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種敏感的時機點還會有外國人特地來台灣就醫嗎?畢竟外國人在沒有健保的情況下來台灣就醫有比較省嗎?雖然台灣好像也是有不少權威指標醫師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國內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8月1日起,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提出申請來台就醫,但不包括健檢和醫美。
我國從3月19日起開始邊境管制,非本國籍人士不能入境,一些定期來台灣接受治療的病患因無法來台而中斷醫療;指揮中心今天宣布,8月起開放外國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來台就醫申請,衛福部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協助海外人士來台接受治療。
根據規定,有來台就醫需求的外籍人士,可申請其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必要時得增加1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
所需文件、資料包含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登機前三日內英文版新冠病毒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收治醫療機構擬定入境防疫計畫、醫療計畫書等,由醫療機構代申請人向衛福部提出入境就醫許可申請,申請人或醫療機構於取得衛福部同意函後,可赴相關機關辦理特別入境許可。
經許可入境來台就醫及其陪同者,需於旅客報到或登機時,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出示登機前3日內英文版新冠病毒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於航程期間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後應進行14天居家檢疫,並於檢疫期滿時配合採檢措施,檢驗結果為陰性者,才能到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
但若有緊急醫療需求者,則可由收治醫療機構直接安排入住專責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經一次採檢結果為陰性後,接受醫療處置,於14天檢疫期間需比照武肺疑似個案進行照護。
另申請人在台期間的檢疫費、採檢費、醫療診治費用都為自費,收治的醫療機構並應負責協助安排其必要的檢疫及採檢措施,包含防疫旅館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及就醫安排等。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36162 |
|