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大雨,所以開車上下班的人明顯變多,所以交通要道幾乎都車多擁擠
下班停等紅燈時,因前方路口明顯壅塞,最後一輛車已經停在斑馬線上了
所以即使燈號轉換成綠燈我也沒有前進,只是放掉剎車稍稍往前移一下暗示後車
【我知道綠燈了,但前面塞住我不能過去】
結果後車不知道是看不懂我的暗示,還是自以為聰明
就逆向超過我後停在前面路口
沒多久,燈號變了,前方還是沒動靜
他老兄當然的也只能就這樣停在那
結果右方車被他檔到了,當然不爽,就狂按他喇叭
然後他的倒車燈就亮了
但問題是,左方車流也是綿綿不絕,也當然不可能讓
所以他依舊是動彈不得
即使是奇蹟發生,左方車流願意停下來讓他
那老兄也只是改擋左方車流而已
因為我後方也是滿滿的車,沒辦法讓他倒回這邊路口
所以他就這樣停在路口整整享受了將近30秒的喇叭
前方才慢慢開始移動,結束了這場鬧劇
最後為大家補充一下交通規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8條第3款規定「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交通擁塞而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舉發處罰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只是我下車時忘了帶下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又懶得回車上拿
只能看看明天會不會記得要帶回來送他一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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