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27歲!屏東男凌晨爬上「國中小女友」通鋪…同床9歲小表弟目擊:他們在做

as000538 2020-7-1 12:00:50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4 2453
差27歲喔?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嗎?還透過母親介紹,這是什麼情節啊?真是誇張!!!

▲屏東男凌晨與才念國中的小女友發生關係,遭判刑還要賠錢。(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戴若涵/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阿俊(化名)透過友人的介紹,認識相差27歲的友人女兒小言(化名),孰料,2016年8月底某日凌晨,他潛入小言住處房間內,不顧小言的表弟就睡在一旁,竟與小言發生性行為。小言表弟隔日便告訴小言母親,事件因此曝光!法院審理後,判阿俊有期徒刑2年確定,另外還要賠償小言30萬元、小言母親1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俊2016年透過小言母親的介紹,認識當時就讀國中的小言,2016年8月底某日凌晨0時許,他前往小言住處房間,在房間通鋪床上先親吻小言嘴巴、胸部及身體,接著發生性行為。當時小言與弟弟、妹妹、表弟同睡一間房,年僅9歲的小言表弟起床尿尿時目擊過程,隔日立即將事情告訴小言母親,整起事件才曝光。

阿俊辯稱,「當初是小言的媽媽介紹我們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我們2016年7月19日就分手了,交往期間從沒有跟小言發生性行為」,但法院審酌小言的9歲小表弟供稱,「看過他們做愛」,也明確知道「做愛」意思,審酌各項事證後,刑事部分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阿俊有期徒刑2年確定。

民事部分,小言母女倆則提出損害賠償告訴,2人分別向阿俊求償80萬元、40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判阿俊要賠償小言30萬元、小言母親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 相差27歲!屏東男凌晨爬上「國中小女友」通鋪…同床9歲小表弟目擊:他們在做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01/1749839.htm#ixzz6Qubd4T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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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土地真言--南摩三滿多。母度南。嗡。度魯度魯地尾。梭哈。

已有(2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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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214080 發表於 2020-7-1 12:24
未成年也敢吃下去
殘害國家幼苗就等著被判刑坐牢吧
s71587 發表於 2020-7-1 12:47
當初是小言的媽媽介紹我們交往成為男女朋友
小言母女倆則提出損害賠償告訴,2人分別向阿俊求償80萬元、40萬元

從小就這麼會賺錢,母女一起賺,不愧是台女
cp291949 發表於 2020-7-1 12:58
都不會想到有問題喔,腦子都被精蟲堵住了嗎?
李彩蝶 發表於 2020-7-1 13:48
是女生的媽媽介紹他們認識的喔~這樣真奇怪
a508750 發表於 2020-7-1 13:54
白痴智障喔,相差那麼多歲,年紀那麼小的國中生,你也吃的下,至少也等成熟後才吃,真是沒藥醫了。
boinne 發表於 2020-7-1 14:15
會不會太誇張阿,就不能好好想清楚嗎,真的是。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7-1 21:44
這個母親很怪異了,但這男子是自尋S路,剛好而已,兩年真的不多感覺少了
YU_987 發表於 2020-7-1 23:35
這家庭有很大的問題吧~媽媽給國中女兒介紹男朋友...真是醉了
神朱 發表於 2020-7-2 00:04
媽媽介紹的?
李組長眉頭一皺
直覺案情並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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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的高雄人,但是心裡想回台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