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廟平常又沒有繳稅,也在肖想發三倍劵材,這些應該用在商業經濟上面,不應該拿來作為宗教用途,況且平常廟宇香客就很多了,嫌賺得不夠多
振興三倍券所帶動的商機讓不少寺廟也心動。(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販賣金香、點光明燈及香油錢是多數寺廟主要收入來源,振興三倍券所帶動的商機讓不少寺廟也心動,屏縣府表示,須有統編商業登記的業者或組織才能將三倍券存入帳戶兌領現金。
時下許多寺廟的經營方式已走向商業化,包括設置金香庫錢販賣部、收費改運批字及點光明燈等,為搶搭振興三倍券消費列車,連日來紛紛致電詢問各家行庫及縣府如何將廟方收取的三倍券兌換成現金。
屏縣府表示,三倍券無法直接拿到銀行兌換現金,須有統一編號的企業或商家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及入帳手續,才能轉換為現金使用,多數寺廟並非營利組織也無商業登記,若收到三倍券,可透過合法的商圈組織或業者辦理兌領,若金額不大,不妨用於採購,帶動消費,協助政府振興百業。
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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