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人的煩惱真是一般市井小民很難想像,要自我就得妥協其他生活中的不完美,不過這麼多錢也夠了。
有歌壇「東方不敗」稱號的53歲知名歌手張清芳,與「投資教父」宋學仁上個月16日到法院調解達成離婚協議,但22日宣布終結15年婚姻,當時雙方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已協議離婚,不過台北地院表示,雙方是調解離婚,而根據《鏡週刊》今天報導,原來是張清芳主動提告,以「在婚姻中失去自我」為由要求離婚,上月經法官調解,最後張清芳分得包括現金、股票、豪宅等共計16億元資產。
據了解,張清芳、宋學仁與雙方律師是在6月16日到台北地院家事庭進行調解,由於雙方對離婚協議、財產分配等內容已有初步共識,因此調解過程很順利。記者試圖聯繫張清芳律師賴芳玉,她不願回應,台北地院則發聲明指出,雙方是調解離婚,但究竟誰聲請調解?離婚原因及處理結果?法院強調,因事涉當事人隱私,沒有揭露必要。
6月22日《蘋果新聞網》獨家批露53歲歌壇「東方不敗」張清芳與67歲「投資教父」宋學仁離婚,震驚各界。
當時張清芳透過律師發聲明,宣布與身家百億的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離婚,原因是「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結束15年婚姻,但究竟是誰先提出離婚?離婚的真正原因為何?各種傳聞不斷。
本月初《蘋果》掌握獨家內幕,兩人將共同擁有2名兒子的監護權,而宋學仁身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認證的百億身家富豪,對於「孩子的媽」也夠大方,據悉給張清芳的贍養費至少10億元台幣起跳,一家人住的外雙溪400坪3億元豪宅也歸她所有。
張清芳2005年底嫁給宋學仁,婚後生了2個兒子,定居香港淺水灣半山麗景花園豪宅10年,她洗盡鉛華專心在家相夫教子,偶而和在香港的舒淇、林青霞喝下午茶透透氣;為了兩個兒子的中文教育,2015年舉家搬回台北。
其實張清芳與宋學仁2008年就開始在台北看房,當時宋學仁看上隔著自強隧道、離市區不會太遠的外雙溪豪宅社區其中一戶,最早持有者為已故前副總統謝東閔,2001年由謝的兒子繼承,其後轉了三手,才為宋學仁持有。該豪宅面對青山綠水、環境清幽,宋學仁自建獨棟別墅,規劃地上三層、地下一層,2016年地產業界推估價格約3億元。
15年婚姻生活中,張清芳裡裡外外都幫宋學仁打點周到,處處顧慮宋的感受。只是宋學仁一直不太習慣演藝圈生態,多次陪天后太座出席演藝圈活動都顯得不自在,希望張清芳以宋太太的角色為主。
張清芳過去不諱言老公比她強勢,在婚姻中她「以夫為天」,曾說:「老公不會支持我任何事,他只支持我帶孩子,其他事情能不扯到他,他最高興。」但也透露:「我不能說我的家庭非常幸福,有些事情不是我過去的歌手經驗可以解決的。」坦言對宋學仁的容忍底限是「不要讓我覺得心不在這個家庭」。
張清芳與宋學仁離婚後,共同發聲明表示因「雙方無法克服的差異性」而離婚,但離婚原因似乎不僅止於聲明內容,眼前張清芳最在意的是兩個兒子,不希望他們因父母離異而受傷害,所以向來有問必答的她,這次選擇沉默。
而《鏡週刊》報導指出,張清芳與宋學仁去年就協議離婚,且大致談好條件,並決定由張主導協商程序,因此,張委任律師賴芳玉協助,向法院訴請離婚並分配財產,雙方到法院調解時,都以對兒子最有利的照顧方式達成共識,而夫妻財產分配部分,雙方則是在律師整理好的清單上簽字確認,今年6月初在法院調解成立,6月22日與戶政事務所同時收到調解筆錄正本後,張清芳才正式請律師對外宣布離婚的消息。
至於財產分配,報導指出,張可分到宋約16億元財產,包括約13億元現金及股票,還有位於外雙溪價值3億元別墅。不過台北地院表示,雙方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經由法官調解離婚。(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新聞來源:蘋果新聞網
新聞連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200715/1768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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