、兩個女兒跟我全家,兩家出遊。

  我們帶著孩子們在愛河排隊等上船,你女兒不知從哪裡翻出你十歲那年跟你媽的合照,小姐妹還搶了起來,照片直接被風吹起,掉進河裡。

  你忙著將寶貝女兒拉回你身邊,不讓她們靠近危險水邊。

  沒注意到我正慢條斯理脫了全身衣褲,突然噗通一聲,跳進河裡游過去替你把傳說中的十歲照撈回岸邊。

  你一扭頭,見到我這隻苦命爬上岸的落水狗,嚇得說不出話來。

  “你瘋了?我⋯⋯我自己會撿啊。”

  “你會游泳嗎?”我反問你。
 
  “我可以找別人幫我撿啊。”

  “誰要幫你撿這種東西。”

  “⋯⋯。”

  除了你,誰會在乎我老是愛上不該愛的男同學?

  除了我,誰會在乎你對至親家人嚴重的失落?

  現在回想我們慘烈的童年與成年。

  多年來,我們家毀人不倦,早把驕傲的天才毀成思覺上的哲學家。

  是我的錯,我不敢叛逆,長年選擇袖手旁觀。

  光拿我們家冒名借牌上市的齊天兵賠給小天才,果然太敷衍了。

  果然得再罰另一位陳家正牌天將妄動凡心,對你才交代的過去。

  「同坐一條船,出事一起扛,我們誰都別再威脅誰,好不好?」

  有緒眼神飄向遠方輕聲問。

  小均不太能回答,只是愣愣出神望著他。

  「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哈哈⋯⋯,老公你要我怎麼回答?

  「其實冷靜想想,她也只不過是聰明絕頂的齊司、魅力不足的陳有緒。」

  “應該是送禮被拒的陳有緒吧⋯⋯。”

  小均偷偷在心裡補充。

  有緒微笑後便收回目光,轉移話題。

  一邊開車,一邊拉著對方的手不放,不知道為什麼他很喜歡這樣:
  「陳貓皇別著急,我很快就會讓你知道比零還短的距離迸發的吸引力是什麼。」

(全文完)

罰你愛上我的續集小說名已經訂出來<天啊,神要怎麼談戀愛?>應該搜尋不到,因為還沒寫。。。
續集的角色之一:高劍衍
對小說有任何意見可以盡量留言
至少下一個長篇有機會進步(我離中國網路小說寫手的功力還有一大段距離~~~)

... 本帖最後由 taonong 於 2020-6-25 21:01 編輯

暫無任何回文,期待你打破沉寂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