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桃檢的新聞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3 17:27:56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4 1986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38
fayetag64 發表於 2020-7-3 21:00
有時不見得是有關係
而是對方皮皮的,搞不好是慣犯
這類的警察、檢察官很可能是懶得處理,就便宜行事

法官真的有便宜行事的可能
目前這種作法
丟法院的臉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39
陳懋薇 發表於 2020-7-3 23:25
聽法官在放………
貓咪疏於管教,那不就是主人的錯嗎?

房客的問題很大
該賠償的金額
就該由法院強制執行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39
thomaslong168 發表於 2020-7-4 05:23
這樣更是要給他鬧大~~~公務員這種心態很要不得!!

同意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0
吳家鴻Cary 發表於 2020-7-4 07:32
桃園地檢署都是一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在坐鎮,當年我的小孩被前妻滯留在越南,我們向桃園地檢署報案並說小 ...

桃檢似乎有不少這種不好的作法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1
i64516451 發表於 2020-7-4 08:51
唉  難怪老一輩的總是說  有錢判生  沒錢判死呀

以大環境來看
似乎問題在 錢夠不夠多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2
fcjanet168 發表於 2020-7-4 10:07
我們在這說這些桃檢的話題,
是不是用詞也要小心,
免得惹上官司(因為講他們的壞話 )?? ...

沒錯
用詞真的該注意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3
江瑋倫 發表於 2020-7-4 11:19
我覺得這個新聞真的很誇張,
房子都被弄成那樣,鑰匙也被房客拿走,
竟然還不能夠求償,房東權益何在啊 ...

所以這樣的新聞
情願放到這邊
讓大家知道一下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4
steven63 發表於 2020-7-4 11:48
叫檢察官賠房東的損失,因為索賠無門,只好找檢察官了

檢察官應該有權利選擇開法庭
讓法官來審理吧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7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7-4 15:32
這應該不是硬不硬的問題,而是省事一些處理方式了

確實是一種方式
但是這損害了原告,不應該是檢察官應該做的事情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7-5 10:46
waterpeter 發表於 2020-7-4 23:47
確實是一種方式
但是這損害了原告,不應該是檢察官應該做的事情

照理是該這樣,但實際上絕不可能的,這不就是正常且悲哀的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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